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采购需求
一、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政府采购政策的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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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
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获得质量合格且价格合理的货物和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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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政策的应用 |
见第四章“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政府采购政策应用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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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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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如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的,应执行相应的标准、规范。如具体采购需求与标准、规范不一致的,高于标准、规范的按具体采购需求执行,低于标准、规范的按标准、规范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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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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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要求要点 |
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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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总体说明 |
1.1本次服务采购最高限价为36万元。供应商的总报价不得超过项目总采购预算,否则响应按无效处理。 1.2标注“▲”的条款或要求系指实质性条款或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如存在负偏离将导致响应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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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核心产品 |
本项目为服务项目,无核心产品定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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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服务要求见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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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背景 2008年1月16日,国家批准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国家提出把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建设成为重要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区,正式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是我国西部大开发和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重点地区,对于国家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北部湾经济区更好地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和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发挥龙头带动作用,打造沿海发展新引擎,南宁市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筹协调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职责的基础上组建南宁市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南宁市北部湾办),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之一,强化南宁市在北部湾经济区建设的核心作用,实施强首府战略,提高首府首位度,增强辐射能力。由于南宁市北部湾办刚成立,队伍建设和信息化配套设施均较为薄弱,当中信息化基本为零起点。作为新时代下各项工作开展的手脚,办领导对信息化建设尤为重视,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当务之急是要对标粤港澳大湾区,打造具有国际区域经济合作特色、高端大气的对外门户平台及新媒体发布平台并实行长效化运行维护。 2.服务目标 从长远和分期的目标来看,维护工作需要解决业务中遇到的问题、定期和不定期的对软件系统和硬件设备进行巡检防患以未然,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从目前维护业务上来讲主要有以下目标: (1)搭建南宁市北部湾办门户平台。通过对接南宁市政务网站集约化平台,结合南宁市北部湾办的业务特性,设计符合业务背景的门户风格、搭建各类信息栏目。同时,在搭建完毕后保障系统能正常使用和运行。 (2)对门户平台各模块进行日常运营,及时编辑、送审各类与北部湾经济规划建设有关的新闻、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 (3)对南宁市北部湾办微信公众号各栏目进行日常运行,及时编辑、送审各类与北部湾经济规划建设有关的公众号文章。 (4)保障南宁市北部湾办硬件系统稳定运行,硬件设备的故障定位诊断、性能优化、故障设备的送修、更换,协助供应商解决故障问题。 (5)经常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网络检测,计算机操作系统病毒查杀,保障用户网络环境顺畅、工作计算机安全。 (6)协助用户进行硬件关(停)机、硬件检测等相关业务工作,并对计算机软件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病毒查杀等。 (7)支持各级领导来南宁市北部湾办的相关指导、调研工作的多媒体技术支持。 3.技术或服务要求 (1)▲服务范围及内容
(2)服务地点 服务地点为南宁市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鉴于南宁市北部湾办门户平台基于南宁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开发搭建,故遇上重大故障等情况时,需要到市信息网络管理中心机房处理,如有业务需要则跟随南宁市北部湾办工作赴市北部湾经济规划项目现场服务。 (3)服务形式 为确保门户平台、公众号、计算机网络及硬件等正常运转,维护服务工作应当采取日常与专项相结合的方式,日常方式要求通过服务方对门户平台及公众号按照日常工作动态进行运营、对日常工作中暴露的不可预见的硬件、软件、网络故障进行及时解决,转项方式要求通过服务方的定期转项工作及时解决可预料的故障。成交供应商须按以下两种服务形式提供服务: a日常在线运营: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派技术人员在南宁市北部湾办值班服务,协助湾办运营门户平台及微信公众号、解决客户在使用计算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其他服务事项。 b每周对IT资源进行巡检一次,每周做好巡检报告,巡检结束后提交巡检报告给用户。巡检内容包括南宁市北部湾办门户平台使用情况、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情况、计算机硬件、软件、网络运行情况等。 (4)驻场值班 本维护项目将需成交供应商安排2名熟悉门户及媒体运营和技术的人员常驻南宁市北部湾办值班,日常运营门户平台、微信公众号及解决客户在使用计算机过程中遇到的硬件、软件、网络、多媒体设备问题,驻场值班时间与南宁市北部湾办的工作机制相同,即按法定工作日安排。 (5)软件功能运行情况定期巡检 定期(1周1次)对功能模块进行巡检,巡检的主要内容包括: a功能模块检测:检测各个模块是否能正常使用、是否有报错。 b内容检测:检查各栏目中是否有空挂情况或长时间未更新情况,如有发现这种情况,需要及时汇报市北部湾办,避免出现僵尸栏目。 c信息发布情况汇总:将门户平台发布的各类信息及微信公众号的文章进行汇总统计,形成清单,方便市北部湾办及时掌握本单位的对外宣传工作动态。 (6)计算机硬件、软件、网络及多媒体设备定期巡检 定期(1月1次)对计算机硬件、操作系统软件及办公软件、多媒体设备进行巡检。主要包括对计算机的保养、除尘、系统病毒查杀、多媒体设备保养等。 (7)服务响应 a上门服务:每周至少5天派2名熟悉系统业务和技术的人员在南宁市北部湾办值班服务,解答客户在使用系统中遇到的问题。驻场值班时间暂定每周一至周五。 b电话技术支持:要求每天(含节假日)8:30—17:30开通专门用于该项目的电话技术支持及咨询号码,其它时间要提供值班热线电话咨询服务。 c远程在线支持:建立远程网络报障平台。要求专职工程师在线,实现专人负责在线答疑,实时解决用户处发生的故障。 d维修响应时间:当用户提出报修故障服务请求后,立刻做出响应,并告知拟定的维护措施,若通过电话服务还未能解决问题的,应提供上门服务。 e故障修复时间:提供上门维修服务时,服务人员应当场修复。如不能当场修复故障时,技术人员在得到用户认可后,可带走维修。遇特殊情况,不能在3天内完成维修时,服务人员要提前打电话与用户协商修复时间,最长不超过15天修复。若用户送修故障设备时,应当场修复,让送修人带回。如确因个别复杂情况不能当场修复时,应与送修人协商,明确修复时间,最长不超过15天修复,并无偿地将设备送回。 f软件和数据恢复服务:修复后的服务器及计算机设备要将其软件系统恢复到原有的状态。恢复过程中安装的软件,一定要确保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安装的软件由用户提供)。出现数据丢失时,应及时从其它相关数据库中恢复。在维修过程中使用到临时代用设备的,在原有设备修复后,要及时从代用机上将数据导入更新。 g服务情况报告:驻点期间发现故障或接收到故障需填写服务单,按软硬件分类做好档案管理,每月、每季、半年将服务情况报告、服务情况统计表书面报与用户。 (8)服务质量 建立完整的接报故障处理规范: a对客户管理、故障申报、跟进情况、处理方法、解决结果、客户评价进行集中登记管理。 b建立5*8小时(每5个工作日,8个工作小时内)的电话热线接听机制。要有专职工程师在席接听报障热线,实现全市专人接听。 c要求专职工程师在线,实现全市专人负责在线答疑,实时解决用户处发生的故障。 d建立5*8小时以外、国家法定假日、双休日期间的值班报障方式。至少保证一位值班工程师随时准备服务。 e要求建立现场服务规范。上门服务工程师服务过程中要体现专业、严谨的服务态度,礼貌对待用户。 (9)培训服务 要求根据不同的用户角色制定相应的培训课程,主要人员角色如下:领导、系统管理员、系统操作员、职能科室。通过项目培训,让相关人员了解南宁市北部湾办门户平台的体系结构和原理、计算机基础知识、日常办公软件基础知识等,在使用系统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解决。 (10)设备保修及权责界定 设备在保修期内:原则上仍由原设备供应商提供服务,也有义务协助市北部湾办进行设备的故障诊断、及其定位,并联系设备供应商前来检修。协助设备供应商及时解决有关的故障。 设备在保修期外:如果设备已经过了保修期,由技术人员提供维护服务,更换备件费用由用户支付,但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格水平。 (11)更换零配件费用的结算方式 在硬件维修过程中,若需要更换零部件的或者需要协商送修的,请详细填写《南宁市北部湾办计算机维护情况表》中的故障现象、故障部件名称、故障排除办法、更换(或需要外协维修)部件名称、价格,更换零配件费用由设备用户单位支付。在得到用户签名确认后方可更换故障部件。 更换的零配件原则上要原厂的配件,并提供产品的合格证给用户核实。 在维修服务过程中,只按照“零配件报价清单”收取要更换的零部件的费用,不再另行收取其它费用。 ▲4.项目拟投入人员要求 本项目要求至少投入1名项目经理和2名技术人员。其中,自合同生效起一年,必须提供2人5*8小时的现场驻点服务(常驻南宁市北部湾办)。由于采购人单位工作性质,有时候需根据业主需求安排非工作时间值班。 5.应急能力要求 本项目要求在合同生效后3天内基于南宁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开发搭建完毕南宁市北部湾办门户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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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商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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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商务条款 |
商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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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磋商报价 |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只要填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但并不限于本项目各项购买服务及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等所有费用。对于本文件中明确列明必须报价的货物或服务,供应商应分别报价。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响应总报价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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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合同签订日期 |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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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服务的时间或服务期限 |
本项目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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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服务地点或交付地点 |
南宁市内甲方指定的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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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服务期内服务要求 |
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1.电话咨询 提供7*24的电话技术指导、远程故障定位排查、系统故障定位,排查(含系统软件、支撑软件)服务。 2.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或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和服务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到达现场后2小时内排除故障,恢复正常使用。 3.驻场要求 自合同生效起一年,必须提供2人5*8小时的现场驻点服务(由于采购人单位工作性质,有时候需根据业主需求安排非工作时间值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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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验收方式 |
1.服务完成后,供应商向采购人发出项目验收建议,采购人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提交的服务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的承诺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2.供应商应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的依据。 3.验收时供应商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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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培训 |
供应商对其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供应商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熟练掌握所培训内容,熟练掌握全部功能,培训的相关费用包括在响应报价中,采购不再另行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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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知识产权 |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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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付款方式、时间、条件 |
1.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全额发票向采购人提出付款申请; 2.票据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正式发票。一旦发现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发票,除须向采购人补开合法发票外,须赔偿采购人发票票面金额一倍的违约金,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供应商不得提出异议,因终止合同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3.自合同签订后,人员到位且建立工作制度经采购人审核通过,支付项目金额的30%;签订合同半年后支付项目金额的40%;项目全部完成后支付项目金额的30%。 4.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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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项目其他要求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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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项目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强制性标准、规范等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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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演示要求 |
R无要求 £有要求,演示时间、地点: 供应商须自行准备电脑及演示文件(投影仪由代理机构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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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样品要求 |
R无要求 £有要求,样品接收时间、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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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本项目附件 |
R无;£有,详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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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本项目图纸 |
R无;£有,详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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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其他 |
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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