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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沥林、潼侨和潼湖镇环境卫生市场化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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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8240000735551 发布时间:2023-08-24 文档页数:66页 所需下载券:10
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沥林、潼侨和潼湖镇环境卫生市场化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沥林、潼侨、潼湖镇环境卫生市场化服务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包含道路清扫保洁、洒水冲洗、绿化带和闲置土地保洁、牛皮癣清理、农村卫生、垃圾收集压缩转运、河道水域保洁、垃圾桶果皮箱清洗、候车亭保洁等。

1、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

(1)采购计划备案编号:441341-2023-01909

(2)采购项目名称: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沥林、潼侨和潼湖镇环境卫生市场化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推荐候选人名单和满足开标条件的数量

该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数量设置为1名,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设置为2名。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委员会依据中标候选人的数量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由采购人按顺序对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未确认的中标候选人为替补候选人,如果中标人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按顺序重新确认替补候选人为中标人,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该项目满足开标条件的投标文件数量设置为不少于3家。开标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数量或经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后投标文件数量不能满足开标条件的,将予以废标

(5)定标方法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有关规定,采购人按照该项目评审小组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法依规确定该项目的中标人。

(6)本项目未采取分包方式履约合同。

(7)有效报价要求

1、 价格构成。 本项目投标报价应当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配合费、预留金以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

2、无效的投标报价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人提供的书面说明及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违法分包和转包。

(9)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10)关于进口产品采购

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第四条“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的规定,本项目不可采购进口产品。

(11)关于询问和质疑。供应商的询问或者质疑应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负责受理和答复供应商的询问或者质疑。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涉及到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开评标程序的,采购人应当及时将此内容转告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应协助采购人答复有关开评标程序的询问或者质疑。

(二)最高限价和报价方式

1、最高限价:人民币:165,095,672.34元,该项目采购预算作为最高限价。

关于最高限价说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在最高限价之内,否则作废标处理。

2、报价方式:按项目总价报价的报价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按本项目下述的采购清单格式附上明细报价,列明各项服务报价单价以及对应的汇总报价,否则,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

3、报价要求:

(1)供应商的报价需要符合本项目“一、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关于有效报价的要求。

(2)供应商未按报价方式、报价要求进行投标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其投标无效,由评标委员会在符合性审查中不予通过。

(三)技术标准与要求

1、本项目采购清单的情况

(1)本项目采购清单

 

序号

类别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主要的标

1

服务

陈江街道环卫服务项目

1

7,599,781.1

2

服务

沥林镇环卫服务项目

1

56,366,802.30

3

服务

潼侨镇环卫服务项目

1

50,060,629.37

4

服务

潼湖镇环卫服务项目

1

51,068,459.57

3年总服务费用(元)

165,095,672.34

 

 

序号

分 项 名 称

年份

单位

数量

合计(元)

单价

单位

一、陈江街道环卫服务项目(7,599,781.1元)

 

1

农村道路清扫保洁

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

695119.05

4,490,469.06

6.46

元/㎡/年

2

河流水域漂浮物打捞

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

m

69635.74

2,687,939.56

38.6

元/m/年

3

河流水域漂浮物打捞(陈江片区梧村水库)

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

m

3364.52

421,372.48

125.24

元/m/年

二、沥林镇环卫服务项目(56,366,802.30元)

 

1

道路清扫保洁 一级

/

/

/

/

/

2

道路清扫保洁 二级

2023年9月至2026年8月

954541.17

7,617,238.54

7.98

元/㎡/年

3

道路清扫保洁 三级

2023年9月至2026年8月

1755809.37

12,992,989.34

7.4

元/㎡/年

4

道路清扫保洁 四级

2023年9月至2026年8月

755138.04

5,134,938.67

6.8

元/㎡/年

5

农村道路清扫保洁

2023年9月至2026年8月

2832650.01

17,845,695.06

6.3

元/㎡/年

6

河流水域漂浮物打捞

2023年9月至2026年8月

m

113947.02

5,207,378.81

45.7

元/m/年

7

果皮箱定期清洗

2023年9月至2026年8月

24648

61,620.00

2.5

元/次/年

8

垃圾桶定期清洗

2023年9月至2026年8月

332592

831,480.00

2.5

元/次/年

9

城镇、农村垃圾收集运输

2023年9月至2026年8月

t

131874

6,675,461.88

50.62

元/t

三、潼侨镇环卫服务项目(50,060,629.37元)

 

1

道路清扫保洁一级

/

/

/

/

 

2

道路清扫保洁 二级

2023年9月至2026年8月

854713.62

7,265,065.77

8.5

元/㎡/年

3

道路清扫保洁 三级

2023年9月至2026年8月

1080285.3

8,858,339.46

8.2

元/㎡/年

4

道路清扫保洁四级

2023年9月至2026年8月

1630225.41

11,411,577.87

7

元/㎡/年

5

农村道路清扫保洁

2023年9月至2026年8月

641359.8

3,989,257.96

6.22

元/㎡/年

6

河流水域漂浮物打捞

2023年9月至2026年8月

m

76754.49

3,576,759.23

46.6

元/m/年

7

果皮箱定期清洗

2023年9月至2026年8月

64584

161,460.00

2.5

元/次/年

8

垃圾桶定期清洗

2023年11月至2026年8月

321456

803,640.00

2.5

元/次/年

9

城镇、农村垃圾收集运输

2023年11月至2026年8月

t

110792

5,082,029.04

45.87

元/t

10

转运站压缩垃圾

2023年9月至2026年8月

t

116648

2,097,331.04

17.98

元/t

11

转运垃圾

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

t

8784

926,536.32

105.48

元/t

2023年12月-2026年8月

t

107864

5,798,768.64

53.76

元/t

12

公交车站候车亭清洗保洁

2023年9月至2026年8月

93

89,864.04

966.28

元/个/年

四、潼湖镇环卫服务项目(51,068,459.57元)

 

1

道路清扫保洁一级

/

/

/

/

/

2

道路清扫保洁 二级

2023年9月至2026年8月

403544.25

3,066,936.30

7.6

元/㎡/年

3

道路清扫保洁 三级

2023年9月至2026年8月

755002.17

5,134,014.76

6.8

元/㎡/年

4

道路清扫保洁 四级

2023年9月至2026年8月

1090077.48

6,976,495.87

6.4

元/㎡/年

5

农村道路清扫保洁

2023年9月至2026年8月

1471205.28

9,386,289.69

6.38

元/㎡/年

6

河流水域漂浮物打捞

2023年9月至2026年8月

m

182199

8,016,756.00

44

元/m/年

7

河流水域漂浮物打捞(东江河仲恺段)

2023年9月至2026年8月

m

42900

5,241,093.00

122.17

元/m/年

8

河流水域漂浮物打捞(平塘湖)

2023年9月至2026年8月

m

22857.51

5,674,148.28

248.24

元/m/年

9

观洞水库干渠、水坑水

2023年9月至2026年8月

m

65697

394,182.00

6

元/m/年

10

果皮箱定期清洗

2023年9月至2026年8月

17160

42,900.00

2.5

元/次/年

11

垃圾桶定期清洗

2023年9月至2026年8月

233688

584,220.00

2.5

元/次/年

12

城镇、农村垃圾收集运输

2023年9月至2026年8月

t

61733

3,124,924.46

50.62

元/t

13

转运站压缩垃圾

2023年9月至2026年8月

t

61733

506,210.60

8.2

元/t

14

转运垃圾

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

t

4392

318,727.44

72.57

元/t

2023年12月至2026年8月

t

57341

2,601,561.17

45.37

元/t

2、服务清单及质量具体要求

  (1)服务清单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一、陈江街道环卫服务项目

 

农村道路清扫保洁

1.道路人工清扫保洁每天一扫,保洁10小时。

2.工作内容包括:农村道路、硬底化村道杂草清理、闲置地与公园清扫保洁;沟渠与水塘垃圾清理,公厕与候车亭清洗保洁,“牛皮癣”清理以及生活垃圾运至收集点等。

(服务期限为1年,即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

2

河流水域漂浮物打捞

水域漂浮垃圾清除打捞(水域宽度详见陈江街道河流环卫保洁面积测绘报告)。

(服务期限1年,即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

3

河流水域漂浮物打捞(陈江片区梧村水库)

水域漂浮垃圾清除打捞(水域宽度详见陈江街道河流环卫保洁面积测绘报告)。

(服务期限1年,即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

二、沥林镇环卫服务项目

1

道路清扫保洁二级

1.机动车道。

(1)道路机械清扫保洁人工配合机械道路保洁16小时。

(2)道路洒水每天两次(一年按240天无雨日计取)。

(3)道路冲洗每周冲洗1次。

2.机动车道以外的道路。

(1)道路人工清扫保洁每天两扫,保洁16小时。

3.其他事项。

(1)含道路沿街立面建筑物、构筑物、门前、地面、树木、电杆、桥梁、灯箱、电话亭、书报亭和含沿街楼层立面等设施的“牛皮癣”清理。

(服务期限为3年,即2023年9月至2026年8月)

2

道路清扫保洁三级

1.机动车道。

(1)道路机械清扫保洁 人工配合机械道路保洁14小时。

(2)道路洒水每天两次(一年按240天无雨日计取)。

(3)道路冲洗每周冲洗1次。

2.机动车道以外的道路。

(1)道路人工清扫保洁每天两扫,保洁14小时。

3.其他事项。

(1)该等级道路沿街立面建筑物、构筑物、门前、地面、树木、电杆、桥梁、灯箱、电话亭、书报亭和含沿街楼层立面等设施的“牛皮癣”清理。

(服务期限为3年,即2023年9月至2026年8月)

3

道路清扫保洁四级

1.机动车道

(1)道路机械清扫保洁 人工配合机械道路保洁12小时。

(2)道路洒水每天一次(一年按240天无雨日计取)。

2.机动车道以外的道路

道路人工清扫保洁每天两扫,保洁12小时。

3、工作内容包含该等级道路沿街立面建筑物、构筑物、门前、地面、树木、电杆、桥梁、灯箱、电话亭、书报亭和含沿街楼层立面等设施的“牛皮癣”清理。

(服务期限为3年,即2023年9月至2026年8月)

4

农村道路清扫保洁

1.道路人工清扫保洁每天一扫,保洁10小时。

2.工作内容包括:农村道路、硬底化村道杂草清理、闲置地与公园清扫保洁;沟渠与水塘垃圾清理,公厕与候车亭清洗保洁,“牛皮癣”清理以及生活垃圾运至收集点等。

(服务期限为3年,即2023年9月至2026年8月)

6

河流水域漂浮物打捞

水域漂浮垃圾清除打捞(水域宽度详见沥林镇河流环卫保洁面积测绘报告)。

(服务期限为3年,即2023年9月至2026年8月)

7

垃圾桶、果皮箱定期清洗

垃圾桶、果皮箱定期清洗,每周2次。

(服务期限为3年,即2023年9月至2026年8月)

8

城镇、农村垃圾收集作业

城镇、农村收集运输垃圾按机动车收集运输生活垃圾人装自卸运距6km以内计取。

(服务期限为3年,即2023年9月至2026年8月)

三、潼侨镇环卫服务项目

1

道路清扫保洁二级

1.机动车道。

(1)道路机械清扫保洁 人工配合机械道路保洁16小时。

(2)道路洒水每天两次(一年按240天无雨日计取)。

(3)道路冲洗每周冲洗1次。

2.机动车道以外的道路。

(1)道路人工清扫保洁每天两扫,保洁16小时。

3.其他事项。

(1)含道路沿街立面建筑物、构筑物、门前、地面、树木、电杆、桥梁、灯箱、电话亭、书报亭和含沿街楼层立面等设施的“牛皮癣”清理。

(服务期限为3年,即2023年9月至2026年8月日)

2

道路清扫保洁三级

1.机动车道。

(1)道路机械清扫保洁 人工配合机械道路保洁14小时。

(2)道路洒水每天两次(一年按240天无雨日计取)。

(3)道路冲洗每周冲洗1次。

2.机动车道以外的道路。

(1)道路人工清扫保洁每天两扫,保洁14小时。

3.其他事项。

(1)该等级道路沿街立面建筑物、构筑物、门前、地面、树木、电杆、桥梁、灯箱、电话亭、书报亭和含沿街楼层立面等设施的“牛皮癣”清理。

(服务期限为3年,即2023年9月至2026年8月)

3

道路清扫保洁四级

1.机动车道

(1)道路机械清扫保洁 人工配合机械道路保洁12小时。

(2)道路洒水每天一次(一年按240天无雨日计取)。

2.机动车道以外的道路

道路人工清扫保洁每天两扫,保洁12小时。

3、工作内容包含该等级道路沿街立面建筑物、构筑物、门前、地面、树木、电杆、桥梁、灯箱、电话亭、书报亭和含沿街楼层立面等设施的“牛皮癣”清理。

(服务期限为3年,即2023年9月至2026年8月)

4

农村道路清扫保洁

1.道路人工清扫保洁每天一扫,保洁10小时。

2.工作内容包括:农村道路、硬底化村道杂草清理、闲置地与公园清扫保洁;沟渠与水塘垃圾清理,公厕与候车亭清洗保洁,“牛皮癣”清理以及生活垃圾运至收集点等。

(服务期限为3年,即2023年9月至2026年8月)

5

河流水域漂浮物打捞

水域漂浮垃圾清除打捞(水域宽度详见潼侨河流统计表)。

(服务期限为3年,即2023年9月至2026年8月)

6

果皮箱定期清洗

果皮箱定期清洗,每周2次。

(服务期限为3年,即2023年9月至2026年8月)

7

垃圾桶定期清洗

垃圾桶定期清洗,每周2次。

(服务期限:2023年11月至2026年8月)

8

城镇、农村垃圾收集作业

城镇、农村收集运输垃圾按机动车收集运输生活垃圾人装自卸运距5km以内计取。

(服务期限:2023年11月至2026年8月)

9

转运站压缩垃圾

转运站压缩垃圾服务。

(服务期限为3年,2023年9月至2026年8月)

10

转运垃圾作业

自卸汽车转运垃圾,惠阳环境园63km,服务期限为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

自卸汽车转运垃圾,仲恺高新区环境生态园11km,服务期限为2023年12月至2026年8月)

11

公交车站候车亭清洗保洁

公交车站候车亭清洗保洁,至少2天进行一次清洗。

(服务期限为3年,2023年9月至2026年8月)

四、潼湖镇环卫服务项目

1

道路清扫保洁 二级

1.机动车道。

(1)道路机械清扫保洁 人工配合机械道路保洁16小时。

(2)道路洒水每天两次(一年按240天无雨日计取)。

(3)道路冲洗每周冲洗1次。

2.机动车道以外的道路。

(1)道路人工清扫保洁每天两扫,保洁16小时。

3.其他事项。

(1)含道路沿街立面建筑物、构筑物、门前、地面、树木、电杆、桥梁、灯箱、电话亭、书报亭和含沿街楼层立面等设施的“牛皮癣”清理。

(服务期限为3年,2023年9月至2026年8月)

2

道路清扫保洁 三级

1.机动车道。

(1)道路机械清扫保洁 人工配合机械道路保洁14小时。

(2)道路洒水每天两次(一年按240天无雨日计取)。

(3)道路冲洗每周冲洗1次。

2.机动车道以外的道路。

(1)道路人工清扫保洁每天两扫,保洁14小时。

3.其他事项。

(1)该等级道路沿街立面建筑物、构筑物、门前、地面、树木、电杆、桥梁、灯箱、电话亭、书报亭和含沿街楼层立面等设施的“牛皮癣”清理。

(服务期限为3年,2023年9月至2026年8月)

3

道路清扫保洁 四级

1.机动车道

(1)道路机械清扫保洁 人工配合机械道路保洁12小时。

(2)道路洒水每天一次(一年按240天无雨日计取)。

2.机动车道以外的道路

道路人工清扫保洁每天两扫,保洁12小时。

3、工作内容包含该等级道路沿街立面建筑物、构筑物、门前、地面、树木、电杆、桥梁、灯箱、电话亭、书报亭和含沿街楼层立面等设施的“牛皮癣”清理。

(服务期限为3年,2023年9月至2026年8月)

4

农村道路清扫保洁

1.道路人工清扫保洁每天一扫,保洁10小时。

2.工作内容包括:农村道路、硬底化村道杂草清理、闲置地与公园清扫保洁;沟渠与水塘垃圾清理,公厕与候车亭清洗保洁,“牛皮癣”清理以及生活垃圾运至收集点等。

(服务期限为3年,2023年9月至2026年8月)

5

河流水域漂浮物打捞

水域漂浮垃圾清除打捞(水域宽度详见潼湖镇河流环卫保洁面积测绘报告)。

(服务期限为3年,2023年9月至2026年8月)

6

东江仲恺段河流水域漂浮物打捞

水域漂浮垃圾清除打捞(水域宽度详见潼湖镇河流环卫保洁面积测绘报告)。

(服务期限为3年,2023年9月至2026年8月)

7

平塘湖河流水域漂浮物打捞

水域漂浮垃圾清除打捞(水域宽度详见潼湖镇河流环卫保洁面积测绘报告)。

(服务期限为3年,2023年9月至2026年8月)

8

观洞水库干渠、水坑水

水域漂浮垃圾清除打捞(水域宽度详见测绘报告)。

(服务期限为3年,2023年9月至2026年8月)

9

 

垃圾桶、果皮箱定期清洗

垃圾桶、果皮箱定期清洗,每周2次。

(服务期限为3年,2023年9月至2026年8月)

10

 

城镇、农村垃圾收集作业

城镇、农村收集运输垃圾按机动车收集运输生活垃圾人装自卸运距6km以内计取。

(服务期限为3年,2023年9月至2026年8月)

11

 

转运站压缩垃圾

转运站压缩垃圾。

(服务期限为3年,2023年9月至2026年8月)

12

 

转运垃圾

转运垃圾至博罗环境园34km,服务期限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

转运垃圾至仲恺高新区环境园4km,服务期限2023年12月至2026年8月。

(2)服务质量要求

1)道路保洁要求。机动车道、辅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人行道至建筑物或构筑物墙体范围、内巷(含房屋之间及前后巷道)、立交桥、立交桥底通道、人行天桥、地下通道、隧道、涵洞、交通岛、绿地及绿化带、树穴、明渠、排水口等。但不限于地面垃圾、杂物、杂草、泥沙、油污、积水、树木及设施的吊挂垃圾、杂物,无主零星建筑废弃物(指体积在1立方米以下的建筑废弃物,下同)等废弃物的清扫清理清洗保洁服务;将道路清扫的泥沙及清理的建筑废弃物中的余泥、余土、余渣清运到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涉及沿街立面建筑物、构筑物、门前、地面、树木、电杆、桥梁、灯箱、电话亭、书报亭等区域牛皮癣清理洁净,确保无任何书写性、粘贴性广告,无任何粘贴物、黏附物,无污渍污块。按《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建设部建城[1997]21号文)的规定执行,按一级、二级、三级、四级道路标准进行管理和考核。

  2)候车亭保洁要求。候车亭两天进行一次清洗,并保持设施及周边干净整洁,无乱涂、乱画、乱张贴,“牛皮癣”清除率达100%。

  3)建筑废弃物清理要求。辖区内的无主零星建筑废弃物列入日常清扫保洁服务范围,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清理,日产日清。建筑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置,将可回收利用的废旧金属、塑料、木材、纺织品、纸制品等实行资源回收利用,将生活垃圾收运至垃圾中转站处置,将余泥、余土、余渣清运至采购人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不得将建筑余泥、余土、余渣混入生活垃圾处置。

  4)垃圾收集清运服务要求。按《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要求,投入足够收集清运车辆,配备符合标准的垃圾分类专运车辆,每天至少2次到各收集点清运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具体垃圾量集中点严格按照中心要求提高收运频次,满足垃圾不外溢积存要求。

  5)垃圾中转站管理要求。负责将潼侨、潼湖垃圾转运站的垃圾转运至指定无害化处理,并负责垃圾中转站内设施、设备(含污水处理设备、监控设备)维护与运营,确保设施、设备完好、垃圾日产日清、环境除臭,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场地定期修缮更新,定期(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监测站内排放指标。

  6)垃圾桶、果皮箱保洁要求。垃圾桶剂清洗,保持容器内外体无积灰、污迹,定期消毒。果皮箱每周清洗两次,一天至少清倒2次,箱体光洁无明显积垢,箱体周围无垃圾堆积、无积水、地面无污迹。

  7)垃圾收集点(房)保洁要求。维护垃圾收集点(房)内清洁,维护垃圾收集点(房)外围环境清洁,对垃圾收集点(房)设施进行保养与维护。收运作业期间必须按要求征求有序摆放

  8)绿化带和闲置土地的保洁要求。绿化带保持清洁,无石头、杂物、自然掉落枝叶、行人抛撒物品、自然飘洒物等垃圾。闲置空地不能存在卫生死角,不得有积存垃圾、裸露堆积垃圾。

  9)河流(湖泊)水域漂浮垃圾清除打捞要求。水面清洁无漂浮物,河道通畅;水面无影响河道景观和行洪排涝的水生植物;桥墩、水闸周围水面无垃圾和漂浮物;滩涂整洁,无暴露性垃圾;清捞的垃圾必须在指定水上环卫作业点,禁止随意堆放或弃置,杜绝二次污染。

(3)人员及设备要求

本项目实施目标考核管理机制,项目中标供应商需根据本项目的具体任务、具体情况,结合环境卫生的质量要求和管理目标,作出科学合理的设备、人员安排组织方案及应急预案。

1)项目人员保障要求。

a.须合理制定薪酬制度,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工人购买"五险一金”等,保障其雇用人员获得合理劳动报酬权。

b.须当依照国家、省和市有关工作、休息、休假规定,保障其雇用人员依法享受休息和休假。

c.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和标准,切实保护其雇用人员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d.须按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与保洁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好员工的劳动用工手续及工伤意外伤害事故处理等事宜,保障服务期内雇用人员合法权益。

e.服务期内,雇用人员发生各种事故,包括治安、安全、交通、消防和劳资纠纷等事件及其他各种损失,由项目中标供应商依法承担和负责赔偿。

2)服务设备配备。

序号

设备名称

技术参数

投入数量(辆)

1

扫路车(大)

总质量8吨或以上湿式扫路(新能源汽车)

沥林2

潼侨3

潼湖2

2

扫路车(中)

总质量6吨或以上湿式扫路车(新能源汽车)

沥林2

潼侨2

潼湖2

3

扫路车(小)

总质量2吨或以上湿式扫路车(新能源汽车)

沥林1

潼侨1

潼湖1

4

密闭式压缩运输车

总质量16吨或以上后置式垃圾压缩车

沥林3

潼侨2

潼湖2

5

密闭式压缩运输车

总质量8吨或以上后置式垃圾压缩车

沥林4

潼侨3

潼湖2

6

多功能大型高压洗扫车

总质量16吨或以上,带高压冲洗功能。

沥林1

潼侨2

潼湖1

7

垃圾转运车

总质量16吨以上

潼侨3

8

垃圾转运车

总质量8吨以上

潼湖3

9

清运车

厢式货车

沥林1

潼侨1

潼湖1

10

洒水车(中)

罐容量8000(L)

沥林1

潼侨2

潼湖1

11

洒水车(大)

罐容量12000(L)

沥林2

潼侨2

潼湖2

12

小型高压清洗车

 

沥林2

潼侨2

潼湖2

13

降尘高空雾炮车

总质量15吨以上,带洒水喷雾功能

沥林1

潼侨1

潼湖1

14

保洁船

3-9米

陈江20

沥林14

潼侨10

潼湖36(其中东江仲恺段4艘,应具备船检证、国籍证、所有证)

15

吊装设备

 

潼湖1

16

电动保洁车

电动三轮保洁车

陈江60

沥林90

潼侨46

潼湖90

17

联合巡查监管车

2.0T

陈江1

沥林1

潼侨1

潼湖1

 

注:①以上车辆要求全部达到国家现有排放标准;项目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应将上述自有或租赁车辆的全部资料送达区城乡环卫中心备案。所提供的设施设备为项目中标供应商合法所有或使用,提供的设施设备已足额购买相关保险。项目中标供应商需自行解决道路清扫、保洁、垃圾装运等工作所需的日常工具和劳保用品。

②项目中标供应商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工作量增加环卫清洁设备、设施、工具等,费用自行解决,合同期满由项目中标供应商自行处置。

③随着新能源汽车应用技术的逐步成熟,项目中标供应商必须积极响应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或号召,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应用,力争在环卫领域实现新能源汽车的全覆盖。项目所需充电桩由项目中标供应商自行建设。

④按照《仲恺高新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要求(2018-2035)》要求,需大力推行机械化作业。涉及环卫作业车辆(含清扫车、洒水车、电动保洁车和垃圾收运车)要安装车载定位终端设备并接入区城乡环卫中心的智慧环卫系统,相应的安装及管理费用由项目中标供应商承担。

(4)服务费用调整。

1)服务期间如涉及垃圾转运路线更改的按实际距离,委托第三编制单位核定单价,进行结算。

2)候车亭、垃圾桶和果皮箱等根据确认增减量乘以中标单价,相应增加或减少服务费用。

(5)考核要求

在本项目服务过程期间,采购人按照检查考核办法(参考附件1)规定,全面检查考核项目中标供应商作业,对项目中标供应商的作业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每月检查共计3次,每月综合评分1次,月度满分为100分。综合检查时若达不到要求则按规定进行扣分,每月月底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结果取每次检查评分累加后的平均值减去当月统计确认被上级通报、市民信访投诉和网络媒体曝光等负面成绩为项目中标供应商的月考核成绩。当月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值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90-85(含85分)分为良好、85-80(含80)分为合格、低于80分为不合格。得分90-85(不含90)分时,每低于1分扣服务费用10000元;得分低于85分时,从90分开始,每低于1分时,扣除服务费用20000元。

 

采购包1(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沥林、潼侨和潼湖镇环境卫生市场化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双方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开始实施,服务期3年。

标的提供的地点

 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沥林、潼侨、潼湖镇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2.77%,采购人按照先作业后拨付的拨款方式,分36期支付,采购人根据质量考核结果,次月支付上月服务费用。

 

2期:支付比例2.77%,采购人按照先作业后拨付的拨款方式,分36期支付,采购人根据质量考核结果,次月支付上月服务费用。

 

3期:支付比例2.77%,采购人按照先作业后拨付的拨款方式,分36期支付,采购人根据质量考核结果,次月支付上月服务费用。

 

4期:支付比例2.77%,采购人按照先作业后拨付的拨款方式,分36期支付,采购人根据质量考核结果,次月支付上月服务费用。

 

5期:支付比例2.77%,采购人按照先作业后拨付的拨款方式,分36期支付,采购人根据质量考核结果,次月支付上月服务费用。

 

6期:支付比例2.77%,采购人按照先作业后拨付的拨款方式,分36期支付,采购人根据质量考核结果,次月支付上月服务费用。

 

7期:支付比例2.77%,采购人按照先作业后拨付的拨款方式,分36期支付,采购人根据质量考核结果,次月支付上月服务费用。

 

8期:支付比例2.77%,采购人按照先作业后拨付的拨款方式,分36期支付,采购人根据质量考核结果,次月支付上月服务费用。

 

9期:支付比例2.77%,采购人按照先作业后拨付的拨款方式,分36期支付,采购人根据质量考核结果,次月支付上月服务费用。

 

10期:支付比例2.77%,采购人按照先作业后拨付的拨款方式,分36期支付,采购人根据质量考核结果,次月支付上月服务费用。

 

11期:支付比例2.77%,采购人按照先作业后拨付的拨款方式,分36期支付,采购人根据质量考核结果,次月支付上月服务费用。

 

12期:支付比例2.77%,采购人按照先作业后拨付的拨款方式,分36期支付,采购人根据质量考核结果,次月支付上月服务费用。

 

13期:支付比例2.77%,采购人按照先作业后拨付的拨款方式,分36期支付,采购人根据质量考核结果,次月支付上月服务费用。

 

14期:支付比例2.77%,采购人按照先作业后拨付的拨款方式,分36期支付,采购人根据质量考核结果,次月支付上月服务费用。

 

15期:支付比例2.77%,采购人按照先作业后拨付的拨款方式,分36期支付,采购人根据质量考核结果,次月支付上月服务费用。

 

16期:支付比例2.77%,采购人按照先作业后拨付的拨款方式,分36期支付,采购人根据质量考核结果,次月支付上月服务费用。

 

17期:支付比例2.77%,采购人按照先作业后拨付的拨款方式,分36期支付,采购人根据质量考核结果,次月支付上月服务费用。

 

18期:支付比例2.77%,采购人按照先作业后拨付的拨款方式,分36期支付,采购人根据质量考核结果,次月支付上月服务费用。

 

19期:支付比例2.77%,采购人按照先作业后拨付的拨款方式,分36期支付,采购人根据质量考核结果,次月支付上月服务费用。

 

20期:支付比例2.77%,采购人按照先作业后拨付的拨款方式,分36期支付,采购人根据质量考核结果,次月支付上月服务费用。

 

21期:支付比例2.77%,采购人按照先作业后拨付的拨款方式,分36期支付,采购人根据质量考核结果,次月支付上月服务费用。

 

22期:支付比例2.77%,采购人按照先作业后拨付的拨款方式,分36期支付,采购人根据质量考核结果,次月支付上月服务费用。

 

23期:支付比例2.77%,采购人按照先作业后拨付的拨款方式,分36期支付,采购人根据质量考核结果,次月支付上月服务费用。

 

24期:支付比例2.77%,采购人按照先作业后拨付的拨款方式,分36期支付,采购人根据质量考核结果,次月支付上月服务费用。

 

25期:支付比例2.77%,采购人按照先作业后拨付的拨款方式,分36期支付,采购人根据质量考核结果,次月支付上月服务费用。

 

26期:支付比例2.77%,采购人按照先作业后拨付的拨款方式,分36期支付,采购人根据质量考核结果,次月支付上月服务费用。

 

27期:支付比例2.77%,采购人按照先作业后拨付的拨款方式,分36期支付,采购人根据质量考核结果,次月支付上月服务费用。

 

28期:支付比例2.77%,采购人按照先作业后拨付的拨款方式,分36期支付,采购人根据质量考核结果,次月支付上月服务费用。

 

29期:支付比例2.77%,采购人按照先作业后拨付的拨款方式,分36期支付,采购人根据质量考核结果,次月支付上月服务费用。

 

30期:支付比例2.77%,采购人按照先作业后拨付的拨款方式,分36期支付,采购人根据质量考核结果,次月支付上月服务费用。

 

31期:支付比例2.77%,采购人按照先作业后拨付的拨款方式,分36期支付,采购人根据质量考核结果,次月支付上月服务费用。

 

32期:支付比例2.77%,采购人按照先作业后拨付的拨款方式,分36期支付,采购人根据质量考核结果,次月支付上月服务费用。

 

33期:支付比例2.77%,采购人按照先作业后拨付的拨款方式,分36期支付,采购人根据质量考核结果,次月支付上月服务费用。

 

34期:支付比例2.77%,采购人按照先作业后拨付的拨款方式,分36期支付,采购人根据质量考核结果,次月支付上月服务费用。

 

35期:支付比例2.77%,采购人按照先作业后拨付的拨款方式,分36期支付,采购人根据质量考核结果,次月支付上月服务费用。

 

36期:支付比例3.05%,采购人按照先作业后拨付的拨款方式,分36期支付,采购人根据质量考核结果,次月支付上月服务费用。

验收要求

 1期:1.服务质量考核评分按照《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沥林、潼侨和潼湖镇环境卫生市场化服务项目检查考核评分细则》执行(详见附件)。 2.按照考评办法对项目中标供应商实施总体服务质量监督考核,每月检查考核3次,取平均分作为月考核得分。如项目中标供应商总体服务质量一个月内有两次经检查不达标,发出限期整改通知,视情况约谈项目中标供应商主要负责人;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的或月考核得分全年累计三次不合格的或项目中标供应商在迎国家级、省级检查的当月服务质量不合格,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重新依法走公开招标程序选取服务单位。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同类业绩,投标人提供2020年至今承接的同类项目业绩(合同中含清扫保洁或河道保洁服务内容),业绩证明文件是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其他,服务期内,如遇政策性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采购人短期内不能支付服务费的情况,中标供应商应按期垫付环卫工人工资。若因未能及时支付工资引起的环卫工人思想不稳定而发生的风险均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清扫服务

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沥林、潼侨和潼湖镇环境卫生市场化服务项目

1.00

165,095,672.34

165,095,672.34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沥林、潼侨和潼湖镇环境卫生市场化服务项目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3、本项目服务因素的需求

(1)服务管理团队的需求

投标人需要安排服务管理团队的人员数量共3名,具体如下:

1)投标人派出1名为其已经购买了社保的人员作为本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项目从领取中标通知书开始至合同验收完成的相关工作,需具备同类工作经验3年或3年以上。(投标人需要提供相关人员证明材料及至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记录作为证明材料)

关于采购人设置此条款的情况说明: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考核其对项目实行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管理的责任保证体系和全面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设立的重要管理岗位,它要负责处理所有事务性质的工作是体现项目负责人的技术经验、能力与素质。

2)投标人派出1名为其已经购买了社保的人员作为本项目安全主管,需具有地级市及以上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投标人需要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及至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记录作为证明材料)

关于采购人设置此条款的情况说明: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是要求具备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和培训,是为了最大程度保障环卫人员安全。

3)投标人派出1名为其已经购买了社保的人员作为本项目财务主管,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级或以上会计师职称证书的。(投标人需要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及至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记录作为证明材料)

关于采购人设置此条款的情况说明:项目财务主管需要负责项目的预决算、财务核算、会计监督和财务管理工作的,故需要提供相关职称证书证明其的资质和水平。

4、服务方案的要求:

(1)服务总体方案:投标人需提供的服务总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进场移交期间工作安排;2、工作计划;3、环卫保洁方案。

(2)应急处置预案:投标人需提供在出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活动、节假日、突发恶劣天气等情况时采取的应急保障工作方案。

(3)安全保证措施: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安全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保障措施方案、安全防范措施、安全培训。

(4)规章管理制度:投标人需提供各项规章和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管理制度、员工上岗培训制度、作业工具和设备管理制度。

5、其他相关要求:

  (1)投标人需获得有效期内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需提供认证证书并同时提供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www.cnca.gov.cn)对体系证书的信息查询截图)。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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