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一)投标要求
1.投标说明
1.1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包号选择投标,但必须对所投包号中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
1.2“投标服务内容技术参数、指标”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相一致。以招标项目参数要求为基本投标要求,满足招标项目参数要求的指标需列出“0”;超出、不满足招标项目参数要求的指标需列出“+”、“-”偏差,并做出详细说明;如果只注明“+”、“-”或未填写,将视为该项指标不响应。
1.3招标内容中未特别标注为“原装进口”字样的产品,投标人必须投国产产品;标注为“原装进口”字样的产品,投标人可以投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可以投国产产品,并且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1.4所投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得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
1.5项目中标后分包情况:不允许。
2.重要指标
2.1“技术参数”中用“*”符号标注的属于重要技术参数、指标,必须完全响应(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
2.2招标文件中凡需与原有设备、系统并机、兼容、匹配等要求的,请主动和采购人联系,取得原有设备、系统相关资料。若有磋商文件未提及或变更内容的,请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2.3技术参数中除注明签订合同时提供的相关授权、服务承诺等资料以外,其余相关资料在投标时必须附在响应文件中。
3.商务要求
3.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3.2.服务地点:青海省境内
3.3付款方式: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项目合同书中第五款“付款方式”。
(二)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服务内容
完成年度全省范围8市州45个县(市、区)生产建设项目疑似违法违规扰动图斑现场遥感核查(含3次省级遥感监管加密)、认定;完成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信息化监管,6个在建项目核查、12个竣工项目核查(均为全覆盖核查),对实施措施逐个图斑进行现场复核,完成2个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效果评价;完成省级重点防治区27.07万km2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及水土流失动态变化分析评价。
二、标准
按照水利部相关技术规范、规程、技术要求完成水土保持空天地一体化监测项目,并通过相关部门抽查、复核、审查、验收,各项工作达到规范要求。
三、安全
(1)可持续发展的原则、(2)因地制宜原则、(3)适应性管理原则、(4)统一性原则
四、成果文件
共计装订册20套含电子版1套,送至发包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