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
2020年苍南县海洋生态环境监测项目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招标文件
文档编号:202004250000037266 发布时间:2020-04-09 文档页数:50页 所需下载券:10
2020年苍南县海洋生态环境监测项目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采购总说明

1、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2、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产品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

二、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

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0年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的通知》和《2020年温州市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实施方案》,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编制了《2020年苍南县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实施方案》。

2020年苍南县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任务,主要包括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环境功能区监测、直排海污染源监测、海洋工程对环境的影响监测、七星岛海保护区环境质量监测和海洋垃圾监测。通过监测定期评价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掌握苍南县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1.近岸海域环境监测

1.1监测站位

2020年苍南县开展近岸海域生态环境监测,苍南县所辖近岸海域共布设17个海水水质监测站位。具体站位见表1.1-1。

 

 

 

表1.1-1  2020年苍南县近岸海域生态环境监测站位

序号

站位编号

东经(°)

北纬(°)

备注(海洋功能区

代码)

属地

备注

1

ZJ01QSX485

120.558056

27.350556

A1-27

D33YQ165

监测中心实施

2

ZJ01QSX486

120.445000

27.186389

A1-28

D33YQ166

监测中心实施

3

ZJ01QSX487

121.148333

27.281667

B1-18

D33YQ179

监测中心实施

4

ZJ01QSX488

120.809167

27.275833

B1-18

D33YQ180

监测中心实施

5

ZJ01QSX489

120.683333

27.366667

A8-11

D33YQ204

监测中心实施

6

ZJ01QSX484

120.500000

27.155000

A2-24

 

 

7

ZJ01QSX466

120.670937

27.203687

B1-18

 

 

8

ZJ01QSX468

121.028524

27.186285

B1-18

 

 

9

ZJ01QSX472

120.829978

27.047032

B6-11

 

 

10

ZJ01QSX473

120.699378

27.060580

B1-18

 

 

11

ZJ01QSX474

120.547992

27.077250

B1-18

 

 

12

ZJ01QSX476

120.680082

27.445151

A5-17

 

 

13

ZJ01QSX481

120.465135

27.141881

A5-19

 

 

14

ZJ01QSX482

120.674668

27.531979

A1-26

 

 

15

ZJ01QSX483

121.135112

27.045664

B1-18

 

 

16

XZ01

120.540000

27.218000

A7-5

 

 

17

XZ02

120.859000

27.420000

B1-18

 

 

注:在8月份开展一次《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全要素监测。

 

 

1.2监测内容

监测分析方法(包括采样和现场与实验室分析)按《海洋监测规范》(GB 17378-2007)、《海洋调查规范》(GB/T 12763-2007)、《海洋监测技术规程》(HY/T 147-2013)和《近岸海域环境监测规范》(HJ 442-2008)执行。

必测项目为(1)水文及气象指标:风向、风速、天气现象、水温、水色、水深、透明度、海况。

(2)化学指标:盐度、pH、溶解氧、化学需氧量、活性磷酸盐、无机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氨氮)、石油类、叶绿素a、悬浮物质、总氮、总磷、铜、锌、总铬、汞、镉、铅、砷、非离子氨。

选测项目:硅酸盐。

按照《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在8月份开展一次全项监测(放射性核素、病原体除外):漂浮物质、色、臭、味、悬浮物、粪大肠菌群、大肠菌群、水温、pH、溶解氧、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活性磷酸盐、无机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氨氮)、非离子氨、铜、锌、总铬、六价铬、汞、镉、铅、砷、镍、硒、石油类、氰化物、硫化物、挥发性酚、六六六、滴滴涕、马拉硫磷、甲基对硫磷、苯并(a)芘、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磷、总氮、硅酸盐、盐度、叶绿素a。

1.3监测时间及监测频次

水质监测一年3次,分别在5、8、10月份开展。

1.4数据报送

各任务于6月10日、9月20日和12月10日前分三次以电子版和纸质报表方式将监测数据资料、简报报送至海洋生态站综合室和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环境功能区监测

2.1 监测站位

苍南县所辖近岸海域共布设6个环境功能区水质监测站位。具体见表2.1-1。

表2.1-1  环境功能区水质监测站位

序号

站位

编号

功能区名称

东经(°)

北纬(°)

监测内容

1

ZJ0357

沿浦二类区B17Ⅱ

120.4480

27.1776

水质

2

ZJ0358

霞关四类区D31Ⅳ

120.47719

27.16056

水质

3

ZJ0365

苍南平阳嘴北侧巴艚四类区D32Ⅳ

120.6730

27.5008

水质

4

CNGNQ2

渔寮旅游休闲娱乐区/A5-18

120.561400

27.265160

水质

5

CNGNQ3

大尖山特殊利用区/A7-5

120.540000

27.218000

同XZ01

6

CNGNQ4

七星岛保留区/B8-11

120.857700

27.070039

同QXLD1站位

 

2.2 监测内容

监测分析方法(包括采样和现场与实验室分析)按《海洋监测规范》(GB 17378-2007)、《海洋调查规范》(GB/T 12763-2007)、《海洋监测技术规程》(HY/T 147-2013)和《近岸海域环境监测规范》(HJ 442-2008)执行。

水质监测项目:pH、盐度、化学需氧量、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氨氮、活性磷酸盐、石油类。

2.3监测时间及监测频次

水质监测一年2次,分别在4、10月份开展。

2.4数据报送

各任务承担单位于6月20日、12月10日前分二次以excel格式将监测数据资料报送至海洋生态站海网办和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3. 直排海污染源监测

3.1监测站位

2020年苍南县实施监测的直排海污染源监测点共2个,见表3.1-1。实施监测的入海河流监测点共7个,详见表3.1-1。

表3.1-1  苍南县入海排污口监测表

编号

排污口名称

类型

经度(°)

纬度(°)

排污口所在海域功能区类型

DZW006

苍南龙港污水处理厂排污口

市政

120.608900

27.578100

鳌江口港口航运区

PWK02

苍南临港污水处理厂排污口

市政

120.639800

27.505500

巴曹港口航运区

表3.1-2  入海河流监测表

序号

站号

排污口名称

类型

北纬

东经

1

C1

朱家站水闸

入海河流

27°33′51.56″

120°29′56.90″

2

C2

龙江水闸

入海河流

27°34′57.55″

120°33′14.93″

3

C3

新美洲水闸

入海河流

27°34′57.03″

120°34′48.42″

4

C4

东魁水闸

入海河流

27°29′18.84″

120°37′48.51″

5

C5

炎亭溪流

入海河流

27°27´04.69″

120°39´15.15″

6

C6

沿浦水闸

入海河流

27°13′56.62″

120°27′08.52″

7

C7

下在水闸

入海河流

27°13′17.81″

120°26′42.78″

 

3.2监测内容

①直排海污染源

监测指标:按照排污口执行标准的全部项目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HJ/T 92-2002)相关规定执行。标准中无总氮和总磷的,增加总氮和总磷。

监测指标:水温、pH、色度、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粪大肠菌群、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油类、动植物油、铜、铅、锌、镉、铬、汞、砷。

②入海河流

入海河流补充监测: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

3.3监测时间及监测频次

直排海污染源监测:2020年4月~12月每月开展1次监测,共9次。

入海河流补充监测:2020年6、8、10、12月各监测1次,共4次。

3.4数据报送

直排海污染源监测,各任务承担单位于6月、9月的15日前和12月的10日前,入海河流补充监测于6月、8月、10月和12月的15日前以excel格式将监测数据资料报送至省环境监测中心综合评价部和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质控数据在12月的10日前以excel格式报送至省环境监测中心综合评价部。

4七星岛海洋保护区环境质量监测

4.1 监测站位

在七星岛海洋特别保护区共布设6个水质监测站位,3个沉积物和生物监测站位,见下表4.1-1。

表4.1-1 海洋特别保护区监测站位表

站号

北纬(°)

东经(°)

备注(海洋功能区代码)

备注

QXLD1

27.070039

120.857700

B6-11

水质、沉积物、生物生态

QXLD2

27.06365

120.863169

B6-11

水质

QXLD3

27.058031

120.839097

B6-11

水质、沉积物、生物生态

QXLD4

27.050939

120.847294

B6-11

水质

QXLD5

27.053272

120.823067

B6-11

水质、沉积物、生物生态

QXLD6

27.047033

120.829978

B6-11

同ZJ01SQ472

 

4.2监测项目

监测分析方法(包括采样和现场与实验室分析)按《海洋监测规范》(GB 17378-2007)、《海洋调查规范》(GB/T 12763-2007)、《海洋监测技术规程》(HY/T 147-2013)和《近岸海域环境监测规范》(HJ 442-2008)执行。

4.2.1水质

必测项目为(1)水文及气象指标:风向、风速、天气现象、水温、水色、水深、透明度、海况。

(2)化学指标:盐度、pH、溶解氧、化学需氧量、活性磷酸盐、无机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氨氮)、石油类、叶绿素a、悬浮物质、总氮、总磷、铜、锌、总铬、汞、镉、铅、砷、非离子氨。

选测项目:硅酸盐。

按照《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在8月份开展一次全项监测(放射性核素、病原体除外)。

4.2.2沉积物

铜、铅、锌、镉、铬、汞、砷、硫化物、有机碳、石油类、六六六、滴滴涕、多氯联苯、粪大肠菌群等。

4.2.3海洋生物

(1)浮游生物:浮游植物(水样、网样)、浮游动物(大型和中型浮游动物)种类组成、密度、生物量;

(2)大型底栖生物:种类组成、密度、生物量。

4.3监测频次

沉积物在8月份开展一次监测,水质及海洋生物在8月和10月各进行一次。

4.4数据报送

各任务承担单位于每次监测的次月20日前,按照相关规定报送。

5.海洋工程项目对环境影响监测

5.1监测站位

共布设3个水质监测站位,见表5.1-1。

表5.1-1 海洋工程项目监测站位

序号

站位编号

东经(°)

北纬(°)

项目名称

备注

1

HYGC01

120.859000

27.420000

华润电厂临时海洋倾倒区

xz02

2

HYGC02

121.028524

27.186285

4#海上风电测风塔项目区

ZJ01QSX468

3

HYGC03

120.540000

27.218000

核电工程项目区

xz01

5.2监测内容

监测分析方法(包括采样和现场与实验室分析)按《海洋监测规范》(GB 17378-2007)、《海洋调查规范》(GB/T 12763-2007)、《海洋监测技术规程》(HY/T 147-2013)和《近岸海域环境监测规范》(HJ 442-2008)执行。

必测项目为(1)水文及气象指标:风向、风速、天气现象、水温、水色、水深、透明度、海况。

(2)化学指标:盐度、pH、溶解氧、化学需氧量、活性磷酸盐、无机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氨氮)、石油类、叶绿素a、悬浮物质、总氮、总磷、铜、锌、总铬、汞、镉、铅、砷、非离子氨。

选测项目:硅酸盐。

按照《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在8月份开展一次全项监测(放射性核素、病原体除外)。

海底地形地貌:华润电厂临时海洋倾倒区,监测区域为倾倒区划定的范围(2km×3km)。

5.3监测时间及监测频次

监测一年3次,分别在5、8、10~11月份开展。

地形地貌监测一年1次。

5.4  数据报送

各任务承担单位于6月、9月的15日前和12月的10日前,按照相关规定报送。

6.华润浙江苍南发电厂温排水监测

6.1 监测内容

温升范围和余氯。

6.2 站位布设

根据环评报告书温升余氯预测影响范围内均匀布设监测站位,取水口设置1个站位,在影响预测范围外设置对照站位1个站位。水温观测表层,余氯根据水深采集表底层。

6.3 监测时间及频次

夏季、冬季各开展一次。

6.4  数据报送

各任务承担单位于每次监测的次月20日前,按照相关规定报送。

7. 海洋垃圾监测

7.1 监测站位

在苍南马站镇沛垒自然海滩和海域开展海洋垃圾监测。

2.监测内容

监测项目

调查方法

备     注

漂浮大块及特大块垃圾碎片

样带法/样线法

/

漂浮小块及中块垃圾碎片

拖网调查

若监测海区不适宜拖网作业,不监测漂浮小块垃圾,中块垃圾碎片的监测方法可参考漂浮大块及特大块垃圾碎片的监测方法

海滩上的垃圾碎片

目视法/重量法

/

提供海面漂浮垃圾,海滩垃圾的类型和密度。

7.3监测时间及监测频次

监测频率为每年1次,于8-9月实施。

7.4数据报送

任务承担单位于监测月次月5日前以excel格式将监测数据资料报送至海洋生态站综合室和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8.赤潮应急监测

8.1监测目的

通过开展苍南县近岸海域赤潮监视监测及预测预警,掌握赤潮发生频率、范围和主要赤潮生物种类以及时空变化。及时通报赤潮灾害信息,采取有效措施,减轻赤潮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生态环境损害。

8.2监测区域

苍南县近岸赤潮发生海域。

8.3监测内容

引用监测数据。

9.溢油应急监测

9.1监测区域和组织实施

全市近岸海域,溢油应急监测由市本级组织实施。

9.2站位布设

根据溢油事故的具体情况设置监测站位。

9.3监测项目

根据溢油事故具体情况确定。

9.4监测频率与时间

自事件发生到结束全过程监测,具体监测频次由溢油事故情节而定。

9.5数据报送

12月20日前,编制全年溢油应急监测数据资料和监测报告报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10.预期提交的成果报告

10.1环境监测数据报表

主要内容包括:

各站位各要素观测的数据报表;

样品分析、鉴定和资料整理、计算的数据报表。

10.2简报

季度简报

10.3公报

《2020年度苍南县海洋环境公报》,《2020年度龙港市海洋环境公报》

 

 

三、商务条款

1、实施周期:本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

2、产品或成果提交

通过验收的成果说明、文本一式100份,包括光盘。

3、成果维护期

成果交付使用后一年内供应商须免费提供成果维护任务(包括小规模调查服务,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完成剩余工作内容),维护期从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算。

4、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采用分期付款: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30%;2020年12月30日之前完成全年监测任务支付合同额40%;完成监测并提供通过审查后的《2020年苍南县海洋环境公报》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的30%。

5、其它要求

5.1、合同签署后,成交供应商无特殊情况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更主要设计人员。  

5.2、承担因限额设计需要增加的设计修改工作,不另计费用。

5.3、向施工现场派出代表,随时解决有关设计问题,不另计费用。

5.4、参与施工过程的图纸交底、图纸会审、施工例会等工作不另计费用。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收藏

上传文档

在线客服

常见问题
人工客服

服务时间:8:00-23:00

工作电话:400 9911 877

在线咨询

意见反馈

收藏本站


AI



用AI快速编写
限免使用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支持上传解析、采购需求、评分标准、目录编写四种方式,全行业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