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一、项目名称:
慈利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 年)采购项目二、项目概况:
随着党的十九大召开,国家发展逐渐步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中发〔2019〕18 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
87 号)和《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土厅关于下达 2018 年自然资源调查和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及市县试点经费的通知》(湘财建一指〔2018〕23 号)、《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市县国土空间规划试点工作的函》(湘国土〔2018〕175 号)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快推进《慈利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 年)》编制工作
三、项目说明及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高质量发展,安全发展。围绕“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围绕我县“山水洲城"生态本底及打造“张家界东部中心,生态宜居城市”的目标,坚持空间开发与承载能力相匹配、集聚开发与均衡发展相协调、分类保护和综合整治相促进、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相统一,高质量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为新时代新型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管控做出示范。
(二)、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国家、省、市级层面战略部署,立足慈利县实际,从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合理配置各类自然资源、全面开展国土整治与生态保护修复等各个方面,系统提出到规划期末(2035 年) 全县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和整治的战略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基于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科学划定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以下简称“三区三线”)的管控体系。
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统领产业发展、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修复等,形成布局合理、集约高效、支撑得力、协调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发展蓝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科学、有序、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与空间规划成果衔接一致,制定国土空间管制规则, 扩展用途管制范围,努力实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进一步优化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平台,探索简捷、便利、数字化的行政审批模式,提高政府现代治理能力。
(三)、基本原则
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全域覆盖、全要素管控。将各类专项规划关于空间资源的安排叠加到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平台上,形成慈利县全域“一张底图”和“一个平台”,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形成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相互协调的空间规划体系。
四、主要内容
编制《慈利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 年)》
《慈利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 年)》(含文本、图集、说明、矢量数据库)。规划范围为慈利县所辖行政区范围,总面积 3492 平方公里。规划期限确定为 2019 年-2035 年,规划基
期年为 2018 年,目标年为 2035 年,展望到 2050 年。
结合城规和土规及主体功能区划分成果,消除两规差异,明确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转换和准入规则,严格耕地、自然保护地、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特殊区域的用途管制;完善增减挂钩、增存挂钩等政策工具。并优化城乡国土空间格局,加强生态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山体水体、风景名胜区和历史文化保护六条控制线管控,及其他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资源保护及修复,强化耕地集中整备区规模和布局;自然灾害防治、城市更新等国土整治工作。
(以上 8 个专题研究为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方案明确的专题)
(以上 4 个专题研究为我县自选专题)
按照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求,在现有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平台基础上,及时更新规划相关数据,强化辅助人民政府项目选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等作用,实现一张蓝图规划、一个平台管理。
五、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0 年 1 月至 2 月)
一是成立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提请省、市人民政府同意规划编制工作。二是组织召开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动员大会。
三是完成人民政府采购程序,选定规划编制单位,确定编制经费与来源。
四是完成“双评价、一评估”工作(即县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和县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工作)。
五是启动基础资料调研、现场踏勘等工作。
(二)规划大纲编制阶段(2020 年 2 月至 3 月)
2 月初启动慈利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大纲的编制工作,并于 3 月完成成果编制,将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大纲提交省人民政府,由省人民政府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
(三)专题研究及深化完善阶段(2020 年 4 月至 2020 年 5 月)
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需要和我县实际情况,在前期开展专题研究的基础上,对重点区域、重要问题深入调研,与有关部门开展调研对接,做好与第三次国土资源调查成果的对接应用,根据国家有关要求修正验证双评价成果,充分利用原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工作成果,按照新时代高质量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优化完善相关专题研究成果。
规划大纲完成后,县属各单位按照职能分工于 2020 年3 月同步启动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2020
年 4 月提交初步成果。
(四)规划初步成果阶段(2020 年 5 月至 2020 年 6 月)
根据各专题研究的成果内容,形成总体规划核心内容的初步成果,同步基本完成信息平台功能开发建设。
(五)规划深化成果阶段(2020 年 6 月至 2020 年 9 月)
进行规划公示,听取相关部门、专家学者意见和建议,组织召开专家审查会,形成规划送审稿,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由县人民政府研究处理,根据相关综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文本、说明、图件等规划成果。
2020 年 8 月中旬,县属各单位完成专项规划的中间成果。
(六)规划报批实施阶段(2020 年 10 月至 2020 年 12 月)
将规划成果上报省人民政府审批,根据省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完成各项审批程序,按规定程序发布实施。
(以上时间安排最终以省厅要求为准) 六、组织实施
本次规划编制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展开工作。成立慈利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主要领导直接负责,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编制工作情况汇报,调度相关重要事项。统筹人民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建立全社会、全过程、全方位参与的工作组织机制,突出多方参与、协同治理的实施机制。
(一)成立规划领导小组
为强化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副县长任副组长、发改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文体旅局、水利局、电力公司、教育局、商务局、公安局、统计局等相关单位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国土空间规划试点工作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若干专责小组,由县政府办副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县自然资源局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包括搜集相关数据资料、协调论证国土空间规划方案等。专责小组由涉及各个相关职能的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各相关专题的研究和论证。
(二)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各相关部门应指定联络员,按规划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开展工作,负责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有关资料,参与规划方案的编制和协调,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各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主要工作,全面承担规划编制工作。
县发改局主要负责提供全县新型城镇化、园区发展相关资料,指导做好城镇、园区、产业的空间规划布局及慈利县产业布局与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并对 2035 年 GDP、常住人口及产业布局意向做出预测。
县财政局统筹做好经费保障工作。
生态环境局慈利县分局负责提供全县生态红线、饮用水保护区等相关资料,指导做好生态保护的空间规划布局及慈利县生态空间专项研究工作,并对 2035 年环保设施重大工程规划、生态功能分区方案等做出预测。
县住建局负责提供全县城镇发展等相关资料,指导开展专题研究,优化全县城镇体系以及城镇发展空间布局,并对我县 2035 年城镇化率、城镇体系结构等方面做出预测。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全县农业产业发展、农村建设的相关资料,统筹指导农业生产空间的规划布局及农业发展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提供自然保护地、公益林等相关资料,指导全县林业发展空间的规划布局,并对全县 2035 年森林覆盖率、湿地面积及全县生态功能分区方案等做出预测和研判。
县水利局负责提供全县河流、湖泊、水库、水源保护地等相关资料,指导做好水利发展空间的规划布局及水利发展空间专项研究工作,并对我县 2035 年用水总量、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水利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及防洪设施规划等做出预测。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提供全县铁路、公路、水运等交通线及交通枢纽等相关资料,指导全县综合交通体系发展的空间规划布局及综合交通发展空间专项研究工作,并对 2035 年公路与铁路网密度、铁路、高速、机场、航运等各类交通设施重大工程规划做出预测。
县文旅广体局负责提供全县旅游景点、旅游业发展等相关资料,指导做好旅游发展规划的空间布局及旅游发展空间专项研究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提供各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资料、按照乡村振兴要求,统筹确定并细
化“三线”和各类空间实体边界,上图入库,确保落地实施;落实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组织好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
七、预期成果
规划预期成果应主要包括:慈利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 年)专题研究报告、慈利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 年)文本、说明及图件、慈利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 年)规划数据库和信息化平台以及慈利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 年)编制主要技术工作建议。成果需符合自然资源部和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及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并经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评审通过。
八、进度安排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试点工作的时间安排,2020 年 12 月底前完成慈利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 年)成果编制、论证、上报、审查等各项工作。如因省厅或其他政策变化等原因,成果提交时间顺延。
九、质量保证
在慈利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 年)编制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控制,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的技术处理问题,选定具有实践经验的工程师负责,严把质量关。
十、成果验收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验收。规划成果必须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要求及慈利县实际。
十一、保密要求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对采购人所提供的相关资料、数据,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规划以外的项目,中标人负有对成果资料保密的责任。 十二、项目特别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