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项目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嘉兴国际商务区委托管理的四个街道(嘉兴市南湖区城南、长水街道,嘉兴市秀洲区嘉北、塘汇街道)总共27个社区的公共环境病媒生物防治服务,社区公共环境总面积约1656.05万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216.46万平方米(另含2年内因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开发建设新增社区的公共环境)。
(详细内容请见附件六《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街道社区公共环境基本情况汇总表》)
二、采购内容
病媒生物防治消杀服务
1、公共环境(社区内的、垃圾房、垃圾桶、公共厕所、窨井、下水道等),敞开式地下车库,辖区内的景观水池等各类水体、电缆沟等病媒生物的消杀控制;
2、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环境消杀(疫点规范性消杀除外);
3、市、区、街道爱卫办组织的其它病媒生物防治活动(包括要求承担的公益性服务);
4、向所服务社区低保户等困难家庭无偿提供家庭用病媒生物防治药品及技术指导。
三、服务期限
贰年,其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合同自动终止,取消中标人资格。
四、服务费用
投标人的最终报价应包括各区域所有消杀服务所需的药物、器械、人工、运杂、税金(包含关税,由供应商承担的)、相关服务承诺等各项可能涉及的费用。
五、质量要求
1、灭鼠标准:①春秋两季鼠药(下水道、窨井悬挂毒饵)的投放率、到位率、覆盖率达到国家标准;②每社区鼠迹不超过2处;
2、灭蚊标准: 每社区蚊幼及蛹的阳性孳生不超过2处;下水道、窨井灭蚊药物投放达到国家标准;
3、灭蝇标准: 每社区蝇幼及蛹的阳性孳生不超过2处;
4、社区群众满意率达90%(含)以上;
5、确保病媒生物防控在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和其他检查考核中达到标准,病媒生物4项控制达到国家“c”标准以上,不少于2项达到“B”级以上。
6、所有药品使用需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农药登记证、产品生产批准证书、产品标准及产品标准备案证书齐全。
六、考核要求:
1、具体参照《社区公共环境除“四害”工作考核办法》及《社区公共环境除四害工作市场化运作现场考核评估评分标准》中的规定,以及参考嘉兴市疾控中心组织的第三方评估结果执行。
2、月度考核:采购人会同各街道爱卫办每月对病媒生物防治服务质量进行抽查,社区综合满意率必须达到90%以上。
3、季度考核:采购人会同各街道爱卫办每季度考核,中标人未能达到质量要求的,给予书面警告、并限期改正,在限期内整改达到合同要求的,扣当季应付金额的5-30%;未在限期内改正,或经两次整改后仍不能达到合同要求的,即时终止合同,余下部分不再执行,并没收全部合同履约保证金。
七、风险承担
1、采购人会同各街道爱卫办将对病媒生物防治服务质量进行全过程监控,中标人工作人员日常工作不到位、不达标、或有违约现象,将依据合同约定,作出相应的违约处理与处罚。
2、中标人未按质量要求执行,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警告;若情节严重,确认中标人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的,即时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合同履约保证金。
3、中标人工作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中标人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中标人负责凋解与处理,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中标人在除病媒生物防治服务中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或行业规范,因过失造成他人人身伤亡的,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商务要求表
服务时间及地点 |
服务时间:根据实际情况,采购人安排的时间,详情在合同中规定。 服务地点:上文所含区域。 |
付款条件 |
每个季度末【(按实际工作月计算)由区、街道爱卫办对中标人的消杀质量进行考核,达到合同标准的, 30日内支付当季合同金额的90%,余下金额于合同期一年后1个月内经考核后付清当年度款项。 |
九、与本项目有关的文件
序号 |
文件名 |
编号 |
1 |
《社区公共环境除“四害”工作考核办法》 |
附件1 |
2 |
《社区公共环境除四害工作市场化运作现场考核评估评分标准》 |
附件2 |
3 |
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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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附件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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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国家标准C级指标(10~50万人口城市规模) |
附件5 |
6 |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街道社区公共环境基本情况汇总表 |
附件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