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阳山县杨梅镇何皮村廖屋小组和美乡村“特色村”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阳山县杨梅镇人民政府。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阳山县杨梅镇人民政府何皮村廖屋小组和美乡村“特色村”建设等(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采购包1(阳山县杨梅镇何皮村廖屋小组和美乡村“特色村”建设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本项目工期为90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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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提供的地点 |
阳山县杨梅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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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第1期为(预付款):支付比例20%,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并进场施工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 第2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60%,项日竣工后,经采购单位确认,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 第3期为(结算款):支付比例20%,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结算由财政审核中心审定后,10个工作日内申请支付至结算价的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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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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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要求 |
1期: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规定的竣工标准(或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具体标准)和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②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工程竣工的文件和规定;③符合磋商文件的工程技术指标及各项要求;④工程设计文件及施工、设计图纸(如有)。上述各类标准与法规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最新发布的现行标准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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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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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项目承揽方式及报价要求,(1)本工程采用下浮率报价,实行综合单价包干,根据财政审核的结算价按实结算。综合单价按审定的本工程预算审核报告书中相应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再根据中标下浮率下浮后作为合同清单综合单价。要求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等的承包方式。包组织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含资料汇总、整理、政府申报)等,并取得相关部门认可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2)本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如有)、暂列金(如有)、暂估价(如有),为固定费率金额,不列入招标投标竞争范围(不得下浮)。 (3)响应供应商应被认为在填报磋商报价之前,已经仔细阅读了本磋商文件的所有有关章节以及审查了所有相关资料,已确保本次招标的所有范围内的各种价格风险均已包含在磋商报价内。开标后,任何因响应供应商的疏漏而提出的不利于采购人的合同单价、合价的调价申请将不被接受。 (4)该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及环保等方面的工作,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清除所有障碍,不得残留、堆弃障碍物等,所需费用必须包含在磋商报价中。 2.施工要求及质量标准,(1)项目质量控制标准 A.本项目质量管理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验收标准按国家颁发的技术规范及相应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B.成交供应商在施工中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和有关规定,采购人要求停工和返工时,成交供应商必须立即执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2)使用材料的要求所有材料均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以及行业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3)工程变更要求 A.施工中,如果工程发生现场签证或设计变更,必须经采购人确认并按设计变更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不认可。 B.所有工程变更必须经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核认才有效。 3.保修要求,(1)工程的保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2)成交供应商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3)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赶到现场,8小时内修复。 (4)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负责对其提供的整个项目进行维修和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非成交供应商责任的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5)质保服务方式均为成交供应商上门维修,即由成交供应商派员到采购人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如有产生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按要求返工,施工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如因采购人人为或不可抗力的除外),返工部分的保质期在返工验收之日起顺延。 4.工程竣工资料,(1)档案收集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时做好工程档案的收集、汇总、整理工作。 (2)档案提交成交供应商在工程竣工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应向采购人提供符合国家档案部门要求,按规格编制成册的完整的工程竣工图及有关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一式四份(其中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提交采购人归档,并同时提交有关归档的证明文件。 5.工期延误,合同履行期间,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或成交供应商各施工班组间交叉作业引起的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在合同价款扣除人民币1000元/天。 6.结算方式,(1)本项目按实结算,合同价款=(采购预算金额-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暂估价)×(1-成交下浮率)+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暂估价。 (2)结算方式:①本项目没有工程量增减或设计变更时,结算价=(根据财政审核价建安费-财审预算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暂估价)*(1-成交下浮率)+财审预算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②如出现设计变更,须采购人确认实际增减工程量,此时结算价=(根据财政审核价建安费-财审预算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暂估价)*(1-成交下浮率)+根据合同约定需进行调整或变更的价款*(1-成交下浮)+财审预算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3)成交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A.合同; B.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 C.成交通知书; D.验收合格证明(加盖采购人公章); E.工程结算书(加盖采购人公章)。 (4)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权重%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建筑工程 |
阳山县杨梅镇何皮村廖屋小组和美乡村“特色村”建设项目 |
项 |
1.00 |
1,304,585.36 |
1,304,585.36 |
100.0 |
建筑业 |
详见附表一 |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阳山县杨梅镇何皮村廖屋小组和美乡村“特色村”建设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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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成交供应商为本项目施工的总承包单位。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违规分包。 2.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的风险 (1)施工期间人工费、材料(水泥、商品混凝土及其它主材,具体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及主材造价占总造价权重指定除外)及机械台班价格波动。 (2)施工期间主材市场价格波动。 (3)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措施项目费(含临时设施费用)一般不得调增。 (4)在合同工期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所有为达到在合同工期内完工所需的各种项目措施和费用。 3.发生签证的项目,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依据、详细情况及计价过程,并由采购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才有效。 4.成交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办理本项目的所必要的各种报批手续,若项目因成交供应商的愿意导致未通过相关部门验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成交供应商保证其雇佣的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管理,施工人员不得有违法活动;如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及其雇佣的员工自行承担,并负责消除负面影响。 6.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要接受采购人派出的人员监督,并按磋商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要求完成工程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否则要返工处理,返工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如不返工,则当成交供应商违约处理。 7.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施工安全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合格,不发生一般或以上级别安全事故,如发生一切工伤事故及机械损坏的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8.施工过程中或完工后须及时对施工安装现场进行整理清洁。实施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施工安全,规范设置社工安全警示标志,确保施工路段行车、行人安全畅通,严禁随地弃倒施工垃圾,减少噪音及粉尘污染;必要时请有关部门配合做好交通管制和疏导工作,确保项目按期顺利完成。 9.机械施工安装时,应防止吊车碰击架空带电导体。不得在架空带电线路正下方施工安装,搭设作业和生活设施;设施位置和操作范围应满足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要求。 10.现场开挖埋地电缆、管线,需采取停电和迁移外电线路时,必须与有关部门协商,未采取保护措施,严禁施工安装;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开挖时,需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外电线路杆倾斜,倒伏等。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