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内容 |
最高限价 |
服务期限 |
2020-2022 年广州市城市交通管理政 策研究咨询服务 |
人民币 290 万元 |
2020 年 9 月-2022 年 8 月 |
二、项目背景
交通管理政策是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地区的实际需要针对所管理的对象所制定的经济、行政等管理政策,政策涉及交通需求管理、交通安全管理、交通秩序管理、交通环境管理等多个方面。交通管理政策是对城市交通的发展方向、交通结构和区域交通运作起到宏观调节和管控的重要手段,能高效地利用道路资源,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广州市是国内较早开始通过交通管理政策来缓解道路交通拥堵的城市之一,从 1978 年开始就对货车进入市区通行进行严格管理,一直延续至今。1991 年开始对摩托车上牌进行限制,2007 年开始在市区全天禁止摩托车通行,至今已形成了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一系列的管理政策。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机动车数量和机动化出行需求不断增加,城市交通拥堵加剧,城市交通管理的压力仍很大。
未来,广州需着眼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综合考虑产业发展、技术创新、城市发展规划等因素,要加强政策研究,整体谋划交通管理工作;要提高情报研判水平,通过做好政策研究,提升辅助领导决策的能力(如对新源车的发展、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公交车道的合理性、泥头车分布区域和轨迹等)。 使广州能适应城市发展和城市交通环境的变化,不断增强交通管理政策对城市交通运作的宏观调节作用;此外,现有的各项交通管理政策为不同时期制定,需要适时对各项交通管理政策进行评估,分析相关措施延续的必要性,提出优化交通管理的方案设想和建议,供政策延续提供支撑。2018 年 9 月~2020 年 9 月,市交警支队继续开展广州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政策研究咨询服务工作。该项目延续了以往对现有交通管理政策进行定期评估的机制,通过专题研究为近两年《关于流花地区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关于东风路、中山路货车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关于黄埔大道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关于进一步调整市区货车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关于机场高速公路限制货车通行的通告》的续期提供依据,同时还为特殊货车通行预约交通管理、虎门大桥货车限行交通管理、华南快速路货车限行交通管理、摩托车和残疾人车交通管理等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跟踪国内城市交通政策和相关数据信息,结合交通管理的实际需求提供情报信息和交通管理咨询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广州市城市交通管理政策体系和内容。但由于交通管理政策会受到国家、行业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影响,同时也受城市的发展环境相关因素影响,宜采取“滚动评估、逐步完善”的工作机制。
因此,为提高城市交通管理的水平,及时更新各项交通管理政策通告,准确把握广州市交通管理的发展方向,市交警支队拟继续立项开展 2020 年-2022 年广州市城市交通管理政策研究咨询服务,对近期需要更新的交通管理政策和热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建立动态的政策情报和信息报告机制,提出完善交通管理的政策和措施建议,为交通管理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研究范围:与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一致,为广州市行政辖区,总面积为 7434.4 平方公里,统筹考虑需市域层面协调的交通管理政策。
服务期限:2020 年 9 月-2022 年 8 月
本项目的研究目标是对近两年需更新的交通管理政策通告和重点关注的交通管理政策进行专题评估和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建立动态的交通管理政策情报和信息报告机制,为市交警支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决策参考,增强城市交通管理政策对城市交通管理的宏观调节和指导作用。具体目标如下:
(一)掌握广州市城市交通的发展背景和交通运作状况,结合城市规划发展,把握广州市交通管理政策的未来发展方向。
(二)评价广州市既有交通管理政策通告的实施效果,提出未来优化完善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交通管理政策合理延续和不断完善。
(三)研究广州市重点关注的交通管理政策实施方案,使政策符合广州市交通发展的需要。
(四)分析广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现状,结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管理需求,为广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决策参考意见与建议。
(五)建立交通管理政策情报和信息的收集和报告机制,为广州市实施相关政策提供切实可靠的情报。
协调性原则:研究结果应能与广州城市和交通发展要求相协调,能与政府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相协调。
一致性原则:相关概念定义、统计数据、评估方法和政策解读等应保持一致,确有必要变化的, 须明确说明调整的原因。
发展性原则:在研究中不仅要考虑现状和历史状况,还要分析未来的发展趋势和发展前景,使政策适应发展的要求。
实效性原则:研究结果应能实现对广州交通宏观管理的指导,从整体上改善城市的交通运作状况, 确保有关政策具有可实施性。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研究要通过定性分析对交通政策的环境等作出科学地判断,同时要结合现状和预测的数据对政策的影响范围和效果进行量化分析。
根据交通管理政策咨询工作的特点,将项目分为通告续期评估、重点问题专题研究、交通管理决策咨询三大类。
(一) 通告续期评估
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的通告》通告的续期提供评估报告,内容拟定为:危化品车限行交通管理政策评估与优化研究报告
目前执行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的通告》,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有效期 5 年,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到期。本次研究需要调查广州市危化品车的来源和数量,结合限货范围分析危化品车限行路段的合理性,分析危化品车行驶通道对城市交通安全的影响,评估交通管理是否存在不足,对危化品限行范围和时段等提出实施设想和优化调整的相关建议,作为通告续期的参考依据。
(二) 重点问题专题研究
针对城市机动车发展管理、五类车违法治理、货运需求保障等热点问题,进行深入的交通特征分析、发展规律分析以及应对措施分析,以便精准施策,从完善交通管理的角度提出政策建议,内容拟定如下:
调研广州市中小客车(本地、外地车,燃油车、节能车、新能源车等各种类中小客车)的数量变化情况、使用情况和限牌、限号、促进汽车消费等政策对广州市中小客车的影响,结合国内城市在中小客车交通管理上的政策发展情况和管理经验,根据广州市中小客车的交通运行特征与数理变化趋势, 以及未来广州市对中小客车的政策方向,提出交通管理政策的设想,分析对社会各层面的影响,为相关政策实施提供参考建议。
调研广州市摩托车在市中心区、郊区的使用情况和日常出行、生产经营及其他使用需求以及当地公交和道路环境的建设发展等实际情况,分析目前广州市摩托车管理面临的困境,提出问题所在,研究调整我市目前实际情况的摩托车限行、限牌等交通管理综合政策措施,同时对通行管理、道路基建、 公交发展等配套工作提出建议。
调研广州市电动自行车(家用电动自行车,快递、送餐车等)的实际使用情况,包括中心区与郊区的使用群体、使用需求、具体用途、车型标准、车辆估算和交通事故、违法骑行以及骑行环境等实际情况,分析目前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面临的困境,提出问题所在,研究优化我市电动自行车限行、 限牌等交通管理综合政策措施,同时对车辆停放、充电以及报废、检验以及行业车辆管理等配套措施提出建议。
(三) 交通管理决策咨询
本项目服务周期内每 1-2 个月(以任务要求为准),结合期间的市交警支队交通管理的实际需求, 为市交通警支队提供特定车辆通行管理、特定区域车辆通行限制、新型道路交通事物应对、城市规划发展下交通管理应对等交通管理咨询服务,通过区域交通流向、车辆通行状况、群体出行方向等多方面交通情况的分析,评估对城市交通产生的影响,找出主要成因,提出有利于我市提升道路交通管理的对策和工作建议,为未来顺应城市规划发展提出道路交通管理的方向参考(服务期内 12 个任务), 并整理汇编成册。咨询服务的方向包括但不限定以下内容(以市交警支队提出的任务要求为准):
(四) 广州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政策研究总报告
项目最终成果在总结相关专题和各咨询报告的基础上,提交一份《广州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政策研 究咨询总报告(2020-2022)》,对项目全过程报告进行汇总,并与前期交通管理政策体系内容保持延 续性,具体包含以下两个部分的内容:
明确项目研究背景、研究年限、研究目标、研究内容、技术路线等。
总结广州市的城市交通发展、道路设施建设、道路施工、交通事故、交通违法、交通警情、交通缓堵和综合整治措施等情况。
对本服务周期内的专题研究、咨询成果及相关工作进行总结。
对广州城市交通运作状况进行分析,分析本次研究所涉及专题的管理措施与城市交通发展的适应性,预判在现行交通管理政策下的交通发展趋势。
对广州市现有的城市交通管理政策进行梳理,总结服务期内所涉及的各项城市交通管理政策的实施效果、作用和不足。
结合国内城市的交通管理政策,对总结相关城市交通管理政策实施的经验,并对比与广州市城市交通管理政策的区别。
结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和广州市未来发展的需要,分析广州市交通管理政策体系框架的变化, 综合考虑现有通告的延续和未来新政的实施,分析广州市交通管理政策的实施策略和实施条件。
广州交通管理政策体系示意图
针对相关政策的实施,提出交通管理政策实施的保障措施及相关建议,促进相关政策更好的推进和落实。
(一) 研究思路
本项目是一个综合性的交通研究项目,在研究工作中,不但要考虑技术、经济的因素,还要协调不同管理部门的管理者和各种交通参与者等各方面的矛盾,以保证政策和实施方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因此,在工作方法上既要从实际出发使交通管理政策具有一定的弹性,又要通过科学的分析和评估作为政策制定的依据。主要研究思路如下:
北京和上海等国内外城市已实施了有关交通管理政策,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管理经验。本项目在研究时必须对这些经验进行充分调研和分析理解,并以此为借鉴,指导广州市交通管理政策的系统研究。
本次研究的目的就是要为保障广州市的交通安全、顺畅提供政策保障,因此交通管理政策的制定必须符合城市和交通发展的现状,掌握各个管理对象的交通特征,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实现最佳的管理效果。
随着城市不断发展和更新,未来的交通需求与现状也有所不同。因此,本次研究必须结合对未来城市总体交通需求的分析和预测,掌握其发展的趋势,以此来指导各项交通管理政策体系的编制,确保各项交通管理政策分析的科学性。
交通管理政策的分析必须借助先进的交通分析模型或交通仿真等技术手段,对于政策的影响范围和程度需要进行定量、定性分析和多方案组合的评价,尽量寻求交通管理政策实施的最佳方案。
在交通资源相对有限的前提下,为了实现城市交通的顺畅,必然会对部分交通参与者带来一定的影响,这就决定了本次研究的制定必须得到公众的广泛支持才能顺利实施。
(二) 研究技术路线
根据上述工作思路,制定技术路线如下图。
图 2 技术路线图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广州市区货车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穗公〔2015〕173 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的通告(穗府规〔2016〕11 号)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 S81 广州环城高速公路限制货车通行的通告(穗公规字〔2018〕3 号)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洛溪大桥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穗公交规字〔2018〕5 号)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东风路、中山路货车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穗公交规字〔2018〕6号)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流花地区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穗公交规字〔2018〕7 号)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华南快速路一期(南行)黄埔大道出口限制 5 吨以上货车通行的通告(穗公交规字〔2018〕8 号)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黄埔大道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穗公〔2015〕20 号)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机场高速公路限制货车通行的通告(穗公〔2015〕47 号)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广州大学城限制部分车辆行驶的通告(穗公〔2015〕21 号)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广州市公安局关于沙河地区货车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穗天府〔2017〕号)
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华南快速路限制货车通行的通告(穗公规字〔2018〕5 号)
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虎门大桥限制货车及 40 座以上客车通行的通告(穗公规字〔2019〕5 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摩托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的通告(穗府规〔2019〕3 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不准上道路行驶的通告(穗府规〔2016〕7 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限制摩托车行驶的通告(穗府规〔2016〕10 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州火车南站禁止摩托车上道路行驶范围的通告(穗府规〔2018〕12 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人力三轮车上道路行驶范围的通告(穗府规〔2018〕13 号)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外市籍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临时通行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公规 字[2019]6 号)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指定机动车学习驾驶人训练考试路段的通告(穗公交规字〔2017〕
178 号)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在全市限制高污染汽车通行的通告(穗 环规字[2017]2 号)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穗公交规字〔2018〕3 号)
《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
《关于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市公安局、工信局、交通运输局联合印发)
(一) 团队要求
本项目涉及行业和领域较多,应由承担过国内或广州市多项交通规划、交通管理咨询、交通评估和交通综合性研究项目,且具有丰富交通管理经验的队伍来实施。
根据该项目的工作特点,项目团队需投入人员不少于 12 人,至少配备 1 名项目经理、1 名项目副经理、3 名专题负责人,3 名技术研究人员(交通规划或交通工程师)、1 名交通模型分析师、1 名技术支撑人员、2 名文档及辅助人员,根据项目需要可临时派驻人员协助开展有关文档、数据的整理工作。
(二) 人员素质
项目经理:应由公司部门经理或以上职务担任,具备研究生或以上学历或学位证书,具备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具有 10 年以上交通研究和规划设计经验,其管理的交通类项目曾获省级或以上技术奖项。
项目副经理:应具备研究生或以上学历或学位证书,具备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具有 8 年以上交通研究和规划设计经验,其负责的交通类项目曾获市级或以上技术奖项。
专题负责人:应具备研究生或以上学历或学位证书,具备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具有 5 年以上交通研究和规划设计经验,有一定的项目管理经验和较强沟通协调能力。
其他项目组人员:中级或以上工程师不少于 5 人,具有 2 年以上交通研究和规划设计经验。为加强沟通联系和满足项目服务的要求,中标人应派团队中 1 人(每月不少于 5 天)入驻业主单位。
整个项目组必须满足以下配备,供团队成员使用:1 台可满足交通建模和仿真的高性能台式电脑, 至少 5 台手提电脑。
项目周期:本项目的服务周期为 24 个月(初步拟定为 2020 年 9 月-2022 年 8 月,具体按项目招标情况确定),并划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合同签订 6 个月内完成),完成《危化品车限行交通管理政策评估报告》、《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调研分析与政策优化研究报告》2 个专题及 2 个咨询任务。
第二阶段(合同签订 12 个月内完成),完成《摩托车交通管理调研分析与政策优化研究报告》1
个专题报告及 4 个咨询任务。
第三阶段(合同签订 18 个月内完成),完成《中小客车交通管理调研分析与政策优化研究报告》
1 个专题报告及 3 个咨询任务。
第四阶段(合同签订 24 个月内完成),完成 3 个咨询任务及广州市交通管理政策研究总报告编制及咨询任务,召开项目的最终评审和完成成果验收。
表 1 项目时间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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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或成果 |
计划完成时间 |
第一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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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开展《危化品车限行交通管理政策评估报告》 |
合同签订 6 个月内 |
2 |
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调研分析与政策优化研究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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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开展 2 个咨询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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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提交第一批专题报告及咨询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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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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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开展《摩托车交通管理调研分析与政策优化研究报告》 |
合同签订 12 个月内 |
6 |
开展 4 个咨询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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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提交第二批专题报告及咨询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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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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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开展《中小客车交通管理调研分析与政策优化研究报告》 |
合同签订 18 个月内 |
9 |
开展 3 个咨询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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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提交第三批专题报告和咨询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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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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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开展 3 个咨询任务 |
合同签订 24 个月内 |
12 |
开展广州市交通管理政策研究总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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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项目总报告终期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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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项目成果修改完善及整理归档 |
注:以上计划完成时间可根据项目招标时间适当调整。
支付计划:
第四笔款:完成项目第三批专题报告及咨询报告并提交采购人确认后 1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合同总价 15%。
采购人依据项目服务评价办法(详见合同附件 3),以 100 分值进行打分,通过对整个项目工作的过程和各阶段成果进行评价,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评分在 91 分(含)以上的,全额支付本笔款项;评分在 81-90(含)分的,扣减本笔款项 5%;评分在 71-80(含)分的,扣减本笔款项 10%;评分在 61-70(含) 分的,扣减本笔款项 15%;评分在 60(含)以下的,扣减本笔款项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