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商务及服务要求
商务部分
一、报价要求
1、投标总价为投标人最终报价(人民币),包括投标人履行本项目合同(如果中标)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和投标人应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办公、交通、人员、差旅、文件、税费、工具费用及其他管理费用等。
2、投标人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付款方式
第一阶段,发出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后7天内首付30%合同款;第二阶段完成中期成果,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议后并通过后,支付30%合同款;第三阶段完成终期成果,上报城市规划委员会并通过后,付30%合同款;第四阶段完成最终成果并上报批复后,付余款10%合同款。
三、服务期
自签订合同后的3个月内协助采购方开展并通过项目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按合同要求提交最终成果。
技术部分
A包:汕尾市马宫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研究服务
(一)总则
1、为提高汕尾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依照《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条例,编制马宫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研究,并开展专题研究。
2、本规划组织单位为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3、本次研究范围为汕尾市马宫组团范围,面积约8.4平方公里。
4、规划期限为2020年至2035年。
5、本项目的规划研究工作期限为自政府采购中标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承接单位需提交最终文本成果。
6、承接本次研究的单位被视为承认本任务书所有条款,并按规定条款完成研究成果。
(二)工作原则
1、生态优先,海陆统筹
坚持科学用海、生态用海、集约用海,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构建蓝绿交织、海城共生、生境优美的生态城区。立足“海域+陆域”的全域空间,统筹整合海陆资源,着力构建海陆一体的城市格局。
2、创新引领、产城融合
坚持产城融合,以人为中心,考虑职住平衡及便捷出行,合理布局产业及城市服务设施,为居民、游客、学生等人群提供优质的服务和环境。坚持共享发展、智慧营城理念,探索创新经济发展与社会服务、公众服务之间的新型关系。
3、人文宜居,地域特色
体现城市地域特色,提供优质均好的城市公共服务,创造具有吸引力的创新创业生活环境,建设现代滨海宜居城区。结合地域自然特征和文化特色,营造兼具历史传承和时代要求的城市特色风貌。
(三)研究要求
1、控制性详细规划
(1)现状摸查与分析评价
收集和整理现状基础资料,分析现状总体建设情况,包括土地利用、开发强度等;并分别对商业服务设施、交通设施、市政设施及其他设施等功能进行分类评价。
(2)相关规划评估
综合分析上层次规划、政策文件以及相关规划,总结评估汕尾市马宫组团的整体要求和控制内容。
(5)规划定位与功能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等上层次规划的要求,从广东沿海发展带、深莞惠都市圈、汕尾市等层面统筹考虑,确定规划区内合理的用地功能布局、规模和空间结构。基于大区域生态治理要求及海陆统筹原则,将研究范围适度拓展到宗海界址线以外的海域及陆域,进行全方位研究。
(6)用地布局与土利规划
制定总体布局结构、功能分区,合理组织岸线土地利用,合理确定交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及其它设施的内容、性质、位置、规模和相互之间的关系。
(7)综合交通规划
强化对外交通联系,建设互联互通的区域交通系统,加强马宫组团与汕尾市区及周边地区的联系;合理组织优化客货运码头布局及疏港线路;合理安排公交、水上巴士、自行车等多种交通方式;倡导绿色交通,构建连续舒适的慢行交通系统。
(8)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根据《汕尾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坚持共享发展理念,按照国际一流的标准,高起点规划包括大学在内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
(9)绿地系统规划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落实生态保护要求,基于汕尾市马宫组团的自然条件和生态特征,以城市与生态相融、人与自然相近的理念,合理利用海滨、滩涂等自然景观资源,强化城区海洋环境特色,结合海洋、滨江合理规划各类绿地。
(10)绿色生态研究
结合生态修复、海绵城市建设、滨海防灾和景观建设需求,重点对海洋功能区划、河口区海陆生境保育、水质污染、土壤盐碱化、生态海堤方式等问题进行研究,对生态系统修复及补偿提出策略和措施,并重点对区内滨海断面进行深化研究。
(11)市政设施规划
注重市政技术的应用,构筑智慧的市政设施体系,合理确定主要市政设施的规模和布局。
(12)综合防灾规划
贯彻“安全第一”的原则,综合考虑滨海防灾等多种灾害的防范和应急方案,高标准规划应急避难场所和通道,打造高标准的综合防灾系统。
(13)编制单元划分与控制指引
划定规划编制单元,在用地规划的基础上,对编制单元进行地块划分。明确各地块的土地使用、配套设施、建筑建造、道路交通、基础没施与地下空间利用等控制要求,提出空间环境景观控制引导原则,明确各地块的强制性和引导性内容。
按照地域完整、界线稳定、规模合理和编码统一等原则,划分规划编制单元;形成包括编制单元名称、编制单元编码、面积和“四至”界限的编制单元汇总表和编制单元划分图件。
(14)开发时序建议
明确近期、远期的重点建设内容,与土地利用规划建设相结合,有利于土地出让和集约利用,提出规划实施的措施与建议。
2、城市研究
(1)开放空间研究
突出地域文化、人文精神和交流场所的功能性与体验性,统筹安排与创新活动及城市公共功能高度契合、可达性高、人海和谐互动的开放空间体系,提供舒适宜人的滨海及滨水场所体验;同时系统策划相关城市活动,活动范围可适度拓展至宗海界址线以外的近海海域。
(2)整体空间形态与风貌研究
综合考虑土地集约利用及环境品质营造需求,合理分配开发容量,注重山海空间轴线的建立,注重建筑群体形态、错落有致的天际线研究,兼具岭南特色和现代气息的建筑风格,塑造城景相映的滨海城区风貌,打造滨海门户形象。
(3)城市研究导则
借鉴滨海城市研究控制方法,以图则、表格和条文等形式,对地区整体的城市色彩、建筑风格、建筑体量、建筑高度提出导则,结合青山绿水生态资源,形成丰富多变的多层次天际线。编制城市研究导则,包括地块划分、建筑布局、建筑退线、建筑限高、公共空间(景观视廊、街道界面、重要节点等)、地块交通组织、设施布局等内容。
3、专题研究
(1)港口选址及海岸线利用专题研究
合理分配生产、生活、生态岸线,综合研究港口、码头等选址布局,丰富海岸线功能,强化岸线的综合利用,塑造一流的滨海风貌;注重城市功能与岸线的有机联系和协调,打造宜人滨水空间,利用滨水区建设面向全球的城市中心区。
(2)蓝色经济产学研功能体系及布局专题研究
研究分析汕尾市马宫组团的海洋产业发展环境与条件,结合重点大学园区项目,立足本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求,以学校为依托,整合高校资源,重点围绕发展蓝色经济产学研一体化,提出产业、学校、科研机构等相互配合、优化提升策略,优化空间功能布局,创新空间模式,明确实施路径与保障机制,促进技术创新所需各种生产要素的有效组合。
(3)海洋产业园发展规模专题研究
研究分析汕尾市马宫组团的海洋产业发展环境与条件,结合汕尾市总体规划、海洋功能区划,根据本地海洋产业发展需求,发展传统的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业和海盐业等,以及一系列海洋新兴产业,建设海洋产业集聚园区。通过向传统产业的渗透和产业链的整合与延伸,进行深度开发,并提出产业园区的发展规模目标。
(四)规划成果要求
1、规划成果体系由承接单位自行制定。成果体系应包括规划研究技术要点的所有内容,并应包含必要的辅助性研究内容。成果内容应连贯表达、思路清晰,包含文字说明、数据表格、分析图、示意图等。鼓励承接单位在规划分析和研究过程中运用新技术、新手段。
2、规划成果文件由纸质成果、电子成果组成。
3、纸质成果
(1)阶段性成果要求:
①打印装订规格为A3或A4(展板除外),如不是请先联系委托单位;②每次提交的阶段性成果请打印规格统一,便于归档保存;同类图纸规格应尽量统一;③出于环保考虑,文字部分请双面打印(图纸除外);④禁止用汇报文件替代正式文本;⑤打印具体数量以满足审查要求为准。
(2)最终成果要求
必须满足上述阶段性成果要求,另外最终成果必须在扉页盖公章或专用出图章,同时在扉页注明委托单位、研究单位名称及具体负责人名单。打印具体数量以委托单位通知要求为准。
4、电子成果
最终成果必须刻录光盘或U盘形式提交,2套。电子成果与上述纸质成果对应的历次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文本文件采用word或pdf格式,图形文件采用dwg、jpg格式。
(五)成果报送及审查规定
1、本次规划研究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开展现状调研并完成初步方案,完成局内初审(技术审查),并征求相关单位和部门意见;第二阶段完成稳定方案,组织中期成果专家评审会议,征求相关单位和部门意见;第三阶段完成稳定方案,上报城市规划委员会,征求相关单位和部门意见,开展批前公示;第四阶段完成最终成果并上报审批。具体审查时间委托单位将提前与承接单位双方协商确定。
2、承接单位需负责提供各审查阶段所必需的成果、方案介绍等汇报资料,并协助委托单位开展征求意见座谈会等协调工作。
3、各审批环节报送的规划研究文件,规划研究单位必须于审查前提交委托单位。
4、承接单位在规划编制各阶段均应加强成果的自查自审,做好自查自审记录,并建立技术质量管理制度,明确项目负责人及各技术人员的职责,遵守法律法规,维护规划体系,确保规划审批成果满足上网入库要求。
5、如因项目审查或审批环节时间超出预期而造成研究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项目,项目完成的时间可适当延后。具体时间由委托单位与承接单位协商确定。
B包:汕尾市老城西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研究服务
1、为提高汕尾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依照《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条例,编制汕尾市老城西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研究。
2、本规划组织单位为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3、规划期限为2020年至2035年。
4、承接本次研究的单位被视为承认本任务书所有条款,并按规定条款完成研究成果。
规划范围包括老城西片区,主要为工业大道、汕尾大道、汕马路等道路围合的地区,总计约10.30平方公里。
本规划以国家和广东省、汕尾市有关城市规划、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为基本依据。本规划的重要依据还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指标》(GB50137-2011)
5)《广东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2004)
6)《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指引》(试行)
7)国家、省、市等相关政策法规及相关技术管理规定
1、项目目标
《汕尾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中提出了汕尾中心城区城市主导拓展方向的选择——东进北拓,强化中部的发展战略。汕尾老城西片区是汕尾中心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强化中部战略的重要载体,需要以规划先行指导城市建设开发。同时为提高汕尾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依照《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条例,编制老城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工作内容
(1)控制性详细规划
1)现状调查与分析
对规划区域的自然地理条件、社会经济发展条件和建设开发条件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评估。主要内容包括:
上层次及相关规划要求。城市总体规划等上层次规划和相关规划对规划范围的规划要求,以及相邻地区已批准规划的情况。
自然条件。规划范围的水文、地质、地貌、自然灾害、生态环境特征等自然条件。
产业状况。产业发展的现状与前景分析。
土地利用现状。规划范围内准确、详细的建设情况、土地利用现状。
建筑物状况。规划范围内的建筑物状况,包括建筑物的用途、面积、建设年代、建筑质量、建筑层数等;建筑物管理情况及合法性等情况。
道路交通现状。现状道路的等级体系、功能划分、红线及断面形式、交叉口形式、交通设施的分布与规模;公共交通线路走向及站点分布。
公共服务设施现状。现状公共服务设施的类型、规模和分布情况。
市政管线与设施现状。各类市政公用设施的分布、规模、用地面积以及管网等级和分布情况。
历史文化及建筑风貌现状。规划范围内的有历史和文化传统意义的建筑、建筑群或街区的分布、规模,分析其特色及环境特征等。
规划范围内有相对独立性的社区(如村庄)的现状人口、经济发展、生活配套、产业发展状况,以及历史用地情况等。
规划范围内的行政许可信息,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已批未建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地块研究条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收集其他与规划相关的现状情况。
2)规划定位与目标
通过研究对比,分析规划区发展趋势、规模、发展模式、功能配套、产业链、能级等内容,结合现状情况,提出规划区发展模式及相关功能配套设施等。
明确规划区所承担的区域服务功能,确定区域发展定位,提出该地区适宜发展的产业类型、功能、等级。
在整体功能定位的基础上,建立详细的发展目标与规划指标体系,提出经济及人口发展目标、产业发展策略、交通发展策略和生态环境发展策略。
3)土地利用规划
基于地区整体空间形象和功能定位,明确地区整体空间结构和各大功能区的主体功能。
对用地布局进行多层次划分,细化商贸、办公、商业、居住、交通等用地功能、构成比例及其归属。
综合考虑土地集约利用和经济性原则,以及地区整体空间形态等综合要求,明确不同功能地块的建设总量和开发强度。
基于现状分析,结合对已审批规划、历史审批案件以及项目选址意向的梳理,提出可操性强的土地利用规划方案。并形成地块指标在方案中落实,建立开发强度等规划控制指标体系。
4)五线控制
应当根据规划用地实际,划定城市红线、紫线、绿线、蓝线、黄线,并提出相关规划控制要求。
城市紫线:根据《城市紫线管理办法》,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划定的在规划范围内的城市紫线。
城市绿线:根据《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应当提出不同类型用地的界线、规定绿化率控制指标和绿化用地界线的具体坐标。
城市蓝线:根据《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划定的城市蓝线,规定城市蓝线范围内的保护要求和控制指标,并附有明确的城市蓝线坐标和相应的界址地形图。
城市黄线:根据《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应当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基础设施的用地位置和面积,划定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界线,规定城市黄线范围内的控制指标和要求,并明确城市黄线的地理坐标。
城市红线:特指本市城乡规划中,用于界定城市道路用地和公路用地范围的控制线。在红线内不允许建任何永久性建筑。建筑物的台阶、平台、窗井、地下建筑及建筑基础,除基地内连通城市管线以外的其它地下管线不允许突出城市红线。
5)专项规划
交通规划:加强规划区与区域性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的衔接,完善区域物流通道及区域公共交通系统,实现主城区与红草组团的紧密相连。完善内部交通网络化建设,创建“通达有序、安全舒适、低能耗、低污染、高品质”的绿色交通系统。
绿地及公共空间规划:划定公园绿地、防护绿地范围,保障公共空间质量。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落实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设置位置、设施等级及服务范围、占地形式、设施规模、实施情况等要求。
市政公用设施规划:落实各类市政公用设施的用地面积、设置位置、设施等级、占地形式、设施规模、服务范围、实施情况等要求。
(2)城市研究
1)总体意向目标
基于控规修编的要求,设置城市研究的空间定位与总体研究目标,提出总体的空间研究意向与结构。
2)案例分析与借鉴
体现先进城市研究理念,结合城市发展背景及现状。研究优秀国内外城市研究案例,提取城市发展要素及空间借鉴,吸取成功的经验指导城市研究。
3)构思与布局
充分考虑地域性,尊重基地现状水文、生态、地形等条件,综合该地区的未来发展要求,融合研究主题、形象定位、城市意象、空间研究手法等进行方案构思。
4)城市研究要素规划
结合城市背景山体、水体等生态要素,综合该地区的未来发展要求,对片区的城市密度、高度、通廊、城市界面、整体轮廓进行整体控制,形成特色鲜明、协调有序的城市形象,并在满足城市功能开发的基础下,引导城市建设与地方特色及生态环境和谐发展。
5)空间形态控制
围绕业态规划,制定详细的空间形体规划,对各类建筑的具体位置及空间形体进行明确指引;在研究方式上应充分考虑地域性,尊重基地现状水文、生态、地形等条件,以便形成具体当地特色的空间氛围;
本规划内容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规定待开发土地的基本开发单元的最小面积和宽度、深度,防止过小尺度的开发活动,以确保基本地块开发单元的“相邻权”,保证土地空间的合理控制。
2、科学确定地块的土地使用兼容性,保证规划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适应城市发展的可变性和多样性。
3、宜对地块容积率的上、下限均作控制。
4、科学、合理地控制建筑高度,保护自然天际线。
5、确定城市支路及以上道路的红线位置、断面、坡度、重要控制点坐标和标高等;对社会停车场(库)、配建停车场(库)进行定量。
6、保证集中绿地面积,推动多种形式的绿化。
7、确保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环卫设施、电力设施、电信设施、燃气设施的建设。
8、对一些特殊地区,可增加烟雾、噪声、粉尘、异味等控制要求。
9、分类规定建筑后退红线和后退建筑基地界限的要求,并对后退距离内的用地使用与管理方式予以规定。
(1)依据《广东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包括法定文件、技术文件和管理文件。
(2)本项目的提交成果包括《汕尾市老城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纸质成果8份,电子版1份,采购方因评审或报批需要合理增加成果份数的,中标人应及时免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