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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高新区2025年4月-2026年3月路面保洁、绿化养护管理等服务外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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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502210001602165 文档页数:56页 所需下载券:10
梅州高新区2025年4月-2026年3月路面保洁、绿化养护管理等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对梅州高新区2025年4月-2026年3月路面保洁、绿化养护管理等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服务内容包括路面保洁、绿化养护管理、同心湖公园湖面管理、办公楼保洁、园区路灯日常养护管理及安全监管等五项,路面保洁、绿化养护管理具体服务范围详见附件《梅州高新区路面保洁面积统计表》、《梅州高新区绿化养护面积统计表》。

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项目内容

服务时间

梅州高新区2025年4月-2026年3月路面保洁、绿化养护管理等服务外包项目

一年

(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投标人参与投标应充分考虑到服务期内的业务运作中的风险等因素。并保证投入足够的人员,中标后除采购人另有规定外,不得转包、分包,不得向采购人收取中标价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采购包1(梅州高新区2025年4月-2026年3月路面保洁、绿化养护管理等服务外包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第1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100%,(1)签署合同时,双方确认道路清扫保洁面积、绿地现有苗木和草坪的种类、数量、生长状况及其它设施状况(含肥料、农药、水电、工资社保劳保福利、设施维修、花木更换补种等费用)、同心湖公园湖面管理(鉴于其特殊性,需配置相应的水上设备(如小艇,救生圈等)和水面巡视安全员)、其他保洁及园区路灯日常养护管理及安全监管等相关内容及要求。(2)参照《梅州城区公共绿地养护管理办法》、《梅州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按月核定拨付管养费用。 (3)按月支付,于每月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月的服务管理费用。采购人每月支付的服务管理费用为中标总价按12个月分摊后的金额并扣除当月罚款后(如有产生罚款)的金额支付服务管理费。如园区新增或减少的保洁和养护面积超过5000㎡以上时按实调整,合同根据实际服务量结合中标人中标单价按实结算。(4)中标人凭以下有效的文件由采购人支付合同款: ①合同; ②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等; ③考核表(须有采购人盖章确认的) 注:(1)每笔款项支付时,中标人同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支付。(3)本项目的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中标人同意本条对付款时间的约定,合同或附件中与本条约定不一致的,以本条约定为准。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本项目参照《梅州城区公共绿地养护管理办法》、《梅州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梅州城区公共绿地养护质量检查考核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验收

履约保证金

收取比例:2%,说明:(1)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2%; (2)交纳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3)交纳时间: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4)退回时间:在承包期满,待中标人完成其合同义务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的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在服务期满后二十个工作日退还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原件; (5)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期满之日。 (6)不予退还的情形:中标供应商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合同的或者未全面履行合同质量等条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违约责任:中标供应商违约的,采购人将按照扣除其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或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如果中标供应商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还应当依法赔偿超过部分的损失。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其他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1

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括各种人力费、材料费、项目实施费、施工管理费、项目措施费、服务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2

采购人配合的条件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列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条件。

3

其他要求

本项目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转包或违法分包。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项目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转包或违法分包”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市容管理服务

梅州高新区2025年4月-2026年3月路面保洁、绿化养护管理等服务外包项目

1.00

5,087,200.00

5,087,2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梅州高新区2025年4月-2026年3月路面保洁、绿化养护管理等服务外包项目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1.基本要求:

1.1外包项目

2025年4月-2026年3月园区路面保洁单价最高限价为每月0.197元/㎡•月;绿化养护管理单价最高限价0.297元/㎡•月;同心湖公园湖面管理单价最高限价0.197元/㎡•月;

(1)路面保洁

据园区路面保洁面积最新统计结果,园区路面保洁面积共计1029925.86㎡(详见附件《梅州高新区路面保洁面积统计表》),月度养护金额为1029925.86㎡×0.197元/㎡•月=202,895.39元/月。

(2)绿化养护管理

据园区绿化养护面积最新统计结果,园区绿化养护面积共计632420.35㎡(具体详见梅州高新区绿化养护面积统计表),月度养护金额为632420.35㎡*0.297元/㎡•月=187,828.84元/月。

注:本项目路面保洁和绿化养护等合同签约工作量按附件《梅州高新区路面保洁面积统计表》、《梅州高新区绿化养护面积统计表》的数量签订。签订合同后,如园区新增或减少的保洁和养护面积超过5000㎡以上时按实调整,合同根据实际服务量结合中标人中标单价按实结算。

(3)同心湖公园湖面管理

园区同心湖公园纳入正常的公园化管理,场地保洁、绿化管理、公厕管理、景观灯及设备设施维护管理的费用纳入园区正常的路面保洁和绿化养护管理费用中进行计费;同心湖公园湖面管理,鉴于其特殊性,需配置相应的水上设备(如小艇,救生圈等)和水面巡视安全员等,保障同心湖游玩人员安全。同心湖湖面面积58900㎡,月度养护金额为58900㎡*0.1970元/㎡•月=11603.30元/月。同心湖绿化及湖面安全需派3名专职人员按照园林绿化高标准管理。

(4)办公楼保洁

管委会办公楼及副楼、党群活动中心、485村民议事厅月度卫生保洁费为固定单价报价3600元/月•人,月度金额为:6人×3600元/月•人=21600元/月。

(5)园区路灯日常养护管理及安全监管

园区路灯日常养护管理及安全监管(包含配电房日常维护及管理),电工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因道路路灯的使用维护数量、费用不确定,路灯维护材料费用按实际结算,相关费用不含在本项目合同价款内,由采购人另行支付。

以上(1)-(4)项合计一年管理养护维护金额为5,087,200.00元。

1.2 园区垃圾清运严格按垃圾分类要求, 由中标人统一收集后送往指定的专门垃圾处理点。

1.3 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依照本项目考核规定和考核方法,并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及考核要求,进行量化考核,服务期内,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考核办法进行修改与补充。

1.3.1.保洁考核规定

(1)每天早上10:00前完成承包园区区域的保洁任务。如未按时按质完成各条道路保洁的,一条道路一次扣100元。

(2)中标供应商应安排足额人员做好保洁工作,未做好保洁工作的,按下列情况处理:

①服务范围内废旧家私等较大型杂物中标供应商应主动清理,在发出告知后1小时内未清理的,一宗扣100元;

②服务范围内的门店前、道路、果皮箱底、垃圾桶底等地面垃圾包未及时收运的,每一处扣50元;

③果皮箱、垃圾桶、垃圾斗等垃圾收集容器每月清洗1次以上,并摆放整齐,保持干净整洁。因未及时清洗,产生污垢的,1只容器扣20元;

④工人严禁焚烧垃圾、树叶等物品,发现一宗扣300元;

⑤可视范围内,非道路范围有垃圾堆点存在的,一宗扣50元。

(3)各路段收集的垃圾按环卫管理部门指定的中转站倾倒,未按指定中转站倾倒垃圾的,一车扣100元。

(4)垃圾倾倒在中转站地面或中转站周边的,一宗扣100元。

(5)收运垃圾应加盖密闭运输。运输垃圾未加盖的,一宗扣50元;在运输过程中撒漏垃圾,造成路面二次污染的,一宗扣100元。

(6)不服从卫生督查员管理,对指出存在问题不落实整改的,一次扣200元。

(7)考核方提出的整改问题,中标供应商应即时整改,如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一次扣300元。

(8)因卫生差被新闻媒体公开曝光,被市、县管理部门发函督办整改的,被上级单位督办批评、被书记、市长、县长信箱举报的等其他方式举报的,经查实,一宗扣500元。

(9)如遇市、县领导检查或重大活动,对承包作业有特殊要求时,中标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如有拖拉、拒绝处理问题的行为,一宗一次扣500元。

1.3.2.公厕管理考核规定

公厕全天开放,保持干净卫生、设施完好、空气清新。

(1)中标供应商在管理中出现如下问题的,一次扣100元:

①公厕未全天开放的;

②排污道阻塞未及时疏通的;

③设施损坏报经业主单位同意维修但未及时修复的(维修配件产生的费用按实结算);

④公厕内存放与公厕无关的物品。

(2)中标供应商在管理中出现如下问题的,一次扣50元。

①天面有蜘蛛网的;

②地面有积水、污物的;

③墙壁、台面、玻璃、镜子有乱涂乱画污迹未及时清洁的;

④便池、便槽有粪迹、尿碱或其它污物的;

⑤未定期消毒,产生蚊蝇滋生的。

(3)管理员向市民、游客收取如厕费的,一宗扣100元。

(4)因卫生差被新闻媒体公开曝光,被市、县管理部门发函督办整改的,被上级单位督办批评、被书记、市长、县长信箱举报的等其他方式举报的,经查实,一宗扣500元。

1.3.3.垃圾清运考核规定

(1)中标供应商应教育好司机开车不得闯红灯、逆行、超速行驶、酒后醉驾等一切违法违章行为,否则产生一切后果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出现违法、违章行为,造成负面影响的,一宗扣1000元。

(2)未在中转站垃圾清运规定时间内进行清运垃圾作业的,一次扣200元。

(3)中转站转运垃圾不计运输次数,做到压缩箱垃圾及时清运,日产日清,中转站压缩箱存放过夜垃圾不得超过半箱。因未及时清运,造成压缩箱无法正常收集垃圾,扣300元,中转站压缩箱存放过夜垃圾超过半箱的,一个箱体扣100元。

(4)清运车辆每周必须进行清洗,保持车容车貌干净整洁。未对车辆每周清洗的,一车一次扣100元。

(5)垃圾收集堆点按要求每天清运,并对堆点的周边清扫干净,堆点漏收一处,扣50元,未对堆点周边清扫干净,一处扣50元。

1.4 对园区边坡日常巡查管理。

1.4.1.及时开展卫生保洁、除草、灭虫、修剪等工作,控制杂草的滋生,维护边坡绿化美化成果。

1.4.2.定期开展安全巡查,发现边坡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报告业主单位或有关主管部门。

1.5 制订市政应急管理措施,协助园区做好应急抢险工作。

1.5.1.中标人在维养期间要确保路灯照明设施完好和达到路灯照明设施的设计要求。在规定的亮灯时间内,保证路灯照明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亮灯率在98%以上,保证路灯功率正常。

1.5.2.自觉接受采购人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每逢法定节日或庆典、重大活动中,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组织的突击性任务及迎检活动,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采购人所分配的工作。

1.5.3.中标人配备专业人员及相关路灯维修设备,24小时候命,及时处理路灯故障。

1.5.4.专人巡查路灯设施紧固情况,中标人应设立定期巡灯制度和群众投诉电话,防止灯杆倾斜或倾倒,灯具器脱落,线路短、断路或漏电现象,做好设施安全运行和防盗事项,发现问题要及时记录和检修,因各种原因被损坏或被盗的,必须在24小时内修复。遇突发事件,如撞灯、灯杆倾斜或损坏及灯罩、灯具掉落等事项,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修复或更换。否则,由此产生的丢失、修复及安全事故责任和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5.5.中标人不得私自外接电,不得向外供电。

1.5.6.不得出现连续2盏灯不亮,如因线路故障、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引起的情况除外。

1.5.7.更换的设施设备须与现有的设施设备为同品牌同型号的产品(同品牌同型号产品停产或断产情况除外)。

1.6 发包方式和承包时间

以一年管理养护维护金额为5,087,200.00元为最高限价,中标后固定单价包干(其中园区路灯日常养护管理及安全监管按实结算),承包时间为一年,即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附:梅州高新区路面保洁面积统计表与梅州高新区绿化养护面积统计表

梅州高新区路面保洁面积统计表

至2024年11月

序号

名称

面积( ㎡)

1

迎宾大道(高速公路管理中心至206国道路口)

24840

2

梅州大道(园区大门至中心大道圆盘)

65569.8

3

梅州大道(中心大道圆盘至高新四路)

38628

4

广州大道(创业路口至梅州大道路口)

14340

5

广州大道(梅州大道路口至206国道路口)

21390.4

6

兴宁路

12600

7

五华路

9486

8

横二路(A区后门)

1788

9

横三路(B区宿舍后门)

7686

10

横四路(锦信公司)

4920

11

横五路(添辉物流)

5656

12

创业路

13284

13

梅县路(创业路口至梅州大道路口)

7164

14

梅县路(梅州大道路口至平远路口)

3078

15

梅江路(创业路至梅州大道)

8718.5

16

梅江路(梅州大道至206国道)

8845

17

A区厂房

8450

18

B区厂房及生活区

19070

19

B区厂房与宿舍中间道路

2000

20

C区厂房及生活区

9843

21

E区厂房

15517

22

F区厂房

9635

23

老虎塘绿道

6550

24

平远路

14870

25

206国道至高速路匝道(提升泵站门口路段)

5260

26

管委会办公楼

4352

27

商务服务中心

9212

28

创业广场

27582

29

议事厅室内、广场硬底

1290

30

大埔路

24025.5

31

桦粤公司侧路段

2187

32

公和路(梅州大道至206国道)

10200

33

桂和路

3587.5

34

中心大道(新梅江大桥圆盘至高速公路桥下)

31449

35

新梅江大桥

28952

36

滨江路(新自来水厂段)

15456

37

虾公溪路段(高速公路桥下至滨江路)

11850

38

丰顺路(嘉禾公司至滨江路口)

8565

39

第二批厂房(2807亩)

16892

40

第二批宿舍(2807亩)

5824

41

珠啤南路

9576

42

广汽一路(梅州大道至广汽华德公司门口)

6972

43

广汽一路(广汽华德至206国道)

8070

44

绿园大道

37080

45

传祺大道

26450

46

科创大道

34294

47

绿创大道

64398

48

绿湖大道

26220

49

纵二路(楣杆安置区)

18285

50

广汽华德旁路段

5745

51

月亮广场

1825.25

52

绿创中心

41819

53

莲江路

16871.57

54

新塘一路

14490.97

55

蓝天一路

14059.8

56

纵一路(入楣杆下安置区道路)

8554

57

和达路

5162.23

58

万宝路

8786

59

科创一路

12910.8

60

科创二路

7986.6

61

科创三路

8732

62

珠啤西路

6330

63

沿江路(水厂取水口至布头村)

18560

64

三角大道

23714.74

65

广汽三期周边道路

9616.2

66

和清路南段

1932

67

和清路北段

1683

68

王老吉路

13410

69

广汽三期周边公用区域

1024

70

泰园小区侧公共道路

3024

71

同心湖

27281

72

珠江花城西侧道路

4450

 

合计

1029925.86

梅州高新区绿化养护面积统计表

至2024年11月

序号

名称

面积( ㎡)

1

高速公路连接线(高速公路收费站至平远路口)

45000

2

梅州大道(园区大门至高新四路路口)

57629

3

广州大道(蕉岭路口至新206国道口)

7929

4

兴宁路全段

2800

5

五华路全段

2400

6

梅县路全段

6698

7

梅江路全段

5101

8

横二路全段(A区后门)

940

9

横三路全段(B区宿舍后门)

1780

10

横四路全段(锦信公司)

1752

11

横五路全段(添辉物流)

1812

12

创业路全段

4416

13

平远路(含果带边坡、梅江路至高速路匝道)

42420

14

宝发公司门口至提升泵站路口

5300

15

科伦门口绿地

16000

16

206国道(广州大道路口至大埔路路口)

12726

17

A区厂房

9790

18

B区厂房及生活区

4142

19

C区厂房及生活区

7740

20

商务服务中心

4961

21

滨江路(新梅江大桥至水厂大门)

6409

22

丰顺路(威而信至滨江路)

2491

23

虾公溪路段(滨江路至二期宿舍最后一栋)

5978

24

E区厂房

14425

25

F区厂房

3697

26

第二批厂房(2807亩)

18946

27

第二批宿舍(2807亩)

2521

28

创业广场

20691

29

5号山体山脚绿地

8900

30

中心大道(梅江大桥至高速路下穿桥,圆盘除外)

2210

31

碧桂园酒店对面河边绿地及边坡(梅江大桥下游)

2845

32

老虎塘边坡(莲江路口石坎边坡至E区则台阶处)

25000

33

珠啤边坡(正门顺至丰顺路)

31427

34

伊利北面边坡(新下畲路口至铁路桥)

9633

35

新梅江大桥

2550

36

大埔路

6229

37

广汽一路

13071

38

桂和路和公和路

7012

39

485村民议事厅

4934

40

桦粤厂门口绿地

360

41

纵二路(楣杆安置区)

1084

42

科创大道

29561

43

绿创大道

17626

44

梅州大道与大埔路十字路口(小公园)

3733

45

高新一路、高新五路、安全岛绿化

1845

46

广汽华德公司旁路段

835

47

管委会大楼内绿化

7459.15

48

月亮广场

4476.92

49

绿创中心

13228.5

50

莲江路

3002

51

新塘一路

777

52

蓝天一路

5271

53

纵一路(入楣杆下安置区道路)

821

54

和达路

248

55

万宝路

3497.6

56

科创一路

104

57

科创二路

150

58

科创三路

196

59

珠啤西路

2520

60

沿江路(水厂取水口至布头村)

600

61

三角大道

7855.48

62

广汽三期周边道路

13198.8

63

和清路南段

2609.68

64

和清路北段

1122

65

王老吉路

4808

66

广汽三期周边公用区域

13032.6

67

宏原、安闻、龙宇围墙外公共区域

2218

68

珠江花城西侧道路

1522

69

同心湖

58353.62

 

合计

632420.35

2、人员、设备等要求

(1)人员配置要求

根据项目总体保洁面积和对该区域现行保洁工作情况,为能够合理设置保洁岗位及分配各岗位作业人数,明确各岗位作业内容,力求人员配置完全满足项目作业需求,让服务工作效果达到更好。投标人拟投入为该项目配置工作人员共计应不少于72人。

作业人员分配表

作业

人员

职位

人数

(不少于)

备注

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

1

负责该项目各项工作,并与采购人进行相关工作上的协调。

主管

1

协助项目经理管理项目

绿化班长

1

现场管理,10人分配一个作业班长

保洁班长

3

现场管理,10人分配一个作业班长

垃圾清运

司机

5

含扫路、洒水、垃圾运输司机

跟车工

4

负责装车

保洁员

保洁员

45

作业内容包括清扫、保洁、清理乱张贴乱图画和公厕卫生清理,果皮箱、垃圾桶的清洁,箱内垃圾清除,垃圾池点垃圾清理,区域内的上门收集垃圾,加强作业,包括:垃圾运输、巡回保洁、果皮箱抹洗及简单的绿化养护工作等

绿化养护员

绿化养护员

9

负责绿化养护工作

路灯维护人员

路灯维护人员

2

负责路灯维护(须具有电工上岗证书)

安全员

水面巡视安全员

1

负责同心湖水面安全巡视

(2)设备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最低配量)

1

5立方米(含5立方米)以上洗扫车

1台

2

5立方米(含5立方米)以上洒水车

2台

3

剪草机

5台

4

割灌机

5台

5

机械式喷虫机

2台

6

手提式绿篱机

5台

7

路灯车

1台

8

垃圾压缩车

2台

9

电动三轮环卫车

12台

10

救生小艇

1艘

11

救生圈

4个

12

手持大功率吹风机

2台

(3)经费含机械作业费用、作业配套使用设备费用、社劳保五险一金、福利费、高温补助、劳保费、税金等:承包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4)在合同期限内,项目经理不得随意变换,如需变换应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执行;如采购人提出变换项目经理时,中标人应及时变换。

(5)本次项目服务合同期为1年。如中标人在人员配置、作业管理、质量控制等各方面不能满足招标文件及采购合同的相关要求,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合同期内对管理经费原则上不作调整,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梅州高新区路面保洁、绿化养护和路灯管理等质量检查考核表

序号

项目

标准分

扣分标准

得分

1

路面保洁

30分

1.发现有明显垃圾、杂物,扣1分/处。

2.当天未及时清运扣1分/次。

3.有重要活动时,限时限地段及时清理垃圾,未完成任务扣3分/次。

4.景灯标志牌、指示牌、座椅、灯箱、景灯、栏杆、垃圾箱及公共汽车亭等设施肮脏,有乱张贴小广告,牛皮癣等未及时处理的,扣0.5分/项。

5.公厕粪便、尿渍一处扣0.5分;厕所设施破损未及时报修的、堵塞等导致不能如厕扣1分。

 

2

绿化养护

30分

1.树木、草坪修剪后枝叶、垃圾未及时清运,垃圾过夜、乱丢、乱抛,扣1分/项。

2.存在明显杂草扣1分/处。

3.存在明显缺水扣1分/处。

4.有断枝、枯叶、正常生长期大片光秃落叶,扣0.5分/处。

5.因灾害天气造成树木倒伏,应在规定时间内扶正支撑,逾期

扣2分/株。

6.草坪有黄化现象,扣0.5分/处。

7.未及时施肥,扣0.5分/处。

8.不及时进行病虫害防治,有明显危害症状,扣1分/次。

9.未结合冬季树木涂白、修剪,及时清理消灭越冬虫蛹、虫茧等病原体,扣1分。

10.不及时修剪,扣2分/次。

11.不按要求乱修剪,扣2分/次。

12.绿篱修剪面不平、不直,宽度不匀,扣1分/100m;有明显凹凸,扣0.5分/处。

13.色块轮廓不明显,面不平,扣0.5分/处。

14.球类修整不圆,趋向不一,扣0.5分/处。

15.乔木萌孽芽未及时剥除,扣1分/处。

16.草坪未按1/3原则及时修剪,扣1分/处。

 

3

路灯管理

20分

1.路灯巡查人员不按规定巡视,每人每次扣1分。

2.发现有路灯线路地方私自开挖没有及时制止的,每次扣1分。

3.线路及灯具故障未按规定及时修复的,每次扣1分。

4.巡查记录表未及时上交的,每次扣0.5分。

5.对危及人身、交通安全的路灯设施,未及时处理修复的,每次扣2分。

6.因巡查工作不到位,经投诉举报查属实的,每宗路灯故障扣3 分。

 

4

其它

20分

1.无管护计划,现场管理乱,扣1分/次。

2.管护员仪容不整,不按要求安全作业,扣1分。

3.会议、活动迟到扣0.5分/次,无故缺席扣1分/次;未按要求派员参加会议扣0.5分/次。

4.养护管理责任人变更未上报备案,扣2分/次。

5.雨水蓖堵塞没有及时清理的扣1分/次。

6.发现毁绿未及时制止上报,扣1分/次。

7.市民来信、来电投诉、举报,情况属实,扣1分/次;媒体曝光情况属实,扣2分/次。

8.对园区边坡未进行日常巡查的扣2分。

9.未全力协助园区做好应急抢险工作的扣2分。

10.同心湖公园湖面管理按合同要求未管理到位的扣2分。

 

合计得分:

被考核人签名:考核人签名:

 考核时间:

2

分项报价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此报价明细表。(须将此表附入投标文件内,未提供或所提供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面积

单价最高限价(元/㎡•月)

单价(元/㎡•月)

1

路面保洁

1029925.86㎡

0.197

 

2

绿化养护管理

632420.35㎡

0.297

 

3

同心湖公园湖面管理

58900㎡

0.197

 

注:投标人报价单价不得超出单价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

注: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的要求对采购需求中技术标准与要求的技术要求内容逐条响应,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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