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控制服务及工程结算审核服务;
2.采购单位:绵竹市中医医院;
3.项目建安费投资:约为27857.46万元;
4.工程概况:总建筑面积为52571.08平方米。其中:西侧地块总建筑面积46238.49平方米;东侧地块总建筑面积为6133.8平方米;红线外建筑面积(连廊)198.79平方米。(备注:另含一期“住院楼”项目装修、设备设施安装)。
二、服务要求
(一)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及施工阶段(合同造价条款变更、管理,预付款、进度款、变更款、索赔款审核)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和竣工结算审核服务。
(二)服务内容
(1)合同价款咨询(包括合同分析、合同交底、合同变更管理工作);
(2)施工阶段造价风险分析及建议;
(3)计算及审核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变更款及索赔款等;
(4)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包括变更测算、签证审核、索赔计算或审核);
(5)材料、设备的询价,提供核价建议;
(6)参与施工现场造价管理;
(7)项目动态造价分析;
(8)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
(9)审核及汇总分阶段工程结算;
(10)审核竣工结算;
(11)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及单位搞好项目的决算。
(三)服务要求
1.服务内容: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08〕141号)中审核竣工结算和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①设计变更经济分析②合同造价条款变更、管理③预付款、进度款、变更款、索赔款审核④材料、设备价咨询),并满足《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4-2017》、《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 51095-2015)、《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建设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 3-2019)》、《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标准》(DBJ51/T090-2018)等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法规制度要求。(有最新版本的,以最新为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项目预审价、中标价、结算价进行分析比对。
(2)配合业主对变更进行分析、比较、询价。
(3)参加项目实施过程中召开的技术交底、图纸会审(含变更图纸)、工程例会、交竣工验收并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及管理等。
(4)协助业主对新增材料(设备)的询价进行监控及管理。
(5)全面参与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并对工程量的计量根据现行清单计价规范和计价定额进行签署。
(6)负责审核竣工结算资料的有效性、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重点审查经监理、业主确认后的竣工图是否准确)
(7)须严格按照业主要求执行月报、季报、年报制度。
2.供应商严格执行国家审计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行业执业准则、职业道德规范和廉洁从业纪律规定,不得将参审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3.供应商参与协审项目应签订《审计质量和廉洁承诺书》,以保证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客观公正、廉洁自律。
4.供应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定额、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行业规范、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现场签证、结算书等依法开展工作,不受任何第三方影响,独立承担协议规定委托事项任务。
5.供应商应当坚持公正、科学、诚信的工作原则,遵守职业首先,讲究专业信誉,对相关社会责任负责。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管理要求,不得无任何正当理由拒绝承担审计工作。
6.供应商应按照规范进行调查取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手续完备。出具审核报告做到内容完整、格式规范、条理清晰、结论准确。项目完结后应及时装订档案,档案资料应规范、完备。
7.竣工结算审计:
(1)审查竣工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2)现场勘查,检查实际施工是否与图纸、招标文件及答疑、图集、施工规范的要求相符,对不符部分,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调整;
(3)审计工程量、清单项目,审查综合单价或定额套项、取费,对超报、虚报部分造价按合同规定扣减;
(4)审计签证内容是否属实,签证价格是否合理,签证程序是否合规,签证支撑材料是否充分,签证手续是否完善、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5)变更手续是否完善、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变更价格是否合理;
(6)材料价格是否与签证价、市场价相符合,对不符的材料价格按规定调整;
(7)完成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造价结算分析表的填制;
(8)及时完成结算审计报告并送达采购人;
(9)配合审计机构复核;
(10)工程效益审核费按审减金额的5%另行计取;工程结算审减金额在5%以内的,效益审核费由采购人承担(已含在采购报价中);工程结算审减金额在5%以上的,超过5%部分的效益审核费由编制(施工)单位承担,审增部分的效益审核费由编制(施工)单位承担,编制(施工)单位拒不支付的,由采购人在工程款中扣除该费用支付给成交供应商。
(四)服务成果文件:
(1)《施工阶段造价风险分析报告》;
(2)《工程计量与支付审核报告》(预付款、进度款);
(3)《变更测算或签证、索赔审核报告》;
(4)《项目造价动态分析报告》;
(5)《竣工结算审核报告》;
(6)《过程控制服务总结报告书》(可包括以下附件):
a.施工阶段全过程咨询实施方案;
b.施工过程中相关造价会议纪要;
c.施工过程中出具的相关造价工作报告。
(五)供应商从业人员配置及要求
(1)供应商拟派的所有从业人员的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均为供应商单位,严禁挂靠或外聘人员执业。从事竣工结算审核业务的人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条件,并取得相应的资格。按需提供具备造价咨询等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服务人员,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除建议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处罚外,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供应商应承诺本项目拟派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3)在本项目履约期间及实施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时,本项目跟踪造价人员须驻现场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办公,严格执行现场作息要求。供应商须安排本单位专职从业人员参与过程造价控制,并保持驻施工现场专职从业人员(不同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不得少于三人。
(3)供应商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业务质量问题、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执业行为及其他行为受到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通报等惩戒、移送纪检司法机关(待处理案件)等。
(4)供应商须服从采购人管理,对采购人委托的此次施工阶段跟踪审核及竣工结算项目进行审核,并出具完整的成果报告,成果报告须在约定的时间内送交采购人,一并交回采购人处接收的全部资料。
二、项目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至绵竹市中医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竣工办理完归档手续和最终审计报告完成。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质量要求:达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需求,及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定的相关要求。
(四)付款方式: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占合同总服务价款的比例为70%,竣工结算审核占总服务价款30%。
1、基础结构验收合格(附属用房除外)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服务价款的20%;
2、主体结构验收合格(附属用房除外)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服务价款的20%(累计4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全过程造价审核报告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服务价款的20%(累计60%);
4、出具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并经施工单位、采购人共同复核合格,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服务价款的20%(累计80%);
5、决算审计完成,决算审计报告出具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20%(累计100%)。
(五)其他要求:
(1)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是供应商全部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的最终报价,包括供应商履约过程中的设备使用费、人工费、资料费、评审费、差旅费、利润、税金等与供应商履约本项目所需要的一切费用,采购人将不再支付其他额外费用。
(2)全过程造价控制和竣工结算审核必须符合国家和相关部门规定要求,全过程造价控制必须实事求是。竣工结算审核质量以审计部门或财政部门复核综合误差率在3%以内进行考核,误差率在3%(含)以上5%以下的,不支付20%的结算审核服务费;误差率在5%(含)以上10%以下的,不支付50%的结算审核服务费;误差率在10%及以上的,不支付该项目结算审核服务费,并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注:已支付费用供应商应予退回,由采购人依法依规予以追回。)
(3)供应商(派驻现场)人员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供应商成交进场之日起至竣工交付使用,项目管理人员每月至少22日、每天必须不少于8小时在现场办公。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1000元/人·天的违约金。
(2)验收方法和标准:采购人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相关技术标准与相关规范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
(3)后期服务要求:供应商按国家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后期服务,为采购人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技术咨询。后期服务相关费用均包括在报价中。
(4)在本磋商文件中没有提及的与本项目履约切实相关的事宜,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订立合同时按明细约定或后续补充约定(约定的内容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需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5)安全责任:供应商应当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安全责任负全责。
(6)保密要求:供应商按合同约定承担保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