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书
受苏州市姑苏区财政局之委托,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对2025年度苏州市姑苏区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委托协审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JSZC-320508-SZWK-G2025-0090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度苏州市姑苏区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委托协审服务
三、服务商数量:每个标段1家中标服务商。
四、预算总金额:人民币肆佰叁拾玖万元整(¥4390000.00)
第一标段:叁拾八万元整(¥380000.00)
第二标段:叁拾贰万元整(¥320000.00)
第三标段:叁拾万元整(¥300000.00)
第四标段:叁拾万元整(¥300000.00)
第五标段:贰拾捌万元整(¥280000.00)
第六标段:贰拾柒万元整(¥270000.00)
第七标段:贰拾陆万元整(¥260000.00)
第八标段: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
第九标段: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
第十标段:贰拾肆万元整(¥240000.00)
第十一标段:贰拾贰万元整(¥220000.00)
第十二标段:贰拾贰万元整(¥220000.00)
第十三标段:贰拾万元整(¥200000.00)
第十四标段:贰拾万元整(¥200000.00)
第十五标段:壹拾玖万元整(¥190000.00)
第十六标段: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
第十七标段:壹拾柒万元整(¥170000.00)
第十八标段: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
最高限价:同各标段预算
(一)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为苏州市姑苏区财政局委托的2025年度苏州市姑苏区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委托协审服务,每标段中标单位数量为1家。为加强财政评审工作履职所需的辅助性服务,根据政府购买服务要求采购政府投资项目协审咨询服务商,服务内容包括概预算编制审核等咨询服务。
(二) 协审服务项目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类别 |
|
标段一 |
|
1 |
姑苏区老旧住区改造项目(2025年度第一批) |
概算编制 |
2 |
零星绿化景观改造提升项目 |
概预算编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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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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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姑苏区老旧住区改造项目(2025年度第一批)项目段一 |
预算审核 |
2 |
花莲路(平海路-沪宁高速)道路工程 |
概算编制 |
3 |
零星市政工程建设项目 |
概预算编审 |
|
标段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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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姑苏区老旧住区改造项目(2025年度第一批)项目段二 |
预算审核 |
2 |
姑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址南院屋顶修缮项目 |
预算审核 |
3 |
零星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
概预算编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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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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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姑苏区老旧住区改造项目(2025年度第一批)项目段三 |
预算审核 |
2 |
零星解危修缮加固改造项目 |
概预算编审 |
|
标段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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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部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综合体项目 |
预算审核 |
2 |
锦月街、齐溪街(总官堂路-平川路)工程 |
预算审核 |
3 |
苏锦街道动迁安置小区环境整治专项提升(消防整改类)项目 |
预算审核 |
4 |
零星市政设施改造维修项目 |
概预算编审 |
|
标段六 |
|
1 |
姑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改造项目 |
预算审核 |
2 |
河道栏杆驳岸安全提升工程 |
预算审核 |
3 |
零星古建保护修缮项目 |
概预算编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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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七 |
|
1 |
姑苏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硕房庄北等12个城中村)项目 |
预算审核 |
2 |
迅达地块西侧馨泓路延伸建设项目 |
预算审核 |
3 |
彤云嘉卉综合服务中心(暂定名)改造项目 |
预算审核 |
4 |
零星环卫设施改造维修项目 |
概预算编审 |
|
标段八 |
|
1 |
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南浩花园等老旧小区及周边零星楼改造 |
预算审核 |
2 |
姑苏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硕房庄北等12个城中村)项目 |
概算编制 |
3 |
平江街道动迁安置小区环境整治专项提升(基础设施类、消防整改类)项目 |
预算审核 |
4 |
零星加固修缮改造项目 |
概预算编审 |
|
标段九 |
|
1 |
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益锦苑等老旧小区及周边零星楼改造 |
预算审核 |
2 |
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南浩花园等老旧小区及周边零星楼改造 |
概算编制 |
3 |
2025公共卫生间品质提升建设项目 |
预算审核 |
4 |
2026年度姑苏区直管公房非居住房(不含文物建筑)应急修缮 |
预算审核 |
5 |
零星装修改造项目 |
概预算编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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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十 |
|
1 |
北部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综合体项 |
概算编制 |
2 |
姑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改造项目 |
概算编制 |
3 |
零星电力电气改造提升项目 |
概预算编审 |
|
标段十一 |
|
1 |
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香泾花园等老旧小区及周边零星楼改造 |
预算审核 |
2 |
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益锦苑等老旧小区及周边零星楼改造 |
概算编制 |
3 |
零星智能化改造提升项目 |
概预算编审 |
|
标段十二 |
|
1 |
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清塘新村等老旧小区及周边零星楼改造 |
预算审核 |
2 |
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香泾花园等老旧小区及周边零星楼改造 |
概算编制 |
3 |
2026年度姑苏区直管公房居住房(不含文物建筑)应急修缮 |
预算审核 |
4 |
汇翠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 |
预算审核 |
5 |
2025-2026年姑苏区河道驳岸及护栏抢修 |
预算审核 |
6 |
2025年河道栏杆驳岸安全提升工程(应急抢修) |
预算审核 |
7 |
零星应急抢修项目 |
概预算编审 |
|
标段十三 |
|
1 |
沧浪实验小学改扩建项目(二、三期) |
预算审核 |
2 |
姑苏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建筑保养修缮工程 |
预算审核 |
3 |
北五泾浜3号保障性租赁住房新建项目 |
预算审核 |
4 |
零星街道社区项目 |
概预算编审 |
|
标段十四 |
|
1 |
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清塘新村等老旧小区及周边零星楼改造 |
概算编制 |
2 |
彩香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 |
预算审核 |
3 |
2025年姑苏区属直管公房文控保建筑修缮项目 |
概算编制 |
4 |
2024年口袋公园建设项目(二期) |
预算审核 |
5 |
零星交通设施工程项目 |
概预算编审 |
|
标段十五 |
|
1 |
2025年姑苏区属直管公房文控保建筑修缮项目 |
预算审核 |
2 |
姑苏区古城外口袋公园改造提升工程 |
预算审核 |
3 |
姑苏区泵闸设施提升工程 |
概算编制 |
4 |
2024年口袋公园建设项目(二期) |
概算编制 |
5 |
零星管线迁改项目 |
概预算编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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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十六 |
|
1 |
姑苏区泵闸设施提升工程 |
预算审核 |
2 |
姑苏区空闲地块覆绿及地被更新项目 |
预算审核 |
3 |
河道栏杆驳岸安全提升工程 |
概算编制 |
4 |
姑苏区空闲地块覆绿及地被更新项目 |
概算编制 |
5 |
2026年度姑苏区直管公房汛台期木结构屋面(不含文物建筑)专项修缮 |
预算审核 |
6 |
胥门及南段城墙修缮项目 |
预算审核 |
7 |
2025环卫设施零星维修工程建设项目 |
预算审核 |
8 |
零星市政桥梁维修加固项目 |
概预算编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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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十七 |
|
1 |
锦月街、齐溪街(总官堂路-平川路)工程 |
概算编制 |
2 |
姑苏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建筑保养修缮工程 |
概算编制 |
3 |
彩香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 |
概算编制 |
4 |
金储街(虎池路-和平路)便道建设工程 |
预算审核 |
5 |
2025年各小学幼儿园校维修改造项目 |
预算审核 |
6 |
2025年姑苏区小区楼道无障碍设施改造 |
预算审核 |
7 |
教科研中心(教师发展中心)装修项目 |
预算审核 |
8 |
南环创元地块房屋拆除 |
预算审核 |
9 |
梅巷公建地块电力迁改 |
预算审核 |
10 |
零星水利水务工程项目 |
概预算编审 |
|
标段十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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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新公园地块建设项目市政配套道路工程 |
预算审核 |
2 |
花莲路(平海路-沪宁高速)道路工程 |
预算审核 |
3 |
金阊街道新彩香一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预算审核 |
4 |
2025年各初中校维修改造项目 |
预算审核 |
5 |
金阊街道新彩香一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概算编制 |
6 |
姑苏区古城外口袋公园改造提升工程 |
概算编制 |
7 |
其他零星项目 |
概预算编审 |
(二)服务要求:
1、受托咨询单位的责任
咨询工作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及有关执业规范要求。咨询单位对咨询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负责。咨询单位应保证咨询工作质量,服从采购人效率管理,咨询报告未经同意,不得自行提供给其他单位。对于咨询服务工作产生重大质量误差、咨询工作进度严重拖延、咨询工作违反各级造价行业部门规定及采购人相关规定要求,或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咨询结果以及自行对外提供咨询报告的,采购人将按照咨询单位违约进行惩处。情节严重的,依法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咨询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及法律责任。
如发现咨询单位或咨询人员在咨询工作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经查实,立即解除服务合同,相关人员纳入“咨询人员黑名单”,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触犯法律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追究咨询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2、评审工作的响应
为保证财政投资咨询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咨询单位应保证咨询工作响应时间符合采购人要求,即经批准的咨询项目方案内的咨询人员从接到采购人工作指令起,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姑苏区平川路510号)或采购人指定的姑苏区区域的项目现场或地点时间不超过2小时。采购项目分布在采购人所在地周边约2小时车程范围内,因此要求咨询服务响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咨询单位应根据响应工作需要就近安排工作场所,并提供合理的人员组织、交通组织等响应保障方案。
如中标单位在服务期内,被发现未在承诺时间内响应咨询工作(即自通知时间起至到达采购人所在地或采购人指定的姑苏区区域的项目现场或地点时间超过2小时),采购人有权终止苏州市姑苏区区级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委托咨询服务合同,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建议将其作为行业及政府采购管理和信用评价的依据之一。
3、评审人员要求
中标单位须为本项目拟派造价从业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以确保采购人委托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招标文件所指的注册一级造价师,是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的规定,通过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注册、或根据《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的造价从业人员。
其他造价从业人员是指按照行业相关规定,在江苏省范围内有效执业的造价从业人员,主要包括通过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取得职业资格并注册的,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取得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水利工程造价师资格证书的,以及取得或者等同江苏省中级及以上造价员资格证书的造价从业人员。
如中标单位实际投入的咨询人员与投标承诺不符,采购人有权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包括警告、扣减咨询服务费、终止委托采购合同,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并建议将其作为行业及政府采购管理和信用评价的依据之一。
4、中标咨询单位完成咨询任务后,应及时按照造价行业规范做好已完项目的归档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图纸、电子版资料、提答疑等沟通交流资料。
咨询单位在咨询工作中应履行咨询工作责任并接受姑苏区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的业务管理。咨询工作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并满足委托单位的工作要求、咨询工作规范和咨询工作流程。咨询单位未履行咨询工作责任、违反本招标文件及咨询采购服务合同约定,或在工作要求、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上出现差错,采购人有权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包括警告、扣减咨询服务费、终止委托采购合同,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并建议将其作为行业及政府采购管理和信用评价的依据之一。
5、履约验收
按合同主要条款中约定的履约内容进行考核验收,验收结果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检测费用及专家费用等由成交方承担。
六、综合说明:
1、中标单位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对该采购项目进行服务工作。
2、确定中标后,采购单位有权不定期对项目的服务情况进行核查,如果发现中标单位存在违反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采购单位有权中止合同,相关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3、本项目投标报价填写对应标段预算(仅用于投标系统上传文件使用,不具有实际报价意义),具体协审费用按本采购文件约定内容执行。本次委托协审服务的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4、相关考核标准详见附件。
5、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服务期内严格服从采购人管理”及“合同服务期内存在受贿行贿行为被执法机关认定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6、具体协审费用按照本采购文件确定的协审费用标准结合《造价协审业务考核办法》考核成绩按实计取。
7、本项目共计18个标段,每个标段确认1名中标单位。
8、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标段自然顺序进行评定,参与每个标段且有得标权的供应商应不少于三家,否则对应标段不得开标。已中取前标段的投标单位将自动失去后续标段的中标资格,不进入后续标段评标程序。
9、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政府采购网发布的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