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中心医院职工食堂承包经营资格及食材供应项目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招标文件
文档编号:202004250000013852 发布时间:2020-03-16 文档页数:57页 所需下载券:10
江门市中心医院职工食堂承包经营资格及食材供应项目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江门市中心医院是其所在地区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三级甲等医院,是多所大学的教学医院;编制床位 3000 张,现开放床位 2063 张,年门诊量 266 万人次,住院 9.6 万人次,住院手术 2.95 万例。

建筑面积达 16.2 万 M2。设临床、医技科室 45 个。在职员工 3053 人,培训进修生 560 人(两项合计

人员为职工食堂就餐人数)。其中高级职称 478 人,临床兼职正、副教授 69 人,医学博士 31 人,硕士

291 人,硕士研究生导师 14 人。拥有国家特殊津贴 2 人,市中青年专家 5 人,市名医 31 人,市名中

医 2 名,市首席医学专家 4 人。(相关数据误差或变动不能作为招标与合同对招标单位的约束条件)。

医院设有 2 个食堂,第一食堂为病人食堂,第二食堂为职工食堂。本招标为第二食堂即职工食堂的承包服务。

如第一食堂、第二食堂供应商为不同供应商,将形成第一食堂、第二食堂供应商之间的良性竞争, 能为医院就餐人员提供更好的餐饮质量与服务。

1. 本项目包括以下内容:

  • 为江门市中心医院第二食堂(职工食堂)提供就餐、送餐服务。包括江门市中心医院综合楼 三楼、四楼,其中投标人需提供四楼装修改造的切实可行的方案。充分利用食堂现有设施,医院不再进行较大规模的添置和改造。
  • 手术室集中就餐点的就餐、送餐服务。
  • 甘化大厦送餐方案:采用物流餐车,盒饭形式。只在周一至五提供早、中餐送餐(特殊加班时

 

间除外)。

  • 体检中心早餐就餐、送餐服务(服务选择权在医院),费用双方协商,另行支付。
  • 应配合医院活动,提供集体接待团餐或特殊餐饮服务(服务选择权在医院),费用双方协商,另行支付。
  • 食材费用以及就餐标准:食材费用暂定早餐 4元/餐、午餐 10 元/餐、晚餐 10 元/餐。

由投标人按此标准提供每餐各项、各款餐食的组合,并保障足够数量的基本套餐,以及允许价格浮动的零点餐食标准。投标人必须提出切实可行的服务方案,详细的各项、各款餐食报价及组合,且必须明确标注各种餐材可称重的净含量。

  • 医院将向中标人提供以下补贴:

人工费用补贴,标准为:早餐 1.5 元/餐,中、晚餐 2.5 元/餐。按上述就餐标准费用比例补贴。

食材费用补贴,标准为:早餐 0.5 元/餐,中、晚餐 2 元/餐(按现有就餐人次统计约 100 万元/ 年)。

以上补贴按实际餐次数计算,每月支付。食材费用补贴、人工费用补贴只能用作食材相关采购加工的支出,禁止挪做他用。食材费用补贴可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调整,按上述就餐标准费用比例补贴。

  • 送餐费(含一次性餐具)为 1元/份。由点餐职工支付。其中手术室、体检中心不收取送餐费。

2. 服务要求:

  • 提供医院职工每天早餐、中餐、晚餐的膳食供应。就餐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堂食和送餐。

食材采购,部分具有包装或品牌的产品,由医院指定品牌、规格、型号(如大米、面粉、食用油、肉制品、调味品等)。其余需标明生产来源,配送、运送渠道,优先选择具有统一配送和规模化生产产地的供应商。

  • 主菜 5元/份(鸡鸭鱼类,生料重量≥200 克,出品净重≥150 克,荤素比例为≥9:1;猪肉类荤素比例为≥7:3),副菜 3 元/份(生料重量≥200 克,出品净重≥150 克,荤素比例为≥3:7),青菜 1 元/份,米饭+例汤 1 元/份(米饭≥150 克每份)。保证食材质量,鲜品使用率,必须达到 80%

 

以上,仅保留鸡翅、鸡腿、猪手等冻品。其余必须是鲜品,按使用次数和进货进行考核。并提升高端品种每周 2 次,如牛、羊肉、海鱼、虾。

  • 四楼改造方案,设计出一个不需要增加较大投入,而能提供一个更加良好的就餐环境的方案。但不接受投标人出资的改造或改建。

3. 项目技术规范

  •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积极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做好员工个人卫生;确保基础卫生设施齐全,搞好饮食食品卫生,防止“病从口入”。保障就餐者身体健康。
  • 严格履行医院职工食堂的经营管理合约,遵守其为食堂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无条件服从并 全力配合医院对食堂所做的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接受医院的相关意见和改善建议,并保证给出相关的满意答复和处理行动。
  • 供应商指定的现场专职管理人员必须通过广东省餐饮服务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
  • 中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与现场专职管理人员签订管理授权书,明确授权人的责任和权利,中标供应商须设置不少于 2人的现场专职管理人员对操作规程进行管理,经营期间食堂现场必须有一名经理在岗,并且指定的现场专职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调动,如需调动必须书面向医院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调动。
  • 中标供应商必须配食品安全员、取得消防培训证书的安全员、按不同风味的菜系配备相应的 高级厨、点师,并应按供膳和就餐人数 1:50的比例配备员工。
  • 厨房和员工个人卫生应达到卫生部门的标准要求,员工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按操作规程加工 食品,做到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志。厨具和餐具消毒由专人负责,并有完整的消毒记录,加工的所有食品要留样并有留样记录。
  • 所有食品必须现场制做。未经医院同意,不得在食堂对外承办加工配餐业务、也不能在食堂 以外其他场所进行最终加工配送到院内食堂。
  • 经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用工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并制订各类规章制度(包括人事管理制度、用工培训制度食堂各项工作岗位的规范要求、价格管理制度、卫生保障制度、采购管理制度、食品中毒应急措施、消防及安全制度、文明服务公约和民主管理制度及有关的责任追究制度等),从业人员必须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从业条件,必须按规定办理有关证件(如健康证、计生证、居住证等)。
  • 从业人员要统一标识,统一着装,文明经营,热情服务。

4. 考评和处罚机制:

  • 为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由医院设立考核机制对中标供应商的餐饮服务多个环节进行定 期和不定期考核考核,包括就餐满意度调查,决定劳务费的奖惩浮动。同时对服务过程如卫生、质量、安全、送餐、加工、食品采购、账目等存在的缺陷进行处罚,300元/次。考核的结果还作为决定经营者是否继续经营的依据之一。

中标供应商需严格控制成本,每月定期向医院提交收、支账目明细,接受医院监督,餐饮收入与食材支出盈余不得超过 5%,亏损自担。如超过则从劳务费中扣除。

  • 经营期间就餐满意度累计 2个月满意度低于 70%的,医院处以 1 万元的罚款,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中标供应商违约,医院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取消其食堂经营权:

A、经营期间发生经江门市疾控中心或其他相关部门鉴定为食物中毒或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如发生火灾、爆炸等);

B、经营期间江门市疾控中心或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对食堂的餐具或食品进行不定期抽检,累计

2 次抽检不合格者;

C、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掺杂做假、销售无证食品、不服从医院日常管理等违规行为,经医院 2 次书面规劝、限期整改依然无效的;

D、因食品质量、价格、卫生、和服务态度等而引发的罢餐、静坐、游行等群发事件;

 

E、因违反劳动合同、供货合同、无诚信经营造成员工及供货商集体辞工、打架、上访等群发事件;

F、乙方经营期间将承包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经营的。

5. 食品安全管理机制:

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食品原料,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需设立现场快速检验机制,对食材的农药残留等能进行现场检验项目进行使用前检验,做好记录并保存 2 年。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配送运输流程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倡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公开加工过程,公示食品原料及其来源等信息。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校验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

每天公示当天采购的主要食材(品名、数量、来源)和当天使用的主要食材。

大宗或敏感食材、餐具的洗涤消毒用品的来源和品质需经医院确认或由医院指定。

6. 其他事项:

经营场地、水、电、燃气由医院提供;厨具、餐具在签订采购服务合同后由医院一次性提供,增量由中标人自理;其他物品(包括消耗品等)由中标方自理。

中标人需全程协助医院完成第二食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申办手续。

  1. 服务期: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二、结算方式

人工费用补贴、食材费用补贴按每月进行结算,计算公式为:医院向中标人提供的所有补贴费用

×每月实际就餐数×(每餐人工费用补贴+每餐食材费用补贴)×就餐满意度,其中就餐满意度(大于

1 时取值为 1)=1+实际满意度-80%,并扣减因服务缺陷被扣金额和食材盈余超过 5%的部分。两项补贴费用必须分别开具发票,不得混合。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收藏

上传文档

在线客服

常见问题
人工客服

服务时间:8:00-23:00

工作电话:400 9911 877

在线咨询

意见反馈

收藏本站


AI



用AI快速编写
限免使用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支持上传解析、采购需求、评分标准、目录编写四种方式,全行业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