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布草洗涤服务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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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4250000042452 发布时间:2020-04-16 文档页数:80页 所需下载券:10
医院布草洗涤服务采购

采购需求

 

说明:

  1. 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
  2.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请以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的规定为准。
  3.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4.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5. 根据财库〔20199 号及财库〔201919 号文件规定,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冷水机组、水源热泵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

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专用制冷、空调设备(机房空调), 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空调机[房间空气调节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视频设备(视频监控设备、监视器),便器(坐便器、蹲便器、小便器),水嘴均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品目,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若采购货物属于以上品目清单的产品时,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相应投标无效。

 

 

服务名称

数量及单

 

服务内容及要求

 

 

 

 

 

 

医用织物洗涤服务

 

 

 

 

 

 

60 个月

一、服务内容

1.象州县人民医院所有医用织物(又称布草)包括但不仅限于:

①医护人员工作服、病人服、病床类的床单、被套、枕套等。

②手术室类敷料、手术台布、手术衣、洗手衣、洗手裤等。

③妇产科、新生儿科服。

2.对象州县人民医院的布草洗涤服务(包括清洗、消毒、烘干、缝补、平烫折叠和熨烫等服务),负责采购人所有布草的运送、清洗、消毒、缝补、熨烫、折叠等服务。

二、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1.投标人提供服务的厂房环境、设施及管理要求:

(1) 符合国家环保、工商、卫生、防疫等部门的有关要求。

(2) 符合 WS/T 508 医用织物洗涤消毒规范的要求。

(3) 具备手术类医用织物洗涤消毒的条件,符合《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等第三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的要求。

(4) 具有洗涤医用织物要求的设施[包括加热(最高温度达 90℃)

 

 

 

功能的专用洗涤和烘干设备、烫平等]、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洗涤厂各功能区平面图、设备清单及图片。

2.采取总价包干形式,投标方满足医院每年 500 住院床位洗涤工作

量,年洗涤总量约 40 万件,在服务期内,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加费用。

三、双方权利、义务、责任

(一)采购人权利、义务、责任

1.        采购人科室按规范存放、收集送洗布草,负责安排人员在指定时间内与中标人员工进行医用织物清点交接。

2.        采购人为中标人提供洗涤布类堆放分发场所。

3.        采购人医用织物应有医院标记、科室标记、工作服编号,便于中标人洗涤后分送。

4.        为保障采购人诊疗工作正常进行,采购人科室应备足一定的清洁被服库存量,以备急需所用。

5.        采购人保证中标人运输医用织物的车辆在医院范围出入顺畅。

6.        采购人管理部门及使用科室有权监督检查中标人的医用织物洗涤、消毒等服务质量,每月根据 “医用织物洗涤质量考核标准(详见附件二)”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考核扣罚金额从当月洗涤服务费中扣除。

7.        采购人有权要求修改不合理的工作职责和流程。

8.        确定因布料质地因素而造成褪色、缩水,确定由采购人科室原因在送洗前接触其他化学物品的而导致洗涤过程中破损的,均由采购人科室负责,中标人不承担责任。

9.        科室或部门收到已洗涤医用织物后,若发现有破损、未洗净污渍等现象,应在第二天中标人上门收集医用织物时通知中标人,以便重洗。

10.            超过使用周期的医用织物无法正常使用的,中标人提交采购人科室确认,进行自然损耗处置后予以增补。

(二)中标人权利、义务、责任

1.   中标人洗涤厂必须符合国家环保、工商、卫生、防疫等部门的有关要求。中标人每天须要到采购单位进行收集、运送至少一次。

2.   中标人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职责、流程及服务规范等,不合理的

制度、职责流程及服务规范等必须及时修订。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最新的《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508-2016)、

《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等第三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等行业规范,认真履行合同及职责,按附件一《医用织物洗涤管理规定》做好医院布草洗涤工作。

3.        中标人负责医用织物分发场地的清洁消毒,保持场地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4.        中标人委派一名大专及以上学历(如能力强,经采购人审核,中专也可)的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协调、质控及培训等工作,即时处理采购人投诉。

5.        在承包期内,中标人员工因劳动纠纷引发的各种经济赔偿或因中标人原因出现安全事故,完全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

(因采购人原因或不可抗力除外),采购人有义务协助中标人办理。

6.        中标人负责完成缝补工作,缝补所需的三分带、松紧带、线及扣子、布料等材料由中标人负责。

7.        采购人造成的顽固污渍,中标人应尽力进行技术处理。

8.        保证洗涤后的医用织物无污渍(旧床单、老血渍、污渍除外)、无异味、无变色、串色等现象;熨烫平整,按规范整理叠好;因洗涤方面造成的质量问题,中标人负责返工重洗,不得再计量。

9.        中标人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并接受采购人的定期考核,对采购人职工、相关管理部门提出的合理意见、建议要及时整改并有成效。

10.            中标人在洗涤过程中发现我院物件等,应及时归还,随意丢弃或损坏我院物件,应负责赔偿。

11.            因在运输、洗涤过程中造成医用织物损坏、丢失,中标人应负责赔偿,并建立损坏、丢失记录本,相关部门定期统计,赔偿费用在支付月洗涤费时扣减。因被服收、送、洗涤等原因造成的医疗纠纷(经济、民事等)均由中标人承担。

13. 中标人定期或每年按规定时间及时以书面或电子版形式上交采购人有关资料(质量控制资料、工作计划及工作完成情况或总结等)。

14. 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疾病控制中心对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抽查报告,抽检报告符合要求。

15. 在各上级部门检查中,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媒体曝光或点名批评,采购人根据情节轻重予以中标人伍佰至伍仟元整(¥500—5000

元)的处罚,并负责挽回影响。

 

 

 

16.   中标人不许在采购人场地内聚集闹事,如因聚集闹事影响工作, 第一次,视情节轻重罚款 500-1000 元,第二次 5000 元罚款,第三

次 10000 元罚款,并解除合同。

17.   中标人要维护采购人一切公共设施,如有挪用、失窃、人为损坏则照价赔偿,行为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8.   在承包期内,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加费用。

二、涉及项目的其他要求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需满足的要求

 

具体见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及“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规范标准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

范。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 量、安全、技术规格、

物理特性等

 

见本表“服务内容及要求”。

 

 

 

采购标的验收标准

1、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报价时应考虑相关费用。

2、中标人在货物验收时由采购单位对照招标文件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全面核对检验,对所有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核查,如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需求及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承诺的,按相关规定做退货处理及违约处理,中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和费用,采购人保留进一步

追究责任的权利。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

等要求

 

见本表“服务内容及要求”及附件一和附件二内容。

核心产品

本项目属服务类项目,无核心产品。

三、商务条款

 

服务期及地点

1.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5 年。

2.服务地点:广西象州县人民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条件及方式

洗涤服务费用实行以中标金额按月支付,即:每月 15 日以前(遇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则顺延)采购人以转账方式将上月的洗涤服务费转至中标人指定账户,转账前中标人将上月布草洗涤报表(包含种类、数量,总件数)及洗涤费发票交给采购人,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

费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其他要求

1. 投标人于投标文件中必须承诺按国家法律法规开展各项服务及经

       

 

营,并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福利、缴纳社保,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于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方案及增值服务承诺书:
  • 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厂房使用面积及功能划分区域方面;②设备功能划分;③拟采取的管理方式:各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包括运送、分拣、洗涤、消毒、烘干、缝补、折叠、熨烫及下送等整个流程);洗衣管理方案(包括洗涤规程、洗衣房管理制度、被服洗涤消毒隔离和质量监管制度、应急预案);人员管理方案(包括对员工的考核、奖惩制度,信息反馈处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员工培训方案)。
  • 增值服务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质量承诺:包括投诉处理及回访率、对服务满意率等;② 对责任事故的处理承诺;③其他服务承诺。
    1. 投标人应综合考虑总价包干,包含提供本次服务范围的所有成本

【包括人工费、管理费、办公场地费、交通费等一切与本服务相关的其他成本费用】、税金、利润等。

  1. 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壹佰捌拾万元整

(¥1800000.00),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将被视为  无效投标处理。。

 

附件一

医用织物洗涤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医院医用织物洗涤管理,维护医院的良好形象,提高临床及患者满意度, 有效预防医院感染的发生,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医用织物洗涤管理规定。

说明:

  • 本规定所指医用织物又称医院布草,是指医院内洗涤(消毒)后可重复使用的所有纺织品,包括但不仅仅限于(①医护人员工作服、病人服、病床类的床单、被套、枕套等。②手术室类敷料、手术台布、手术衣、洗手衣、洗手裤等。③妇产科、新生儿科服。)
  • 感染性医用织物:医院内感染性疾病(包括传染性、多重耐药性感染)患者使用后,或者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不包括汗液)和排泄物等污染,具有潜在生物污染风险的可重复使用的医用织物。
  • 脏污医用织物:医院内除感染性医用织物以外的其他所有使用后的可重复使用的医用织物。
  • 新生儿、婴儿的医用织物应专机洗涤、消毒,不应与其他医用织物混洗。
  • 本规定没有的内容或与《可重复使用的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有出入的, 应按照最新《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508-2016)、《可重复使用的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执行。

一、医用织物运送规定

  • 使用后的医用织物按规定时间及时运走,避免影响正常诊疗工作。
  1. 使用后的脏污医用织物与洗涤后的清洁医用织物应有专用运输车辆/工具和容器,不宜交叉混用,采取封闭方式运送;运送脏污医用织物与洗涤后清洁医用织物的专用车辆/工具和容器应有独立固定的存放区域,并有明显标识,专用车辆/工具和容器应定期清洗消毒;运送感染性医用织物后的运输工具应一用一清洗消毒,消毒方法参照 WS/T367 执行。

二、洗涤(消毒)布局要求及环境消毒

  • 布局要求:
  • 应远离垃圾处理站或有明显的污染场所,附近无有害气体、烟雾、灰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周围环境无蚊蝇等害虫孳生地;工作区内门窗应安装纱网,明地沟应加盖或加装金属网,防蚊、蝇、鼠等有害生物。

 

  • 有脏污医用织物接收通道和运送清洁医用织物的通道,通道间不应有交叉。
  • 工作区域设置污染区和清洁区,两区之间应有完全物理隔离屏障,其中在清洁区内可设置部分隔离屏障。
  • 污染区应设医用织物接收/分拣间、洗涤/消毒间、污车存放间和更衣(缓冲)间等; 清洁区应设烘干间、熨烫间、修补/折叠间、储存/发放间、洁车存放间、更衣(缓冲)间及质检室等。
  • 工作区内应保持良好空气流通,至少应在收集分拣和清洁医用织物储存区域安装空气消毒设施。
  • 污染区和清洁区宜分别设置洁具间。
  • 环境的消毒
  • 每天工作结束后应对污染区的地面与台面采用含氯消毒剂进行拖洗/擦拭,清洁区的地面、台面、墙面应随时保洁,消毒方法参照 WS/T367 执行。
  • 污染区可根据工作需要每天空气消毒 1~2 次,每次 30min。
  • 工作区域的物体表面和地面有明显血液、体液或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及时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再进行清洁和消毒(用 1000 mg/L~2000 mg/L 的含氯消毒剂等擦拭或喷雾消毒),消毒方法可参照 WS/T367 执行。
  • 对于有明确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相关环境空气和物体表面应进行终末消毒处理,应选用有效消毒剂进行擦拭或喷雾、熏蒸消毒。
  • 工作人员手、物体表面、空气卫生质量应每半年抽检 1 次,符合 GB1598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Ⅲ类环境规定。

三、洗涤设备及用品要求与消毒

  • 洗涤设备及用品要求
  • 医用织物相关专用洗涤、消毒、烘干、熨烫等用品与设备应满足工作需要。
  • 洗涤和烘干设备应选用经国家检测合格、有加热功能的专用洗涤和烘干设备。
  • 洗涤剂、消毒剂及消毒器械应合法、有效,禁止使用非正规厂家生产的洗涤消毒产品,洗涤所用的洗涤消毒产品须在医院后勤科备案。
  • 洗涤设备消毒
  • 感染性医用织物要求专机洗涤,每次投放洗涤设备后,应立即用 1000 mg/L~2000

mg/L 含氯消毒剂对其设备舱口门及附近区域进行擦拭消毒。

  • 洗涤感染性医用织物,要求水温必须提高到 80℃≥10min 或 A0 值≥600,并使洗涤设备内的所有表面均能与高温液体接触。

 

四、医用织物洗涤(消毒)工作流程及洗涤、消毒、整理过程要求

  • 对使用后医用织物实施收集、分拣、洗涤(消毒)、整理、储存时,应遵循由污到洁的工作流程,顺行通过,不应逆流。
  • 洗涤(消毒)过程
  • 洗涤周期与消毒过程的选择 1)采用预洗、主洗、漂洗、中和等四个步骤对医用织物进行洗涤。
  • 对需实施消毒预处理的医用织物宜选择在预洗环节完成,或在其之前选择物理/化学消毒方法进行预处理。
  • 对耐热的感染性医用织物,应首选热洗涤消毒方法,并根据需要设定适宜的温度和时间。
  • 装载量:医用织物洗涤时的装载量不应超过洗涤设备最大洗涤量的 90%,即每 100kg 洗涤设备的洗涤量不超过 90kg 医用织物。
  • 预洗
  • 用温度不超过 40℃的水进行预洗;可根据冲洗污垢需要加入适量的洗涤剂。
  • 脏污医用织物的预洗:应采用低温、高水位方式,一般洗涤时间为 3min~5min。
  • 感染性医用织物的预洗与消毒

a 对不耐热感染性医用织物宜选择在预洗环节同时作消毒处理,或在其之前选择物理/化学消毒方法进行消毒(灭菌)预处理,消毒方法参照 WS/T367 执行。

b 应根据感染性医用织物使用对象和污渍性质、程度不同,参照 WS/T367 规定选择适宜的消毒(灭菌)方法进行处理。

  1. 对于被细菌繁殖体污染的感染性医用织物,可使用 250 mg/L~500mg/L 的含氯消毒剂, 洗涤消毒应不少于 10min;也可选用煮沸消毒(100℃,≥15min)和蒸汽消毒(100℃,15min~ 30min)等物理方法。
  2. 对已明确被气性坏疽、经血传播病原体、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的病原体或分枝杆菌、细菌芽孢引起的其他传染病污染的感染性医用织物,可使用 2000mg/L~5000mg/L 的含氯消毒剂洗涤消毒应不少于 30min。需灭菌的应按 WS/T367 要求,首选压力蒸汽灭菌后再进行预洗。
  3. 被朊病毒污染的需重复使用的感染性医用织物,采用 1mol/L 氢氧化钠溶液浸泡消毒,至少作用 60min,并确保所有污染表面均接触到消毒剂或压力蒸汽灭菌(134℃~138 ℃,18 min,或 132 ℃,30min,或 121℃ ,60min )后再清洗。
  4. 对外观有明显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污渍的感染性医用织物,宜首选本规定 a)、

 

b)的方法。

c 可重复使用医用布巾、地巾(包括可拆卸拖把布/拖把头),要求专机洗涤,宜选择先消毒再进行清洗的方式。消毒方法参照 WS/T 367 规定,可使用 500mg/L 的含氯消毒剂,消毒浸泡 30min 后再清洗。

  • 主洗:可分为热洗涤和冷洗涤两种洗涤方法。
  • 热洗涤方法:应采用高温(70℃~90℃)、低水位方式,一般洗涤时间为 8min~20min。对耐热的医用织物首选该洗涤方法。消毒温度 75℃,时间≥30min 或消毒温度 80℃,时间

≥10min;洗涤时间可在消毒时间基础上,根据医用织物的脏污程度作适当的延长。

2)冷洗涤方法:对不耐热的医用织物如受热易变形的特殊医用织物(化纤、羊毛类医用织物),应选用水温 40℃~60℃、低水位的冷洗涤方法处理。

  • 去污渍、漂洗和中和:参照《可重复使用的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执行。
  • 洗涤、消毒原则与方法
  • 脏污医用织物 1)根据医用织物使用对象和污渍性质、程度不同,应分机或分批进行洗涤(消毒)。
  • 患者与医务人员使用后的医用织物应分机洗涤(消毒)。
  • 产婴区、新生儿室等婴幼儿使用后的医用织物应专机洗涤(消毒),不应与其他成人患者用后的医用织物混洗。
  • 手术室专用的医用织物(如手术衣、手术铺单等)宜单独洗涤。
  • 布巾、地巾宜按照感染性医用织物的要求,遵循先消毒再清洗的原则进行单独清洗、消毒。
  • 宜选择热洗涤方法,若选择热洗涤方法的可在其之前不作消毒预处理。

7)专机洗涤设备应有相应标识。

  • 感染性医用织物1)按脏污医用织物
  • 应遵循先消毒后洗涤的原则,或选择洗涤与消毒同时进行的方式。
  • 不应手工洗涤。
  • 宜采用专机洗涤、消毒,首选热洗涤方法。
  • 盛装感染性医用织物的水溶性一次性医疗废物包装袋不应开包,应在密闭状态下直接投入洗涤设备中。
  • 对不耐热的感染性医用织物宜在预洗环节同时进行消毒预处理,或在其之前选择物理/

 

化学消毒方法进行消毒预处理。

  • 被朊病毒污染以及气性坏疽、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的病原体污染或其他传染病有明确规定的感染性医用织物,若需重复使用的应先作消毒或灭菌处理后再进行洗涤。
  • 烘干与整理过程
  • 医用织物洗涤后宜按医用织物种类选择进行熨烫或烘干,烘干温度应不低于 60℃。
  • 洗涤后清洁医用织物整理主要包括熨烫、修补、折叠过程,其过程应严防洗涤后清洁医用织物的二次污染。为避免医用织物损伤和过度缩水,清洁医用织物熨烫时的平烫机底面温度不宜超过 180℃。
  • 烘干及其整理过程中应进行质量控制,如烘干前应检查洗涤后的清洁医用织物是否干净,发现仍有污渍的医用织物需重新进行洗涤等。

六、清洁医用织物洗涤(消毒)卫生质量要求

  • 指标要求
  • 洗涤后的医用织物外观整洁,干燥,无污渍,无异味,无异物,无破损,无串色。
  • 具有缝补价值的布类,使用合适的缝布、缝针、缝线、钮扣及缝补方式给予缝补,缝补后的布类实用、美观、保持原用途。 3)按布类不同的折叠方法进行折叠,折叠后按型号分类捆扎或打包放置(衣裤类、被套、大单类、中单类 10       件/捆;枕头套类、布巾类       20       件/捆) 4)产科、妇科、新生儿科独立包装。
  • 清洁医用织物表面的 pH 值应达到 5~7.5。
  • 洗涤、消毒后的医用织物微生物指标应符合检测要求。
  • 检测要求

1)清洁医用织物洗涤质量的感观指标应每批次进行检查。

2) pH 值指标应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测定。3)微生物指标每年抽检应不少于 2 次。六、医用织物洗涤质量控质规定

  • 多部门定期对科室进行督查,发现科室对使用后医用织物未按医用织物储存、收集规定执行;送洗、接收医用织物未与公司工人清点核对数量;送洗工作服前,未将工作服之外的物件清理干净,造成医用织物污染或损坏的,反馈到护理部及相关部门进行质控。
  • 任何部门将医用织物丢失或作他用(非临床诊疗使用)后造成医用织物脏、破损等由当事人、当事部门负责领取新的赔付。
  • 医院主管部门每月,多部门定期对公司的医用织物洗涤、消毒等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见

《医用织物洗涤质量考核标准》)。每月至少抽查清洁医用织物 100 床(件);特殊情况根据某时段反映突出的问题重点抽查,直到问题得到彻底整改为止。所有抽查分累加,计

 

入当月洗涤质量控制考核,付费时扣除。

  • 定期对公司的医用织物洗涤、消毒等服务进行满意度调查,主管部门、护理部、各病区、各部门的医、技、护人员、住院患者对医用织物洗涤、收送服务质量满意度≥90%。

以上规定请各科室、各工作人员监督、执行,并配合洗涤公司做好换洗工作。

 

附件二

医用织物洗涤质量考核标准

 

 

序号

洗涤方考核内容

扣款依据

扣款(元)

 

1

院内收送被服(包括工作服)时发现漏收、不收、不送、漏送或者不按规定时间收送及清点的

 

发生一次

 

10

 

2

院内收送被服(包括工作服)时,不按要求在指点地点存放被服,乱堆乱放,造成院内通道使用受到影响的

 

发现一次

 

10

 

3

净被服(包括工作服)洗不干净(有大面积染色、掉色、血渍、大便或者明显可洗污渍)的

 

发现一次

 

10

4

折叠打包时有混分、错分

发现一次

10

5

打包外露造成污染的

发生一次

20

6

被服(包括工作服)熨烫不平整,有明显皱褶的

发现一次

10

 

 

7

工作人员工作服不能有补丁;病床类允许有 3 个补丁且补丁面积不可超过 10cm*10cm;手术类在缝补后,不影响手术的情况下可以继续使用,发现绳子松脱的情况,要及时缝补。未及时更换或缝补的

 

 

发生一次

 

 

10

 

8

收送人员在收送时违反医院规章制度,与病人或者工作人员发生争执的

不听劝阻,态度恶劣, 对院方造成不良影响的

 

50

9

发生服务投诉

经核实属有责投诉

50

10

违反消毒隔离制度的

发现一次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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