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2024年7月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福建省闽江、九龙江流域保护管理条例》,2024年11月12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措施》(闽政办〔2024〕35号)等文件,市委、市政府目前也正在制定相关工作举措。九龙江流域(华安段)面临着水质保护、生态修复、防洪减灾等多方面挑战,为确保生态综合治理成效,特制定本技术服务采购方案。
2、该项目涉及但不限于水利、住建、林业、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气象等多个部门65个子项目(具体详见附件)。
3、获得专业技术团队支持,对流域现状进行调研与评估、制定科学合理的治理规划与方案、项目申报入库、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等工作,实现九龙江流域(华安段)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协调发展。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技术服务内容
▲(评审项1)1.流域现状调研与评估:对流域内水质、水文、生态、土地利用等现状进行详细调查分析,评估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与现存问题。
▲(评审项2)2.治理规划编制:依据调研结果,制定涵盖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防洪排涝等多方面的综合治理规划,明确治理目标、任务、时间表与路线图。规划需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具有前瞻性、可行性与可操作性。
▲(评审项3)3.策划生成项目: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流域现状调研与评估成果和治理规划,提出建设意向、开展前期可行性研究论证,初步落实项目选址、用地、规划等建设条件,组织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报批,策划生成符合国家投资导向、可申报入库的建设项目。
▲(评审项4)4.项目申报入库:按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等投资导向,积极申报入库,争取政策资金支持。
5.其它具体内容
(评审项5)(1)组建一支既有中标企业自有专家构成,又有福建本地专家及国内相关领域专家构成的经验丰富、专业相对齐全的能很好为项目工作开展技术指导、政策咨询、专家评审服务的专家团队。
(评审项6)(2)协助县、乡镇、开发区进行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并提供技术支持;
(评审项7)(3)协助做好九龙江流域(华安段)生态修复工作政策咨询、技术服务,组织1-2次集中业务培训和1-2次项目推动会并承担相关专家咨询费等相关费用;
(评审项8)(4)协助配合项目申报进入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资金或流域生态综合治理等项目储备库,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评审项9)(5)在为期2年的技术支撑服务期间派1-2名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熟悉生态综合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的工作人员常驻华安县水利局,根据各级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评审项10)(6)协助县、乡镇开发区分解落实国家和省下达的绩效目标,并对完成目标提出具体的方案和对策;
(评审项11)(7)协助县、乡镇开发区做好项目日常管理,为项目建档、实施情况的动态分析与评估等提供咨询服务;
(评审项12)(8)协助县、乡镇开发区做好各种宣传工作,在为期2年的技术服务支撑期间,提炼九龙江流域(华安段)生态保护修复亮点、特点、重点,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项目经验,进行典型样板工程案例分析,谋划总结创新之处,形成文字材料。
(二)项目服务要求
(评审项13)本项目目标是采购一家涵盖水利工程、环境工程、市政工程等相关领域具有丰富的流域综合治理或生态保修保护经验,且熟悉国家关于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生态综合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相关政策和制度的单位提供流域现状调研评估和治理规划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编制、咨询、策划等技术服务,以确保九龙江流域生态综合治理成效。
(三)项目成果要求
项目成果由文本及图纸两部分构成,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交涉及相关报告最终稿纸质版文本和图纸8份,电子版文本和图件1份。如中标人抄袭他人成果造成侵权的由中标人负责,项目完成后成果及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评审项14)1、提供的成果不限于流域现状调研与评估报告、治理规划以及相关子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资金申报文件,直至本项目获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等投资导向投资项目。
(评审项15)2、服务期间要求中标人要每季度向采购人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评审项16)3、文本
文本说明应完整、系统、有条理,充分表达流域现状、治理规划或项目可行性研究等编制、的内容和深度,指导思想明确,治理措施得力,项目切实可行,保障措施有力,符合流域现状调研评估和治理规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编制有关要求。
(四)其他要求
★(评审项17)中标人两年内向上争取资金5亿元为中标约定的最低资金额度。
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时间 |
合同签订后730个日历日完成 |
2 |
★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 |
交货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验收合格 |
4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流域现状调研与评估成果、治理规划编制提交初稿,甲方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征询会通过,项目通过专家评审并申报入库成功,即视为第一次验收合格。 2、期次2,说明:合同期内争取资金额度达2亿元后,且中标人申请第3次支付时,按照中标约定争取资金额度实际到位县级财政,即视为第二次验收合格。 3、期次3,说明:合同期满,以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技术指标、成果要求等为验收标准,通过由行业专家、相关部门代表等组成的验收小组验收,即为第三次验收合格。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2、流域现状调研与评估成果、治理规划编制提交初稿,采购人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征询会通过,项目通过专家评审并申报入库成功,投资额达到项目生成总投资(即42.11亿元)的60%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 3、合同期内争取资金额度达2亿元后,开始按照中标约定争取资金额度到位率予以支付第三次服务费(每到位1亿元结算一次),直至中标约定争取资金额度全部到位为止,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00% |
7 |
★ |
履约保证金 |
缴纳,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 说明:中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签订合同之前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以非现金形式提交),中标人未按规定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的,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中标人所交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无违约行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