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采购需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 号)、《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危险化学品重点县聘任化工专家工作指导意见》(安委〔2019〕3 号)、《自治区危险化学品重点县聘任化工专家工作实施方案》(宁安委〔2019〕10 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来文处理单》和《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领域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银开管发〔2019〕94 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技术服务项目和聘任相关专家机制,应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大、隐患多、压力重、事故频发的态势,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作为采购人通过公开招标,遴选一家技术力量雄厚、信誉良好、业绩优良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委托其对辖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复查,落实安全隐患闭环管理,并根据排查情况,结合企业实际研究提出
改进建议和意见,形成评估报告。
银川经开区现规划控制监管,范围横跨金凤区、西夏区,工商各类注册企业数量达 10200 余家,
其中工业企业数量达 400 余家。
为切实履行银川经开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能,更好地服务辖区工业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充分发挥专家服务作用,按照“人员从优、服务高效、费用从俭”的原则,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聘任相关专家对辖区企业,重点是工贸、危化等企业进行系统排查,对企业进行综合全面详细的安全“体检”,根据排查情况,结合企业实际研究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形成评估报告,做到“一企一册、一企一策”。并跟踪指导和帮助企业改进和完善,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解决辖区企业不会管、管不到的问题。
(一)采购人与中介机构签订合同。
(二)采购人为中介机构出具授权文书。
(三)中介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检查计划、检查台账,成立检查组等——报采购人审核通过—— 中介机构按照行业分工进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人员须在检查表上签名——对检查出的隐患及问题提交企业整改——复查(检查与复查人员原则上必须一致,闭环管理)——企业不整改的隐患报采购人进行督促整改。
(四)服务期满,中介机构提交半年度、年度工作总结,银川经开区对照合同进行考核,按照
合同约定结算费用。
工作内容:对辖区企业开展安全管理、安全条件审查、特种设备管理、变更管理、承包商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消防管理、事故事件管理、应急管理、安全费用投入、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等方面进行系统排查,对企业进行综合全面详细的安全“体检”,根据排查情况,结合企业实际研究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形成评估报告,做到“一企一册、一企一策”。
为了降低费用,确保中标中介机构能够准确掌握辖区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精准实施安全技术服务,服务期限为 3 年。为确保工作质量,采购人将根据中标中介机构服务质量合同一年一签,对出现严重事故或配合不得力的中标中介机构,采购人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服务合同。
(一)中介机构签约后,一定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做好技术服务工作,选派专业技术过硬、责任心强的专家团队到辖区坐班开展工作。监督检查、复查工作,不得简化程序,不得走形式,走过场, 应付差事。各组人员确定后,人员必须固定,未经采购人同意,中介机构不得随意更换人员。
(二)中介机构须具备安全设施检验检测能力,要为派驻专家提供必要的办公用品、防护装备、检查工具和车辆等设备,并承担检查过程中所产生的交通、食宿等一切费用,确保检查人员安全和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按照《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领域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银开管发〔2019〕94 号)要求,采购人将实行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使激励与约束相配套,责任与权利相统一。服务
工作获区市认可并获得推广应用、采购人及相关部门荣获区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均按一定比例给予中介机构奖励,并在半年度、年度考核中予以加分,充分激发中介机构工作积极性,切实提升安全技术服务水平。辖区范围内的企业一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比例扣除相应的服务费用,并在半年度、年度考核中进行扣分,具体情形在技术服务合同中予以明确。
(四)中介机构签约后,对于采购人辖区内各企业的各项指标审查及管理不得低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2020 年自治区危险化学品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手册》的标准,并无条件按照自治区专家指导小组的要求进行配合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