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
一、河道保洁和管护范围:
辖区内九条镇属河道河流:廖家河(河道长350米)、万福河(河道长1000米)、沙湾河(河道长1200米)。韩家河(河道长1200米)、大汪河(河道长900米)、壁虎河(河道长2800米)、古邗沟(河道长800米)、避风塘(河道长600米)、 湾头河(河道长900米)。
二、河道保洁和管护内容:
1.打捞和清除河道内的漂浮物、垃圾和水生植物,确保引排通畅。做到河道内无行水障碍、鱼网鱼罾鱼簖、暗坝、虾笼、水花生、水浮萍以及漂浮物等,所清杂物必须清离现场外运,确保水面清洁,禁止向河道内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防止水体污染。
2.堤防岸坡、小道、绿化带的维护、修整、保洁、管理等。要求两岸堤防无违章建筑,两岸堤防、护坡及管理范围内无垃圾,两岸堤防及护坡无种植,保证堤防、护坡整体、绿化完好;禁止在河坡上堆放物料、扒翻种植,控制水土流失。
3.河堤完好,驳岸墙、栏杆、河道水质等水利设施的巡查。禁止在河岸、堤防上设置障碍、违章搭建、擅自取土、维护河堤标准,发现损毁情况及违章建筑等及时报告。
(1)及时清运河道保洁范围内垃圾杂物至河边垃圾堆放点并弃运。
(2)设置必要的警示、提醒标牌、标语等。
(3)根据《江苏河道管理条例》、《扬州市河道管理条例》、《广陵区中心城区河道管护考核办法(试行)》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采购人成交人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采购人相关权利及义务
(1) 在管护中,如成交人遇见河道树桩,拦网等水事障碍等,采购人应协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给予配合清除。
(2) 在成交人发现生产企业向河道排放污水污染物,居民向河道排放生活垃圾,采购人应协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给予配合制止。
(3)在成交人发现有河道乱挖乱掘等水事事件情况,采购人应协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给予配合制止。
(4)结算成交人的管护管理费用。
(5)采购人负责对河道保洁管理进行考核。
2.成交人相关权利及义务
宣传河道管护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使广大村民自觉做到“八不”,即:不乱倒垃圾、不乱排污水、不乱搭乱建、不乱堆杂物、不乱设坝埂、不乱设网簖、不乱耕乱种,不损害绿化。
1、负责职责管护范围内河道水面和岸坡的长效管护和养护,及时打捞和清除河道内的漂浮物、垃圾和水生植物等,确保达到无水生杂草、无垃圾、无漂浮物、河坡上无杂物堆放的“四无”标准。
2、建立河道巡查制度,每月对河道巡查不少于 8 次,对河道管护范围内有无乱取土、乱倒垃圾等影响水事的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人出勤及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做到及时处理或阻止河道管护范围内的水事违章、违法行为,上报水事违章、违法案件。巡查要有记录和台帐。
3、成交人全面负责河道卫生保洁任务,确保河道水面卫生符合相关要求。
4、成交人服从采购人监督管理和指导,无条件服从政府重大活动、节假日、重大检查及突击任务时对河道卫生保洁相关要求,做好河道环境的维护管理工作,实现河道水面清洁、设施完好、环境优美,并落实以下相关措施:
(1)施工组织管理网络;
(2)人员管理措施(应提出如何对人员加强管理的具体措施);
(3)季节性施工措施;
(4)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
(5)突击任务应急措施方案。
5.实际工作中,若有河道正常保洁以外的工作任务,采购人应向成交人派发由分管领导签发的工作任务单,成交人按任务单要求必须无条件完成工作任务,有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成交人费用。
6.成交人所聘用人员在工作时间必须统一着装并需配备相应的保护装备和用品(如救生衣、警示背心等)。
7.成交人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各项规定,做到规范操作、规范用工,并按规定办理意外伤害险等。成交人应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其聘用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负责承担安全的全部责任(成交人的任何劳务、安全及意外伤害等纠纷和补偿均自行负责);成交人负责船只及垃圾外运的安全与管理。
8.保洁工作不到位,连续两个月考核低于 70 分,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不补偿任何相关费用。
9.成交人需为其聘用的人员按照劳动法按时缴纳各项保险等费用,同时承担各种保险及劳务纠纷,在合同期内成交人工作人员发生的人身工伤、死亡等事故概由成交人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10.成交人在实施工程管护管理工作过程中自觉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指导,每月底根据管护内容及要求将下月工作计划报广陵区湾头镇人民政府备查考核。
11.负责承担工程管护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全河段河道水面保洁、清障。
(2)做到河道内无行水障碍、鱼网鱼罾鱼簖、暗坝、虾笼、水花生、水浮萍以及漂浮物等,所清杂物必须清离现场外运,确保水面清洁。
(3)全河段堤防、护坡管护管理:两岸堤防无违章建筑,两岸堤防、护坡及管理范围内无垃圾,两岸堤防、护坡无种植,保证堤防、护坡整体、绿化完好。
12.对本合同管护项目实施管护管理所用的一切劳动力、材料设备和服务由成交人自行组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13.负责工程管护管理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在工程管护管理过程中必须高度注意自己的安全义务,作业时需2人以上组队作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成交人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及由此产生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采购人并因此有权单方面解除与成交人的合同,损失由成交人承担,与采购人无涉。
14.管护管理期满,须保持河道、两岸清洁,绿化管护完好,以便移交。
15.管护保洁工期:一年。
16.质量目标:合格,根据《河道管护管理办法条例》,结合文明城市创建长效管护规定,符合《广陵区中心城区河道管护考核办法(试行)》考核标准
采购人负责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四、预算费用: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1.34万元/年。
五、养护管理设备配置要求:
保洁管理设备配置要求(辆或艘) |
|||
保洁车 |
人力三轮车 |
保洁船只 |
其他器材 |
1 |
2 |
1 |
/ |
六、养护人员配备
人员配备由各投标单位根据项目规模自行考虑配备,但所配备人员必须参加社会保险,并参加人生意外伤害保险。
要求投标单位作业时须2人以上,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安全责任。
七、成交单位在管护期间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考核制度
二类河道为市级河长河道、市直管河道、市主城区重要河道
三类河道为其他县级河道、乡级河道及村庄河塘,市级考核为水面清洁、岸坡整洁及引排顺畅等。
河道管护市级考核采取半年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年度考核分为一等次(总分90分及以上且单项分值不低于标准分值80%)、二等次(总分70-89分且单项分值不低于标准分值70%)、三等次(总分70分以下或单项分值低于标准分值50%)。其中年度考核总分按以下方式计算 :半年考核权重占 50%,年终考核权重占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