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要求
受苏州市吴江区中医医院(苏州市吴江区第二人民医院)之委托,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其需采购的保安服务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磋商。
一、磋商编号: JSZC-320509-SZWK-C2025-0091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
三、项目名称: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提升区域中医药诊疗和科研能力服务
四、医院介绍:
苏州市吴江区中医医院(苏州市吴江区第二人民医院)位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中心地带吴江区平望镇,毗邻快速干线江城大道和318国道,是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扬州大学医学院临床学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市中医医院吴江合作医院,国家(华东)区域中医肿瘤诊疗中心成员单位。
医院为吴江区中部健康医疗集团核心单位,下辖梅堰卫生院、平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所属23个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新医院占地面积约60亩,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设计床位550张。设置有静配中心、消毒供应中心、标准化制剂室、层流手术室、15个标准病区、88张床位的血透中心等,根据规划医院将逐步建设成为省内有一定诊疗特色、学术影响和地位的三级中医医院。医院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临床科室26个,检验科、放射科、超声科等医技科室7个。医院将深挖中医药文化内涵,重视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中医药文化传承创新更好服务区域百姓。
医院拥有GE3.0T磁共振、联影1.5T磁共振、东软128排CT、GE64排CT,西门子DSA、意大利GMM数字胃肠机、达影乳腺钼钯,东软双板、单板悬吊DR,美亚光电口腔CT,梅里埃全自动微生物鉴定及药敏分析系统,奥森多干式生化仪、罗氏全自动发光免疫分析仪、迈瑞全自动血细胞分析流水线,迈瑞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大型设备。
医院还拥有中医经络检测仪、中医体质辨识系统、中医定向透药治疗仪、中药薰蒸仪、艾灸仪、蜡疗仪、磁振热治疗仪、低频脉冲痉挛机治疗机、吞咽神经和肌肉电刺激仪、激光治疗仪、空气波压力治疗仪等中医设备。
重点专科
江苏省中医重点专科(Ⅰ类):皮肤科
江苏省省级中医重点专科(Ⅲ类)建设单位:脾胃病科
苏州市中医重点专科:肾病科、脑病科、骨伤科、麻醉科
苏州市中医重点专病:痔瘘专病
吴江区中医重点专科:内分泌科、心病科、脑外科、中医妇科
中医特色:医院高度重视特色专科发展。目前医院以省中医重点专科皮肤科为龙头,有省名老中医工作室1个,省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单位(脾胃病科)1个、县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1个,以市中医重点专科肾病科、肛肠科(专病)为支撑,以各个吴江区中医重点专科为骨干的发展态势。结合国家“两专科一中心”建设,有效提升我院中医诊疗水平,发挥县级中医医院的辐射带动作用,将简便验廉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到辖区内的所有基层 医疗卫生机构。皮肤科、脾胃病科、肾病科、肛肠科、骨伤科、急诊科为中医特色发展专科。
中医治疗方面:医院共开展中医护理技术31项,包括艾灸、拔火罐、耳穴埋籽、刮痧、穴位敷贴、穴位按摩、经穴超声导入、中药热奄包、中药熏洗、中药熏蒸、中药灌肠等等项目。
五、采购需求:
1、项目概述:
借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效应,引入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内中医药专家团队,提升吴江区中医医院中医药诊疗和科研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周边百姓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同时,对引进团队通过抄方、跟师、查房、科研论文指导、科研项目申报带教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以提升吴江区中医医院诊疗和科研能力。
现在需要引进上海地区龙头三级中医医院的相关医疗资源团队,包括但不仅限于副主任中医师、主任中医师、省级及以上名中医。专业方向包括但不仅限于肿瘤、脾胃病、肺病、妇科、泌尿、心病。团队总人数不少于10人,其中省级及以上名中医不少于1人,主任中医师不少于8人。各专业专家定期出诊,协助病房管理,方便百姓就医。
2、具体要求:
2.1在专家团队的指导下,将院方中医肿瘤科发展成在本区域有一定影响力的专科。
2.2 配合院方做好中医药文化和专家宣传。
2.3通过跟师、抄方学习、现场讲解等传、帮、带办法,协助具有培养潜质医师进行培养使之成为业务骨干,为医院创建人才梯队奠定基础。
2.4定期安排相关专家门诊(原则上每两周一次,不限号,国庆、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另议)。
2.5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相关专家查房,进行疑难病例讨论,共同为患者制定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以实际行动提升医院相关科室的临床诊疗水平。
2.6根据上海市名中医的学术思想,结合吴门医派中医学术理论,总结中医学术精华,制定适合本地区治疗优势病种的协定处方≥10个,将其发扬、推广并积极应用于临床。
2.7指导院方相关科室市级以上科研课题报告的撰写。
2.8指导院方相关科室人员撰写核心期刊论文。
2.9针对以上具体服务要求由成交人负责并引进相关医疗资源团队专家实施(专家出诊前需由院方确认相关专家名单)。院方负责考核,如考核不通过,院方将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关费用。
3、由采购人向成交人提出拟引进的医疗资源团队专家,成交人全面负责专家团队的引进、协调工作。当采购人提出拟引进的医疗资源团队专家成交人无法引进时,成交人可向采购人推荐同级别的专家以供采购人选择,最终由采购人确定是否引进。
4、成交人负责医疗资源团队专家的费用结算,包含但不限于专家的出诊费、食宿费、交通费、补贴费、税费等一系列费用,采购人不直接向医疗资源团队专家支付任何费用。
5、医疗资源团队专家出诊时间由院方、成交人、专家三方协商后制定。
6、医疗事故责任划分:由医疗资源团队全部负责,疑难纠纷可三方另行协商。
7、院方将对所引进的专家进行定期考核,如考核不合格,院方有权要求成交人替换相关专家并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关费用。
8、费用结算最高限价:此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专家的出诊费、食宿费、交通费、补贴费、税费等一系列费用,采购人不直接向医疗资源团队专家支付任何费用。
省级及以上名中医:按330元/号。
主任中医医师:按285元/号。
副主任中医师:按200元/号。
收住患者:按170元/人。
9、院方将为医疗资源团队专家提供开展工作所必要的软硬件支持。
10、考核要求
五、报价说明
服务内容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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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核内容 |
分值 |
院方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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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基础上团队人数不少于10人 |
总分值30分,满足的得30分,每少一人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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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在专家团队的指导下,将院方中医肿瘤科发展成本区域有一定影响力的专科 |
总分值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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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配合院方做好中医药文化和专家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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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值10分:配合度差得1分、配合度良好得3分,配合度优秀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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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通过跟师、抄方学习、现场讲解等传、帮、带办法,协助具有培养潜质医师进行培养使之成为业务骨干,为医院创建人才梯队奠定基础 |
总分值10分:每培养出一名业务骨干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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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定期安排相关专家门诊(原则上每两周一次,不限号,国庆、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另议) |
总分值10分:完成度差得5分、完成度良好得8分,完成度优秀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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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相关专家查房,进行疑难病例讨论,共同为患者制定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以实际行动提升医院相关科室的临床诊疗水平 |
总分值10分:完成度差得5分、完成度良好得8分,完成度优秀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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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根据上海市名中医的学术思想,结合吴门医派中医学术理论,总结中医学术精华,制定适合本地区治疗优势病种的协定处方,将其发扬、推广并积极应用于临床 |
总分值10分:每完成一个协定处方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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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指导院方相关科室市级以上科研课题报告的撰写 |
总分值6分:每指导一项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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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指导院方相关科室人员撰写核心期刊论文 |
总分值4分:每指导一篇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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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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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方考核意见 |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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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服务期满后,院方将对成交人服务期内的具体服务内容进行全面考核,考核成绩每扣1分,将扣除履约保证金的1%。 2、 本考核细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 3、 采购人可以根据自身服务管理要求对考核细则进行完善及修改。 4、 本考核细则自服务协议签订起同时生效。 |
1、响应单位在费用结算最高限价的基础上统一报出一个优惠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此优惠率适用于费用结算最高限价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专家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专家的出诊费、食宿费、交通费、补贴费、税费等一系列费用,采购人不直接向医疗资源团队专家支付任何费用。)保险、各种税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的费用,合同期内不再追加任何费用。本次磋商的最后报价为本项目的总报价,经双方协商并经采购人同意,否则响应单位无权要求追加任何费用。(举例说明:如单价最高限价为100元,响应单位优惠率为5%,则最终结算价为95元。)
2、合同价款的支付及付款方式:
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服务费每月结算一次,按实结算;当月款项在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15日内进行支付。
3、采购人不接受响应单位任何因遗漏报价而发生的费用追加,因响应单位违反《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而造成采购人的连带责任和损失全部由中标方承担。
4、响应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如能成交,在服务过程中需要采购人配合的工作和需要提供的条件,采购人有权拒绝服务期间新增的各类请求配合或提供的项目。
六、其他说明:
1、成交人的服务被投诉经核实且责任方为成交人的每季度不得超过5次,如果累计2个季度超过10次(含10次);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采购人有权可以无条件终止合同且有权不予支付任何费用及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2、中标单位须与医疗资源团队专家签订相关服务协议。
3、工作过程中因成交人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成交人按实际金额赔偿;中标方服务人员出现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中标方承担;采购人有权视后果严重性予以单方直接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方全部责任。
4、采购人支付合同项下费用外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包括个人)。响应单位如因社保、医保或工资等问题与员工发生纠纷,应自行解决,不得牵涉到采购人。否则医院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提取支付。
5、若成交人派驻采购人的人员造成采购人人员或任何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若该第三人向采购人主张相应权利,则采购人依法代偿后,有权向成交人全额追偿,成交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推脱;如发生推脱或未全额支付等情形,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任何费用及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6、所有在医院服务的员工与医院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所涉及的任何劳动纠纷与医院无关。
七、综合说明:
1、响应单位需根据本项目编制服务管理工作组织计划方案及管理方案(包括服务管理运作流程设计和工作组织实施方案、服务总体模式与项目具体工作需求分析方案、服务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措施方案);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方案,包括各类人员数量、专业素质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及医患纠纷处置措施方案。
2.响应单位所提供服务应能够至少达到或优于以上要求,并明确具体服务条款和达到的标准。响应单位必须承诺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服务要求和必须达到的标准,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3、成交人在进驻采购人时要提供所有服务人员基本信息(身份证,职称证件等)
4.成交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在岗履行职责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意外等均由成交人负责处理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和道义上的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任何法定机关通过仲裁裁决、法院判决及调解等形式判令采购人向该受害劳动者或其他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则采购人依法代偿后,有权向成交人全额追偿,中标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推脱;如发生推脱或未全额支付等情形,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任何费用及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6.采购人要求所有现在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一年内有效的体检证明(个人健康证)。
7.合同履行期限:实际执行金额满250万元或合同服务期到达一年(二者以先执行到为合同履行截止日期)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成交人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对该招标项目进行服务工作。
9.因成交人管理不善等造成工作范围内的设施、设备等损坏的,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成交人赔偿,情节严重的可终止合同并诉诸法律。
10.如遇采购单位办公场所调整或迁移等情况,采购单位须将提前三个月告知成交人,合同内容经双方协商调整直至终止。
11、服务期满后或任何原因提前终止等,成交人所提供的为本项目服务的人员由成交人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义务与责任;成交人确保在服务期满前三月或提前终止前一周向成交人出具处置其服务人员的书面预案,并积极予以处置、确保服务期满或终止后一周内完善处置,如发生因此而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等均由成交人承担赔偿责任、且须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及无权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等。
12、本项目在向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时,将向参与项目评审的未中标供应商发放《未中标通知书》,以电子邮件方式(邮箱以供应商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登记或投标函中预留的电子邮箱为准)告知该未中标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与排名,请及时接收查阅,未中标供应商未按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告知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13.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政府采购相关网站所发布的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