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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湖镇农村卫生保洁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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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502180001601179 发布时间:2025-02-18 文档页数:75页 所需下载券:10
樟湖镇农村卫生保洁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樟湖镇农村卫生保洁服务项目,开展樟湖集镇范围内保洁服务各类垃圾运输、处理,达到改善居民环境整洁卫生的目的。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一)保洁范围及要求

1、保洁范围:

(1)集镇范围内主街道以及次干道(建设南路,建设中路,建设北路,篁甫南路,篁甫中路,篁甫北路,湖滨南路,湖滨中路,湖滨北路,共青路,湖光路,剑洲路,永安路,泗洲路,新湖路,长安路,江滨路,湖山路,垂裕路,宝峰路,静江路,连洲路,贵岭路)、宝峰山(宝峰路沿线)、旱田峡(剑洲路及湖光路沿线)、龟县(贵岭路沿线)、胡厝林(坂头江滨路沿线及公厕)、码头长廊及码头公园、蛇王庙(广场、栈道及公厕)、钟灵庵(周边及河边凉亭)、牛形墩小广场、聚灵庵周边等路段;

(2)公共场所(科技楼广场、樟湖农贸市场、樟湖首府物业范围除外);

(3)316国道龙池桥头至新岭桥头沿线路段。

2、保洁要求:

(1)采取每日固定保洁为主,应急保洁相结合的方式;固定保洁人员清扫捡拾自己范围的垃圾等杂物。

(2)集镇:达到“六无”“五净”标准,即无零星垃圾;无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无生活垃圾;无堆积;垃圾桶周围地面无垃圾;路面、人行道净;下水口净;树穴、墙根净;绿化带、花台周边净;果皮箱垃圾桶放置得当。(3)316国道:路面垃圾及时清扫、清运,路面保持干净整洁,无垃圾、无抛洒物;干道两侧无垃圾积存;道路两侧沟渠、岸边、护坡、绿化带等无杂物、生活垃圾。(4)主街道以及其余各路段及巷道全天候保洁(6:00—18:30),(5)集镇六街居民门口垃圾桶每天按时派保洁人员收集到指定收集点。

(6)清运处理:

①垃圾应及时清运,运输中应避免垃圾拖挂、抛撒和污水滴漏等二次污染现象的发生,如对路面造成污染应及时快速处理。

②按指定地点、指定时间、指定路线运送垃圾,禁止随意堆放或弃置,动物尸体应运送到畜牧水产部门要求的地点进行无害化处理。

③保证作业车辆整洁完好,每天作业结束后及时清洗车辆,保证车辆外部无灰垢及污渍,车辆损坏应及时报修。

④转运地点;负责将集镇及国道沿线生活垃圾等转运至炉下镇陈坑瓦口工业园南平延鸿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处置。

⑤垃圾车收集时间应在每日凌晨3点开始作业。

⑥垃圾桶应按采购人要求定期清理。

(7)应急保洁:

如遇极端天气,应及时清理完生活垃圾、杂草和相关垃圾、障碍物等,确保路面滩地干净整洁;突发污染事件及其他影响保洁工作的,应立即上报并积极配合处理处置。

(二)人员配备

1、本项目需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负责和业主对接,全面负责保洁日常管理工作。要求具有三年以上同类保洁管理经验,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在其响应文件中附上项目负责人工作经验证明文件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任意1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2、保洁人员最低配备数量为25人(其中包含公益性岗位不少于5个)、垃圾转运车驾驶员1人,需持B2以上(含B2)驾驶证,确保每日有3人在巡查作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在其响应文件中附上拟派的公益性岗位人员清单、脱贫人员证明材料及与其签订的劳务合同,脱贫人员应为樟湖镇本镇居民,且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员。注:脱贫人员清单可联系采购方获取。

(三)设备配置

1、采购人提供重型垃圾压缩车2台、轻型自卸车1台;注:服务期内采购人提供的车辆设备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负责,待服务期结束后,中标方应保证车辆设备可正常使用交付回采购人。

2、上岗人员购买统一的工作服及反光背心;

3、负责提供道路清扫保洁所需的全部工具、设备和材料。

(四)意外保险

参照有关规定,中标方须为所有一线作业员工购买意外保险,且最低保额为60万元。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中标方须将保单提交给业主核对。

三、商务条件

采购包1:

序号

参数性质

类型

要求

1

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5)天内进场服务,服务期2年。

2

交货地点

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

3

交货条件

验收合格

4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5

履约验收方式

1、期次1,说明:按谈判文件要求及采购人要求进行验收

6

合同支付方式

1、根据考核情况,按照不同考核等级进行付款,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7

其他

合同支付方式说明:根据考核情况,按照不同考核等级进行付款,供应商向采购人在次季度首月申请经过考核期内的作业费用(经考核扣除相应环卫保洁经费后的剩余经费)100%。

8

履约保证金

缴纳,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3%

说明: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需缴纳中标总价的3%履约保证金(转账或保函)。履约保证金缴纳后,合同方可生效。项目服务期满后,成交供应商完整履行采购合同,无合同条款所规定的未了事件,则以银行转账方式无息退还给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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