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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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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211280000327957 发布时间:2022-11-28 文档页数:73页 所需下载券:10
温州市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项目

招标内容及要求

1项目背景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国卫医发〔2020〕29号)、《关于加快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1〕392号)和《关于全面推进医疗机构间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和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卫发〔2021〕33号)等文件要求,为深化卫生健康领域数字化改革,全面推进医疗机构间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和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切实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持续改善医疗服务,建设温州市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项目。通过本项目建设实现各级医疗机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有效避免患者在进行诊断的过程中重复检验检查,从而节约医院方面人力资源和物力资源,有利于节约医院的检验检查成本。同时以确保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为前提,简化就医环节、缩短患者等候时间,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验检查,减少群众就医的时间成本和经济负担。

2、建设目标

依据市卫健委要求,基于原有的智能e护士的重复检验检查基础上,建设温州市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项目。以省卫健委发布的互认编码为基础标准,确定互认项目的机构准入标准、直接互认规则、不能互认规则和不互认原因,改造各级医院的信息系统,实现与市互认平台实时交互对接。本项目依托温州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以互联共享的数据为基础,以智能提示和应用为载体,实现居民医学检验检查结果数据跨机构的共享和互认,打通跨域机构互联互通互认服务的数据、流程和业务壁垒,为居民提供精准化、连续化、全程化的医疗卫生服务。

项目涉及温州全市范围的医疗机构,包括203家二级以下医院机构、未评级医院及卫生院,35家二级以上医院及8家民营医院。

3、建设内容

互认平台需参照浙江省互认平台架构,按照全省统一标准对检查检验数据进行采集,市平台承担市域内机构的互联互通互认服务,并通过平台服务获取跨市及省级医院互认服务。

3.1市检验检查互认平台功能改造

医学检验检查互认平台功能,是依托嵌入医生工作站的智能提示客户端应用(即智能e护士)业务流程涉及在接诊时进行初步提醒、开单进行精确互认提醒市平台承担本市内医疗机构的互联互通互认服务,包括前端提醒操作页面、后端互认支撑服务

接诊时标准互认流程为:医生接诊时,插卡调阅患者信息,可对患者近30天内的检验检查报告单进行展示,互认平台对检查检验项目进行匹配的互认提醒。 

开单时精准提醒互认流程为:医生开具检验检查单时,互认平台将对开单的报告进行互认项匹配,从而在智能提示弹出的互认H5页面精准提醒匹配到的报告,精准提醒后必须进行互认操作,操作以日志形式被记录

市级互认平台汇聚辖区内的互认操作日志通过接口形式上传至省互认平台,全省互认平台统一对纳入互认的机构及医生进行互认监管的功能。

3.1.1检验检查互认患者特征库生成

在医院端上传患者相关标准诊疗业务数据后,中心端需要一台服务器用于从既往的诊疗信息中抽取整合患者特征信息并存储于数据库中,生成检验检查互认患者特征库。该信息库用于数据源对现有符合30天内互认要求的患者数据源进行归集提醒,主要内容包括患者的人员基本信息、门诊诊断、处方用药、检验检查记录等。

3.1.2互认规则引擎

根据浙江省下发的互认工作清单建立检查、检验互认项目设置,医学检验结果相互认可的项目共93项,医学影像检查资料互相认可的项目共180项。结合温州市实际情况,建立检验、检查、科室的字典管理支持对各项目的不同规则设置。包括互认项目设置和互认规则设置。

3.1.3 E护士客户端实施部署

配合温州市246家机构,近5000个医院工作站提供实施对接部署工作,确保客户端数据可正常下发检验检查明细到医院前置服务器中,供医院端通过前置库调用。

此平将供全市所有医疗机构接入使用,平台提供标准对接接口,医疗单位内部涉及流程及其他改造(区域HIS、医HIS、EMR等区县和接入单位自行承担

3.1.4 检查报告影像调阅改造

调整246家机构采集业务集中的字段调整,增加检查号字段在根据检查报告影像中的检查号与影像云平台进行接口开发对接,调取医学影像云平台影像内容,调整检查显示内容框架,通过影像调阅地址改造成URL调阅方式进行呈现,增加E护士报告影像展示功能。

3.1.5 E护士接口升级

按照实际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接口升级。完成与省互认平台数据上传和互认报告回流的相关接口。

★本项目与温州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对接所需的数据对接全部由中标方负责。

3.1.6特定部门居民卫生健康数据调阅

3.1.6.1 用户管理

【统一用户对接】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用户做对接,对用户进行统一管理

【单点登陆】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进行单点登陆对接。

【用户权限管理】建立多个调阅用户,与一个审核账户的对照关系。在使用账号密码登录的情况下,与现有的E签宝对接,使用E签宝扫码功能进行用户登录,快捷审核等操作。

【多链路管理】系统使用场景为卫生专网或政务专网,依照使用的地址,对子系统进行多链路管理。

3.1.6.2 E签宝对接

【授权登录接口对接】:在登录页调用E签宝接口,获取二维码

【回调接口对接】:系统每个1秒钟调用E签宝回调接口,传入当前授权业务的处理状态,和用户信息,用户授权成功后,由E签宝将用户名(目前是用户手机号)回传给接入方,由接入方关联自己原有的用户。

3.1.6.3功能页面
3.1.6.3.1调阅申请

【新增调阅申请单】可以手动或者按照excel模板导入被调阅人员信息吗,并填写申请原因。

【删除申请】即删除已填写的申请单。

【申请调阅】将申请单发送至审核账号,审核账号登录后进行审核。

【取消申请】将已发起的申请取消。

【快捷审核】申请人新增调阅申请单后,选择申请单进行快捷审核后打开E签宝二维码,使用关联的审核账号扫描直接通过审核。

3.1.6.3.2调阅列表

展示已经通过审核的所有被调阅人员清单,可按照状态、申请单号,身份证号,申请时间搜索。只有通过审核,并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才可以被调阅,特定部门通过该列表,调用特定居民在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上的所有健康数据(包括医疗数据、公共数据的调阅以及平台的全生命周期和健康画像等功能)。

3.1.6.3.3调阅审核

对申请人发起的调阅申请进行审核功能,审核过后也可以提前撤销审核。

3.1.6.3.4详细日志查询

详细记录所有人的申请和调阅记录,包括申请人,审核人,申请原因,被调阅人信息等,开放给信息中心管理员进行查阅。

3.1.6.3.5系统使用量统计报表

按照业务需求提供用于统计系统使用情况的统计报表功能。

3.1.7 检验检查数据治理

3.1.7.1 标准规范建设

结合市卫健委已有的标准规范,充分梳理数据治理的需求,建设医疗中与地址相关数据汇聚、治理、融合、管理和长效更新的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为跨部门跨层级信息汇集利用和消除“信息孤岛”奠定基础。

3.1.7.2 医疗人口数据治理系统

建设医疗人口数据治理系统,将大量杂乱无章、关系复杂的地址数据导入至系统中,系统对接民政局的标准地址数据库、政法委的网格数据,通过算法将不规则的地址信息与标准地址进行数据治理。未完全关联上的数据,可通过系统进行信息补充或者导出,线下处理后重新导入系统,并将完成治理后的成果数据做成接口,可提供给各个单位使用。

数据治理包括如下:

(1)文件上传

(2)地址治理

(3)地址联想补充

(4)地址反查

(5)数据下发

(6)成果管理

(7)地址类型管理

(8)人员地址管理

(9)日志管理

3.1.7.3 人口地址库建库与接口开发工作

(1)数据抽取清洗

从健康档案库、公卫库等抽取数据,将数据按标准清洗、预处理。以健康档案库为例,主要包括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编号、档案管理医疗机构代码、主索引、居民编号、姓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出生地、户籍地址、工作单位地址等字段。

(2)网格化处理

新增所属村社、所属网格字段,通过数据治理后落到卫健部门提供的网格后补充。

(3)数据建库

建立人员地址中间成果库、人员地址成果库、网格及网格员库、医疗机构及家庭医生库。

(4)入库工具

开发入库工具,将完成数据治理的数据按照模板处理完成后,通过入库工具录入到人口地址成果库中。入库工具需先进行重复性验证,若同一个人员的同一个地址已存在于人员地址成果库中,则跳过该条数据,并在完成数据入库后生成入库日志及错误日志。

(5)接口开发

将人员地址成果库制作成接口,业务系统传入人员身份证号码后,接口返回该人员的常住地址、户籍地址、办公地址等。通过区域授权、类型授权、部门授权等的方式提供给各部门、下属机构的业务系统,在全市范围内将病人的地址数据统一管理起来。

并制作地址治理接口,用标准地址库治理后续新增地址数据,业务系统可直接调用接口并获取结果,返回治理后标准地址、经纬度、相似度。

(6)权限管理

整合用户体系,包括浙政钉网格员和家庭医生用户体系,不同用户,查看到的系统内容不同。

建立各角色的权限,包括管理员、数据处理人员、接口使用人员等,对数据处理人员和使用接口的业务系统权限进行维护和授权管理,可进行添加、编辑、查询、授权等。

3.2级互认平台管理端

3.2.1市级互认平台后台管理与监管分析

基于互认操作以及开具的检查检验项目等信息进行统计分析,为决策层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可以形成多项监管分析指标如下:

(1)提醒调阅率:调阅项次数/提醒的项次数;

(2)项目互认率(最终):互认的项次数/调阅的项次 ;

(3)项目互认率(目前):互认的项次数/(环节一调阅数+环节二精准提醒数) ;

(4)人次互认率:互认的人次/有互认项目的总人次;

(5)互认不遵从率(目前):确认互认后仍继续开单的项次数/确认互认的项次数 ;

(6)互认医院覆盖率:实现互认的医院总数/符合互认条件的医院总数 ;

(7)医院互认工作站接入率:院内实现互认的医生工作站数量/院内医生工作站总数 ;

(8)互认率需同时统计:(1)所有项目的互认率;(2)剔除本院项目的互认率;

(9)不互认原因的分类统计(质控点);

(10)存疑报告的追踪(诊断符合率的关键质控点);

(11)按照互认不遵从率、重复率、偏差率不同维度的统计分析功能等。

3.2.2检验检查数据采集的质控模块

根据浙江省下发的互认工作清单,医学检验结果相互认可的项目共93项,医学影像检查资料互相认可的项目共180项,涉及的影像资料应做到检查过程规范、检查项目齐全、序列完整、图像清晰、质量可靠、达到诊断要求(具有时效性),患者基本信息和检查日期准确,报告和资料的文字符合医疗文件书写规范、字迹清楚、病变相关数据准确。对采集的检验检查数据进行质控,验证互认的数据内容是否符合互认工作清单的要求范围内,并对可能存在部分项目未对照正确的情况,进行问题反馈,统计错误内容反馈上传机构进行调整。

数据值域校验:对检验检查数据的互认字段进行值域校验,是否都在范围内。

未对照项目统计分析:未进行过互认的数据,根据项目名称进行统计用于医院核对,是否有应对照项目但未完成对照的项目。

3.2.3数据对接实施

对检验检查互认数据进行采集与上传的实施。

检验检查报告数据采集:246医疗机构单位检验检查报告数据采集至市级互认平台。

3.2.4互认数据监测展示

对温州市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项目数据进行监测,并建设展示大屏。检测指标有:

1、 近期提醒次数;

2、 今日互认项目总数;

3、 今日检查互认项目数;

4、 今日检验互认项目数;

5、 今日活跃医院工作站以及提醒人次;

6、 互认人次;

7、 互认率。

3.2.5互认平台微门户建设

3.2.5.1系统管理模块

本模块提供账号权限。负责市、各区县(乡镇)的各部门账号录入和权限分配功能。

3.2.5.2报表管理模块
3.2.5.2.1标志性成果大屏管理

报表基本信息包含:报表名称、报表类型以及报表地址。

报表功能包含:搜索查看、大屏查看、编辑、添加、删除、区域模块管理(入口)。

报表指标:按数字社会、数字温州、数字政府三个大版块进行报表归集;在三大版块下面,进行幼有所育、老有所医、新服务等分类。

3.2.5.2.2区域模板管理

报表基本信息包含:相关大屏信息、大屏模块标识、值类型、模块值、同步类型、cron表达式、模块类型、模块状态。

报表功能包含:查看、编辑、添加、删除、导出。

提供各县区特色模块自定义,可以根据各区域大屏模块指标数据需求,形成各个区域报表。

有系统的指标数据需要与该系统进行数据对接、同步。(按指标性质,设定报表数据更新同步期,如一次性、固定期限、无限期循环、月、年、季度);没有系统的指数数据提供手工录入功能,数据字段(如指标标题)可以自定义。

3.2.5.2.3大屏模板管理

报表基本信息包含:相关大屏信息、大屏模块标识、值类型、模块值、同步类型、cron表达式、模块类型、模块状态。

报表功能包含:查看、编辑、同步(分区域同步模块初始数据)、添加、删除、导出。并需要提供各个区域模板初始化数据。

3.2.5.3工作汇报管理模块
3.2.5.3.1工作汇报

展示基本信息,包含:汇报者、审批者、状态、创建时间、工作内容、下一步工作计划、工作问题和需求、工作文件。同时提供查看、查看汇报详情、编辑、添加、删除、导出、批示、查看批示等功能。可添加领导批示等内容,包括工作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计划安排的文字说明(字数可进行限定),支持手动录入和文件导入。

3.2.5.3.2我的工作任务

查看并审批个人工作任务,即个人需要审批的工作汇报汇总页面。

3.2.5.3.3我的工作汇报

查看并添加或处理个人工作汇报,即个人工作汇报的汇总页面。

3.2.5.4党政专题门户管理模块
3.2.5.4.1领导指示信息

提供基本信息展示:发布部门、指示标题、指示主题图、创建时间、指示内容。并提供查看、查看详情、编辑、添加、删除、导出等功能。

支持录入展示领导指示内容(新闻),包括照片、文字。

3.2.5.4.2标志性成果

通过接入报表管理中的标志性成果大屏管理数据内容,提供录入展示指标性成果内容(重大项目/指标大屏),可查看相关的二级页面指标大屏。

3.2.5.4.3 部门职责相关大屏

提供录入展示业务核心内容(部门职责)。提供基本信息展示:部门信息、报表名称、大屏显示图、大屏地址,并支持查看、查看详情、编辑、添加、删除、导出等使用功能。

3.2.5.4.4 开放数据服务

提供录入可访问的链接。展示部门信息、名称、开放地址,并支持查看、查看详情、编辑、添加、删除、导出等功能。

3.2.5.4.5 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提供录入展示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包括任务标题、任务进度、二级页面跳转等。

3.2.5.4.6 重大专项

提供录入展示重大专项内容。

3.2.5.4.7 部门概况信息

通过录入展示单位概述、三定职责、内设机构内容等信息,可在该页面展示部门信息、单位概述、三定职责、内设机构等内容。并支持查看、查看详情、编辑、添加、删除、导出。

3.2.6 区域互认卫生信息化发展指数评价系统

3.2.6.1整体流程

通过对国家、省、市及实际信息化要求的解读,建立指标体系;

信息化部门对软件资产进行登记。通过指标体系评估规则的分析,完成基于发展指数的评价并对结果进行管理;

信息化部门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可对信息化建设内容是否符合指标要求及建设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统一汇总至管理部门,形成信息化满意度评价结果;

信息化发展指数评价结果和满意度评价结果可作为绩效参考数据。

3.2.6.2 报指标管理

信息化发展指数的知识库,形成评估要求的指数体系和指标体系。

3.2.6.1指数体系管理

系统级别的指数体积建立,分解政策要求、规范要求、测评方案及当前区域信息化建设要求,建立指数体系。

3.2.6.2指标明细管理

符合指数体系要求的指标体系的建立,分解政策要求、规范要求、测评方案及当前区域信息化建设要求,建立指标明细。

3.2.6.3评估管理

符合指数体系要求的指标体系的建立,分解政策要求、规范要求、测评方案及当前区域信息化建设要求,建立指标明细。

3.2.6.3.1规则体系管理

规则体系一般基于需要的结果建立,如医院等级测评体系,基于指数和指标建立的规则体系,结合信息化资产能直接反应该体系的信息化建设路径。

功能包括体系新增、体系注销。

3.2.6.3.2规则配置管理

规则配置管理一般基于需要的结果建立,如医院等级测评体系,基于指数和指标建立的规则体系后配置对应的规则,结合信息化资产能直接反应该体系的信息化建设路径。

功能包括基于体系的指标内容的新增、路径调整、注销。

3.2.6.4基础信息

系统基础数据管理,包括:应用提供商管理、机构信息管理、用户分组管理、用户信息管理。

3.2.6.4.1应用提供商管理

建立为当前区域提供服务的建设方信息,包括有能力自建应用的医疗机构,能进行机构信息的类别管理、机构信息登记、修改和注销。不提供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在医院信息化台账进行登记和私有化管理。

3.2.6.4.2机构信息管理

建立符合当前区域的机构信息。建立上下级机构,机构对应科室等需要使用的机构信息。

3.2.6.4.3用户分组管理

系统用户分组管理,针对监管人员、使用用户等进行分组并提供不同的权限。

3.2.6.4.4用户信息管理

系统使用用户信息管理,包括新增、基本信息修改和注销。

3.2.6.4.5信息化台账

信息化台账满足信息科对软件相关信息的集中登记和管理,能对当前信息化建设内容进行维护和评价,包括软件台账集中管理。

3.2.6.4.5.1通讯录

医院建设方相关方建立属于本机构的通讯录,在软件台账集中管理对应模块中统进行日常管理时需要及时通讯的时候能快捷调阅。功能包括新增、修改和注销。

3.2.6.4.5.2软件台账集中管理

信息化工作集中管理,包括对当前信息化软件资产的登记、修改、注销。对当前实现功能的整理,基于功能进行需求管理,同时能对该模块功能进行评价。

登记内容来源于指数体系和指标管理。

该功能应满足信息化部门的日常常用管理操作。

3.2.6.4.6发展指数

卫生信息化发展指数评价的相关评价结果、监管、统计分析等功能,包括:综合管理、评估报告、满意度报告等常用功能。

3.2.6.4.6.1综合管理

汇总信息化建设整体情况,按监管要求实现综合管理,能整体反映当前区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情况,用当前结果指导和评估信息化,同时能参考结果做下一步信息化规划。

3.2.6.4.6.2评估报告

基于信息化软件台账,使用指数及规则形成的基于指数体系的评估报告,反映当前信息化路径,即当前信息化建设情况位于体系的位置,还包括要满足体系需要建设的内容。

3.2.6.4.6.3满意度报告

基于医院、监管部门等相关要求制定满意度评估系统,结合信息化台账中的评价结果生成满意度报告供监管部门参考。

3.2.6.4.6.4系统基础管理

系统运行基础管理,主要包括访问日志、系统日志及系统稳定和安全相关的需求信息。

3.2.6.4.6.5访问日志

系统用户登录访问的日志清单,同时可基于访问日志实现注销当前访问或建立访问黑名单禁止访问。

3.2.7 体检报告采集和共享接口

3.2.7.1标准规范制定

【4张体检二维表规范升级】新增体检规范化项目对照功能,新增健康证体检数据采集,体检CA验签的PDF文件采集。

【索引注册接口标准】制定体检报告索引数据注册的数据集接口标准,定义需要注册上传哪些内容(如文档唯一ID、文档摘要描述、文档类型、注册机构信息等)。

3.2.7.2 平台接口服务

【索引注册服务开发】根据制定的索引注册接口标准规范,平台开发基于WebService的索引注册服务程序,各医疗机构的体检报告归档后将调用该服务接口,注册电子病历文档的概要信息。

【索引中心建立】在现有平台的数据中心内,增加体检报告文档的索引中心,索引注册服务接口成功接收并处理后将相关体检报告的索引概要信息存储至体检报告索引中心表中。与此同时,在索引中心配置体检报告调阅时的路由信息。

【体检PDF文档归集】接口内容包括:体检系统提供给平台调阅的接口(体检报告索引注册上传)、平台提供给体检系统调用索引注册的接口(查询体检报告共享文档接口)。

【文档调阅中转服务】平台提供路由中转服务供访问。由医生在健康档案浏览中点击查看某份体检报告时,健康档案浏览(EHRVIEW)调阅此路由中转服务,路由中转服务根据相关条件(被调阅文档ID、所在医疗机构等),自行判断路由并调用区域体检报告归档中心文档提供的调阅服务接口,最终返回给健康档案浏览展示。

3.2.7.3体检报告共享接口开发与实施

与市属4家机构进行二维表数据与PDF体检文件接口对接,对接机构分别为: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温州市中心医院,温州市中医院,温州市人民医院。

【二维表数据共享接口】开发体检二维表数据接口,以开放给第三方调用。

【体检PDF文档共享】提供文档调阅中转服务对接,供其他系统调用。

【开发PDF文档接口】提供温州市属4家机构体检PDF文件通过政务网上传PDF文件至省平台。

3.2.7.4清廉码接口

3.2.7.4.1微信端

微信粉丝填写内容有被举报人姓名、单位、科室、职务、举报事项、举报人姓名、联系电话、举报内容、图片附件、视频附件。

3.2.7.4.2 PC管理后台
3.2.7.4.2.1管理员管理

添加、修改、删除县市区超管、管理员。

项目:管理员名称、手机号码(短信通知有举报内容待查看和处理用)、辖区、辖区下的医院(县市区超管无需配置医院)。

3.2.7.4.2.2医院管理

添加、修改、删除受监督的医院。

项目:所属辖区、医院名称。

3.2.7.4.2.3系统管理

添加、修改、删除受监督的医院。

项目:所属辖区、医院名称。

3.2.7.4.2.4数据统计

统计显示指定时间内举报处理数据,显示总举报数、未处理数,已处理数。

3.2.7.4.2.5短信通知日志

查看辖区内短信通知记录,发送时间、成功或失败。

3.2.7.4.2.6管理员操作日志

查看辖区内管理员操作日志,列表呈现管理员举报内容读稿、回复情况的操作记录。

3.2.7.4.2.7统计报表

根据年月日筛选统计各家医院的待处理、已处理、已办结、待复核数。

3.2.7.4.2.8已办结统计

根据年月日、违反的九项准则筛选统计各家医院的已办结数。

3.2.7.4.2.9帮助文档

图、文、视频编写的后台处理举报的流程和方法。

3.2.7.4.2.10举报内容审核

查看列表、审核、删除。

列表项目:举报人姓名、电话、举报单位、科室、职务、被举报人、举报。内容、附件、处理状态、回复情况。

3.2.7.4.2.11举报内容复核

查看列表、复核、删除。

列表项目:举报人姓名、电话、举报单位、科室、职务、被举报人、举报内容、附件、处理状态、回复情况。

3.2.7.4.2.12举报内容处理

查看列表、申请复核、处理、删除。

列表项目:举报人姓名、电话、举报单位、科室、职务、被举报人、举报内容、附件、处理状态、回复情况。

3.2.7.4.2.13举报内容已处理列表

查看列表、撤销归档。

列表项目:举报人姓名、电话、举报单位、科室、职务、被举报人、举报内容、附件、处理状态、回复情况。

3.2.7.4.2.14举报内容已办结列表

查看列表、撤销归档。

列表项目:举报人姓名、电话、举报单位、科室、职务、被举报人、举报内容、附件、处理状态、回复情况。

3.2.7.4.2.15举报内容收回站

查看列表、还原举报内容。

列表项目:举报人姓名、电话、举报单位、科室、职务、被举报人、举报内容、附件、处理状态、回复情况。

3.2.7.5 疫情防控数据服务

数据服务查询工作,定时查询分县区小时报表,分县区脱漏明细表,到期未种表,温州年龄报表,加强免疫报表,温州全门诊3-11岁和加强报表,60岁以上报表及各类数据查询服务。

4、云资源设备租用

本项目基于温州市卫生健康云部署,需要使用云资源设备租用的方式。需要租用服务资源需要如下:

 

18核、16G内存、200G存储的小型应用服务器22,其中16台做智能E护士客户端服务,6台做负载均衡。

(2)8核、32G内存、300G存储的应用服务器2台,用于市级互认管理平台

(3)32核、64G、4T SSD存储的应用服务器2台,用于全区医疗机构,包括民营医院的数据采集和储存。

该项目包含3年的云资源设备租用费,由中标方负责。

5、计划工期和实施方式

本项目实施计划分三个阶段进行。要求2023年12月前完成所有工作,请投标人根据阶段划分进一步细化成工作计划:

第一阶段: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进行详细的需求调研、优化需求分析、概要设计、详细设计.并细化系统建设计划、目标任务书和测试验收方案,向采购人提供上述文档并需经采购人审查通过。

第二阶段: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完成除运维服务外的所有功能。包括软件的开发、测试(含功能测试、性能测试以及压力测试等)实施,并完成分阶段验收;完成项目的全部系统建设,并通过采购人组织初步验收确认合格,投入试运行。

第三阶段:投入试运行后正常运行3个月以上。并完成本项目的培训任务,经正式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进入维护期。

6、实施要求

6.1项目组织管理要求

(1)投标方应充分考虑满足投标项目的建设要求,提出完整的项目管理、系统设计与开发、培训、项目施工、项目验收、售后服务方案以及投标方人力资源供给方案。

(2)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应根据对项目的理解作出项目的人员配置管理计划,包括组织结构、项目负责人、组成人员及分工职责;阐述项目建设中业主方和建设方的职责。

(3)招标人有权监督和管理投标项目的测试、安装、调试、故障诊断、系统开发和验收等各项工作,投标方必须接受并服从招标人的监督、管理要求,无条件提供中间过程工作成果。

6.2计划与进度管理要求

(1)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应根据对项目的理解作出项目实施的初步计划,成为中标方后必须提交正式工作方案,明确招标项目工作的方式、方法、过程步骤、按阶段分解的详细计划、对应计划应提交的工作成果、需要招标人协调与配合的事项,并经招标人审核、批准。

(2)中标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分别按周、月提交进度报告,对项目问题及进度延迟原因进行说明,制定合理的解决措施并有效执行。

(3)投标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阐述项目沟通计划,确保投标方与业主之间信息沟通顺畅。

6.3质量管理要求

(1)投标方应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规范要求,针对招标项目实施过程及交付结果进行质量规划、管理、控制。

(2)投标方一旦中标必须提交正式的质量计划,明确质量控制点、控制内容、质量要求、检查记录要求,并经招标人审核、批准。

(3)中标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开展质量保证活动,所提交的进度报告应包括质量报告内容,对质量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有效执行。

(4)中标方必须接受招标人的质量监督检查,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质量活动记录、证据,无条件接受招标方提出的质量问题整改要求,承担质量责任及因质量问题导致的进度延迟责任。

(5)投标方必须提供详细测试方案,包括采用测试技术、测试方法和测试报告提交形式。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中标方应先拟出一个测试方案,具体到每一个测试步骤,与用户讨论通过后,方可按计划进行测试。

6.4文档交付要求

(1)系统集成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中标方必须及时提供验收规范、产品文档、质保书、设计文档、施工文档、检测文档、项目管理文档等有关文档。

(2)应用系统开发应严格按照国家软件工程规范进行,中标方必须根据开发进度及时提供有关文档,包括:

①准备阶段:《实施计划》;

②需求分析阶段:《需求分析说明书》;

③设计阶段:《概要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

④测试阶段:《测试计划》、《测试报告》;

⑤上线阶段:《试运行/上线报告》;

⑥培训文档:《培训计划》;

⑦交付使用:《用户手册》;

⑧与工程相关的其他文档。

6.5售后服务要求

(1)投标方必须根据本次招标文件所制定的目标和范围,提出相应的售后服务方案,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

(2)投标方须保持与用户的联系,随时交流系统的应用情况,成立专门工作小组为用户解决遇到的问题。

(3) ★投标方完成项目建设,通过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试运行,试运行3个月后进行正式验收。

(4) ★正式合格后投标方应提供本项目交付的所有软件模块的免费,从项目验收合格后起算的3年24*7*365软件免费完善升级、系统运维服务。

(5)免费服务期满后的售后服务方式、费用,招标人根据需要,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相关售后服务合同。

(6) ★投标方在投标书中必须明确承诺达到用户的服务响应要求:7×24小时电话或电子邮件服务,1小时内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2小时内做出故障诊断报告,如需现场服务的,具有解决故障能力的工程师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

(7) ★运维期间要求中标供应商专业技术人员驻点,至少一人,并按采购人单位工作时间驻场。

6.6培训要求

投标方在项目建设前后除了对业务经办人员的专项培训以外,应对招标方的系统维护人员进行系统维护培训。包括:系统管理、开发工具、平台软件等。培训方式采用课堂授课和参与开发实习相结合。

投标人应根据上述要求详细说明培训计划、授课人员安排、培训对象与人数、培训地点、培训时间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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