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需求
工作范围和任务主要内容说明: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蠡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预算金额:107.1万元
最高限价:107.1万元
采购需求:河流资源调查、湿地资源调查、森林资源调查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历天内完成
二、工作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正);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21年修正);
(8)《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年修正);
(9)《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修正);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修订);
(1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0号2019年3月24日施行);
(12)《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7年修订);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
(14)《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9号2010年11月30日发布);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8年修正)。
(二)政策文件
(1)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16号);
(2)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纳入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方案》的函(国土资厅函〔2017〕409号);
(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19〕80号)。
(4)2022年省级层面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冀自然资字〔2022〕51号)。
(三)技术规范
(1)《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T 26424-2010);
(2)《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2012);
(3)《全国湿地资源调查技术规程(试行)》(国家林业局2008年12月);
(4)《林地分类》(LY/T1812-2009);
(5)《草地资源调查技术规程》(NY/T 2998);
(6)《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18316-2008);
(7)《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2009);
(8)《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与编号》(GB/T 13989-2012);
(9)《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国土资发〔2015〕41号);
(10)《河北省地籍调查技术细则》(河北省国土资源厅2014年2月);
(1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2014);
(12)《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1055-2019);
(13)《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2009-2010;
(14)《测绘技术设计规定》(CH/T1004-2005);
(15)《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操作指南(试行)》(自然资源部〔2020年2月〕);
三、技术路线及方法
(一)技术路线
根据《办法》的部署要求,按照《指南》和国家其他相关技术要求,结合任务区情况,确定市级自然资源调查核实项目技术路线。
收集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务局、生态环境局、林草局等相关单位的三调数据、自然资源专项调查数据、最新影像、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成果、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历年批次地征地手续、河道管理范围、取水权、排污权、采矿权、探矿权等资料,通过数据处理,统一转换为CGCS2000坐标系,格式为.shp的矢量数据,通过数据叠加,形成工作底图。根据登记单元划分原则预划登记单元,采用“内业为主,外业为辅”的方式进行自然资源地籍调查,查清登记单元内的权属状况、自然状况、公共管制状况等相关情况,按照国家下发的《自然资源地籍调查数据库建库标准》(试行)进行数据库建设,形成自然资源地籍调查成果,满足登簿要求。
(二)技术流程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调查分为准备阶段、调查阶段、数据入库审核阶段三个阶段。
(1)准备阶段包括:人员、设备的准备,资料的收集、调查底图的编制、登记单元的预划和通告的发布。
(2)调查阶段包括:权属调查、自然状况调查、公共管制情况调查、关联信息,将调查成果提交给蠡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和外业实地补充调查。
(3)数据入库审核阶段包括:自然资源地籍调查终表的填写、调查数据库的建设,通过数据审核后,输出最终的地籍调查数据库成果、图件成果、文字成果。
(三)技术方法
(1)利用GIS技术制作自然资源调查工作底图
在GIS软件环境下,以年度最新变更影像图为基础,叠加全国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数据、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数据,添加图框、图廓、注记等基本要素后形成工作底图。
(2)基于差分测量技术进行界址点测量
利用河北省CORS系统差分测量技术,使用全球定位系统在野外进行登记单元界址点实测和放样。
(3)基于3S一体化技术开展自然资源内、外业调查采用3S一体化技术,以
遥感影像为作业基础,内业采用GIS软件进行数据分析与提取,形成初步调查成果;外业采用图上解析和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定位登记单元界址点。
(4)基于自然资源地籍调查数据库建库系统建设自然资源登记单元数据库利用河北省自然资源地籍调查数据库建库系统进行自然资源登记单元数据库建设,通过系统综合分析和处理,输出权属分区、自然资源斑块等矢量数据和自然资源地籍调查表等属性数据。
(四)技术指标数学基础
坐标系统与投影方法: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标准的3度分带蠡县地区中央子午线117°。
高程基础: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比例尺
(1)调查比例尺1:10000;
(2)地籍图成图比例尺为1:10000;
(3)登记单元图、专题图成图比例尺依据纸张和调查区实际面积确定,纸张不大于A0纸,比例尺分母取整千。
计量单位
长度单位采用米,统计汇总登记采用千米,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面积单位采用平方米,统计汇总登记采用公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精度要求
图解法获取坐标相邻界址点的间距误差不大于图上0.3mm,图上允许误差0.6mm;界址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差距不大于图上0.3mm,图上允许误差
0.6mm;界址点相对于邻近地物点的间距误差不大于0.3mm,图上允许误差0.6mm。解析法界址点相对于临近控制点的点位误差和相邻界址点的间距差不大于±0.10m,允许误差不大于±0.20m。
图解法套和精度要求:采用图解法的,采集的地物界线和位置与影像上的地物的边界和位置的套合程度控制在3个像素以内。对于较弯曲的界址线,适当增加了拐点数,满足套合精度要求。
图形分幅、地籍图分幅、地籍图分幅和编号参照《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与编号》、登记单元图分幅以自然资源地籍图为基础,根据地籍调查成果,采用数字编绘法编绘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图。编绘的技术要求按照《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2012)执行。
成果要求
1、矢量数据采用Shapefile格式;
2、栅格数据采用IMG格式;
3、文本、表格等数据文件采用Word、Excel格式;
4、数据库成果VCT格式,属性表数据采用mdb格式;
5、扫描文件采用PDF格式。
四、服务内容
(一)划分登记单元。以国家批准的范围为依据,在不低于1米最新正射影像图上将四至范围界址点落图,划定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并在重要界址点现场指界,必要时设立明显界标。重要界址点已在国土调查、专项调查、权籍调查和土地勘测定界等工作中指界确认的,不需重复指界。
(二)摸清权属状况。采取内业调查和外业补充调查相结合方式,充分利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自然资源专项调查等成果,开展自然资源权籍调查,摸清自然资源所有权主体、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等权属情况,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边界,划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之间边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权属争议。
(三)开展确权登记。严格审查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资料,依法开展确权登记。对符合登记要求的予以公告,公告期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对自然资源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由登记机构进行登簿;提出异议的,根据异议材料重新确权调查,调处争议,然后进行登记。对已办理登记的不动产权利,做好与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衔接,组织技术力量进一步核实权属界线和资源类型边界,在明确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和代理行使主体基础上,开展补充登记。
(四)成果公示与应用。按照全国统一的自然资源登记信息系统技术标准和要求,建立县级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数据库,及时汇交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更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机构自然资源登记信息统一管理、实时共享,加强与不动产登记、公共管制信息相互关联,向相关监管部门及时共享自然资源权属动态变化信息,提高自然资源监督管理效能。
五、服务要求
按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和《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操作指南(试行)》要求,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充分利用国土调查成果和自然资源专项调查成果,通过内业为主、外业为辅,内外结合的调查方式,划清自然保护地、水流、森林、湿地、草原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主体,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划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之间的边界。通过划清“四条边界”,为颁发自然资源所有权证奠定基础。
六、提交自然资源地籍调查成果
登记单元地籍调查成果(文本、说明、表格、图件、数据库)。
(一)数据库成果
由自然资源登记单元范围线、登记单元界址点坐标、登记单元图斑、权属边界、登记单元内各类自然资源的空间范围、面积、数量和质量,以及生态保护红线、取水许可、排污许可等用途管制要求等矢量数据形成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数据库。
(二)图件成果
(1)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单元图;
(2)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单元图(遥感影像);
(3)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单元权属、自然资源现状专题图件;
(4)其他专题图件。
(三)表格成果
(1)自然资源登记簿;
(2)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单元资源分类面积汇总表;
(3)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单元国家所有资源分类面积汇总表;
(4)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单元集体所有资源分类面积汇总表;
(5)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单元权属面积汇总表;
(6)自然资源地籍调查表。
(四)文字报告成果
(1)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报告;
(2)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技术报告。
(五)成果汇交格式
(1)矢量数据采用Shapefile格式;
(2)栅格数据采用GEOTIFF、IMG格式;
(3)文本、表格等数据文件采用Word、Excel、WPS格式;
(4)属性表数据采用Microsoft Office Access的mdb格式;
(5)扫描文件采用PDF格式。
(六)乙方不得对成果文件对外泄露,如发现乙方泄露成果文件甲方有权追查相关责任,并承担相关的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