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本次项目范围是指镇江市主城区(京口、润州区)行政管辖范围,不含新民洲、谏壁街道、韦岗街道。具体以道路、自然河流山体为界。京口区规划范围:长江路-东吴路-滨水路-江滨路-禹山北路-古运河-长江路围合区域;润州区规划范围:润州路-京江路-引航道-长江路-古运河-周家河-丁卯高架路-官塘桥路-312国道-长山灌渠-运粮河-润州路围合区域(丹徒区行政范围除外)。面积约69.61平方公里。
为配合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强富美高”新镇江的要求,镇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织编制《镇江市主城区户外广告详细规划》,以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为对象,整合资源、规范设置、提升品质,全方位镇江的视觉品牌形象,进一步提升城市知名度,打造户外广告设置的高标准。
二、规划原则
1、科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以及行业发展趋势,对现有的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分区域、分类别的统一规划,并对重点地区和重要通道的户外广告提出不同层次的分类整治措施,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能有效指引实施者和管理者具体实施。
2、创新。根据不同的功能分区和板块特点,确定符合区域特征的户外广告设置形式和方式,提倡创新,采用先进的理念和成熟的技术,提升户外广告的艺术视觉效果。
3、协调。规划应结合上位规划,协调好户外广告与城市公共空间在尺度、色彩、质感、亮度等方面的关系,强调与建筑物和城市景观的有机融合,突出体现户外广告的装饰效果,做到布局合理、清朗整洁、效益明显、特色鲜明。
4、安全。户外广告设置的地点大多是人员密集区域,在实现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性的基本前提下,兼顾后期维保便捷,形成真正有社会价值的广告。
三、规划目标
1、从实际出发,坚持统一规划、科学设置,合理利用与整合城市空间资源,使户外广告达到布局科学、设置合理、规范有序的基本目标。
2、加强户外广告设置控制与设计指导,使户外广告达到高档次、高质量、高品味的目标,使之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美化视觉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与特色。
3、规范和引导户外广告的秩序和布局,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划布点方案。
四、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2006年第14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广告管理条例》(国务院国发【1987】9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江苏省户外广告管理办法》
《江苏省广告条例》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江苏省城市容貌标准》(2016)
《城镇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技术规范》(DGJ32/J-146)
《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
《镇江市城市色彩总体规划》
《镇江市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
五、编制要求
1、规划应符合国家、江苏省、镇江市相关法规、规范的各项要求, 结合镇江市城市建设发展的实际情况,高水平编制。
2、全面调查、深入了解镇江市现有户外广告的设置种类、形式和分布等基础情况,开展问题分析,仔细研究并提出整治建议和问题解决对策。
3、借鉴国内外户外广告设置和日常行政管理的先进经验,从公众利益和城市建设发展的实际要求出发,对规划区内的城市快速路、主次干道及街巷、公共开放空间、车站、码头、城区出入口等各类公共区域的户外广告设置进行全面控制与引导,并对重点区域提出优化提升方案。
4、户外广告设置应在充分依据镇江市建设现状的基础上,结合城市建设发展规划来制定,必须考虑自然地理环境、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情况、经济发展水平等,与建筑和城市环境的融合,以提升城市视觉景观品质。规范户外广告设置秩序,促进户外广告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目标,达到技术和艺术的统一。
5、户外广告详细规划设计应当根据不同区域板块的功能定位、景观风貌、空间格局、交通环境等基础条件进行规划设计、统一管理,以保证各板块城市容貌的整体美观且各具特色。明确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的设计风格、造型、色调、体量、形式、位置、朝向、高度、材质等具体要求,且与周围环境融为一体。
六、详细规划编制任务
(一)总体要求
成果编制应将秉持高标准、精细化、实用性的原则,在全面梳理目前户外广告设置和管理现状的基础上,运用先进的户外广告规划理念,汲取国内外优秀城市的先进经验,按照镇江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项要求以及江苏省、镇江市市户外广告管理的法规、规范,对辖区内户外广告资源在城市空间和广告类型等方面实施分区管控和分类引导。成果方案应明确各类户外广告设施的允许设置区域和限制、禁止设置区及其管控边界和要求;合理布局户外广告设置的位置和数量,明确广告设施的密度、体量、材质、色彩、照明、技术参数等。确定落地广告、墙面广告、电子显示屏等各类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各类公益广告点位规划和设置要求;对重大会议、大型会展、文化活动和体育赛事(如:马拉松等)等临时性活动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提出规划指导和设置管控要求。
依据规划要求,应用“广告商业评估标准”等科学技术方法,对大型广告设施进行全面的梳理、逐一进行分析评估,明确拆除、保留、提升等处置意见,对需要提升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以道路或建筑构建泊位资源库,明确整治提升工作任务清单;重点研究城市重要道路(中山东路、中山西路、解放路、长江路、正东路、梦溪路、东吴路、学府路、运河路、电力路、黄山南路、黄山西路、九华山路、朱方路、南徐大道、润州路等)两侧红线外公共区域每处现有大型户外广告拆除、更新、提升以及新增设置的具体意见和意向方案。
为确保规划顺利实施,成果方案须对规划实施的程序、步骤做出计划性安排,提出规范和整治方案,并对户外广告管理体制和机制提出建议,重点就设置管控、提升安全管理和动态管理水平提出科学合理的举措。
(二)、编制范围
名称 |
范 围 |
备注 |
京口区规划范围 |
长江路-东吴路-滨水路-江滨路-禹山北路-古运河-长江路围合区域; |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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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州区规划范围 |
润州路-京江路-引航道-长江路-古运河-周家河-丁卯高架路-官塘桥路-312国道-长山灌渠-运粮河-润州路围合区域(丹徒区行政范围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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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区域 |
部分重要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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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体工作任务
1、户外广告详细规划
以《镇江市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为依据,通过对用地性质、道路交通、建筑层高及可视视域等内容分析,对城市所有已建成的路段和区域、重要商圈及城市出入口等重点区域进行户外广告详细规划编制,明确严格限制区域、适度控制区域和重点展示区域分区标准及规定,合理布局辖区内户外广告设置的数量与位置,明确广告设施的体量、点位、密度、材质、色彩、照明、技术参数等。
2、不少于四处节点修建性详细规划
对城市出入口及重要核心地区户外广告、建筑立面、景观构筑及夜景照明进行综合设计,挖掘属于城市的个性、区域的文脉、节点的特征、单体的属性,选取四处节点对建筑进行整体升级改造,制定包含户外广告、建筑立面改造、景观整体协调与夜景照明提升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3、两条道路店招标牌设计
根据《江苏省城市容貌标准》及《城镇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技术规范》规定,结合《镇江市户外广告总体规划》要求,对正东路(梦溪路至解放路段)、黄山东路、西路沿线(北府路至九华山路段)的店招标牌进行设计,确定自设牌匾的密度、体量、材质、色彩等控制性指标。
4、镇江市店招标牌设置导则
编制镇江市店招标牌控制性导则,主要内容包括文本、图表、说明书以及各种必要的技术研究资料构成,导则作为店招标牌审批及后期管理的参考。
附图
七、规划规划成果要求
规划成果应充分表达规划理念和重点,达到专项规划的设计要求,成果包括但不限于:
现状实施评价
问题分析研究
总体规划策略
总体区域规划
分类别控制规划
分区域(路段)控制规划
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布点
重要区域节点详细规划设计
公益广告设置规范及点位布局
临时性活动户外广告设置规范
部分道路店招标牌设计
镇江市店招标牌设置导则
其它规划图纸和文字:规划图纸、说明书等统一A3规格打印装订成册,提交15套。规划成果电子文档采用如下形式提供:规划说明书(DOC格式)、规划方案图集(CAD和JPG格式)、汇报演示文件(PPT格式)。
八、时间进度要求:
合同签订后180天内提交规划成果:
时间 |
进度要求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
现状调查与资料收集 |
90天内 |
初稿汇报与协调 |
30天内 |
规划方案评审 |
30天内 |
成果完善与提交 |
九、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规划专业高级职称或注册规划师资格;设计团队要求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具有城市规划、环艺设计、视觉传达、建筑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