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太原汾河景区目前管理范围为上兰汾河鱼嘴堰——迎宾桥南2公里,全长共计43公里。属于全天候免费开放的公益性景区,全年游客累计接待量达3000万人次以上。为了向游客提供信息咨询、游客休息、旅游投诉、特殊人群服务,太原汾河景区共设有七处游客服务中心,分别位于汾河东岸,胜利街口,面积约800平方米;位于汾河东岸,平阳路西一巷口,面积约80平方米;位于汾河西岸,管线桥以北200米,面积约100平方米;位于汾河东岸,雁丘园,面积约30平方米;汾河东岸,小轮车场以北300米,面积约480平方米;位于汾河东岸,平阳路西二巷口,面积约500平方米;位于汾河东岸,双虹桥以南10米,面积约20平方米。
二、服务内容
为更好的服务游客,投标人须提供客服服务、设施设备日常巡查及维护服务、车辆驾驶服务和游客中心日常工作安全巡查及卫生巡查维护等服务,以满足太原汾河景区游客中心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服务要求
(一)基本要求
1、中标人须对人员进行岗位测评和严格选拔,投入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的队伍,文明履职。
2、中标人须建立健全服务方案,组织岗位技能培训,制定人员考核制度,确保为采购人提供优质服务。
3、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需遵守采购单位的规章制度,并接受采购人的指导、监督。中标人须考核对不合格者进行业务培训(培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采购人意见进行人员调整。
4、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在采购单位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单位与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不存在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不负责所有人员病、老、伤、残、亡的善后处理及其各种保险,亦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中标人应加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教育与管理,提高素质,不得因任何原因在采购单位范围内聚众闹事,如发生此情况后,中标人应立即处理。对身体状况欠佳、自身素质低劣、服务态度差、不遵守采购单位规定、违纪违法的人员,采购人有权拒绝其上岗,中标人应及时妥善处理与此类人员的用工事宜。
5、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对所提供服务质量的合理建议和投诉,发现问题随时记录并整改。
6、采购人安排的其他事宜,中标人需积极配合完成。
(二)岗位要求
1、客服岗位要求:年龄18—50周岁;具有良好的外在形象,举止大方,具有亲和力;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意识,服从安排,认真细致,吃苦耐劳,踏实肯干,甘于奉献。
2、设施设备日常巡查及维护岗位要求:年龄18—55周岁,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意识,服从安排,认真细致,吃苦耐劳,踏实肯干,甘于奉献。
3、车辆驾驶服务岗位要求:年龄18—55周岁,须具有C1及以上驾驶证且3年以上汽车驾驶经验,能熟练掌握车辆驾驶、保养和维护技术,具有一定的应变能力,确保完成各项出车任务。熟悉景区道路的通行,能够胜任接待、引导工作,并完成基础性的业务咨询工作。
4、游客中心日常工作安全巡查及卫生巡查维护岗位要求:年龄18—60周岁,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意识,服从安排,认真细致,吃苦耐劳,踏实肯干,甘于奉献。
(三)服务标准
1、客服
1.1客服接待人员负责解答游客旅游咨询工作,投诉接件转办,社会各方反馈意见收集等工作,并积极做好景区宣传;
1.2负责游客接待工作,认真处理游客发生的各类问题;
1.3负责游客中心物品租借管理工作;
1.4按照景区宣传活动要求,负责与活动单位对接,并配合落实相关工作;
1.5负责业务范围内的社会教育工作,加强与学校、企事业单位、机关、社区及社会团体之间的联系,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普示范基地的作用。
1.6工作中遇突发状况,第一时间做好应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汇报等。
2、设施设备日常巡查及维护
2.1对汾河景区游客中心便民服务设施(轮椅、童车、饮水机、微波炉等)进行日常巡查及维护,发现问题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确保内各类设施的完好和及时修复。
2.2巡检员须熟悉各游客中心内所有便民设施使用性能和操作规则。
2.3巡检员要制定巡检路线、巡检时间及巡检内容。每天认真巡检,并做好巡检记录。
2.4巡检员巡检时必须配带好工具,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相关部门上报。
3、车辆驾驶
3.1负责景区游客中心公务用车及接待用车。司机应服从景区领导的统一调度,并对出车情况进行登记,司机在工作用车时,对车辆和乘车人负有安全保障责任。安全、可靠、及时、高效的满足景区用车需求。
3.2熟悉景区道路情况,负责景区参观游览人员的接待、引导工作。司机应随时待命,保持电话等通讯畅通,如遇需出车情况,及时办理出车登记。
3.3负责车辆的日常清洁、保养工作。定期对车辆进行养护,车辆养护时,司机应在现场监督。
3.4负责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司机应爱护车辆,及时清洗,保持车况良好。坚持“三检查”制度,即出车前检查、行车途中检查、收车后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以保障车辆安全无故障运行。车辆使用完毕后,由司机负责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露天停放过夜。
3.5协助办理景区车辆的其他相关手续。
3.6严格执行景区规定的相关制度,严格遵守车辆管理制度及相关交通法规。认真学习驾驶业务技能,热情服务,文明驾车。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公车私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违章、无事故,优质服务,安全出车。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负责。
3.7负责车辆发生的相关费用的登记工作,根据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如实报销。
3.8协助景区相关部门会务安排。
4、游客中心日常工作安全巡查及卫生巡查维护
4.1遵守景区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岗接班,对游客中心安全负有重大责任,必须树立高度的岗位责任感。
4.2严格执行物资管理规定,任何物资出入均需办理有关手续,未经登记的物资不得放行,凡购买、加工、借用的材料、半成品、工具等物资运出须持有财务或仓库的出库单或出门证,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4.3工作期间,要做到大门随开随关,以保证人员、物资进出得到有效控制。
4.4如发现火警、电器、设备等不安全情况,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4.5每日至少对周边环境巡视不少于四次,下班后对游客中心的水电、门窗查看是否关闭。
4.6文明执勤,注重仪容仪表、态度端正,对待出入人员不卑不亢,言行得体。
4.7工作时间不缺岗、睡岗,酗酒上岗,需在大门区域内不断巡查,大门处不得有人员聚集,保持警惕,以防偷窃或其他事件发生,发现特殊情况及时上报。
4.8须保证游客中心干净整洁,提高游客体验感及舒适度,及时通知并协助相关人员对汾河景区游客中心办公室、会议室、卫生间、大厅、开水间、楼道等区域的地面、墙面、桌椅、门窗、扶手杂物进行清理。
4.9坚持日常巡视责任制度,处理好游客对卫生的投诉及意见。
4.10随时接受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和检查。
(四)其他要求
1、各岗位工作人员须统一着装,干净整洁。
2、中标人须自行配备工作过程中所需设施设备。
3、中标人不得将业务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人,一经发现,采购人将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拟投入本项目客服人员不得低于拟投入本项目总人数的60%。
商务要求
一、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2025年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2026年、2027年服务期限均为全年。
二、服务范围
太原汾河景区共设有七处游客服务中心(分别位于汾河东岸,胜利街口,面积约800平方米;位于汾河东岸,平阳路西一巷口,面积约80平方米;位于汾河西岸,管线桥以北200米,面积约100平方米;位于汾河东岸,雁丘园,面积约30平方米;汾河东岸,小轮车场以北300米,面积约480平方米;位于汾河东岸,平阳路西二巷口,面积约500平方米;位于汾河东岸,双虹桥以南10米,面积约20平方米)。
三、付款方式
采购人按月向中标人支付服务费。
四、履约验收
履约验收主体:采购人
详情:采购人(业务科室)组织履约验收。
履约验收方式:中标人完成服务内容后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业务科室)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履约验收程序:采购人制定履约验收方案。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包括服务期是否达到合同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相关任务;服务质量是否达标等。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采购合同约定及投标文件响应的全部内容。履约验收标准:是否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采购合同要求执行。
五、所属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