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要求
一、保洁服务总面积
1、院落25500平方米保洁与管理,包括广场、道路、绿化带、楼外台阶、围墙、宣传栏、积雪积水清除。
2、医院门诊楼、精神科住院部、住院楼、医疗综合楼、公寓楼43000平方米的清洁、保洁与卫生管理。
3、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移交。
4、电梯安全运行管理。
二、服务要求
1、保洁人员要求:
1.1身体健康(医院经体检后出具健康体检证明),年龄18-60周岁,服从管理、遵守医院相关规章制度。
1.2住院病区每层不少于1人。
1.3门诊大楼每层不少于1人。
1.4医疗垃圾回收不少于1人。
2、电工人员要求:
2.1身体健康,年龄25-40周岁(具有电工证),熟悉电气设备的基本理论和安全技术要求,了解重要环境因素和相关消防知识,了解用电适用的环境法律法规。2.2负责全院电气设备的及时维修和故障排除。
2.3根据采购人要求认真做好电器设备运行安检工作。
2.4完成采购人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3、保洁服务内容:
3.1院落保洁与管理,包括道路、绿化带、楼外台阶、围墙、宣传栏、积雪积水清除等。
3.2医院门诊楼、精神科住院部、住院楼、医疗综合楼、精神康复楼、公寓楼公共区域的清洁、保洁与卫生管理。
3.4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移交。
3.5日常清理:
(1)医院院落、道路,每日上班前30分钟清扫完毕,每间隔20-30分钟保洁1次,做到无烟头及其它可视性垃圾。
(2)科室楼道、卫生间、楼梯、扶手及病房内,于每日上午、下午上班前30分钟清洁完毕,每间隔30分钟保洁一次。楼道、楼梯做到无烟头及其它可视性垃圾,地面洁净明亮;楼梯扶手每日擦拭4次;卫生间、盥洗室地面每日至少清洁2次,确保无积水、无垃圾、无异味。
(3)各建筑物一楼大厅每间隔20分钟保洁1次。
(4)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并按采购人规定处理。
(5)门诊楼不定时清理。
3.6定时清洁:
(1)院内雨水沟、下水井等,每月清理一次,确保畅通。
(2)绿化带内杂物等,每周清理一次。
(3)楼道内门窗、窗台、玻璃,每两周擦拭一次。
(4)楼内天花板,每月至少清洁一次。
(5)楼道内瓷砖墙面,每周擦拭一次。
(6)所有门帘保持清洁。
3.7电梯安全运行管理:电梯工必须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岗,培训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工作认真负责,上班前不饮酒;在电梯停止使用时,将轿厢停在基站,运行钥匙关拧到停用位置,关好轿厢门并锁好,方可离开;电梯轿厢四周每天擦1次,轿厢内地板随时清扫。
3.8应急清洁:
(1)雨雪天气及时清除积水积雪,并在住院部、门诊楼等各建筑物入口处铺设防滑垫。
(2)按照采购人要求,做好重大节日、庆典、迎接检查时的卫生清洁工作,同时确保各类会议场地的干净整洁。
三、其它保洁服务:
1、采购人对服务机构进行日常考核管理,对服务质量进行抽查,对职责未履行或履行不力的,可扣减或拒付服务费。
2、严格按本需求约定,为采购人委托管理的项目开展公共区域、指定场所的保洁及后勤服务;并按照双方确定的相应服务及管理措施、具体工作内容和监督检查标准等,完成各项保洁及后勤工作。
3、中标供应商派驻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采购人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交所有工作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及健康证明、保洁及后勤服务作业人员配置计划。所有中标供应商服务员工必须统一着装,做到工完场清,文明作业。每日按要求到指定位置签到,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岗位;
4、中标供应商应配备专职现场管理人员,做好日常服务记录,建立保洁及后勤服务技术档案,有紧急情况随叫随到;
5、中标供应商应科学、合理安排进驻采购人工作现场保洁及后勤服务员工的工作时间和计划,负责承担员工的各项工资、加班费、住宿、各种福利、各种保险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一切费用。因中标供应商员工发生劳动争议而影响或有可能影响到本合同的履行,中标供应商应及时做出相应调整,以保证作业的质量,凡因违反此条规定造成采购人受到损失的一律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6、应积极听取采购人对保洁及后勤服务工作的意见,及时落实采购人提出的整改要求,认真配合并完成其他特殊作业事项,并接受按照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经济处罚;
7、中标供应商须提供安全责任书;对员工加强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员工树立安全服务意识;在服务期间发生的中标供应商人员伤亡及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8、该项目禁止成交后转包任何第三方。
四、质量要求:
1、必须遵守定西市安定区第二人民医院相关规章制度及相关卫生作业标准、质量标准、作业规范、检查标准的全部条款。
五、履约要求:
1、履约时间:合同签订后生效,保洁服务期限1年。
2、履约地点:定西市安定区第二人民医院。
六、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医院根据合同约定分期支付服务管理费,每月为一个结账周期。
七、验收标准:
1、按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