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
为容城县人民法院提供司法辅助事务外包服务。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三、服务地点:河北雄安新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五、服务需求
(一)项目背景
本项目旨在全面采购一系列专业、高效且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辅助事项,以全方位、多层次地支持法院的日常运营管理和各类案件的顺畅处理流程,确保司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司法公正的有效实现。
(二)工作内容
1.立案辅助
服务内容:立案信息录入。
具体要求:将立案信息及时录入系统,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方便后续案件处理;并完成与当事人及代理人信息确认。
2.庭审辅助
服务内容:庭审速录。
具体要求:负责在庭审过程中详细记录法官和诉讼参与人的发言内容,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为案件审理提供可靠依据。
3.集约送达辅助服务
(1)服务内容:案件排期。
具体要求:按照法院集中排期规则,负责法院案件的排期排庭,合理安排案件审理时间,确保庭审的顺利进行;结合当事人与法官要求或突发状况进行排期排庭的沟通及调整,提高工作效率。
(2)服务内容:内勤送达。
应诉文书制作。按照统一的应诉文书模板,录入到文书生成系统;在完成案件排期后,根据案件基本信息,生成案件对应的法律文书。内勤送达。负责全院所有的民商事、行政和执行案件的送达工作。立案后移送集约送达,采用多种送达方式并跟进反馈;穷尽手段无法送达时申请公告送达;诉讼中新材料的送达;庭审结束后,裁判文书的送达;完成送达后反馈法官团队审核。
六、服务验收标准
1.验收主体:容城县公共服务局。
2.验收内容:政府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他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如有)等每一项服务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
3.服务验收标准: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4.如遇对业务整理流程的调整,则提前一个月向成交供应商提供最新验收标准,成交供应商应按新标准按时完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