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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渔港渔船综合管理系统开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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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4250000015358 发布时间:2020-03-17 文档页数:60页 所需下载券:10
宁波市渔港渔船综合管理系统开发项目

 项目需求说明及评标标准

 

特别申明

  • 任何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20条规定的要求均为无效采购需求。
  • 不得将注册资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将除进口产品以外的生产厂家的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
  • 采购需求中出现的品牌型号仅供参考,欢迎其他相当的产品投标。
  • 非单一产品项目,以“”标识的为核心产品。
  • 以“”标识的为重要采购需求条款。
  • 针对本项目情况,各投标商均有10分钟的方案介绍时间。方案介绍按各标包的投标登记顺序进行。(本中心只提供VGA接口投影仪,笔记本、U盘、网络环境等请自备,讲标演示区域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产品)
  • 现场踏勘:参加现场踏勘的供应商请于201912270930 踏勘现场集合(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618B501 联系人:沈先生   电话:0574-87383753)。供应商应认真踏勘现场,中标后,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情况为借口,提出额外补偿的要求!。
  • 本项目涉及原有系统、接口代码由采购人负责协调给中标供应商

 

项目需求说明

一、项目概述

通过规范融合雷达、视频、AIS、北斗、固定式船位仪等动态监控信息,对接渔船动态管理系统、渔船MMSI码管理系统等渔船、船员静态数据,打造集数据资源存储、共享、检索、交换、发布、应用、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宁波市渔港渔船综合管理系统和“渔船监护人”微信小程序,主要包括全市渔船港内港外统计点验、进出港自动识别统计点验、渔船船员信息核验统计、渔船船员行为研判、渔船状态分析预警、渔船跟踪分析、渔船行为识别告警、防台伏休统计等功能。

二、总体需求

本期项目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建设内容和需求:

(一)开发“渔船监护人”服务系统及微信小程序。

(二)宁波市渔港渔船综合管理系统:通过规范融合各区县渔港已有(或新建)的渔业基础信息数据库、渔业管理数据库、雷达、视频、AIS、北斗、固定式船位仪、船员身份识别等信息资源,并与国家、省、市级其他相关涉渔部门的数据资源无缝对接,形成统一的渔港综合管理平台。

对软件提供5年免费维护和非结构性功能完善升级服务期。除外购标准化产品外,本次项目成果需提供源代码。

三、功能需求

(一)开发“渔船监护人”微信小程序

具有渔船定位、历史轨迹、海区气象、通知公告、渔船报警功能。开发的功能需求包括前端功能和后台功能。

前端功能

(1)天气预报:提供海区天气查询、渔场天气查询、台风信息查询功能。

(2)渔船基本信息:渔船监护人、定人联船联系人可查看渔船名称,渔船基本信息,卫星电话,所有人、监护人、定人联船联系人电话等信息。

(3)渔船定位:渔船监护人、定人联船联系人可查看关联渔船的动态位置信息。

(4)轨迹查看:渔船监护人、定人联船联系人可查看自己的航行轨迹,自动展示近3天的历史轨迹,以红色、橙色、黄色进行区分。

(5)监护人管理:渔船监护人、定人联船联系人可通过手机端进行绑定的操作,绑定的前置条件:通过船舶所有人、持证人、安全联系人、监护人几个角色对应验证的手机号码作为绑定条件。

(6)一键求助:当渔民渔船遇到紧急情况下,可一键求助,系统一键拨出预先设定好的应急救助值班电话。

(7)报警信息推送:渔船监控平台接收到渔船北斗报警信息后,自动向渔船监护人、定人联船联系人推送报警信息。

后台功能

    (1)静态数据对接:对接船舶基础信息、船舶识别码、船舶编号、县区信息、乡镇信息、村社信息、证书信息、保险信息、作业方式、作业类型、船舶所有人、持证人、安全联系人、监护人等有关信息。

(2)动态数据对接:对接现有北斗船载终端的定位、航速、航向以及告警等信息,向用户提供近期3天的终端轨迹展示,支持向船舶所有人、持证人、渔船监护人和安全联系人用户主动推送北斗船载终端的告警信息。

(3)统计分析:根据用户角色、所属区县、登录情况等进行分类统计并输出统计图表。

(4)数据同步:微信小程序的用户在登录时的手机号码要与渔船的船舶所有人、持证人、安全联系人、监护人联系方式要进行同步验证,通过后才能登录小程序进行操作查询。

(二)宁波市渔港渔船综合管理系统

开发宁波市渔港渔船综合管理系统,具有全市渔船港内港外统计点验、进出港统计点验、船上船员信息核验统计、视频抓拍识别、渔船行为识别告警、防台伏休统计等功能,开发进出港报告微信小程序。

(1)船舶进出港点验统计分析:展示全市渔港进出港监控数据,包括进出港雷达数据、进出港实时视频、AIS、固定式定位仪、北斗数据,全市实时港内港外渔船数据、各渔港渔船进出港数据等;利用雷达+CCTV视频跟踪抓拍主动监视船舶进出港动态,融合渔船、船员静态数据研判渔船适航、船员适任条件,甄别“三无”、套牌,篡改MMSI码等违法违规行为,自动形成告警表单,提前推送预警。

(2)渔船状态信息分析预警:对接入的全市渔船数据进行分析统计,对渔船保险、年检、通导设备故障、设备下线、越界、落单、进入商船航道等主动进行提醒、预警。对疑似僵尸渔船数据、重复船舶信号源进行数据预警。

(3)港内船舶统计视频跟踪:电子海图合理划定渔港区域,标注统计各个港区的抛锚区划分及停泊船只;接入各渔港视频资源进行融合开发,实现港区内对船舶视频跟踪,对渔船视频监控实现联动并自动调取最近监控视频。

(4)伏休防台管理服务

伏休和防台管理期间,自动统计海上、渔港渔船数量,分析渔船分布状况,对脱离设定区域的渔船进行告警,实现市、县防台统计表单、通知等系统报送。

(5)出港渔船持续跟踪

对系统研判为疑似“问题”渔船或定制目标,利用近海雷达站数据融合,跟踪掌控出港后的行踪航迹并及时预警。

(6)分析预警渔船船员行为

接入回港渔船船载视频监控数据,分析统计海上渔船生产过程疑似“驾驶舱脱岗、不瞭望”“出舱不穿着救生衣”等行为,自动形成表单预警。

(7)港区全景展示

接入渔港高清摄像头数据,融合动态实现实时港口全景图像。接入主要渔港电子海图,可多图层展示港区主要涉渔关联信息。

(8)信息统计查询和权限服务

开发开放、标准化数据接口,根据权限提供渔船数据信息查询、统计、电子台账、打印、导出等功能服务。按照用户的行政区域和工作职责,对用户登录、访问控制、使用权限和数据更新等行为进行记录、审计告警。

(9)可扩展数据接口

预留标准规范的数据应用接口,方便后续业务和各类应用的快速对接。例如船检信息、渔业互保、渔船风险、渔船信用、渔获物监管数据、港区潮汐水文气象数据等系统对接。

四、安全需求

为保护系统的资源,保护各类业务管理和信息与服务的安全,从技术的角度出发,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进行系统安全的规划和设计。

服务端操作系统安全级设计在C2以上,并且提供用户身份验证、文件保护、审计跟踪等安全保护,客户机端操作系统选择Windows系列;应用系统通过身份识别的确认、访问控制、操作审计、业务审计等方面强化系统保护;平台开发采用混合密钥体制,兼顾安全性能和运算效率,从机密性、完整性、数据交换防篡改、数据来源可鉴别、来源不可抵赖等方面加强数据安全。

五、技术要求

(一)系统采用C/S的架构,用户直接通过浏览器访问,不需要安装客户端,方便今后的数据管理、部门间信息交换及数据查询,并提高系统的稳定性;

(二)系统设计在满足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以简洁为目的,尽量在一个界面上实现系统功能;

(三)系统采用模块化结构,可扩充性强,可灵活增加、减少各功能模块,并可方便升级新版本。

(四)系统具备完善的用户权限控制机制,完善的日志及跟踪功能和数据备份及灾难恢复能力,保障系统的稳定性、安全性和可靠性。

六、实施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本项目工期为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并试运行1个月以上验收。中标单位实施方案经业主组织专家评审后实施。

2.要求中标单位根据监理工作要求提供规范的项目管理文档、开发类文档及实施类文档。

(二)项目组织及人员配置要求

1.中标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管理,要有项目管理组织、项目管理计划、项目进度计划、项目验收计划等方案,确保工程实施质量。

2.中标单位应成立项目小组,并指定一名专职的项目经理,负责项目协调和调度工作。除项目经理外,项目组须配备专职的技术负责人、数据库技术负责人,同时应按照项目实施的要求,配置相应的项目管理、系统设计、开发、测试、集成、培训、质量保证等人员。

3.中标单位应成立包括项目经理、产品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在内的商务与技术支持小组,负责对参与项目实施的各方技术人员进行产品、技术培训,提供项目整体实施和试运行工作的技术方案,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提供技术支持。全方位配合最终用户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要求。

4.参与此项目的技术人员必须掌握大数据相关领域的相关基础知识,具备相关产品集成、应用和开发的能力。

5.本项目需要现场开发服务时,项目小组的主要人员(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系统开发人员等)应在采购人指定的或经采购人认可的工作现场开展各项工作,中标单位应确保至少2人驻场开展工作。

(三)安装及测试要求

1.安装与配置

中标单位应负责本项目范围内应用软件的安装、部署,保证系统功能、性能要求的实现。

要求有完整的安装和配置程序,具有详细的系统安装配置说明手册、用户使用说明书和系统维护说明书。系统实际安装与操作必须与说明书描述一致。

2.测试

(1)中标方测试。除外购标准化产品外,要求具有完整的系统测试计划,根据用户需求编写的功能、性能测试用例,合理的测试方案和测试方法。要求保留完整的测试报告。在安装、配置和测试、调试过程中,中标单位应对最终用户技术人员所提出的技术问题,给予满意的答复。

(2)第三方测试。要求对宁波市渔港渔船综合管理系统平台和“渔船监护人”微信小程序,开展功能测试、性能测试和安全测试。第三方测试费用由中标方承担(第三方测试单位须经业主确认同意)。

(三)验收

中标单位应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对产品做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配合项目各阶段验收以及项目实施质量测试工作。

中标单位应按照监理方的要求提供工程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系统需求分析、系统设计文档、系统安装手册、用户使用手册、系统维护手册、售后服务计划和承诺等。

七、培训要求

(一)培训总则

  1. 中标单位必须满足本部分要求的培训服务。
  2. 培训工作必须在合同生效之后系统试运行之前安排。

(二)培训内容与课程要求

中标单位必须为用户提供系统安装、使用和维护相关的知识和管理培训,培训形式包括客户现场培训、课堂培训。免维期间每年提供不少于20课时的使用人员培训交流(不少于20人)。

按照项目培训对象的不同提供详细的系统培训方案,培训方案需经采购人认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次数和培训的验收方式等。除培训工作外,为所有被培训人员提供培训用文字资料和讲义等相关用品。

(二)培训费用

投标人应将所有培训费用(含培训教材费),计入投标总价。

八、售后服务要求

中标单位提供5年免费本地化维保服务。服务时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在质保期内,如发生系统运行故障,或出现瑕疵与缺陷,中标单位将按照下列方式提供技术支持和维护服务:系统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需要现场支持的,中标单位应在2小时内达到现场,功能上的修补和完善,24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5日内解决问题;系统个别服务不正常,12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24小时内解决问题;系统严重故障,导致系统瘫痪,2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6小时内解决问题。

九、其他要求

    1.保密:中标单位应保证严守在履行本合同中以任何方式知悉的采购单位的商业、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及技术信息,不得泄露、不正当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

2.变更:中标单位在需求调研后应提交正式的软件需求范围确认书并经采购人确认,采购人有可能对上述软件的功能需求进行适当的调整,中标人应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合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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