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属于实质性要求条款的,请用符号“▲”标明,否则属于非实质性要求。
“★”系产品采购项目中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
一、招标一览表
标项一: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基本情况介绍 |
最高限价(元) |
1 |
浙江萧山医院医共体总院各分院医学检验外送服务采购项目 |
1 |
年 |
7000000 |
详见需求 |
7000000 |
注:▲本项目单类项目设有最高限价,普检类最高折扣为27%,特检类最高折扣为47%,体检类最高折扣为23%。
二、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浙江萧山医院医共体总院各分院检验外送政府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浙江萧山医院医共体总院各分院(普检、特检、体检)标本检验外送政府采购;
3、服务期:1年。
二、检验外送服务要求
1、检验报告出具时间:按院方要求时间发放检验报告,同时对接浙江萧山医院医共体总院各分院的LIS系统,可在系统上查询结果,投标人承担相关接口费用;
2、样本交接及运送过程必须符合样本的安全管理要求,符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浙江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涉及的生物安全规定;
3、所有样本的运送必须符合样本温度的管理要求,有专业的标本冷链物流配送,温度控制在全程2-8℃,数据记录保存≥2年,方便招标人备查,特殊样本运输过程中需干冰冻存;
4、突发情况:招标人自己开展项目仪器发生故障时,提供标本紧急检验服务,按照同类外送项目标本折扣收取费用,所涉及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5、特殊标本:提供临时加急服务,需提供具体方案及报告出具时限等;
6、提供专职客服,提供24小时响应电话,及时应答;
7、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控系统按照检验质控要求,定期提供所有外送项目的室内质控、室间质控报告;对外送项目中浙江省临床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应达到互认标准。
8、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控系统按照检验质控要求,定期提供检验仪器设备性能验证报告;
9、根据招标人需求,提供招标人用于相关标本存放用品、耗材(可收费耗材除外)等,提供每次到货清单、随货联、合格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等(所涉及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0、检验报告中出现危急值,在检验报告打出后按照拟定的应急要求向招标人报备并说明情况,在投标文件提供遇到危急值的反馈及处理预案;
11、本项目允许部分检验项目分包,如有分包的检验项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分包项目及分包。如果中标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分包项目有需要调整的,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
12、要求投标人具有实验室质量控制体系情况(提供标本收集、储存、运送、接送等相关环节的质量控制相关文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
1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验(含分包)的仪器设备品牌型号,所使用的试剂的资质材料、品牌、产地清单等。
三、检验外送时效要求
1、送检标本收取次数:每天一次,特殊情况根据临床需求及时增加;
2、全年服务:全年全天候上门收取标本。
四、检验外送人员要求
1、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
2、拟派的服务团队人员资历及人数能保障本次检验外送的服务要求。
3、按招标人要求设置专人负责标本收集,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信息。
五、标本运输要求
1、根据各不同标项的检验内容制定完善的物流运输方案;
2、拟定各类标本转运物流流程规章制度(包括标本运输紧急预案)及工作各环节操作说明书;
3、在投标中提供样本运输到实验室之间的稳定条件和合适的储存条件的相应材料;
4、检测内容满足各分院要求,根据检测内容需求提供配置车辆的数量、性能、冷链设施,车辆上配有专业设备情况,每天物流运送的路线安排;
5、提供保障样本每天的及时送达的方案,并制定相关安全措施;
6、针对招标人各类不同种类检验外送的内容制定样本运输的应急预案,保障紧急情况下的送检服务。
六、检验内容
所有标项的检验内容均为招标人院内拟实施的检验内容,服务期内根据招标人内部管理要求检验内容有增减或调整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新增项目,在合同总金额范围(万元)内按收费基准价结合中标折扣进行结算。检验清单评见采购需求附件。
七、▲信息要求
1、所有检验信息要求通过本院LIS平台进行对接,把检验申请单、报告结果通过平台推送,具体接口由接口单位项目组定义标准。
2、要对检验单人员信息进行LIS系统查询,以确认其建档情况。若未建档,则要在HIS/LIS系统中进行建档操作。建档内容需包含身份证、姓名、地址、电话等基本信息,且需符合基本档案规范。
八、信息附加选项
1、将数智底座+大模型+算力部署到医共体内,开放标准数据传输接口。
2、提供基于大模型的报告解读能力,助力医共体成员单位医疗智能化场景的实现。
九、其他要求
1、报告时间延迟半天扣检测费的50%,延迟一天检测费减免,如造成投诉纠纷需承担相应责任。
十、商务需求
1、投标价为:本次招标的检测项目占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的医疗物价收费价格百分比(如有小数点保留两位,如:60.00%)。所有检测项目的报价均须一致。如:投标人投标报价(折扣)为60.00%,即中标后按检测项目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60.00%的价格执行。
核算的唯一标准是浙江省医疗服务行业物价收费标准。
检测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样本采集、运输服务、配套车辆设备、信息化建设费、配备服务人员、售后服务、质量监控信息、外送标本检测成本、保险、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医院除标本外送检测服务费,不再另外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标本外送检测服务费的收取具体为:标本外送检测服务费=外送检验项目医院收入×中标价。
2、最高限价
▲本项目单类项目设有最高限价,普检类最高折扣为27%,特检类最高折扣为47%,体检类最高折扣为23%。
▲3、付款方式
合同只签订单价,不定数量,数量由各医院根据需求临时通知中标人。在合同期中所执行的价格必须与中标价格一致,在合同期执行期内不得随意变更。合同期内,如遇政策性收费价格下调,外送检验价格按下调后实际价格与原比例的乘积计算;如遇政策性收费价格上调,合同价不予调整;如遇上级政策变动与本合同冲突,以上级政策为准,本合同自行终止。
外包工作量确认:以中标人LIS系统项目检测清单和外送标本登记的签收记录为准,结算前应与医院确认。
付款方式:次月30日为费用结算日。(账期60天)全额付款。
▲4、服务期限
4.1合同期:合同签订生效起1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
1、除标注的参考品牌外,欢迎其它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且性能与所注品牌相当的产品参与。
2、如有附图,仅作参考。
3、打▲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将以涉及无效投标条款作无效投标。
4、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服务须与投标承诺一致,不得以次充好、偷工减料,若在项目验收中发现有上述情况,将向有关部门举报,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