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需求
(一)保洁人员要求
1、保洁人员:总人数不少于82人,其中道路保洁人员60人,公厕保洁人员5人,机动车驾驶员5人[含雾炮车、洒水车(雾炮车、洒水车可以二合一)护栏清洗车各1人,扫地车2人],电动车驾驶员6人(其中其他垃圾电瓶压缩收集车2人,易腐垃圾收集车2人,高压冲洗电瓶车2人),河道保洁员6人。
2、要求:身体健康,岗爱敬业,服从管理,无不良嗜好。
(二)设备要求
1、车辆:至少配备配置雾炮车、洒水车(雾炮车、洒水车可以二合一)1辆、扫地车(后带洒水除尘)2辆、护栏清洗车1/7辆;其他垃圾电瓶压缩收集车2辆、易腐垃圾收集电瓶车2辆、高压冲洗电瓶车2辆。
2、要求:
(1)自有车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和购买发票(车辆行驶证和购买发票上的车辆所有人应为投标方或其法定代表人);
(2)如为租赁车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和租赁合同(车辆行驶证和租赁合同上的车辆所有人应为租赁方或其法定代表人);
(3)设备在服务期间能正常工作,车辆年检正常,保险齐全,在为招标方服务期间不得挪作它用。
(4)驾驶人员须持有驾驶车辆驾驶证,驾驶人员在工作时间不喝酒,服从管理,无不良嗜好。
3、人力资源配置与设备详细要求: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人力道路保洁员 |
人 |
60 |
由中标方配置,同时配备相应的保洁车辆及保洁工具,负责油车港集镇所有主干线、次干道、镇区道路及两旁人行道区域范围内的道路、空闲地、公共场所、沿街商铺、人行道、背街小巷、绿化带等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公共区域的人力道路保洁工作。 |
2 |
公厕保洁员 |
人 |
5 |
由中标方配置,人数不得少于数量要求;同时配备相应的保洁车辆及保洁工具,承担辖区范围内5座公厕保洁工作。 |
3 |
机动车驾驶员 |
人 |
5 |
由中标方配置,承担所有机动车车辆的驾驶工作,定人定车作业。 |
4 |
机动车-雾炮车 |
辆 |
1 |
中标方提供,允许租赁,如是租赁签定合同时需提供租赁合同、租赁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以及服务期内的租赁协议。 |
5 |
机动车-扫地车 (后带洒水除尘) |
辆 |
2 |
中标方提供,允许租赁,如是租赁签定合同时需提供租赁合同、租赁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以及服务期内的租赁协议。 |
6 |
机动车-洒水车 |
辆 |
1 |
中标方提供,允许租赁,如是租赁签定合同时需提供租赁合同、租赁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以及服务期内的租赁协议。 |
7 |
机动车-护栏清洗车 |
辆 |
1 |
中标方提供,负责护栏工作,允许租赁,如是租赁签定合同时需提供租赁合同、租赁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以及服务期内的租赁协议。 |
8 |
电动车驾驶员 |
人 |
6 |
由中标方配置,承担所有电动车车辆的驾驶工作,定人定车作业。 |
9 |
电动车-其他垃圾电瓶压缩收集车 |
辆 |
2 |
中标方提供,用于上门收集其他垃圾、果壳箱垃圾工作,无主生活垃圾、小型建筑垃圾收集、秸秆、煤球渣、毛豆杆、树枝等废弃物收集,确保环境卫生整洁、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
10 |
电动车-餐厨垃圾收集车 |
辆 |
2 |
中标方提供,负责沿街店面垃圾分类收集工作。 |
11 |
电动车-高压冲洗车 |
辆 |
2 |
中标方提供,负责果壳箱、污渍地面、人行道护栏清洗工作。 |
11 |
河道保洁员 |
人 |
6 |
由中标方配置,配合河道保洁船,承担辖区范围内所有河道保洁工作。 |
▲注:以上人员、设备、机械配置为本项目的最低配置,中标单位需按实际工作需要,配足人员、设备、机械,必须制定一份详细的保洁人员及保洁车辆分配计划表,将所有保洁人员及保洁车辆进行分工、责任区域划分,定点、定人、定职责,每月上报招标人。
▲中标方建设本项目的信息管理系统,车辆、设备、人员实现定位管理,并在招标方建设信息管理终端或实现数据共享,项目实现全覆盖信息化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需在中标后一个月内完成,信息化建设及运行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含在投标报价中,如中标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化建设的,按月计算,每延迟一个月,每个月从合同价款中扣除人民币贰万元。(▲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
▲要求中标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半个月内所有人员、所有车辆、保洁船及其它设备等均需到位,如果不到位将取消中标资格,招标方可选第二名为中标单位也可重新招标。(▲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
▲本表中的不可预见项指遇不可预见情况发生,中标方临时安排其它临时人员工作业的,费用标准按临时用工标准计发,费用从项目资金中支付,按实际发生额结算,投标报价中不得调整。
随着镇区发展,区域范围内道路、河道等保洁内容、保洁区域有可能会增加,投标方应根据实际需要增加相应保洁车辆、人员及机械设备,资金不做调整。
3、特别说明
3.1、本项目包括前期垃圾突击清理和项目实行阶段中迎接卫生城市、文明城市、领带视察等种特殊情况的突击,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报价中作充分考虑。
3.2、用水、用电由中标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包含取水口基础建设)。
3.3、鼓励投标单位采用创新、先进、更科技的管理模式。
3.4、今后保洁工作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计划表进行保洁工作,招标人将根据分配计划表进行考核,并不定期进行现场抽查,按照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油车港集镇范围内的环境保洁,主要位置区域:
东面:东至正龙路――百花村路口;
南面:南至官荡大桥南桥堍,吉祥大桥南桥堍;
西面:西至陈家坝路――陈家坝村道;
北面:北至环湖路,茶园路――高速公路口,东方路-王江泾交界。
主要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道路(包括所有主干线、次干道、绿道、镇区道路及两旁人行道)、河道、辖区所有绿化区域(含公园)到墙为止;
2、沿街商铺、背街小巷、菜场周围及房前屋后、街面店面弄堂到墙为止的卫生保洁,垃圾清运;
3、范围内所有公厕保洁;
4、清理乱张贴、乱涂写;
5、道路中央护栏及两边非机动车道护栏清洗,人行道实行高压冲洗;
6、根据上级要求,做好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处理工作;
7、绿化带及所有公园、公共区域保洁;
8、马厍自建小区、正原小区保洁和垃圾分类;
9、残创园保洁
注:保洁范围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区域,本招标文件仅提供保洁区域范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上述范围内所有的工作内容及要求,投标人应实地踏勘以充分了解保洁区域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保洁区域情况而导致的报价遗漏、资金不作调整,索赔申请将不予批准。
附表:《二班制道路清单》、《主要道路清单》、《主要河道清单》、《主要公厕清单》
1.《二班制道路清单》
区域名称 |
道路名称 |
保洁范围 |
面积(㎡) |
建城区 |
正原北路(含)两侧 |
正原北路 |
22160 |
正阳路(含)两侧 |
正阳路 |
9000 |
|
北阳路(含)以西,茶园路(含)(含路及两侧绿化带)以西,奥星路(含)北侧单位企业以南 |
奥星路 |
39360 |
|
天星路 |
37550 |
||
马厍路 |
22000 |
||
广福路 |
6200 |
||
北兴港路 |
8800 |
||
马厍老街 |
1500 |
||
广电中心一圈店面门前三包 |
4000 |
||
菜场一圈店面门前三包 |
20000 |
||
菜场东边小路 |
1600 |
||
马厍村委会一圈门前三包 |
4000 |
||
进入丽苑小区道路及两边门前三包 |
5000 |
||
庙下桥菜场外超市门前三包 |
1800 |
||
公交枢纽站 |
3000 |
||
麟湖公园(含水域) |
50000 |
||
环湖路 |
15190 |
||
丽苑小区西绿道 |
1050 |
||
星原广场 |
6000 |
||
丽苑五期北绿道 |
500 |
||
马厍港绿道 |
4500 |
||
施家路 |
1900 |
||
吉祥桥下东西道路 |
1600 |
||
残创园 |
17800 |
2.《主要道路清单》
区域名称 |
道路名称 |
保洁范围 |
面积(㎡) |
道路 |
东方路 |
东方路(含)(含绿化带)以东,北郊河以北 |
105864 |
茶园路 |
茶园路 |
123800 |
|
菱坊路 |
菱坊路 |
自行踏勘 |
|
乐源路 |
乐源路 |
自行踏勘 |
|
将军路 |
将军路 |
10140 |
|
怡纺路 |
怡纺路 |
8040 |
|
南兴港路 |
南兴港路 |
15600 |
|
汇源路 |
汇源路 |
8400 |
|
正龙路 |
正龙路 |
8960 |
|
北阳路 |
北阳路 |
3000 |
|
濮家湾路 |
濮家湾路 |
5250 |
|
将军路 |
将军路 |
3000 |
|
正阳路 |
正阳路 |
71500 |
3.《主要河道清单》
序号 |
河道名称 |
起终点 |
河道面积(平方米) |
1 |
车家港 |
长荡、浜底 |
8400 |
2 |
毛家港 |
马厍港、南官荡 |
6700 |
3 |
马厍港、杨家埭港 |
长荡、杨家埭东浜口 |
14200 |
4 |
竖头港 |
马厍港、庙下桥港 |
32800 |
5 |
陶家桥港 |
西闸门、竖头港 |
26100 |
6 |
两湾浜 |
陶家桥港、浜底 |
1900 |
7 |
东水兜 |
西闸门、竖头港 |
15000 |
8 |
将军港 |
陶家桥港、庙下桥港 |
16800 |
9 |
庙下桥港 |
北郊河、长纤路港口 |
23000 |
10 |
长纤路港 |
龙口河、马厍港 |
30000 |
11 |
欢喜港 |
长纤路港、百丈港 |
10900 |
12 |
小港、西港、小南港 |
百丈港、南面无名河道口 |
29400 |
4.《主要公厕清单》
序号 |
公厕地址 |
数量 |
1 |
麟湖湿地公园 |
1 |
2 |
马厍农贸市场南 |
1 |
3 |
恒大广场 |
1 |
4 |
陈家坝路 |
1 |
5 |
兴港路(小学旁) |
1 |
三、保洁要求
1、现场条件
以各投标单位现场踏勘情况为准。
2、承包方式
本工程由中标单位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等方式总承包,中标单位中标以后不得分包、转包。如一经发现上述行为,招标单位单方有权立即将终止保洁承包合同,由此产生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承包单位承担。
3、项目质量要求
1、道路保洁
1.1、建城区所有范围内(奥星路、正原路、广福路、马厍路、马厍农贸市场周边、兴港路、乐源路、天星路、正阳路、恒大广场、星原广场等人员密集区)的保洁时间5:00至21:30,实行二班制保洁;其它区域保洁时间5:00至19:30;
1.2、每日的第一遍清扫作业应在上午8:00前普扫完成、其余时间循环清扫;
1.3、人工清扫必须做到遵章守纪讲安全,掌握气候顺风扫,路边阴井绕道扫,规范着装整齐,保洁车辆清洁;
1.4、道路保洁要求做到:无零星垃圾、杂物、道路上灰尘、泥沙、建筑垃圾抛洒物、白色污染等,细致扫、认真洗、定时收、及时运、严格管;
1.5、人行道、小路、小弄、小区等地面保洁质量与相应在的道路保洁相同。(包括镇区内的房前屋后卫生清扫);
1.6、道路彩砖区域(含人行道、停车位、商铺门口)应达到“五无五净”,即无果皮纸屑、无土石杂草、无积水积泥、无痰迹烟蒂、无乱张贴(乱涂写),路面干净、行道树穴干净、边角侧石干净、窨井沟眼畅通干净、果壳箱等环卫设施整齐干净。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路面是否需要冲洗及冲洗次数。
1.7、泥路应定时保洁,对道路两侧空地视野内清理白色污染物,卫生死角等;绿化带内树叶要配备专用树叶吹喷设备,用于每周一次进行消除绿化带内树叶并做好影像台帐记录报镇主管部门。
1.8、镇区主、次车道中散落垃圾抛洒物清理干净,要求20分钟内;
1.9、收集房、果壳箱、垃圾箱定时清运、清洗、消毒,清运每天日产日清;箱(桶)体清洗每天1次,消杀4至11月份:每天一次;
1.10、主、次道路地面及两侧绿化带内垃圾滞留时间不超过20分钟;背街小巷、居民住宅区道路地面及两侧绿化带内和其他环境范围垃圾滞留时间不超过30分钟;
1.11、扫地车、洒水车作业时间7:30-11:00或12:00-16:00,作业控制扬尘。洒水车、雾炮车每天6次做好出车喷洒影像台账记录,每月上报主管部门;
1.12、承包范围内道路两旁和主要居民区除草,及时清扫绿化带中白色垃圾及其他零星垃圾,要求绿化带内垃圾滞留时间不超过30分钟;
1.13、垃圾及时清运;
1.14、根据需要按发包方要求放置垃圾筒、箱,发现破损及时更换。
1.15、道路清扫必须携带垃圾运输车辆,不得将垃圾倾倒到果壳箱内。
2、垃圾收集
电动车保洁员做好全区域内生活垃圾、小型建筑垃圾、生产垃圾、工业垃圾的收集工作,做到垃圾筒内垃圾不过夜、不满溢,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沿街商铺收集员确保做好每天早中晚3次垃圾上门分类收集工作。日常垃圾分类收集车辆应分为其他垃圾收集车和餐厨(生鲜)垃圾收集车,用于分类收集。收集时收集员应要求各商户将垃圾进行分类投放,对混投垃圾有权进行拒收并留存影像,及时报告镇主管部门;餐厨(生鲜)垃圾收集车主要用于收集餐饮场所产生的餐厨垃圾和农贸市场、水果店产生的生鲜垃圾。
对小型建筑垃圾、生产垃圾、工业垃圾应配有备用垃圾车辆,进行不定期收集。
中标单位应引导各沿街店铺经营户积极配合环卫工作,实行垃圾袋装化或桶装化后将垃圾袋(桶)摆放在店内,由保洁员上门收集清运,保洁人员凡驾驶电瓶车的,必须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佩戴头盔。
3、垃圾清运
垃圾清运要实施分类分车运输。对全区域内所有垃圾中转房、果壳箱的垃圾进行每日收集,运输到垃圾压缩房或直接运输至垃圾焚烧厂。要求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房内垃圾不得超过容量的1/3。垃圾房中垃圾收集完成后,垃圾房内外、周边清理干净;农贸市场周边垃圾房内要张贴好分类标识,规划好分类区域,并按分类区域进行垃圾桶的分类摆放,所有垃圾桶均要进垃圾房,不得放到垃圾房外。垃圾房由中标单位进行维修、保洁。
垃圾运输车运输垃圾时,应用密闭(加盖、遮住)垃圾收集车收集垃圾,防止运输途中垃圾散落。大件垃圾、其它垃圾运送至指定垃圾压缩房;餐厨垃圾运送至指定中转房;建筑垃圾运送至指定中转站;农贸市场、水果店产生的生鲜垃圾运送至指定的资源处理站点。
4、清理乱张贴
清理保洁范围内道路、街巷里弄两侧建筑物外墙、地面和城市桥梁、电杆、栏杆灯箱、电话亭、书报亭等、公共设施和树干上乱张贴、刻画、乱涂写广告、宣传品、电话号码等城市“牛皮癣”。
清理保洁服务的标准:
4.1、日常保洁要求,实行定街、定段、定人、定时、定保洁标准责任到人管理;
4.2、清理质量要求,外墙、地面、栏杆等清理保洁做到“日有日清”,原则上应在每日上午9点以前清除完毕。同一地方的乱张贴或乱涂写存续时间主次干道(桥梁)不能超过2小时,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小时;其它地方不能超过3小时,特殊情况不能超过2小时;
4.3、外墙、地面、栏杆、灯箱、电话亭、书报亭清理乱张贴或乱涂写保洁基本上做到“同色覆盖”。清除乱张贴、乱涂写的涂料要用与墙体、地面、栏杆相同或相接近的颜色进行有规则(正方形、长方形等)的覆盖,对花岗岩、大理石等墙面、地面应通过清洗方式进行保洁;
4.4、清除乱张贴乱涂写时注意不得污损周围墙体、地面、桥面,保持整洁;每天主干道(桥梁)(含较长的道路)不能多于5个乱张贴、乱涂写的地方;次干道(桥梁)(含较短的道路)不能多于5个乱张贴、乱涂写的地方;其余地方不能多余5个;
4.5、中标方在对外墙等保洁之前,应向有关建筑物的产权单位先行告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5、公厕保洁
5.1、公厕保洁每天为6:00-20:00。
5.2、公共厕所保洁员必须遵章守纪讲文明,内外环境勤打扫,各类设施要齐全,礼貌服务“四公开”。
5.3、公共厕所保洁做到:无明显湿臭味,墙面、地面、门窗和隔离板无积灰、无污迹、无积水、无乱张贴,蹲位整洁,大便槽无尿垢、沟眼管道畅通。
5.4、厕所内外环境应整洁,无乱堆杂物,公厕四周3-5米范围内无粪便污水等污物。厕内、外垃圾、乱张贴滞留时间不超过30分钟。不得在厕所内外乱拉乱接电线,不得在厕所内外对电瓶车进行充电。
5.5、蝇孳生有效控制在目视范围内少于3只。
5.6、公厕消杀时间为4月份至11月份,每天二次。
5.7、吸(卸)粪便时应谨慎操作,运输途中不得将粪水污物洒落在地面。
5.8、规章制度、保洁记录、保洁人员照片、名字、消毒纪录要齐全并上墙。
6、露天粪坑清理
保洁区域范围内如发现有露天粪坑,应立刻汇报并及时清理、拆除。
7、绿化区域保洁质量要求
道路两侧绿化带、中分带、花坛、花箱、树穴等所涉及到的保洁服务范围内的绿化保洁,垃圾一般滞留时间不超过30分钟。
绿化带内无生活及建筑垃圾、无杂草、无散落树枝和影响道路整洁美观的其他物品堆放等,严禁在绿化带放置垃圾桶、垃圾袋。对绿化带内杂草要每月至少清理一次。
绿化带内树叶要配备专用树叶吹喷设备,用于清除绿化带内树叶。草坪上的树叶要每日吹喷清扫干净,灌木丛中要每周至少吹喷及清除一次,并做好影像台账记录,报镇主管部门。
发现行道树折断、损、倾倒现象及时上报。
8、空闲地区域内保洁质量要求
空闲地区要求无杂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污物。
9、公共场所保洁质量要求
农贸市场四周、小商品市场四周、休闲广场、停车场、影院广场、公共场所等保洁均要到墙体为止。包括全区域内新增加道路。要求无杂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污物。
10、河道保洁
10.1、列入保洁范围的河道水面均实施全日制巡回保洁。
10.2、河道每天打捞不少于八小时,对重点河段水面要全日制巡回保洁,原则上达到洁净即可,重大节日或上级部门有要求须增加打捞次数。
10.3、水面保洁质量要求达到“三无三净”。“三无”即:河面无漂浮物、岸边无水生植物、河边无暴露垃圾;“三净”即:水面干净、浅滩干净、堤岸干净。
10.4、发现死亡动物及时汇报有关部门。
10.5、保持河道两岸、桥堍两侧10米内干净。
10.6、每月三次定期清理河岸的枯枝杂草。(特别是有护岸的河道)。
10.7、保洁河道中没有拦污栅的,需由中标方自行建设,已有拦污栅的,中标方需做好养护工作,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
10.8、保洁船上配有分类桶或分类设施,捞后的垃圾、杂草、水生植物等进行分类,不可腐烂垃圾(其他垃圾)送到垃圾中转房转运处置,杂草、水生植物可腐烂物装运到镇有机垃圾处理中心进行集中处置。
11、交安设施、标志标牌、护栏城市家具的保洁
对区域范围内的道路主干道的交安设施、标志标牌、护栏进行冲洗,采用机械冲洗的方式,主干道中间及两边护栏要求每月四次冲洗,交安设施及标志标牌做到每月一次冲洗,城市家具底部可以冲洗,但总体以擦洗保洁为主的方式进行每天保洁以保障市容市貌卫生、干净、整洁。
12、清理乱种植、无主绿化、植物
保洁区域内所有乱种植、无主绿化、植物均须及时清理。
13、绿化带工作
13.1、保持绿化带内无白色垃圾、动物粪便等各类垃圾;
13.2、雨后积水不超过2小时;
13.3、对绿地范围内的垃圾及时清运,不得滞留。
13.4、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14、其他要求
1)、承包方招用工作人员必须按《劳动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各类保险。
2)、员工如因操作不当发生的人身安全事故,其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方负责,与发包方无关;
3)、承包方应将人员的分工情况、作息时间、排班计划等告知发包方。
4)、工作人员休息场所、现场用电、用水、机械设备停放场地及办公场所等所有事项及所有费用均由中标方自行解决。
5)所有发包方提供的机械设备,维护费等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6)▲中标后,中标单位用于本项目的电瓶车需购买保障不低于50万元/年.辆的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其余车辆、船只等按国家规定购置保险。
7)由于中标方管理不善,引起政府职能部门处罚和限期整改,或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四、保洁管理要求
1、中标者要有专门的检查管理组,要每天对镇里指定的重点路段和点位进行检查考核,并把检查考核的工作照片在9点前报我镇。
2、接受市、区部门的考核、监督和上级交办的临时任务,听从镇主管部门及时落实应急任务。
3、要对区级以上检查考核指出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并重点督查,确保下次检查不出问题。
四、项目考核
1、考核评分细则
油车港镇保洁考核评分细则
项目 |
内 容 |
扣款扣分标准 |
制度及台帐 |
有卫生保洁工作制度,安全、教育制度,车辆管理制度,日常自查记录 |
查台账,无卫生保洁工作制度扣1000元,计3分;无安全、教育制度,无车辆管理制度,扣1000元,计3分;无日常自查记录,扣1000元,计3分。 |
有极端天气及意外状况应急预案 |
无预案,扣5000,计3分。 |
|
为每名保洁员购买工伤意外保险(意外保险名单与实际人员符合) |
查台账,未为保洁员购买工伤意外保险,发现少1名,扣100元,计0.2分; |
|
有卫生保洁分工、责任区划分、定路、定范围、定人、定职责,每月上报主管部门 |
查台账,未上报扣500元,计1分。 |
|
保洁、垃圾收集、等
|
保洁区保洁时间早晨5:30-17:30按规定时间路段到岗(具体在岗时间随季节、保洁要求适当调整)。中午时间段(11:00-12:30)值班不少于5人。首次普遍清扫应在清晨8时前结束 |
未按规定到岗每1人扣100元,计0.5分。 |
道路及道路两侧保洁质量应达到“六无五净”,即无果皮纸屑、无土石、无积水积泥、无痰迹烟蒂、无堆积物、无乱张贴(乱涂写),道路两侧1.5米内杂草修理整齐,不超过20厘米、不蔓延到路面,路面干净、行道树穴干净、边角侧石干净、窨井沟眼畅通干净。垃圾滞留时间不超过30分钟 |
发现一次未按规定完成扣100-200元,计0.2-0.4分; |
|
道路路面、桥梁两侧没有积尘、沙土等,指定的3条道路需路面冲洗,每天应不少于2次,或视路实际情况而定。冲洗时间一般应在晚上、中午、清晨或政府工作需要时间。 |
发现一次未按规定完成扣500元,计1分; |
|
农村农贸市场、休闲公园广场、停车场、公交站台、公共绿地及其他公共场所等保洁,按照 “六无五净”和招标文件项目工作要求落实。 |
成堆成片垃圾0.5M2以上每处扣2000-10000元,计3分;0.5M2以下每处扣1000元,计2分;有零星垃圾或成片杂草0.5M2以上未清理,每处扣500元,计1分;路(硬地)面积泥、污水每处扣300元,计0.5分 |
|
发包区域范围内乱偷到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须在当日进行及时分类处置并运送至指定地点 |
发现一次未按规定完成扣2000-5000元,计3分; |
|
清扫工人必须着统一带反光标记的安全服装作业,人工清扫必须做到遵章守纪讲安全,操作工具统一存放指定地点 |
发现一次未按规定着装扣50元/人,计0.1分/人;违反规定,每发现1人扣50元/人,计0.1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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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范围所有垃圾桶、垃圾箱以及垃圾分类亭内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无陈旧垃圾过夜;承包范围所有垃圾中转房内及周围无垃圾堆、无卫生死角,无吹散的白色垃圾。垃圾中转房、垃圾分类亭和街面上的垃圾桶等设备每周清洗一次。 |
发现一次未按规定完成扣50-100元,计0.1至0.2分;发现垃圾房周围有垃圾堆的扣100-500,每次计05.-1分。发现垃圾中转房内垃圾外溢、不及时清运的,每次扣500-1000元,计2-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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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必须上门进行分类收集,并做好二次分拣工作(在垃圾中转房进行检查考核有无进行垃圾分类),清运到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不得随意焚烧 |
发现混装混运、随意倾倒扣500-2000元/次,计2-4分,发现随意焚烧扣2000元-5000元/次,计4-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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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秋季定期对垃圾中转房、垃圾箱、垃圾桶消杀, 防止蚊蝇产生。 |
发现一次违规操作扣50-100元,计0.1-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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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运输途中没有沿路抛洒现象,造成二次环境污染 |
发现一次违规操作扣500-1000元,计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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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设施、设备 |
全区域内环卫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定期维护及检修,正常使用。 |
发现一次未按规定完成扣50-100元,计0.1-0.2分。 |
垃圾运输车辆要密闭并保持外表整洁,并符合垃圾分类运输要求。 |
发现一次未按规定完成扣50-100元,计0.1-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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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专业车辆完成当天任务完成后必须回场,按规定地方停放,车辆严禁外借他人驾驶,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不得违章乱楟车。 |
发现一次未按规定完成扣50-100元,计0.1-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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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厕 |
承包范围所有公厕四周,做到基本无臭无蝇,四周地面无粪便污物、无乱涂乱画、无杂物等。做到规章制度、保洁记录、人员名单照片齐全上墙。 |
发现一次未按规定完成扣50-100元,计0.1-0.2分。 |
公厕每天冲洗不少于一次,纸篓每天清理不少于2次(上午、下午各1次)保持公厕内整洁,定期药物消杀。 |
臭味重、冲洗不及时每座扣50元,计0.1分;发现蝇咀每座扣200元,计0.5分;无故不开放扣500元/座,计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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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清理储粪池,盖完好,做好储粪池不满溢。 |
发现一次未按规定完成扣200元-500元,计0.5-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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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 张 贴 |
清理主干道(桥梁)、次干道(桥梁)及其余地方包括房前屋后、小弄及小区内的乱张贴、乱涂写 |
主干道(桥梁)乱张贴、乱涂写在5处以上每处扣10元,次干道(桥梁)8处以上每处扣10元,其余地方包括小弄及小区内10处以上扣10元;清理不干净留下痕迹每一处扣5元,落地纸屑等杂物没有清扫的每一处扣5元,计1分。 |
清理乱张贴、乱涂写时要按规范操作 |
在清理乱张贴、乱涂写时因方法不当或操作不规范造成所清理的墙壁、地面、桥面等被污染、损坏的,由保洁单位承担所有修补清洁费用,每发现一处扣100元;计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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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乱张贴、乱涂写的日常检查 |
日常巡逻中连续3天每天发现主干道及次干道发现 “乱张贴、乱涂写”的,每处扣1000元,计3-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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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 保洁 |
保洁人员应统一着救生衣 |
发现一次未按规定穿着扣100元/人,计0.2分。 |
水面保洁船应有醒目标志和分类设施 |
发现一次未按规定标志扣100元,计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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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全日制巡回保洁,保洁员根据岗位必须按实到岗到位 |
发现一次未按规定巡回保洁扣1000元,计5分;每月每个岗位保洁员缺岗10天的,按实按岗扣1个月工资(保洁船3500元/人),计5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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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范围河面无垃圾,无水草等漂浮物、河滩边及两岸5米管理范围内无垃圾、无卫生死角,河底无超过水面三分之一水草 |
成堆成片垃圾0.5 M2以上每处扣2000-10000元,计3-5分,;0.5 M2以下每处扣1000元,计2分;零星垃圾,每处扣500元,计1分;河面漂浮物大于1 M2,每处扣2000-10000元,计3-5分;小于1 M2每处扣1000元,计2分。零星垃圾,每处扣300元,计1分。4—11月水生植物超过规定的每处扣2000元,计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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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漂浮死亡动物应及时通知有关防疫部门处理,并妥善处理 |
未及时通报、妥善处理的扣100元,计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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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捞的不可腐烂垃圾、可腐烂垃圾要及时分类装运到指定的垃圾处置点 |
发现一次未按规定完成扣2000-5000元,计3-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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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因保洁质量问题或不文明工作原因,市长投诉电话、新闻媒体曝光,上级单位督办,经查属实;处理上级督办单,并较好完成 |
“96310”、“12345”及市民投诉或被查到、媒体曝光等查实每次扣500元,计2分,未及时按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反馈的,计5000-10000元,计10分;造成严重影响的,扣20000-50000元,计20分。被区级以上督办单查到,每个点每次扣500元,计2分,如果该点反复被查,查几次就扣几倍款项。未及时处理上级督办单,扣5000-10000元,计10分; |
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遇突发事件随叫随到,并及时派人员进行处理 |
无人值班或未能随叫随到,发现一次扣1000元,计2分;未及时处理,一次扣1000-2000元,计2-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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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政府部门交办的工作(如垃圾分类宣传及配合工作、各类突击检查等) |
未能完成,扣5000-10000元,计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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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检查小组考评90分以下 |
每次扣2000-20000元,计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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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及以上等考核检查,抽中并代表镇考核在同类乡镇中排名末位的 |
抽中村每次扣5-10万元,计20分; |
2、考核办法:
为加强对项目质量的考核,由镇政府、各村进行参与考核;分为镇考核及村考核两大考核。
2.1、镇考核
由镇定期考核和日常巡查考核相结合,检查扣款与扣分作为考核标准,计入检查当月保洁费用结算。
2.2、村考核
各村自行组织不定期巡查考核,每次巡查扣款与扣分均作为考核标准,计入当月保洁费用结算中;
考核分值为100分制,扣款、扣分不封顶,每次巡查或检查发现问题,即扣款与扣分,月底汇总合计扣款值与扣分值,合计扣款在当月的保洁费用结算时扣除;每月得出分值,该分值=100-扣分值。
3、考核细则
1)以月度承包金额的40%作为月度考核扣款基数。每次考核结果如有扣款即作扣款处理的,扣款在月项目费用结算中扣除。
2)每月考核100分为基本分。月得分=100-月扣分总分,直至扣完为止。
3)月度考核得分如有低于90分的,进行督促整改。如果连续出现月度考核得分低于85分的,或中标单位在经营过程中因经营不善或违法违纪导致公司无法确保保洁质量的,对社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发包方有权终止保洁合同。
五、承包期限
项目期限一年(自2020年 月 日至2021年 月 日),年平均考核分达到90分(含)以上,且无月考核低于85分的,经双方同意,上级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批准,可续签一年合同。
六、合同价款支付
1、采购方根据实际考核结果,扣款后计算每月应付项目经费,于下月的10号(从开始履行合同后第二个月起)起支付上个月款项;所得款项由镇考核扣款后发放至各村,然后由各村按照各村考核后的应付金额各自支付;
2、本项目支付时,承包人必须提供正规合法的发票。
七、其他
1、承包方招用员工必须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工资待遇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
2、员工如因操作不当发生的人身安全事故,其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与采购方无关;
3、中标方应将项目实施人员的名册、分工明细、作息时间、排班计划,施工机械设备明细(包括车牌、船号、车辆编号)、施工机械作业时间每月初上缴采购方,以采购方监督管理;
4、施工中标方如有更换项目实施人员或机械设备的,须提前一个月向采购方提出申请,并把拟更换人员或设备上报采购方,经采购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5、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交通事故、包括使用采购方提供的保洁车辆、设备发生的事故等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6、采购方免租金提供堆料场地、机械设备停放场地,所发生的水、电、设施维护等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中标方自行搭建的设施,必须接受采购方的管理。
八、奖励
全年平均考核分达到95分的,年终结算一次性返所有全年因考核导致的全部扣款,并且给予优秀供应商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