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需求
第一标段:软件开发服务
宁夏回族自治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项目基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子政务公共云平台和全区
电子政务网络,以政府部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反映法人、其他组织和公民(自然人)信用信息为主,建设宁夏回族自治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总体目标是建成上联国家、覆盖自治区、市两级的全区统一信用信息平台。宁夏发展改革委信息中心于 2015 年 4 月经自治区信息
化建设办公室批复,启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平台)一期项目建设,二期于2016
年 8 月通过我委立项批复,建成了自治区统一的信用信息征集系统和法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开通了“信用宁夏”门户网站,并与国家平台实现了信息互联共享,初步具备了信息征集、共享和信息服务功能。本期作为三期,于 2019 年 9 月通过我委立项批复,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一期、二期的基础上,依托全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和公共云平台,以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为导向,以相关信用主体信用服务提供为首要着眼点,重点围绕社会公众、信用主体公共服务和政府部门信用监管服务进行建设。为确保服务的普及性,进一步扩宽数据采集来源和渠道,扩大信用信息的征集范围深度和广度。为信用管理部门提供信用大数据资源的统一管理、调度功能;面向政府部门、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及其他专业结构提供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在国家工程标准、信用平台一体化建设等精神指示下,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标准逐步明确、联合奖惩重点突出、信用信息共享服务需求迫切、信用体系建设与大数据技术深度融合、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运行管理常态化”这些需求变化的背景下,围绕“统筹规划、需求主导、应用创新、安全稳定”的建设原则,将“信用中国(宁夏)”打造成全区公共信用信息公示、查询的外部窗口、惠民便企的服务平台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的重要展示平台。为政府有效实施公共服务职能和行业监管、信用服务机构管理提供信用信息支持和参考,加大红黑名单、信用信息报告等信用服务工具供给,强化政府信用监管服务效果。开展信用记录及信用工具在行政审批等专项领域的应用,为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尤其是关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应用和推广做好样板;建立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监管功能,加快培育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在专业评估和辅助监管的支撑力度。综合应用大数据分析、可视化等技术,建立完善的信用大数据处理、分析、挖掘和应用流程,提供创新型信用监管服务,支持政府决策,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力争到 2019 年底,以互联网渠道等社会化信用信息采集为补充,构建起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信用信息共享和信用服务的基本运行框架,为“十三五”全面推进和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下坚实基础,促进宁夏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支撑经济新常态下的政府职能向“放管服”转变,推动大数据产业和信用新业态的发展,全面推动自治区的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信息中心按照“加强领导、分工协作;统筹规划、集中建设;突
出重点、分期实施;安全可靠,资源共享”的建设原则,依托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子政务现有信息化基础,参照国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经验和自治区云计算产业发展规划,2015 年 8 月、
2016 年 9 月,分别启动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平台)一期和二期项目建设, 建成了自治区统一的信用信息征集系统和法人及自然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开通了“信用宁夏”门户网站,并与国家平台实现了信息互联共享,初步具备了信息征集、共享和信息服务功能。
本着节省投资、以用促建的原则,保证与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一致性,本项
目建设将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以下简称“自治区信用平台”)一期、二期的建设成果为基础,利用现有平台技术架构、数据架构、应用架构,根据信用工作业务的发展需求和方向,吸取国内先进地区的建设经验,以信用信息应用为导向,对自治区信用平台和网站进行升级改造,扩充提升应用功能,拓展信用应用领域,进一步提升信用平台和网站对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支撑作用。
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一期、二期的基础上,依托全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和
公共云平台,以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为导向,以相关信用主体信用服务提供为首要着眼点, 重点围绕社会公众、信用主体公共服务和政府部门信用监管服务进行建设。为确保服务的普及性,进一步扩宽数据采集来源和渠道,扩大信用信息的征集范围深度和广度。为信用管理部门提供信用大数据资源的统一管理、调度功能;面向政府部门、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及其他专业结构提供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在国家工程标准、信用平台一体化建设等精神指示下, 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标准逐步明确、联合奖惩重点突出、信用信息共享服务需求迫切、信用体系建设与大数据技术深度融合、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运行管理常态化”这些需求变化的背景下,围绕“统筹规划、需求主导、应用创新、安全稳定”的建设原则,将“信用中国(宁夏)”打造成全区公共信用信息公示、查询的外部窗口、惠民便企的服务平台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的重要展示平台,为自治区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提供有力支撑。
序号 建设内容 数量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公共信用信息标准体系框架〉等六项工程标准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7〕1996 号)文件要求及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考核要求,同时借鉴各先进地区建设经验,补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信、管信、用信各阶段标准规范,以及根据国家要求或信用业务实际需求编制的其他标准规范。
本期平台建设主要是通过大数据技术应用来进行平台整体扩能建设,按照自治区统一的技术规范和数据标准,对已有法人、自然人信用数据库信息进行持续完善征集,从而形成信用数据库,构建信用数据库的主体框架,支撑相关信用服务提供和信用大数据分析。同时建立起对信用数据库的管理、维护、更新和使用的长效管理机制,使数据库能够不断的扩展、完善,保证数据的一致性、时效性和准确性,为整个信息资源的规划和建设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确保平台建设的顺利进行。
要建立起对信用数据库扩容的设计、管理、维护、更新和使用的长效管理机制,使数据库能够不断的扩展、完善,保证数据的一致性、时效性和准确性,为整个信息资源的规划和建设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确保平台建设的顺利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信息资源分析、数据库结构设计、数据存储与计算、信用数据管理、数据库性能与优化、数据库指标、模型和算法管理等。
利用大数据强大的云计算能力实现不同来源异构数据的整合,整合后的信用信息分类包括基本信息、奖惩信息以及黑、红名单等,形成准确、及时反映主体信用状况的基础数据, 为建立开放的、可拓展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供信用数据支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结构化数据储存系统、非结构化数据储存系统。
本期平台建设,是在自治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一期、二期信用数据征集的基础上,梳理并制定信用服务和行政管理等各类信用服务事项,信用信息征集扩能提升,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实现对全自治区法人、自然人基本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重大税收违法、红黑名单等信用信息的采集,从地市扩大信用信息的征集广度和深度,开展互联网数据采集, 收集各信用主体的社会活动过程中的各类信用信息,构建全新的信用征集系统。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新版征集系统描述、数据采集(采集方式)、数据采集方案、主要部门数据采集方案等。
本期平台建设,是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一期、二期基础数据管理的建设基础上,建立完善信用数据治理系统,在各类信用信息整合的基础上,建立信用档案及其配套管理功能,并拓展数据运维管理、数据质量管理、数据统计分析、统一用户管理等数据管理功能,从而有效的实现信用数据资源的统一管理、调度和开放。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数据质量管理、数据运维管理、数据统计分析、统一用户管理、信用档案管理等。
根据国家考核要求进行任务分解,以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和各城市为考核对象,记录各成员单位和城市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的工作情况,例如信息归集、信息使用、业务处理、联合奖惩等进行相关的工作考核。包括对工作评议考核业务流程、考核模型、系统功能的详细描述。
针对信用平台的考核对象(自治区级部门和各地市),提供部门信用考核模型以及地市信用考核模型。
考核项目管理、考核指标管理、考核评分规则配置、考核等级管理、考核信息上报、动态评议考核、考核结果审核、考核情况报告生成、考核统计分析、考核结果查询等。
提供信用核查功能,包括自然人和社会法人自我核查及系统对自然人和社会法人提交信息核查功能,便于各部门在开展业务时便于查清法人和自然人基本信息,让“信息多跑腿, 百姓少跑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信用服务机构管理是为加强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管,实现宁夏回族自治区各县区信用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的建档,同时对信用服务机构开展业务、提供服务等进行监管。建立信用服务机构有效的信息报送、建档和业务管理制度和流程,将信用服务机构纳入管理和统一考核,包括机构业务办理、审批跟踪管理、机构资源管理、事项预警、统计分析等服务。
运用科学的指标体系、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设计专业的信用评价模型, 通过对企业的基本素质、管理水平、社会责任、发展能力、运营能力、履约能力和信用行为记录等进行客观、科学、公正的分析研究之后,就其信用能力做出综合评价。系统提供评价数据录入、数据审核、评级打分、报告撰写、报告审核、报告发布等全流程服务。
(3)1+N 信用评价模型:包括评价模型、评价模型配置管理。
(4)评价模型样例:综合信用评价模型、融资信用评价模型、商务信誉评价模型、行业信用监管评价模型。
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人信用评价指标,并根据指标以及自然人信用信息档案,形成自然人信用评价基础数据库。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人信用指标体系建立自然人诚信分模型,生成自然人诚信分,包括诚信分分值及相应的信用等级。
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唯一识别,进行重点人群的信用名片的个性化定制和管理,信用名片可作为信用主体向社会大众、相关单位展示自身的诚信状况的工具。包括信用名片的生成、信用名片管理、信用名片发布、信用档案设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 号)文件(以下简称 35 文件)要求:大力推进信用监管信息公开公示。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集中公示基础上,依托“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网或其他渠道,进一步研究推动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补偿、行政奖励和行政监督检查等其他行政行为信息 7 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推动在司法裁判和执行活动中应当公开的失信被执行人、虚假诉讼失信人相关信息通过适当渠道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十公示专项系统根据 35 文件要求,在对双公示信息进行标准改版的同时,同步推动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补偿、行政奖励和行政监督检查等其他行政行为信息的归集与公示工作。
在保证现有业务流程及统计工作正常运转的情况下,按照《关于更新调整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公示标准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790 号)》要求,从双公示数据的采集、入库、展示等方面对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信用公示进行升级改版,保障全
区双公示信息按照调整后的数据归集公示标准进行采集与公示,进一步规范数据标准,提升数据质量,优化数据归集公示机制。同时,根据最新双公示信用信息归集公示标准对历史存量数据进行转换,便于历史数据的统计与展示。
从双公示信息归集方面、双公示信息上报方面提供改版服务,并介绍最新双公示标准升级情况。
在双公示信息归集的同时,同步归集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补偿、行政奖励和行政监督检查等其他行政行为信息,对信用目录进行重新修订, 根据十公示标准要求建立信用信息项,以适配所有十公示数据报送部门。
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及部门实际业务需求,将十公示信息公示涉及的政务门户、信用网站等查询、公示展示部分按需进行调整,将所有展示页面的显示与查询条件信息按需进行调整。
联合奖惩专项系统以联合奖惩备忘录和措施清单为依据,建设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库、奖惩名单库和各级部门事项库。实现联合奖惩数据自动推送,业务自动比对、名单自动拦截、服务自动惩戒、结果自动反馈、市场自动监督。完成业务数据监控、应用服务流转、数据分析预警服务等,将信用服务场景监控全息透明化,全方位的保障、提升信用平台的价值,最终完成信用数据可用、服务场景可视、应用业务可控、价值结果可分析。包括备忘录管理、奖惩对象管理、协同执行、奖惩结果反馈、分析评估、考核督办、联合奖惩信息应用服务、奖惩数据追溯及奖惩系统管理。
梳理国家、省市县各级已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措施,建立健全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库、奖惩名单库、各级部门事项库及其对应关系。
需要按照国家及本地区印发的关于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政策文件,结合本地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联合奖惩措施及实施细则,形成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库。
建设红名单库、黑名单库、灰名单库,根据本辖区内的认定标准,将名单和执行结果反馈信息以接口报送、表单报送、批量导入等方式录入数据库,实现数据的共联互通,为各级政府部门之间的守信联合激励提供数据支撑。
部门事项库是联合奖惩各领域发起部门和配合实施部门,根据本辖区内的认定标准,将红黑名单和执行结果反馈信息以表单报送、批量导入等方式录入数据库,实现数据的共联互通,为各级政府部门之前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提供数据支撑。
联合奖惩功能主要包括备忘录管理、奖惩对象管理、协同执行、奖惩结果反馈、分析评估、考核督办、联合奖惩信息应用服务、奖惩数据追溯、奖惩系统管理等。
建立备忘录模板管理、智能拟稿和管理维护流程,实现相关管理功能。实现对备忘录的结构化拆解,建立备忘录、奖惩措施、执行部门、法律法规关联关系,实现备忘录归档管理和版本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备忘录管理、奖惩措施管理、法律法规管理、权利清单管理、奖惩对象认定办法管理等。
从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按规则自动获取红黑名单信息,对国家反补和宁夏回族自治区
认定的红黑名单等奖惩对象记录进行动态管理,包括数据结构配置管理、与基础库的同步配置管理等,实现对奖惩对象轨迹全生命周期跟踪以及对红黑名单交叉比对与多维分类拆解等功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红黑名单信息同步、红黑名单动态配置、红黑名单记录跟踪、红黑名单交叉比对、红黑名单多维分类拆解、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失信法人代表信息管理等。
提供基于联合奖惩备忘录、红黑名单等信息,实现奖惩对象一体化分发管理、信息推送、在线精准查询、奖惩措施执行等功能,满足各级部门、各地区联合奖惩业务开展需求,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联合奖惩工作协同执行目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奖惩对象信息分发、奖惩对象信息查询、奖惩在线执行、接口调用执行、页面嵌入执行、桌面客户端、插件执行等。
为各级部门、各地区在线反馈联合奖惩执行结果信息提供便利,实现各部门、地方开展联合奖惩工作时,将奖惩执行结果信息进行反馈,完成联合奖惩发起响应、信息推送、执行反馈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执行反馈结果、奖惩典型案例反馈、异议信息反馈、反馈信息归集处理等。
在联合奖惩数据治理的基础上,依据数据标准和规范,结合奖惩数据的特点,通过系统动态模型指标配置,搭建统计分析模型,提炼形成主题库,形成多个信用主题分析服务,从而快速灵活支撑用户前端数据分析,为业务分析人员提供数据分析参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红黑名单多维特征分析、奖惩措施实施分析、奖惩工作效果评估等。
联合奖惩督查是信用管理机构针对实际联合奖惩业务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等情况,对比红黑名单数据与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及其他信息,将督查出的不符合政策法规要求的情况以提示信息的方式通知各个有关责任部门。为各政府部门自查、为信用管理部门督查, 提供高效的手段,实现了对各行业、各系统打破信息壁垒的事中事后督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奖惩实施工作考核、督查督办等。
面向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机构等提供奖惩信息应用产品或服务,包括红黑名单查询服务、红黑名单主题库服务、奖惩报告、分析报告、综合查询服务、专题应用服务、服务管理、区域联动奖惩、应用服务门户和协同工作平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红黑名单查询服务、红黑名单主题库服务、奖惩报告、分析报告、综合查询服务、专题应用服务、服务管理、区域联动奖惩、应用服务门户和协同工作平台等。
记录各数据源单位每条奖惩数据的清洗比对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保证数据的可追溯性。按照联合奖惩数据库中的某条数据记录的产生过程和顺序分别记录各数据源单位的数据处理信息,从名单发起、反馈、异议、修复、反馈、修改、删除等进行数据追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追溯信息管理、流转轨迹追溯、历史信息追溯等。
(9)奖惩系统管理
奖惩系统管理能够实现系统监控功能,对系统运行环境、系统运行状态进行监控,同时系统支持异常告警;实现对系统功能和数据访问的审计功能,并支持分类审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用户管理及权限管理、系统监控、审计功能等。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发改办财(2019)527 号〕》的要求,建立宁夏回族自治区信用修复系统,不断完善自治区信用修复机制。
实现信用修复,具体修复的过程,由信用信息提供单位完成,平台负责提供在线信用修复培训管理、信用修复报告管理、信用修复申请、受理申请、修复认定、修复公示、修复实施及信用修复监管等功能。
以归集整合的各类信用数据为基础,利用数据报表、多维分析、模型预测、关联分析、数据挖掘、可视化分析等技术,构建大数据监管分析模型,对信用数据加载并进行汇总、统计、监测、分析,发现数据下潜在的规律,找出数据之间的关联关系,及时掌握信用主体经营行为、规律与特征,主动发现违法违规现象,提高政府科学决策和风险预判能力。
大屏展示系统是通过大数据分析技术将平台的各类分析数据和运行情况通过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多种媒体形式,编辑整合在一个屏幕上播放,主要包括多图表展现、交互式分析、个性化展示、基于 GIS 地理信息业务监控及动态效果展现功能。
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建立信用数据的可视化分析与展示窗口。面向各级领导、信用主管部门、来访客户等展示平台信用信息资源总览、双公示、数据开放服务等内容,通过文字、图片、动画等多种形式,快速展现自治区信用建设成果。
功能设计:包括信用标签云、信用关系图、多维数据透视表、雷达图、信用轨迹图和信用地图等。
数据开放系统主要是建立各政府部门的信用共享服务通道,从而实现各类监管应用和第三方应用个性化接口定制。根据各政府部门和第三方信用机构的应用服务需求,以共享信息为基础,将需要对外提供的信用数据封装成各类服务接口,包括信息查询接口、信息下载接口、比对验证接口、信息预警接口、统计分析接口等,并进行服务接口的发布,供其他用户进行调用和服务获取,并可对所有的接口服务进行统一的管理、监控、调度和统计。
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服务申请、已申请服务、服务导航、服务调用等。
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申请审批、服务接口定制、服务接口注册、服务接口维护、服务接口调度、服务接口监控、服务接口统计等。
建立各类第三方机构的信用共享服务通道,从而实现各类监管应用和第三方应用个性化接口定制。系统根据各类第三方信用机构的应用服务需求,以共享信息为基础,将需要对外提供的信用数据封装成各类服务接口,并进行服务接口的发布,供其他用户进行调用和服务获取,并可对所有的接口服务进行统一的管理、监控、调度和统计。此外,通过与各类第三方机构进行接口对接,可在各类第三方机构许可的情况下,对内对接信用平台所需的信用数据,实现信用数据共享交换的目的。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对失信主体加强信用监管的通知》(发
改办财金〔2018〕893 号)文件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 号)文件等相关要求,建设信用监管子系统。
汇聚整合信用监管资源,建立监管数据仓,为相关业务应用提供数据支撑。
开展信用承诺、信用知识库、信用信息报告、信用自主申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信用分类分级监管、信用风险预警、信用监管分析、失信联合惩戒、信用修复等一系列丰富的信用应用服务,贯穿对车企业的事前、事中、事后信用监管,通过差异化信用监管措施,实现分类监管、精准监管、动态监管。
实现协同任务管理、监管基础数据推动、监管过程数据共享和留痕管理等。
“互联网+监管”的系统联通对接和数据共享,实现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过程全记录、监管数据可共享,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联合监管等提供支撑,实现监管业务协同联动。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普惠金融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 年)》的通知(国发〔2015〕74 号)文件要求建立普惠金融信用信息体系, 加快建立多层级小微企业信用档案平台,推动政务信息与金融信息互联互通;《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探索开展“信易贷”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437 号)要求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积极与金融机构开展合作,建立信息共享、风险共担的信贷业务机制,为守信主体提供便利优惠的融资信贷服务;《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 2019 年进一步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48 号)要求继续深化“银税互动”、“银商合作”、“银担合作”与“银保合作”,缓解银企信用信息不对称难题。
建设中小企业金融信用综合服务平台,以“政府主导、银企参与、市场化运作”为原则, 通过整合政府部门和银行、金融机构、中介服务机构、中小企业等主体的资源,打造基于企业信用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的平台,有效缓解中小企业信用缺失、金融机构获取企业信息渠道不畅和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为实体经济提供更好的服务, 探索创新金融科技服务新模式,实现政银企三赢,同时助力“信易贷”应用场景快速、有效落地实施。
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门户是面向社会的金融服务窗口,是为政府部门、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供信息展示和查询的重要载体,通过建立政府指导协调、部门联系支持、银行主动服务、企业诚信发展的联动机制,打造合作载体,实现银企沟通合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功能设计:包括首页、运行概览、产品推荐、金融超市、融资案例、融资政策、在线提问、常见问题等。
通过建立企业与金融机构的网上链接,实现企业需求和金融产品的有效对接,同时为中小企业提供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融资新品种,为金融机构提供企业全面的信用评价和风险评估,为政府构建监管新模式提供支撑,切实改善银企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努力构建互惠互利、合作双赢的新型银企关系。
功能设计:包括企业黑名单筛查认证、项目需求管理、金融产品管理、融资管理、融资匹配、金融超市、项目中心、催办管理、风险预警、可视化监测等。
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和信用报告,为用户提供下载、查询服务。帮助金融机构确定企业信用状况,更好的预测风险,降低风险;帮助企业认识成长过程中的问题,更好的发展,促进企业融资;辅助政府构建金融领域智能化监管新模式。
结合线上、线下海量数据构建智能风险体系,同时整合多种优质数据源,构建贷前受信、贷中评价、贷后监控、逾期催收等全流程监管模式,涵盖了反欺诈评分、额度预估、信用评价、贷后预警、催收提醒等综合服务。通过灵活的模型配置及可视化监测,提升用户整体风控能力,不断满足融资贷款、政府监管等多场景风控需求。
功能设计:包括贷前筛查、风险预警、催收管理、融资监控、数据服务等。
系统管理实现应用系统的用户、角色和内容的统一化管理和平台菜单的自定义管理,为系统长期正常提供优质服务提供支撑。
功能设计:包括用户管理、角色管理、内容管理、菜单管理、审核管理、在线提问回复、金融产品推荐等。
以国家城市信用监测考核文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评审指标(2019 年版)》、《2019 年城市信用监测预警指标体系》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基础,结合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考核要求,建设自治区信用状况监测平台。及时掌握和全面了解自治区各地市信用状况,密切关注信用建设中的薄弱环节,推动各地市信用体系建设,提升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整体水平。
功能设计:包括信用监测管理、指标体系管理、数据上报管理、舆情监测管理等。
按照国家关于开展“信易+”系列应用的有关要求,提高信用在便民惠企中的作用。开展
“信易+”系列应用一方面是要充分发挥市场机构作用,创新信用惠民便企应用场景;另一方面是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创新运用个人诚信分实施激励。结合宁夏回族自治区实际,本期项目针对信易贷、信易批、信易游、信易租、信易行、信易医、信易阅、信易+招投标、信易
+电力、信易+重大项目融资等“信易+”系列应用的开展,设计开发“信易+”产品并推广应用,经实地调研论证且征得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信用中心同意后,选择调整重点领域或信用产品。最终建成宁夏回族自治区信易+应用服务子系统,可集成各地市已开展的信易+服务, 实现各地市数据同步。
“信易贷”应用服务着眼于让信用好的小微企业享受更优惠的贷款利率,享受更便捷的贷款审批通道。通过运用小微企业的公共信用信息和自主申报信息,对其进行公共诚信评价, 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金融机构审批贷款的有效依据,供金融机构审批贷款时参考使用,降低金融机构贷款审批成本,让信用好的小微企业享受更优惠的贷款利率,更便捷的贷款审批通道, 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实现“信用越好,贷款越容易”。
将信用评价结果嵌入政府部门审批流程中,针对信用评价结果较好且符合条件的守信主体,在办理行政审批业务时,提供“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无偿代办”等服务,让信用好的办事企业、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便企化,实现以信用作为简化办事流程的“通行证”,减少诚实守信社会企业的办事成本和办事周期,实现
“信用越好,审批越容易”。
“信易游”应用服务应着眼于让信用好的游客享受更优惠的旅游服务价格,享受更便利的购票、检票通道,享受免押金、免查房、免排队退房的住宿服务等,实现“信用越好,旅
游越容易”。
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应将可共享的信用信息或个人诚信分,供景区经营单位为游客提供购票、餐饮、住宿、导游、购物、娱乐等旅游服务时参考使用,为市民提供不同等级的票价折扣、绿色通道、住宿免押金、信用消费等旅游优惠服务,使市民切实体会到信用的价值。景区经营单位的管理模式将得到优化,旅游环境将更加有序,有效提升旅游业发展质量。
物品租借:为诚信市民提供图书租借,雨伞、充电宝等公共物品租借、咖啡优惠等租借服务。
办公租赁:支持诚信创业企业在办公场所、办公设备等租赁方面享受减免押金、租金折扣、租赁期限、免费办公、免费公共服务平台、租赁手续简化等优惠。
房屋租赁:对诚信个人或诚信毕业生,专门划出人才公寓,实施房租免押金、租金折扣等激励措施。
“信易行”应用服务应着眼于让信用好的个人享受更优惠的出行服务价格,享受更低的押金或免押金,优先享受最新的出行服务,优先参与出行的优惠活动等,实现“信用越好, 出行越容易”。
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应将可共享的信用信息或个人诚信分,供交通出行企业为个人提供公共交通、网络打车、共享单车等出行服务时参考使用。交通出行相关企业的用户稳定性将提高,用户出行体验度将提升,可有效推进绿色出行。如:市民乘坐公交地铁时, 可享受相应的打折优惠;市民乘坐出租车(包含网约车)时,可享受优先叫车、车费打折等服务。
“信用医”以“为民、便民、利民”为目标,依托个人诚信分,在定点医疗机构探索开展“先享后付”和“优先挂号”等应用服务,为社会公众提供各类医疗健康便民服务,不断提升医院管理和便民服务的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有效提升居民就医体验感、健康获得感和幸福感。
为诚信市民在图书借阅方面给予优惠和便利,提供免押金借阅、新书优先借阅、延长借书时限、增加单次借书数量、阅读座位预约、优质图书推荐、资料复制刻录免费、文献搜索查重免费、讲座信息及时达、赠送纪念品等便民服务,将信用与图书馆借阅服务相融合,以信用打造图书馆与读者之间的新型关系,实现图书馆服务的“零距离”、图书阅读的“零门槛”、知识获取的“零等待”。
根据招投标相关法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在招投标过程中,对供应商、评审专家等角色进行社会信用评估,明确其是否符合招投标的相关规定。建立信用评价标准管理机制,实现对企业的信用考评管理;对不诚信的企业建立公示榜,对于失信或严重违纪的企业, 要构建失信受限监管平台,通过信用信息推送以施行“一票否决”和“联合惩戒”机制。
开展售电企业信用评价,主要包括对售电公司备案条件进行动态评价,并将信用评价结果作为动态管理的依据,对评定期内不满足备案条件的售电公司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启动退出程序。符合备案条件的售电公司可自愿申请参加信用等级评定工作,评定等级与银行履约保函挂钩,评定等级高的售电公司可减免履约保函额度,不参加信用等级评定的售电公司全额提供履约保函方可参加电力交易。根据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不同等级的售电公司给予保函不同额度的减免。
依托中小企业金融信用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信易+重大项目融资”应用。企业通过平台在线发布融资需求,金融机构通过平台针对服务效率进行信用承诺,查看企业融资需求与信用信息,政府部分通过平台监管金融机构服务效率,定期对金融机构服务效率进行信用评价, 并根据信用评价结果进行优质金融机构推介或将信用等级较差的金融机构踢出平台。
2.5.5.2.12 地市应用适应性改造及移植部署
将工作评议考核、信用核查、信用名片、联合奖惩、信用修复、信用大数据分析系统、数据开放等信用应用移植部署到石嘴山、中卫、固原三个地市,并根据各地市实际情况做适应性调整,实现信用应用纵向全覆盖。
按照信用中国 3.0 标准,同时结合自治区特点,在融合二期项目已建网站功能及服务的基础上,通过整合社会信用信息资源、规划信用服务矩阵、简化网站使用流程、优化网站交互体验,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信用中国(宁夏)门户网站及其附带移动 APP、微门户进行扩充完善,从而提升信用门户整体社会影响力,为自治区政府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提供支撑。
增加第三方服务机构信息公示,提供第三方服务机构信用监管业务的访问入口;增加智能问答栏目,为社会公众用户提供智能问答服务,利用智能服务在线问答,提供智能咨询、智能输入提示等多种智能化问答服务;升级改造信息公示功能,加强归集公示、源头公示、转发公示和大数据黑名单公示等各类公示信息的公开及管理。
根据二期建设的应用功能,网站信用名片等服务功能,优化信用查询功能实现信用大数据查询服务,提升用户获取信息的体验效果;增加网站统计分析功能,实现对流量分析、来源分析、受访分析、访客分析等网站数据、用户行为数据的统计分析;增加网站群监测功能, 利用网站监测技术,对各市站点无法访问、网站不更新、栏目不更新、错链、死链、附件下载问题、网站响应问题、错别字、敏感字等方面进行扫描,及时发布监测预警,生成监测报告;增加信用主体分类承诺管理功能,提高企业信用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确保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并且为提高个人诚实守信意识、维持良好社会环境;增加个人中心功能,为实名认证的企业和个人提供投诉、异议、修复进度的查询查看, 以及用户信息的管理与维护功能。
优化网站信息查询和业务服务性能,以满足不断增长的用户量和网站访问量。
本次项目需在二期项目建设的基础上,对信用共享工作门户进行扩充完善,主要包含栏目扩充、功能扩充以及运行管理优化。
增加工作评议考核栏目,并为信用主管部门提供工作评议考核管理访问入口。
根据二期建设的应用功能,网站增加信用信息订阅、工作评议考核、信用核查等服务功能,优化信用查询,融入信用大数据查询性能和功能,提升信用信息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统一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标准体系和管理规范。依照地区的《公共信用标准体系框架》等标准规范,逐步完善、改造和自治区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逐步实现信息共享、使用管理、运行管理、监督管理、安全管理、统计管理等制度安排,推动形成信用信息和信用
产品跨部门、跨地区应用的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联合奖惩协同机制。
2.5.6.3 信用宁夏 app 改造
根据 2019 年 4 月举办的“全国信用 APP 观摩活动暨社会化信用服务现场会”有关考核要求,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在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基于原有信用宁夏 APP,设计和开发重点领域、关键人群信用查询版块,包括“企业查”、“老板查”、“教师查”、“保姆查” 等;增加信易+、信用承诺、诚信教育宣传、在线信用学习、诚信分等功能。
模块设计:包括首页、信用资讯、信用查询、信用服务和个人中心模块。
为保障平台的正常运行,需要进行包括网站运行维护、平台运行维护、数据类服务、业务咨询类服务、平台安全等多个层面的一体化支撑保障服务工作。
网站应用系统日常维护、网站系统日常监控、网站内容监控、网站内容维护、网站栏目调整、数据统计、网站应用系统完善、网站系统安全测试、网站信息系统调整。
日常巡检、问题响应服务、故障排除服务、性能优化服务。
包括信用宣传服务和信用培训服务。
包括数据调研分析、信用信息目录更新、数据接入、数据交换、数据上报监控、数据管理、定期组织数据的挖掘分析和评估数据安全、数据备份恢复等服务工作。
依据客户的实际需求和系统建设现状,提供业务和咨询类服务。
在一定安全体系构架下,以保障安全为目的,对全区纳入数据库的涉密及管理允许的数据库信息进行有关系统及网站安全工作的方针、决策、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工作,运用国家保密存储平台等方式,合理有效地使用资源,达到预定的安全防范目标。
投标人需自行搭建环境进行现场演示系统,不接受 PPT、视频、录屏等形式的演示。演示时间不超过 20 分钟。
本次项目基础资源统一利用自治区公共云平台大数据平台现有基础资源,保证系统平台
正常运行。
本项目需在现有平台上进行扩容,投标人需自行了解自治区一期、二期项目建设情况,
需完成本次项目与一期、二期现有平台的无缝对接,提供对接方案。
适用性的要求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便于与各类异构应用系统整合,适应各种复杂环境, 且能针对特定场景做定制化开发。二是在满足业务功能需求的前提下,做到简单、实用。
系统设计中首要考虑如何建立整个系统的安全性、保密性,而且这种考虑必须是整体的、全面的。系统必须要提供信息传输保密性、数据完整性、身份识别和认证、防抵赖性等安全保障措施。
为保证政府部门的高效工作,系统在稳定正常运行的同时还要提供较高的性能,从而能够高效率地处理各类关键事务,应该充分考虑保证系统的高可用性、可靠性和高效性。
采用代表信息系统建设发展趋势的主流和成熟的技术进行系统架构设计,选用技术先进和成熟的产品,保证系统的技术先进性和成熟性。
标准化是系统建设和运行的基础性工作之一,系统建设应严格贯彻“有标贯标、无标建标”的原则。一方面,在系统建设工作中,全面采用信用国家标准;另一方面,在数据的采集、传输、交换、处理、使用等各方面均应实现标准化,以便于该系统建成后能更方便的融入其他系统,或添加新的子系统。
在保证界面风格统一的基础上,按照人机工程原理,界面的布局、菜单及功能组合可以灵活调整和自定义,符合人性化要求,并保证软件的易用性。
系统设计应具有前瞻性和可扩展性,采用开放、标准、可扩展的技术体系架构,便于系统的二次开发。同时,能够满足当前及后续更多部门接入和信用信息交换的需要。
政务外网业务应用系统应支持不少于 1000 在线用户,100 个并发用户,互联网上的应用系统应支持不少于 1500 在线用户,150 个并发用户。
网络正常的情况下检索信息时间,针对简单信息查询不超过 3 秒,针对复杂信息查询不
超过 9 秒。
系统在运行、数据传输、数据转换、数据备份和恢复上保持高度的稳定。
系统具备良好的异常处理机制,能够提供对异常状况进行正确处理的交互功能。
健全数据保护机制和快速恢复机制,系统故障恢复不超过 4 小时。
系统必须是构件化、面向对象的,可做到灵活扩展,对一些后续性的功能,能够方便进行扩充或者二次开发。
在平台建设过程中,中标人单位应按照软件开发要求形成全面的技术资料,包括可运行
的程序、技术文档等,确保技术资料的一致性和完整性。应提交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中标人必须提供平台实施过程中的应用系统相关培训,派出的培训教员应熟悉平台和各
个子系统,为培训人员提供中文培训资料等用品,并为用户提供较详细的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地点、授课老师等。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平台的功能、安装部署、运行管理、维护等内容。针对不同类型用户要有针对性的培训,要求具备多样化培训方式,让系统使用和维护人员在最短的时间内快速、准确地掌握系统的操作运行功能和业务思想。
要求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方案,并承诺必须在用户现场开展需求调研、系统设计和项目
实施。
投标人应具备与本项目匹配的服务能力,明确做出服务承诺,详细阐述实施的组织保障、时间保障、技术保障等,以及服务内容和方式。
本项目服务期为五年。
服务期内成交人提供免费的技术服务,软件产品的安装、调测、修复。成交人的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咨询、程序调试、漏洞修复、远程协助、故障处理等。
在服务期内,中标人应按照各标项交付内容提供售后服务人员(要求在本项目建设中常驻现场并参与了项目实施工作,其中不少于 2 人应为项目的负责人或核心成员),在业主现场提供技术支持和故障清查、不定期培训等服务。在国家发改委组织得全国观摩、评比、展示等活动中,保障全程参与。
服务期内,投标人应对本项目目录体系的运行、更新、维护等免费提供 7×24 小时用户
售后服务;
响应时间: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承诺项目建设期间及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并不得低于以下标准:提供 7×24 小时电话或电子邮件服务;接到用户报修通知 1 小时内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2 小时内做出故障诊断报告。如需现场服务的,具有解决故障能力的工程师应在 8 小时内到达现场;接到用户报修通知之后 24 小时内解决软件故障;
优化服务:提出在正常条件下改进宁夏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三期)建设项目的各项建议, 投标人应做出响应;
咨询服务:在服务期内提供免费的技术咨询服务。
投标人提供给采购人的软件及文档应符合如下标准:
应用软件按采购人提出的软件需求及建设要求进行验收; 应用软件文档内容及文档标准要求按采购人要求提供;
中标人应拟定验收计划和验收内容,并应形成正式文件,供采购人确认,采购人有权进行必要的修改。
本项目系统验收分为两个阶段:试运行、验收。
“试运行”指初验合格之日起,中标人提供的系统连续无重大故障运行 1 个月,并不断根据试运行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在试运行期内如出现重大故障,则试运行期从故障排除之日起重新计算,直到系统连续 1 个月无重大故障为止;在试运行期间,若中标人所提供的软件产品出现问题或故障时,中标人应及时对问题或故障进行修复;
“验收”指中标人提供的系统试运行期满合格,具备正式验收条件,中标人提交验收申请和全部文档,经采购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监理机构确认后,组织系统验收。
1、监理目标
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评定标准。
工期控制目标:工程工期必须在合同工期内完成。
投资控制目标:工程总投资必须严格控制在批复概算范围以内。安全控制目标:不发生安全事故。
监理独立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对夏回族自治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三期)项目负责,其职责
包括: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项目合同进行管理并落实合同相关事项,执行招标方的决定,监督管理承建商严格遵循合同、协议的约定开展工作,严格控制项目三要素(质量、进度、成本)以保证项目按质如期完成,审核和控制工程变更,管理项目文档和资料等。负责制订项目的监理工作规划、方案和监理实施细则,制定各子项的监理计划,并提交招标方审批。
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监理原则,在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标准、项目合同、设计文件和各种约束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独立开展监理工作。
监理对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标准的适用性全面负责,监理应以此为依据审核承建方的项目计划、设计文档、变更、问题跟踪等过程文件和技术文档等。
监理负责对子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成本控制,负责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在项目各有关方之间进行协调,保持关系融洽顺畅,确保项目的质量、进度、成本符合招标方的要求。
监理机构宜参与业主单位招标前的准备工作,协助业主单位编制本工程的工作计划; 应分析工程的内容及过程,应对工程进度提出监理意见;可对招标书中工程进度安排及工程进度控制措施提出监理意见;应对本阶段的工作进度提出监理意见;应要求对工程合同中涉及的产品和服务的提供时间做出说明,并对业主单位的安排提出监理意见。
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单位对工程的目标、范围和功能进行界定,并确定工程的预算, 根据工程预算,在招标书中对工程的目标、范围、内容和产品及服务的技术要求做出明确说明
监理机构应参与承建合同的签订过程,在承建合同中应明确要求承建单位接受监理机构的监理;应建议业主单位在承建合同中明确规定工程所包含的功能、技术要求、测试标准、验收要求和质量责任;应建议业主单位在承建合同中明确工程阶段划分及其质量和进度要求, 并以此作为工程阶段性付款的依据。
监理机构应与业主单位及相关单位建立信息沟通机制,保持各方对工程目标、范围和业务需求等理解的一致性;应向业主单位提供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等信息; 应妥善管理工程招标阶段所产生的与监理相关的文档资料,包括需求说明、招投标文件和监理文档等;应向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明确应提交的文档要求。
监理机构应与业主单位确定相互间工作协调的机制;应对工程招标阶段协调结果做工程备忘录;工程合同签订后,业主单位与承建单位有关工程的协调工作应通过监理机构进行。
内容审核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工程设计方案无问题时,监理机构应在工程设计方案报审表中签认;否则,监理机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责令承建单位整改;
监理机构应与业主单位、承建单位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并要求各方在项目工作中贯彻执行;应对设计阶段三方共同参与的过程和活动做工程备忘录,并由三方签认;应要求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妥善保管有关的文档资料;应妥善保管工程设计阶段的文档,如工程计划、设计方案及监理文档,并监督检查工程文档的时效性和可用性;应对工程中各方提出保密要求的信息实施保密,尊重各方的知识产权。
监理机构应与业主单位、承建单位确定工程设计阶段的协调形式和方法,如监理例会和专题会议等,并在项目过程中执行;应协调业主单位调动适当的资源,配合承建单位完成工程设计前期的调查和分析工作;应对设计阶段出现的变更提出监理意见,协调业主单位、承建单位达成一致;应对设计阶段协调的结果做工程备忘。
工程深化设计阶段的监理流程参见《信息工程监理规范》。
监理机构针对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所需材料、设备交验单,协助业主对所列材料设备的数量、型号、产地、技术指标、质量合格证和权威机构的检测报告进行审核检验;对关键材料、设备进行抽样检验;对符合合同约定和技术规范的,由项目总监签字,同意验收通过; 对不符合合同约定和技术规范的,责令整改后,再行验收;
段;应对项目的各个阶段或节点进行质量控制,坚持上道阶段或节点不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下个阶段或节点的原则。某个阶段或节点完成后,由承建单位出具检验方案,经项目总监审验同意后,先由承建单位按照检验方案自检,并出具检验报告。
字。特别情况,可由项目监理组成员初签,最后必须由项目总监补签方可生效。 5)监理机构应组织现场质量协调会:在必要时,由项目总监组织业主、承建单位、监
理人员召开现场质量协调会,协调解决质量问题,会后印发会议纪要。6)监理机构应分阶段向招标人汇报有关工程质量动态情况。
监理机构应对承建单位提供的经委托方认可的施工计划中各节点的工期进行监督;应按照合同约定的阶段性工期和总工期进行监督。
监理机构应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控制索赔事项。
监理机构应制定监理所需的准则、核对单、表格和证书等;应建立监理程序和行政管理体系;应协助业主做好开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协助各方的配合和衔接。
监理机构应确保监理组织能有效地和顺利地进行监理,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监理机构应审查承建单位委派的管理、骨干人员,审查承建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安全保证措施、施工进度计划及物质、设备投入计划和来源;应督促承建单位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工程技术标准和合同要求对工程科学、规范、文明地组织施工,全面监督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安全;定期向业主报送监理报告和进度报表;检查安全防范措施;应对工程各工序进行质量跟踪监督管理,并按规定进行抽检;严格对隐蔽工程进行现场监督和检查验收(实行旁站监理制度)。根据操作工艺与技术规范的要求检查工程的施工质量;应对工程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负责把关,根据业主确定的需求确认增减情况;根据设计图纸、施工合同等审核承建单位完成的工程量,采取有效手段,配合业主、审计部门的造价控制; 负责协调工程各参与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督促有关单位提供技术档案及竣工验收资料,并审查资料的规范性、真实性、可靠性和完整性;检查工程进度,督促承建单位做好安全文明施工,防止环境污染;主持与承建单位的每周例会,以审查图纸、工程进度和其它有关事务, 保存经有关方签字的会议记录;编写并保存各类监理工作报表、报告和竣工报告;监理任务完成后,向业主提交一份完整的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包括文字资料和图片、声像资料);承担质量保修期内监理应承担的工作。
3.4 工程验收阶段
监理机构应组织实施项目的单项工程验收、整体项目初验及整体项目终验工作: 1)单项工程完工后,先由承建单位初验合格,再提出验收申请表,分系统测试表,招
标人和监理签字同意才能进行单项工程验收。验收是进行单项工程系统测试,形成分系统测试报告,质量合格后签署单项工程验收证书。
2)由承建单位提交初验报验单、工程技术资料、单项工程验收证书、质量签证文件、工程验收方案和系统测试报告等文档资料;项目总监审核竣工图及相关技术资料,组织系统初验,形成初步验收系统测试报告,初验合格,签署初验合格证。初验不合格,由承建单位继续调试。
3)整体工程初验及试运行完成后,由承建单位提交工程终验申请、工程终验方案及试运行报告等相关材料,项目总监审核工程终验方案及相关技术材料,组织项目终验,形成工程终验报告,终验合格,签署终验合格证书。终验不合格,由承建单位继续调试。
监理应在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标准、合同、初步设计文件和各种约束性文
件规定的范围内独立开展监理工作。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监理原则,是独立的第三方。监理对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标准在本项目的适用性全面负责,监理应以
此为依据审核系统承建商的工作质量。
监理负责对本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成本控制,负责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 信息安全等方面在各有关方之间进行协调,保持关系融洽顺畅,确保项目的质量、进度、成
本符合招标方的要求。
制订公开、透明的监理工作流程,对监理的各主要工作环节规定工作时限,对施工过程的关键阶段设置检查点。
监理应对现场监理工程师及相关工作人员行使有效管理,对监理工作人员的工作过错、失职、渎职行为负完全责任,工程监理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监理工作人员能够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独立的监理原则。
本项目监理单位应组建项目监理机构,该监理机构必须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对
项目重大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
具有完善的单位规章制度和一整套有效的项目监理管理方法和手段,并能够有效执行。
第三标段:第三方评测
(一)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三期)
(二)项目内容:第三方测试服务商应提供标准的专业测试服务,软件系统分为 5 部分,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信用数据库、自然人信用信息征集系统、信用信息应用系统、展示窗口、信用信息采集点建设,以及构成本合同所规定的软件系统等类集成建设的系统功能、性能、安全可靠性等质量特性进行专业评测。同时,在系统测试过程中,第三方测试服务商应对软件产品质量进行合理评估,配合项目完成最终验收。
(一)功能测试
功能测试指根据应用系统业务需求和相关技术文档的要求,对应用系统的全部功能进行
覆盖测试。具体测试内容可分为三方面:
1、功能模块测试
对系统的所有功能模块和功能点进行测试,测试系统的功能是否符合业务需求说明书提出的要求。功能测试的主要内容包括:
2、业务流程测试
对应用系统的所有业务流程进行测试,测试系统是否能够贯通各个业务流程。
本应用系统的性能测试主要包括:执行效率测试、设备效率测试和网络效率测试。对系
统性能需求中要求的指标进行测试,并提供专业的性能测试数据。
1、执行效率测试
主要测试在特定应用的业务逻辑、用户界面、功能情况下,系统能够承受的用户并发的数量和响应时间。
第三方测试服务商应能选取业务中的一些典型业务操作,确定性能测试案例,通过一些压力测试工具,模拟多用户同时循环进行这些业务操作,测试服务器事务处理平均响应时间、服务器 90%的事务处理平均响应时间、事务处理速率等相关参数,考察系统在各种情况下的性能。执行效率测试需要结合功能测试制定相应的测试案例,包括以下内容:
2、设备效率测试。
主要测试系统 CPU 占用率、内存占用率、磁盘占用率等。
测试系统的安全性是否已在不同层面建立安全防护策略,满足信息系统安全方面的需
求。
1、用户权限限制:考察对不同的用户权限限制情况,用户是否有权使用在权限范围内
工作,用户是否不能在自己权限范围以外工作。
2、用户和密码封闭性:对于相应用户及密码进行封闭显示和使用次数限制。
3、留痕功能:系统是否有操作日志,操作日志记录的操作情况的全面性和准确性,是否包括主要要素,如:操作员、操作日期、操作内容、操作动作和使用模块等。
4、数据传输安全性:对于有特殊安全要求的数据传输,是否对传输的数据进行必要的加密处理。
5、基本自防护功能:防恶意代码提交及非法直接链接入内部页面。
1、屏蔽用户操作错误:考察对用户常见的误操作的提示和屏蔽情况。
2、输入数据有效性检查:系统对数据录入的有效性检查。
3、错误提示的准确性:对用户的错误提示准确程度。
4、错误是否导致系统异常退出:有无操作错误引起系统异常退出的情况。
5、异常情况的影响:在程序运行过程中进行掉电或断网试验,考察数据和系统的受影响程度,若受损是否提供补救工具,补救的情况如何。
6、数据库备份及恢复测试:系统是否提供数据备份和恢复手段,能否进行数据库的备份和恢复。
7、主机系统可靠性测试:如果主机系统实现了相关的可靠性策略,则应测试相关策略的有效性。
1、操作系统:考察对不同操作系统的支持能力。
2、数据库系统:考察对不同数据库产品的支持能力。
3、浏览器:考察对不同浏览器产品的支持能力。
4、专用网络设备的兼容性验证,包括系统对于各种交换机和路由器的兼容能力。
1、规范性:用户文档描述规范,有版本控制和修改记录。
2、符合性:用户文档与需求和设计文档的符合程度。
3、完整性:用户文档内容应该完整,对系统的具体操作方法说明比较详细。
4、一致性:用户文档的描述与系统的实际功能应该一致,对重要功能的说明比较全面。
5、易理解程度:用户文档对操作有图例和文字说明,较易理解。
第三方测试服务商应提供标准的专业测试服务,对信息系统应用软件的功能、性能和安
全可靠性等软件质量进行专业评测。
第三方测试服务商应提供相应的测试计划、测试实施、测试结果分析及报告等服务。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制定测试计划,设计测试用例和测试场景,执行测试,报告缺陷,分析测试结果, 提交以上所有文档。
本次测试结束后,测试单位至少应向宁夏发改委提交以下文档:
文档名称 |
文档内容 |
备注 |
测试计划 |
测试目的、测试内容 测试方法、周期计划 |
|
|
测试用例 |
功能测试用例设计性能测试用例设计 安全测试用例设计 |
|
|
缺陷报告 |
测试缺陷说明 缺陷跟踪汇总文档 |
|
||
测试报告 |
测试结果 结果评价文档 |
|
2、具体测试服务
范围包括功能测试、性能 、可靠性测试、兼容性测试和文档测试。
3、功能测试服务
4、性能测试服务
5、安全可靠性测试服务
6、回归测试
第三方测试服务商应免费提供两次回归测试。
7、其他技术要求
1、合同生效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30%作为预付款。
2、项目初验前,依据甲方需求,完成初步测试,并出具测试报告,项目通过初验后付合同总价的 30%。
3、软件达到终验条件,依据甲方需求,完成终验测试,并出具测试报告,项目通过终验后付合同总价的 30%。
4、依据终验提出的问题,回归测试并出具最终版的测试报告后,付合同总价的 10%。
四、项目进度计划要求
本测评根据项目的软件进度提交第三方测试报告。
1、甲方在测试服务合同签订后,将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设计文档和相关资料移交给第
三方测试服务商,并保证文档的一致性和完整性。
2、第三方测试服务商对提供的甲方所有技术资料、文档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许可, 擅自透露系统相关信息的,甲方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3、如甲方需要,第三方测试服务商应能提供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出具培训方案计划及相关教材,使甲方相关技术人员在此次测试后可独立进行相应测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