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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化县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中小学食堂大宗食品原料供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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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4250000048892 发布时间:2020-04-22 文档页数:76页 所需下载券:10
循化县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中小学食堂大宗食品原料供应项目

 采购服务要求

(一)投标要求

1.投标说明

1.1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包号(如有分包)选择投标,但必须对所投包号中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

1.2投标报价应包括产品费、检验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系统集成、安装调试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若投标报价不能完全包括上述内容,该投标将被认为非实质性响应。

1.3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响应表”,在“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栏中列出所投产品的具体规格型号和具体技术参数、指标;以招标人需求为最低指标要求,投标人对超出或不满足最低指标要求的指标需列出“+、-、0”偏差。如果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彩页等证明材料中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或直接复制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内容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重要指标

招标文件在技术参数中列出了招标人可以接受的最低技术指标,投标人必须对技术参数一览表中各项产品和指标进行实质性响应,所推荐的每一项产品在性能上不能低于所列的各项指标。“技术参数”中用星号“★”符号标注的属于重要技术参数、指标,必须完全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3.商务要求

3.1.服务期限: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起至2021年初学生放寒假之日。

3.2.配送地点:循化县各指定学校

3.3.付款方式

3.3.1.包1、包2每月结算一次,凭学校收据、学区(校)长签字确认的支付凭证和完税凭证到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教育局办理有关付款手续;

      包3、包4每月结算一次,配送方与各采购学校核实好食材数量和金额,开具税务发票,如无疑问,由学校按要求支付。

3.3.2.服务供应商须向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教育局营养办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3.3.3 签订合同前缴纳的50000元履约保证金作为质保金,在服务期满后退还。

3.4.售后要求

3.4.1中标人负责食品安全配送、学校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存储培训、学生的安全饮食教育;

3.4.2中标人随时掌握学生食用动态,发现问题及时与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教育局营养办协商,妥善处理;若出现损坏食品,中标人无条件调换,确保学生正常食用。

3.4.3中标人无条件接受相关部门的督导、检查。若发现问题要及时按要求整改。

4.送样要求

1.按照采购规格要求提供学生奶、清真糕点;

2.提供数量:

包1:学生奶,10袋

包2:清真糕点,5袋

2.送样时间:2020年1月8日上午9时30分-10时(过时不再接收);

3.送样地点: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

 

一、包1、包2学生营养餐供应

1、项目要求

    为循化县域内74所学校,学生12321名(具体数量以实际入学学生数量为准),配送营养餐。实施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2020年按学生实际在校天数计算。

2、食品质量要求

(1)学生牛奶:袋装220克/袋。★牛奶必须是经相关主管部门指定的学生专用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通过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牛奶生产企业须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自行检验检测设施和能力,必须拥有稳定可靠的优质奶源供应基地,执行国家相关标准,不能使用复原奶生产,采用超高温瞬时灭菌工艺生产,无菌灌装,不添加任何防腐剂,保质期为常温保存60天,配送到学校的牛奶保质期至少要预留15天以上。每份奶的单件包装净含量负偏差符合国家规定,包装为“利乐枕”包装。所供产品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产品检验报告,不允许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若标准有变,按新标准执行。

(2)清真糕点:包含饼干、蛋糕。饼干:袋装≥80克/袋,蛋糕:袋装≥55克/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标准生产,并通过食品质量安全认证。若标准有变,按新标准执行。配送时提供每批次检测合格证。

(3)熟鸡蛋:符合国家标准生产的无公害鸡蛋,鸡蛋中的抗生素、重金属、农药等有毒有害物质等必须符合相关规定。★配送时须煮熟并真空包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标准生产加工,保质期为3—5天。配送时提供每批次检测合格证。

(4)水果:与糕点等价的水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药管理条例》等要求对农药残留量检测且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规定标准。配送时须清洗干净,并提供每批次检测合格证。

(5)每期配送营养餐时,随同提供同批次、同生产日期的检验报告,每学期提供不少于两次的省级及以上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进行生产和配送。

3、配送要求

  (1)供货周期:每生每天1袋牛奶(包1),1包糕点或熟鸡蛋(与糕点等价,随市场价调整配送数量)或等价水果(按学校实际需求交替配送糕点、鸡蛋、水果,具体配送要求中标人与各学校沟通)(包2),每期配送量满足下期就餐量,不得超天数配送,不得超数量配送,具体配送天数、学生数和配送日期以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教育局营养办提供的数据为准。

(2)配送地点: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制学校(具体学校附后)。

(3)配送要求:牛奶、糕点配送到校按计划安排学生食用后,保质期至少预留15天以上。

(4)配送车辆:符合食品配送车辆相关要求,配送过程中必须保证食品安全、供货及时,无条件更换运输过程中破损食品。

(5)配送数量:按照学生数量足额配送,并免费提供食品总数1%的敷数作为学校留样、陪餐、差补。

 

4、售后要求

(1)宣传:中标供应商负责食品安全配送、学校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存储培训、学生的安全饮食教育;

(2)售后服务:中标供应商随时掌握学生食用动态,发现问题及时与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教育局营养办协商,妥善处理;若出现损坏食品,中标供应商无条件调换,确保学生正常食用,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督导检查:中标供应商无条件接受相关部门的督导、检查,若发现问题要及时按要求整改。若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包3、包4食堂大宗食品原料供应

1、项目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循化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保障学校食品安全,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45号《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及《关于进一步做好青海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青教体【2017】16号)文件要求,对循化县学校食堂所需大宗食品原料进行定点采购、统一配送。

 

2、食品质量要求

  

(1)新鲜牛羊肉:★须按《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进行屠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兽药管理条例》等要求进行有关检测,并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和动物产品检疫验讫印章、肉品质量检验合格印章。若标准有变,按新标准执行。

(2)新鲜蔬菜、调料、其他食材:★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药管理条例》等要求对农药残留量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要符合国家规定标准。配送时提供每批次检测合格证。

(3)大米:★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要求生产,质量达到GB/T1354-2018标准,并通过食品质量安全认证。若标准有变,按新标准执行。

(4)面粉:★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要求生产,质量达到GB1355-1-1986标准,并通过食品质量安全认证。若标准有变,按新标准执行。

(5)食用油:食用菜籽油(二级及以上),★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要求进行生产的非转基因菜籽油,质量达到GB1536-2004标准,并通过食品质量安全认证。若标准有变,按新标准执行。

 3、配送要求

(1)供货周期:大米、面粉、食用油等保质期较长的食品原料,采用“月报月配”,新鲜牛羊肉和蔬菜,采用“周报日配”方式进行(报送以学区或县直中小学为单位,学区负责所属学校采购原料信息的收集和汇总工作),即学校在每月25日前将下月需采购的大米、面粉、食用油粮的品牌、数量、配送到校时间和采购学校等信息进行统计后,填写采购申请单报供应商,由供应商按学校要求进行配送,每月配送1次;新鲜牛羊肉和蔬菜等不易保存的食品原料,由学校在前一周根据制定的学生营养餐食谱,进行采购数量的预算和统计,并在每周四前报供应商,由供应商按学校要求配送(县直学校每天配送、乡镇学校每周配送2--3次)。

供应商在收到学校下达的采购申请后,应及时按采购申请单中的要求,积极组织货源,按要求配送,新鲜牛羊肉和蔬菜等不易保鲜的食品原料,应在学校规定的配送日上午10点钟之前一天配送到校,确保当日学生营养餐的按时加工和供应。无故不按采购学校规定、标准和时间供货造成违约的,每次从履约质量安全保证金中扣除500元违约金,累计违约3次(含3次)以上,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责任。供货商必须具备相应的配送能力,配送食品的专用车辆必须达到规定标准,确保配送过程的安全,采购学校不承担配送过程中的任何事故责任。供应商必须按照学校选定的中标品牌供应食品原料,必须确保食品原料的质量。供货方每次配送食品原料时,必须向采购学校提供该产品检验检测相关报告及产品生产厂家的出厂抽检报告及每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国家规定的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学校必须安排两人以上人员进行接收,要求做到“三看”,即一看食品原料质量合格证(检疫证);二看食品原料出厂时间和保质期;三看原料的质量和数量是否与约定相符。在查验时若发现食品原料有质量问题,学校应拒收,并及时上报县教育局营养办;要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采购登记台帐,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若因接收人员失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2)配送地点:供应商必须将大宗食品原料配送至循化县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

(3)配送车辆:符合食品配送车辆相关要求,配送过程中必须保证食品安全、供货及时,无条件更换运输过程中破损食品。

(4)配送数量:根据各学校需求。

 

4、其他要求

   

(1)大米、面粉、食用油需各提供3个以上(含3个)品牌供采购学校自主选择(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各厂家及各品牌)。

(2)新鲜牛羊肉供应商需在循化县域内设立1-2个屠宰点或配送站;蔬菜供应商需在循化县域内设立1-2个配送站。

(3)食品原料采购价格的确定采用“随行就市”方式,高于本地市场批发价,低于本地市场零售价,中标后,具体价格由供应商与学校进行协商确定,并签订供货协议。

(4)中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动物检疫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将没收履约质量安全保证金,取消供应商的供应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一是所供食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二是所供食品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三是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四是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五是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六是所供食品超过保质期限的;七是所供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八是所供食品与中标食品不相符的,九是转包他人的;十是连续三次不能按时供货的。

中标供应商有义务及时向循化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提供价格变动信息,各采购学校在每次采购和每月资金结算后,必须及时将采购原料的数量、质量、价格等信息在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公示栏中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学生家长和学生的监督。

 

 

 

 

 

 

三、营养餐配送学校

序号

学校名称

人数

标准(元)

天数

县直学校

 

 

 

1

特殊教育学校

79

4

200

道帏学区

 

 

 

2

道帏乡贺塘小学

132

4

200

3

立伦学校

266

4

200

4

俄家小学

13

4

200

5

拉科小学

129

4

200

6

吾曼小学

1

4

200

7

牙目小学

6

4

200

8

克麻小学

2

4

200

9

张沙小学

3

4

200

10

加仓小学

4

4

200

11

都拉

5

4

200

12

多什则

3

4

200

白庄学区

 

 

 

13

白庄学校

1159

4

200

14

科哇学校

833

4

200

15

拉边学校

636

4

200

16

张尕学校

331

4

200

17

立庄学校

168

4

200

18

山根学校

38

4

200

19

来塘学校

5

4

200

20

上白庄学校

121

4

200

21

苏乎沙学校

89

4

200

22

强宁小学

5

4

200

清水学区

 

 

 

23

清水中心学校

611

4

200

24

大寺古小学

345

4

200

25

孟达小学

23

4

200

26

瓦匠庄小学

37

4

200

27

塔沙坡小学

25

4

200

28

乙赛小学

6

4

200

29

河北小学

4

4

200

积石镇学区

 

 

 

30

回族小学

646

4

200

31

伊麻目小学

572

4

200

32

联合小学

317

4

200

33

草滩坝学校

689

4

200

34

石头坡小学

126

4

200

35

西沟小学

127

4

200

36

循阳学校

312

4

200

37

河北小学

88

4

200

38

托新小学

28

4

200

39

平庄学校

15

4

200

40

旭日小学

18

4

200

41

桥头小学

80

4

200

42

移民小学

440

4

200

43

金星留守儿童小学

189

4

200

街子学区

 

 

 

44

查加小学

337

4

200

45

街子学校

651

4

200

46

孟达山小学

42

4

200

47

果什滩小学

284

4

200

48

古及来小学

100

4

200

49

洋库浪小学

3.7

4

200

50

希望小学

56

4

200

51

过河拉小学

17

4

200

查汗都斯学区

 

 

 

52

红旗学校

542

4

200

53

赞卜乎学校

119

4

200

54

西滩学校

304

4

200

55

苏只学校

263

4

200

56

阿河滩学校

150

4

200

57

新村学校

117

4

200

58

红旗白庄学校

12

4

200

文都学区

 

 

 

59

白草毛小学

29

4

200

60

拉循小学

60

4

200

61

王仓么小学

10

4

200

62

休藏小学

31

4

200

63

中库小学

38

4

200

64

贡麻小学

17

4

200

65

合哇小学

5

4

200

66

江加小学

21

4

200

67

抽子小学

7

4

200

68

拉代小学

11

4

200

69

旦麻小学

4

4

200

尕楞学区

 

 

 

70

比塘学校

35

4

200

71

洛哇学校

6

4

200

72

仁务学校

4

4

200

73

哇龙学校

7

4

200

74

修日学校

9

4

200

合计

12321

4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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