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项目要求及说明
一、项目名称:
湘乡市砂石土矿开采专项规划编制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科学编制砂石土开采专项规划(2019-2025年)(包括矿产资源地质调查评价评估、矿山开发利用现状调查、市场需求调查分析预测),2020年2月底前报湘潭市人民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审批。
三、项目预算:¥1000000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000000元 。
四、技术成果要求
1、编制范围:我市辖区范围内所有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此次专项规划视为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录入规划数据库。内容与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不一致的,以本次专项规划为准,及时组织对第三轮矿规进行调整,并要与“三线一单”、土地利用、水资源、城乡建设、环保、水土保持、河道采砂等规划相协调。
2、包括专项规划编制过程中形成的工作报告、会议纪要、部门意见、专家论证意见和公众参与记录等辅助成果。全部成果(包括数据库建设、最终报告、规划简本、图纸、调查数据及其处理结果)均应制作成计算机文件,文本文件采用Microsoft word和PDF的格式文件,图形采用AutoCAD 2000以上的dwg的格式文件,调查数据及处理结果采用Microsoft Excel的格式文件,提供以上计算机文件光盘一套。
五、进度安排
1.规划文本编审时间(含调查、编制、听证、初审):2020年2月29日前完成。
2.评审报批、发文:2020年3月底前完成。
六、编制依据
1、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专项规划(2019-2025年)编制技术要求》的通知(湘自然资办发[2019]103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
- 《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5号)等部门规章;
- 《湖南省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19-2021年)》(湘政办发〔2019]54号);
5.《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扎实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的通知》(湘自然资发〔2019〕31号);
-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力推进砂石土矿专项整治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自然资规〔2019]6号);
- 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基础成果);
- 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
- 相关产业规划、矿产资源政策以及技术标准;
- 湖南省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成果数据;
- 湖南省湘乡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
七、保密要求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须提前签订保密协议。对采购人所提供的相关资料、数据,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规划以外的项目,中标人负有对成果资料保密的责任。
八、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所有费用包括服务期所有费用在内的最终价格,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付款方式和条件:按工作进度分期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专题研究与规划成果编制完成后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数据库建设完成后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规划编制完成经省国土资源厅的审核和备案,并且向采购人提交所有最终成果10套资料后,15日内付清余款。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对于本章节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