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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医院2023年零星装修修缮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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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2170000401412 发布时间:2023-02-17 文档页数:60页 所需下载券:10
江门市人民医院2023年零星装修修缮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内容为江门市人民医院装修修缮服务。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中的内容拆散来响应(详见技术要求)。在此轮服务期限内,江门市人民医院装修修缮服务由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提供。

江门市人民医院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1家供应商提供房屋装修、修缮服务。主要承揽江门市人民医院区域内的装修、修缮和解危抢险工程。 

 

采购包1(江门市人民医院2023年零星装修修缮服务项目(5万元内))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12个月,从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每次或每项施工工程的工期,应以施工前经甲方通知的工期为准。服务期限届满前,修缮项目结算总金额达1200000元时,则本合同提前终止;服务期限届满时,如修缮项目结算总金额未达1200000元的,则剩余部分,双方不再履行。

标的提供的地点

 江门市人民医院全院范围。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1.按每月实际完成的维修项目数量,按月结算。乙方需在每月10日前,将上月已验收合格的工程的完整结算资料,提交给甲方办理结算手续,甲方在收到相关结算资料后10日内,将相关结算资料送交给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具备资质的价格审核机构进行审核,第三方机构出具审定价后25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审定价格*XX%(中标折扣率)的数额,支付工程款给乙方。 2.甲方付款前,乙方需先向甲方出具相应金额的有效发票。

验收要求

 1期:1.验收时间:甲方应当及时对乙方项目进行验收 2.验收方法: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3.验收合格条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格书及合同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澄清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单证齐全,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发票和其它应当具有单证文件。 (2)验收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已被消除并得到甲方的认可。 (3)有关设备、设施的图纸和技术文件(若有)已移交甲方。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1

供应商如具有房屋维修养护等项目经验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

 

2

供应商应当针对江门市人民医院辖管房屋维修养护服务的特点制定完善的投标服务计划。

-

 

3

供应商应当针对修缮工程的特点制定施工组织计划。

-

 

4

供应商应当根据相关房屋修缮管理规范的要求,制定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

-

 

5

供应商应当前往项目现场进行考察并提供现场考察证明,格式自拟。

供应商需要到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的,应当在采购公告上的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后的下一工作日的上午10点到项目现场考察。供应商应事先与采购人联系,不许自行前往,需要费用时自理。供应商必须认真考察,对周边环境充分了解对施工过程遇到的问题应有充分的预见,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一切资料,认真考虑响应报价,处理的办法及费用包含在响应报价内。供应商不得以不清楚现场情况为由增加其他实际费用。

 

6

采购人将免费为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项目中所使用的水电(但不包括成交供应商行政办公及员工宿舍所使用的水电)。

-

 

7

在成交后的整个作业期间,供应商若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无论何种原因所致,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不负责。

-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房屋修缮

江门市人民医院2023年零星装修修缮服务项目(5万元内)

1.00

1,200,000.00

1,200,000.00

100.0

建筑业

详见附表一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江门市人民医院2023年零星装修修缮服务项目(5万元内)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概况

本次采购确定江门市人民医院装修修缮服务。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中的内容拆散来投标。在此轮服务期限内,江门市人民医院装修修缮服务由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提供。

江门市人民医院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1家供应商提供房屋装修、修缮服务。主要承揽江门市人民医院区域内的装修、修缮和解危抢险工程。本次选招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必配备相关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人员。江门市人民医院装修修缮项目情况如下:

1.房屋装修、修缮范围

具体包括每次或每项人民币5万元以下的房屋外墙面、楼面及附属物,楼梯间、走廊、通道、房间、卫生间,前后停车场、院内道路、绿化带及附属物,以及其他公共附属建筑物等一切小项装修、修缮工程。

2.房屋零星装修、修缮内容

地面、楼面、外墙的修缮;建筑物防水补漏及水、电维护;室内外装修及小项修缮工程;排水、排污管道的修复;建筑物及建筑引起的危险排除等。

3.上述清单中每次或每项施工工程的内容、范围、时间等,以甲方通知为准。

二、工程要求

1.基本要求

(1)乙方应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管,保证工程质量合格,在交付使用时如发现存在问题应及时解决并消除隐患。

(2)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乙方必须在两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紧急情况必须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在2小时内完成维修,如有处理不当或延迟处理的情况多于2次的,视为乙方违约。

(3)乙方必须配备相关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建造师、安全员等,并提供其相关证照资料给甲方备存。施工期间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确需更换的,必须书面报告并征得甲方同意,及做好备案。

(4)施工现场管理方面,必须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5)乙方须派员驻点甲方处工作,每天早上 8 时有至少四名工作人员到甲方后勤科报到。

(6)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佩带工作证,技术工必须有上岗证或技术资格证。施工人员须严格遵守一切规章制度,自觉接受检查,无证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其他区域。

(7)施工现场通道应畅通、平坦、整洁、无散落物。

(8)施工现场设置排水系统,排水畅通,不积水。

(9)严禁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管道。

(10)建筑装饰材料、构件、料具必须整齐堆放,布置合理,堆料分门别类。

(11)建筑材料要堆放整齐,易燃易爆物品要分类堆放,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12)施工现场建立清扫制度,保证场地清洁。

(13)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所定的期限进行施工并完成,在施工过程中避免影响其他人正常生活和工作。

(14)遇台风或暴雨等恶劣天气及其他突发紧急状况时,乙方派出的驻点人员应及时到达需处理的现场并及时抢修加固处置;若突发紧急状况发生在非上班时间,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派出至少两名施工人员在 1 小时内到达并及时抢修加固处置。

(15)乙方须依《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聘请其工作人员,依法为其工作人员购买社会保险,依法按月向其工作人员发放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乙方聘请其工作人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乙方与其工作人员间如发生劳动、劳务纠纷的(包括但不限于拖欠工资、工伤、人身损害等),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如因此遭受追索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6)非甲方原因,如乙方施工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如因此遭受第三方追索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施工管理要求

(1)乙方须对项目情况进行了解,并保证能协调工作场地及现场工作情况,以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2)须按投标文件提供管理人员名单委派现场管理人员,乙方的名单中负责该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与投标时提供的项目经理、安全员名单一致。

(3)严格遵守执行甲方现行的管理规定制度等,须遵守甲方施工现场和人员管理的规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如因措施不当造成人身安全或工伤死亡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4)确保施工现场的清洁卫生,建筑垃圾须清理干净,在施工现场需对现有已安装完毕的设备或装饰装修进行整改时,须对其进行修复,修复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

(5)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应按时完成施工任务。如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应当进行整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工程费用,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甲方的损失,但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除外。

3.质量要求

(1)自觉接受甲方以及相关管理部门对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等的监督检查,及时改正检查中提出的问题。

(2)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或合同约定。工程规范以现行的或承担具体施工任务期间国家和行业新颁布施行的规范、规程为准。

(3)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及验收标准及有关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4)建立质量责任制,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施工方法和工艺符合设计文件和标书。

(5)依照甲方要求指派或委托专业公司或人员进行工程设计并提供全套施工图纸,严格按施工方案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

(6)按工程设计要求、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泥土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使用。

(7)完成施工后,相应场所的空气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8)在服务期限内,以下行为属于乙方违约行为:提供的装修、修缮服务不符合甲方要求导致需要返工;乙方不遵守甲方管理制度引起的质量或服务问题导致有效投诉。

4.售后服务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保修期限及保修范围对工程进行保修、维护及保养。工程如果在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当负责维修。

 

三、工程发包

1.成交供应商需严格按采购人安排的时间进场,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的施工。如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施工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中止该项工程并无需支付费用,并委托其他施工企业进行施工。

2.采购人不保证辖管房屋修缮工程发包的数量,采购人有权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调整辖管房屋修缮工程维修的数量甚至取消采购。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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