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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天地图年度数据更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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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503040001604660 文档页数:47页 所需下载券:10
2025年天地图年度数据更新项目

           谈判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0583-KSZJ-T2025-0013;

2.项目名称:2025年天地图年度数据更新项目;

3.服务期:2026年3月31日止;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述

根据原国家测绘局《关于加快公众版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通知》(国测信发〔2010〕1号),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天地图公益性保障服务能力建设方案》(国测信发〔2014〕6号)文件要求,我市于2020年完成了“天地图·昆山”建设。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数据建设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2138号)、《昆山市“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江苏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台(天地图)市县级数据资源建设技术指南文件要求,我市于2021—2024年连续4年开展了“天地图·昆山”年度数据更新工作,并将 18-20 级市县电子地图数据成果与“天地图”省级数据进行融合,形成了规范性强、现势性好、准确度高的天地图融合数据集,构建了统一的省市县数据资源体系。

为适应昆山市经济社会发展、信息化管理和规划管理的需要,满足自然资源部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相关考核要求,现计划开展2025年“天地图·昆山”数据更新及数据融合工作。

(二)建设目标

在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总体框架下,遵照“天地图”建设相关技术标准与规范,基于昆山市最新地理信息资源,更新“天地图·昆山”在线电子地图,丰富数据内容,更新昆山资源目录服务系统,拓展应用深度与广度;开展“天地图”省市县数据融合,实现昆山县级节点与省级节点的服务聚合与协同服务;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权威的公共地理信息和专题地理信息产品服务,进一步推进昆山市地理空间信息资源开发、共享与应用。

(三)建设依据

1.关于推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数据建设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2〕138号);

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2024年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403号);

3.关于进一步做好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建设的通知(苏资规函〔2024〕34号);

4.《昆山市“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

5.《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地理实体与地名地址数据规范》(CH/Z 9010-2011);

6.《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电子地图数据规范》(CH/Z 9011-2011);

7.《天地图电子符号与注记说明(2018)》(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2018年9月);

8.《江苏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 市县级数据资源建设技术指南》(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3月);

9.《2024江苏省天地图市县节点数据更新技术要求》(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4月)。

(四)建设内容

本次天地图年度数据更新工作主要包括:根据《江苏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 市县级数据资源建设技术指南》完成全市域范围18-20级矢量电子地图数据更新;完成矢量数据、地名地址与POI数据的省市县数据融合;基于省市县数据融合成果,制作2025版电子地图,并发布在线地图服务;开展“天地图·昆山”门户网站的日常运行维护以及昆山资源目录服务系统的更新维护。

1.电子地图数据更新

电子地图数据更新包括基础地理数据库更新和POI数据更新两大部分,采用多源数据整合模式进行。以2024年度“天地图·昆山”电子地图成果、最新的大比例尺地形图数据、省级基础测绘数据为基础,充分整合其他各类数据资源,参考现势性较强的遥感影像数据,经过对道路、居民地、水系、绿地等地理要素空间位置、几何图形、属性信息的精化、细化、校核补充等处理,建立一套精细度高、现势性强、准确度高的 18-20 级电子地图数据集。电子地图数据更新主要包括以下工作流程:

(1)数据资料收集

收集昆山市范围内的多源数据,如最新的地形图数据、城镇地籍数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数据、工程竣工测量数据、地名地址数据以及交通、水利文旅、市政、卫生等行业部门数据,作为数据更新的数据源或参考数据。

(2)数据格式转换

将收集到的多源数据格式统一转换为 Geodatabase 格式。

(3)坐标系转换

将收集到的多源数据坐标系统一转换为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4)要素提取与多源数据整合

对照最新版《技术要求》规定的电子地图数据内容,从多源数据中按类分别提取地理要素,并将提取要素进行整合处理。

(5)冲突消解

以现势性、准确性为原则,对多源数据在整合时形成的图形冲突、属性冲突、空间关系冲突进行处理,如实际连通的路段节点应互相捕捉、同一水系实体的名称和分类代码应相同、道路与居民地不应存在不合理压盖、沿街商铺不应落入路面内、楼栋号数据应位于对应的房屋面等。

(6)查缺补漏

依据最新的遥感影像,对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集与POI数据集全面开展查缺补漏,对漏采集、已灭失、已变化的要素分别进行补采、删除、修改处理,并对位置精度、表达详细度不满足要求的数据进行精化和细化处理。

(7)重要POI校核与调绘

采用内外业结合的手段,对重点类别 POI 的空间位置及属性信息开展核查。重点类别 POI 包含区县级以上(含)政 府机构、乡镇级以上(含)地名及政府驻地、重要场所(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小区、医院、学校、公园、商业 综合体、综合体育中心、城市标志性建筑、风景名胜区、规模较大的城市广场、休闲度假区)等。

2.省市县数据融合    

按照最新《江苏省天地图市县节点数据更新技术要求》,将18-20级市县电子地图数据成果以增量形式与“天地图”省级本底数据进行融合,形成一套规范性强、现势性好、准确度高的天地图融合数据集,构建统一的省市县数据资源体系。主要是对道路、居民地、水系等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教育机构、医疗机构、重要的公共场所等专题数据进行整合和处理,完成昆山地名地址数据、矢量电子地图数据生产、发布与持续更新,推进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资源的共享集成,实现在线服务数据的统一性和高现势性,以此达到在线服务数据资源体系一体化的要求。

昆山市省市县数据融合涉及的具体数据图层和内容见表1:

表1 “天地图·昆山”融合数据集内容

类别

数据层

数据层标识

数据内容

矢量数据

道路附属设施(点)

LFCP

火车站、民用机场、高速服务区

道路附属设施(面)

LFCA

特大桥、大桥、中桥、快速路与城市主次干道上 方的过街天桥

铁路(线)

RAILN

高速铁路、普通铁路

地铁(线)

SUBLN

地铁

地铁(点)

SUBPT

地铁站点及出入口

地铁(面)

SUBPL

站台、通道

水系(线)

HYDLN

河流、沟渠等

水系(面)

HYDPL

河流、运河、沟渠、湖泊、池塘、水库

水系注记线

HCTLN

有名称水系的注记线

水系附属设施(面)

HFCA

人工岛、河(湖)岛

居民地(面)

RESPL

单幢房屋、建筑中房屋、简单房屋、突出房屋、相对固定的棚房、架空房屋

居民地附属设施(线)

RFCL

体育场的内轮廓线

居民地附属设施(面)

RFCA

露天体育场

绿地(面)

VEGPL

公园、植物园、高尔夫球场、风景区内部的绿地

道路顶层线

ROLLN

道路立交区域的顶层线

县级政区(面)

COUPL

县级政区范围

乡镇政区(面)

TOWPL

乡级政区范围

境界(线)

BOULN

省级界线、地级界线、县级界线、乡级界线

综合功能单元(面)

BUCA

居住小区、政府机构、中小学、中专、职高、大专院校、综合体育中学、综合医院、专科医院、旅游度假区、风景名胜、公园、规模较大的商业

兴趣面

BLOA

专题兴趣点对应的兴趣面

地名地址与兴趣点

地名地址与兴趣点

PLAPT

①省厅按季度下发的商业地图兴趣点,分为灭失类和新增类两大类

区县级以上政府机构、乡镇级以上地名及政府驻地、重要场所行政村、社区、村(居)委会、农村居民点地名、各类兴 趣点

省市县数据融合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专题数据更新

对2024年完成的A级景区、文化体育场馆、教育机构、医疗机构等专题兴趣点、兴趣面继续进行更新维护,预计2025年将新增居民小区、公园等重要场所兴趣点、兴趣面采集工作。

继续进行建成区内房屋专题数据更新工作,细化房屋的楼层数、楼栋号属性,同时做好与其他图层的拓扑冲突处理。对于本底数据中与影像明显不符的连片房屋,对照影像进行人工补充采集。

(2)重要地理要素季度更新

重要地理要素更新内容见表2:

表2 重要地理要素更新内容

数据类别

具体更新内容

交通类数据

对高速、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快速路、城市主次干道、隧道数据进行更新或补采。

对高速、国道、省道三类道路的走向错误、名称错误、编号错误进行修改。

对快速路与城市主干道的走向错误进行修改。

对拓宽升级的道路进行更新或修改。

将在建道路更新为建成道路。

对隧道、大型桥梁、地铁、铁路、机场、汽车客运站、火车站等重要交通设施进行更新、增补或修改。

行政区规划类数据

对行政区划变更进行更新。

其他类数据

对政府机关、重要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居民小区、商业大厦、地标性建筑、规模较大的园区、厂区、文化场所、购物场所、运动休闲场所进行更新,更新内容至少包括对应房屋及兴趣点。

对农村地区新建或拆除的成片自建房进行更新。

(3)一般地理要素年度更新

对重要地理要素以外确实发生变化的其他要素,通过变化发现、信息提取、冲突消解、查漏补缺等流程,进行年度更新,包括道路及其附属设施、水系及其附属设施、居民地及其附属设施、绿地、综合功能单元等。其中道路图层需利用多源数据做好道路的增补更新、平面位置的修正、路名等信息的完善;绿地和水系图层需利用多源数据做好图形的增补。

年度更新具体内容以2025年最新版天地图市县节点数据更新技术要求为准。

3. 电子地图制作

基于融合形成的天地图省市县数据集,开展昆山市矢量电子地图、影像电子地图的生产更新。电子地图生产主要包括数据预处理、矢量图层处理、POI要素处理、电子地图配图、制作缓存等步骤。

(1)数据预处理

数据预处理包括数据检查、坐标转换、范围确定、数据提取和入库。

数据检查:对图形要素的现势性、完整性和正确性进行相应入库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几何精度、拓扑关系、数据一致性、数据完整性、是否接边等。对于不满足质检要求的数据可提出修改意见并退回至数据提交方。

坐标转换:将源数据按最终成果要求进行相应坐标转换处理。

范围确定:确定天地图数据提取范围,并根据范围检查数据几何图形的完整性。

数据提取和入库:按天地图配图需求从数据源中提取相应要素图层,再融合汇总入库,最终提取出符合天地图配图需要的矢量图层和POI点图层。

(2)矢量图层处理

矢量图层处理,包括对各要素进行相应图层的要素提取、分类、分级、属性归整等处理,最终得到图形正确、属性完整的各要素矢量图层。

(3)POI要素处理

POI要素处理,包括对地形POI点按天地图要求进行NAME值归整(散点合并处理)、出图分类、优先级等相应属性归整处理,再进行点抽稀处理、同名点查重处理、落水落路处理、NAME标注换行处理等,最终得到符合天地图配图要求图形正确、属性完整的POI点图层。

(4)电子地图配图

①数据提取分层:依据CH/Z 9011-2011《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电子地图数据规范》,按照基础专业级、公共应用级和影像标记级三个不同等级的要求,从数据源中提取需在电子地图中显示的水系、居民地及设施、交通、境界与政区等要素,并将需要用不同符号表达的数据层按照国标分类代码进行细分。

②压盖处理:设置不同图层的压盖顺序。

③注记配置:进行注记字段、颜色、字体、大小、方向等设置。

④符号表达:针对不同图层,设置不同的样式符号。

⑤制图分级:建立数据图层与制图图层之间的对照关系。

⑥屏幕表达:在屏幕表现上按照固定信息量的原则,设置不同比例尺下屏幕应显示的不同要素内容。

(5)制作缓存:按照CH/Z 9011-2011规定,制作地图缓存。

以上数据均提供CGCS2000、苏州2000坐标系、昆山地方坐标系三套成果。电子地图数据更新后,及时获取新版电子地图审图号。

4.“天地图·昆山”门户网站日常运维

“天地图·昆山”门户网站日常运维包括:

(1)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评估,制定响应时间;

(2)电子地图数据集更新,主要是矢量地图、影像地图、地名和POI的及时更新与发布;

(3)及时更新互联网地图审图号;

(4)按照政府网站考评要求,及时更新网站内容;

(5)做好网站安全管理,防范黑客入侵等工作。

5.资源目录服务系统更新维护

根据天地图评估指标,及时更新资源目录服务系统中测绘成果目录及成果动态、服务指南等信息,其中测绘成果目录,涵盖测量控制点、矢量数据、影像数据、数字高程模型等基本成果类型。

6.实施计划

项目建设的实施计划表见表3。

表3 实施计划

序号

分 项

内 容

完成时间

1

技术设计

项目调研、方案设计

2025年3月(根据预算批准时间调整)

2

电子地图数据更新

地名地址与POI数据更新

2025年4月-6月

全市域11000 DLG数据更新

2025年6月-8月

全市域影像数据更新

2025年5月-8月

3

“天地图·昆山”门户网站日常运维

2025年3月-2026年3月

4

资源目录服务系统更新维护

2025年9月

5

数据融合

矢量、地名地址与POI数据融合

2025年5月-12月

6

检查验收

质量检查验收等工作

2026年3月

 

7.成果提交清单

(1)电子地图数据,包括:

1矢量电子地图、影像电子地图,分别提交CGCS2000、苏州2000坐标系和昆山地方坐标系成果;

2地名地址及POI数据库,Geodatabase格式,分别提交CGCS2000、苏州2000坐标系和昆山地方坐标系成果。

(2)公众版、政务版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多级比例尺在线数据集,包括矢量电子地图数据集、影像电子地图数据集、注记数据集、境界和行政区划数据集等。

(3)省市县数据融合成果,包括融合范围、矢量融合成果、地名地址与POI融合成果(最终要求以2025年度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发布的实际技术要求为准)。

(4)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检查报告等相关文档资料。 

三、综合说明

1.投标单位必须明确提供所投项目的说明及服务内容。

2.投标单位必须承诺谈判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3.投标单位的报价以全部服务总价一次报定,即包括直至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的所有人力费用、物力费用、验收费及保险、劳保、专利技术、技术支持与人员培训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等一切费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所报总价包括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

4.凡涉及谈判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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