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
包号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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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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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36700.00元/年 |
其他服务 |
详见本章第二节服务技术要求 |
1 |
536700.00元/年 |
叁年(从签订合同日期开始,合同一年一签。) |
合同 约定 |
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具体的标的。
2.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详见“技术要求”中的具体技术参数。
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标的名称顺序逐项填写,且每个标的均需按谈判文件规定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其响应无效。
第二节服务技术要求
一、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茶陵县政府大院保安服务采购,提供保安及水电人员共14名,主要负责茶陵县政府大院安保工作,负责茶陵县政府大院区域的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维护茶陵县政府大院工作正常运行,确保茶陵县政府大院人身及财产安全。预算金额为536700.00元/年,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上一年度服务内容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后才能续签合同,80分及以上为合格)。
★(二)服务范围及人员配置:茶陵县政府大院的安保服务,提供保安及水电人员14名,包括(门卫6人,县长楼4人,巡逻3人,水电工1人)主要负责茶陵县政府大院的安保工作。
(三)工作职责
1、保安服务公司为采购人派遣具备资质的安保人员,确保足额配备比例。安保人员在采购人管理机构领导下,根据采购人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事故等工作,保障茶陵县政府大院的安全。
2、严格履行来访人员准入、登记手续,认真盘查门口闲杂人员,了解来院意图,细心观察其行为去向。
3、保管好保安器材安防设备,并定期检查,确保能正常使用。定期组织对院内进行安全检查,上报安全隐患,建议整改措施,在雷电、暴雨等自然灾害来临之前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4、对进出茶陵县政府大院的车辆和物品要核对检查,严禁将危险物品和管制刀具带进院内。
5、严格执行采购人安全管理规定,做到人不离岗,岗不离人,准时上班,做好交接班手续。
6、保安服务公司应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安保人员的职业素质和道德操守。
7、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格纪律、团结同志,积极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安保任务。
8、负责政府大院内简单水电维修。
二、工作目标
1、构建茶陵县政府大院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茶陵县政府大院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健全茶陵县政府大院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防止无关人员带管制刀具进茶陵县政府大院,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大院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3、建立茶陵县政府大院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茶陵县政府大院及周边环境安全;
4、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职员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5、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现场秩序维护等。
6、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茶陵县政府大院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茶陵县政府大院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
三、服务内容
1、负责茶陵县政府大院的门岗执勤。对外来人员的出入及出入物品进行严格的检查和登记。对进入责任范围内的车辆进行有效管理,建立巡视检查防范体系,并做好相关记录。
2、负责茶陵县政府大院内及周边环境的安全巡查工作。承担责任范围内的消防管理工作,建立全员义务消防制度。
3、负责政府大院内简单水电维修。
4、其它工作
4.1积极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4.2承担重大节日及重大会议、活动、上级视察等的秩序维护和安全保卫工作。
4.3积极配合大院临时性工作。
四、人员要求
1、保安人员符合以下条件才能上岗:经过专业培训,持保安员证;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良好团队精神,自愿从事保安工作;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保安业务知识和技能;无违法犯罪记录;年龄18-55周岁,男性保安身高158cm以上,女性保安身高150cm以上;五官端正,政治可靠、身体健康,无吸毒史、家庭成员及本人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疾病,无重听、口吃,无纹身;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优先。
2、保安人员在执勤时必须着统一的保安制服、佩戴执勤证,必须遵纪守法、文明执勤,不得迟到、早退、串岗和脱岗,禁止酒后上岗,上班时段严禁吸烟、喝酒、嚼槟榔,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能熟悉和规范操作消防设备、视频监控、110报警系统等设备。
3、保安人员必须按照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要求,认真维护责任区的正常秩序,防范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坚决制止外来人员引发的各类纠纷和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对现场发现的违法犯罪人员要及时报警,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对刑事、治安案件,灾害事故现场先行保护。
4、保安人员由保安服务公司和采购人共同负责管理。采购人将依据考核细则(另行制定)对安保人员进行日常考核与监督,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有权要求中标单位更换直至予以辞退,造成损失的,保安服务公司及当事人应负责赔偿。
5、保安服务公司负责招聘、培训保安人员,建立保安人员档案资料,并报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
五、风险承担
1、采购人将对保安服务质量进行全过程监控,中标人日常工作不到位、不达标或有违约现象,将依据合同的相关约定执行。
2、保安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中标人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中标人负责调解与处理,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4、中标人在保安服务中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或保安行业规范,因过失造成他人人身伤亡的,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保安考核内容
(一)保安公司管理情况考核(占30%)
1.制度建设(10分)
2.人员管理(10分)
3.教育培训(10分)
(二)专职保安履职情况考核(占70%)
1.服从管理(10分)
保安及水电人员不服从采购人管理和工作安排的扣5分,与政府工作人员发生矛盾负有责任的扣5分,情节严重的扣10分。
2.仪容仪表(10分)
保安人员应按规定着装,服装要保持整洁,佩戴保安标志和保安器械,如未按规定着装执勤或着装不规范,仪容仪表不整,未佩戴保安标志和器械的每项扣2分。
3.履行职责(50分)
保安人员应严格履行保安职责,严格执行门卫制度,按时巡逻,进行安全检查和处置突发事件。不履行职责,对外来人员不询问、登记的发现一次扣5分,不按规定关闭大门发现一次扣5分。保安人员应遵守大院规定的作息时间及各项规章制度,如果迟到、早退、脱岗、离岗、睡岗发现一次扣5分。执勤姿态差,不使用文明用语,上班时间饮酒和娱乐的,执勤时吸烟的发现一次扣5分。
4.有以下行为的专职保安予以解聘
①有偷窃等违法行为的或向茶陵县政府大院工作人员兜售物品的立即解聘;
②在大院寻衅滋事的立即解聘,并追究其责任;
③有严重工作失误,因保安个人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立即解聘。
(三)考核程序
1.考核工作由中标单位邀请采购人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考核小组按考核标准进行实施,考核结果登记在考核登记表,考核(调查)情况以适当形式公布。
2.采购人对服务公司考核采取每月不定期随机抽查,每两季度进行1次全面考核形式。不定期抽查情况纳入采购人对该项目工作人员履职情况考核当中。
3.具体考核表由采购人另行制定。
(四)考核结果运用
季度考核分为90分(含)以上的为优秀;季度考核分为80分(含)~90分(不含)的为合格;季度考核分数为80分(不含)以下的为不合格;合同期内累计二个季度考核分数在80分(不含)以下的采购人可以予以解除合同,乙方应同时承担合同违约责任。未尽事宜,在签订合同时再予以修订。
七、其他要求
(一)时间及地点:
1、履行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为3年(从签订合同日期开始),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完成人员招聘培训工作,并随时待岗,确保茶陵县政府大院安全保卫工作的延续性。
2、服务地点:茶陵县政府大院。
(二)由于服务场所可能出现群体性事件几率较高,为确保能及时处置紧急事件,确保服务场所安全,供应商能随时调动的保安员应达60人以上,并能在半小时内到达项目所在地。(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要求供应商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具有随时增派保安员的应急机动能力;
(四)供应商在日常工作中能提供铁马不少于300个,用于大院重大节日、重大会议、上级视察等活动秩序维护的分流及疏散,以及发生突发事件时重点部位围蔽的需要。
(五)供应商能提供自有安检门两台或以上,自有安全设备探测仪10台或以上,用于重大活动、重点区域的安检需要。
(六)付款方式:每年支付两次,每半年支付一次。
(七)报价要求:
1.本项目费用包括①人工费用(基本工资和福利);②保险费(含“五险”);③培训及保安人员装备费;④其他费用(管理费、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安保器械购置费用不在此列。如一旦中标,服务项目以外的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最低工资参照标准:株人社发【2024】10号《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株洲市2024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如有变化以最新标准为准,供参考。
(八)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须查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查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九)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投标人对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明确响应。如有偏离或缺漏,视为无效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