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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20-21年度运营(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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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4280000058620 发布时间:2020-04-28 文档页数:75页 所需下载券:10
苏州工业园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20-21年度运营(二标段)

招 标 书

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就其所需苏州工业园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20-21年度运营项目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ZHQ2020-Y-G-072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采购预算:人民币(大写):伍佰肆拾叁万元

人民币(小写):5430000.00元

其中:

一标段采购预算:人民币(大写):肆佰壹拾柒万元;人民币(小写):4170000.00元

二标段采购预算: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陆万元;人民币(小写):1260000.00元

最高限价:无

三、项目概述

 随着全球新一轮技术革新步伐加快推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智能、智能搜索和下一代互联网等新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以及智慧城市的理念和实践的快速拓展,信息化成为区域综合竞争力和现代化程度的重要内涵与标志。信息化不仅是园区“十二五”发展的主要命题,也是园区在基本实现现代化为总目标和加快建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科技同业园区和国际化、现代化、信息化的创新型、生态型、和谐幸福型新城区的关键手段。

智能交通系统建设是整个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园区的智能交通系统采用物联网感知技术、有线/无线数据通讯传输技术、电子控制技术以及计算机系统处理技术,通过数据采集、传输、融合、处理、分析、发布、交换和利用等步骤,为交通参与者提供多样性的服务。

目前,智能交通一期工程建设范围涵盖星港街(不含)、娄江快速路(含)、星华街(不含)、独墅湖大道(含)范围。新建改建道路配套智能化项目建设范围。娄葑部分、星明立交、星明街(苏虹西路-苏绣路)、星海街(苏虹西路-金鸡湖大道)、中环桥上及地面(展业路-新华路)、星湖街唯亭部分以及16-17新建改建项目建设范围。总计268台信号机,268个信控路口。已建设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交通视频综合监控系统、交通诱导信息发布系统、交通管理控制中心指挥集成系统、交通仿真决策支持系统、专家系统辅助决策系统、交通数据统计分析系统、智能交通运维管理系统、园区交警大队智能交通移动终端等系统。系统自投入使用以来极大提升了建设范围内道路通行能力及服务水平,随着交通管理业务需求的不断提升,对于专业化的交通工程技术运用也不断提升。

四、项目内容

二标段服务内容(信息系统运营):

  1. 苏州工业园区智能交通网络系统运维和技术支持。投标人对园区交警大楼内部视频专网提供网络规划、网络调优、网络日常维护等服务,对公安网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保证智能交通系统的稳定持续运行,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1.1 网络建设规划、网络性能改进和网络配置优化;

1.2 监控网络设备状态、网络链路流量以及核心交换机端口流量等,科学的进行流量管理;

1.3 检查网络设备运行日志,备份网络、防火墙、入侵检测等设备的配置参数;

1.4 控制网络配置的变更;

1.5 应急故障处理,制定应急预案;

1.6 及时处理网络中断、网络设备故障等;

1.7 必要的技术支持。

  1. 苏州工业园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应用运维。投标人提供全面的系统维护、配置变更和业务升级等技术支持方案,保证业务系统的稳定运行。
  2. 建设并维护苏州工业园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的运维管理平台

3.1 根据智能交通系统特点,部署并维护最适合智能交通系统的运维管理平台

3.2 部署方案需要明确部署所需的操作系统、组建环境和网络环境等

3.3 明确运维管理系统的部署方式和拓扑位置,提供完善的部署方案

3.4 每月检查运行状况,确保运维管理系统更新正常

  1. 苏州工业园区智能交通系统数据存储备份和恢复。对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的数据管理提供如下服务:

4.1 评估数据的完整性、可靠性、可用性和机密性等要素

4.2 评估数据存储、数据通信的安全性

4.3 制定数据存储、数据备份、数据恢复等的策略,保证数据安全

  1. 项目团队具备排查和解决各方向系统问题的能力,制定售后应急服务体系和应急预案,进一步保障智能交通系统正常运行,提升智能交通运营水平。发现问题后确保五分钟内响应。具体如下所示:

5.1 在重大活动或应对网络突发状况时,根据网络应急预案,快速恢复智能交通网络系统,必要时提供技术支持;

5.2 利用建立的运维管理平台,出现故障时能够精准定位,在最快的响应时间内解决恢复,并出具服务报告;

5.3 详细了解智能交通各应用系统架构,出现故障时快速定位并解决应用故障,保障各大应用系统的稳定运行,保障应用服务质量,当有新业务系统加入时,能够实现平滑的系统接入。

  1. 制定信息系统安全方案,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及维护体系,定期进行脆弱性检查和安全扫描与评估,定期进行安全演练,保障系统信息安全,提升智能交通系统网络安全水平。
  2. IT资产运维管理。协助智能交通系统更新、调整、分配IT资产,确保IT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定期评估IT资产使用状况,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和更新,定期进行IT资产的汇总分析,确保IT资产的可用性和安全性。
  3. 系统设备巡检和维修。协助采购单位进行已建系统巡检维护工作,负责网络、服务器、存储、数据库等基础设施巡检及维护,负责交通指挥大厅内场智能交通设备巡检、登记、报修工作,及时发现故障,协助维修单位排除故障,保障日常交通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具体要求如下:

8.1 每天对网络、服务器、存储、数据库等基础设施进行两次巡检,对于发现的故障进行及时处理,早高峰8:00及晚高峰17:00之前未能处理的故障书面通知采购单位;

8.2 每天11:30之前对交通指挥大厅内的智能交通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点检,每月最后一天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本月问题汇总;

8.3 保证在特勤任务、大型活动等任务执行时的基础设施正常运行,对于发现的故障进行处理前做出详细的实施方案和应急方案,详细记录实施过程。

8.4 根据交通运营管理要求进行IT基础设施维护改造,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应急方案并经主管部门及采购单位审核,记录维护过程,维护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工作报告,报告内容包含但不局限于维护前状态、维护原因、实施时间、实施人员、维护后状态、影响范围、效果分析。

如遇下述情况,采购单位有权追究中标单位违约责任并保留索赔的权利:

(a)因中标单位原因未能及时发现处理基础设施故障且未告知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

(b)故障处理过程中操作不当并造成损失的;

(c)在警卫任务保障过程中基础设施故障造成损失,经确认是由中标单位原因造成的;

(d)基础设施维护改造过程中因中标单位操作不当造成损失的;

(e)未按时提交基础设施维护报告的。

  1. 协助智能交通事故中队结案系统运营,协助苏州工业园区交通警察大队对已经责任认定与事故调解完毕的案件进行案卷结案,并将案件数据准确录入系统。
  2. 根据相关标准建立服务管理体系,规范服务工作流程,保障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的稳定运营。
  3. 汇报材料准备及协助接待。根据任务要求协助采购单位进行汇报材料收集、整理及制作,协助主管部门及采购单位进行参观接待工作宣传汇报工作,如遇特殊情况根据业主需求要求加派人手。
  4. 服务报告。每月定期巡检并填写技术服务单,每月出具运维服务报告,涵盖系统总体运行情况、事件分析、工作量统计、系统能力分析、重大异常报告、重大变更报告以及客户满意度调查等方面的内容。
  5. 人数及岗位限制要求。项目组成员驻场人数不小于6人,技术支持团队人数不小于3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人员清单。中标单位必须具备强大的技术支撑能力和良好的服务优势,技术支持团队协助解决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的各方向技术故障,保障智能交通系统稳健运行。

序号

工程师类别

人数

项目驻场团队

1

网络工程师

≥1

2

网络安全工程师

≥1

3

数据库工程师

≥1

4

系统工程师

≥1

5

信息安全工程师

≥1

6

宇视视频监控技术工程师

≥1

二线技术支持团队

7

网络系统技术工程师

≥1

8

数据库运维工程师

≥1

9

安全技术支持工程师

≥1

五、服务要求

  1. 中标单位项目组需在苏州工业园区交警大队进行驻场服务,项目组需由经验丰富的项目经理带队,项目团队成员要求大专毕业工作满3年或者本科毕业工作满1年或者研究生毕业。

2.地理信息服务要求7*24小时*365天可用,如遇故障必须保证30分钟内启动备份服务,数据更新期间不得影响原有服务运行。

  1. 现场值守工作要求7*24小时*365天进行,定期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汇报;遇特勤任务、大型活动,按需增派人员,保证任务顺利完成。进行时间、地点、保障计划、执行情况等详细信息记录。
  2. 投标人必须具备必要的技术支撑能力及良好的人力优势,保障合同有效期内各系统有效运行、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3. 项目组人员需具备专业技能水平、个人素养、工作着装、责任意识、服务态度等。运营单位驻现场项目人员应具备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具备与采购人顺利沟通的能力,处理和解决突发事件的能力,具备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运营计划和方案的能力,具备强烈的责任意识,具备较高的人财物管理水平,全力保障智能交通系统的正常运行。运营单位应保持团队的相对稳定。基本要求如下:

(a)统一正装、配戴胸卡、具备良好的精神风貌,年龄22—45周岁。

(b)所有人员均必须专职服务于本项目。

合同期内,项目组人员须具有相对稳定性,中标单位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及项目团队人员:

(a)如有人员因工作技能或身体状况等原因确实需要变更的,应提前一个月向采购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待采购单位同意后方可更换,所更换人员资格、水平不得低于原项目组人员。

(b)中标单位项目组人员现场管理工作不到位,或无法起到应有的作用,视为不称职,采购单位可以要求中标单位更换相应的项目组人员。

(c)未经采购单位同意,项目组人员更换的违约金为:项目经理1.0万元/人·次,其他人员0.5万元/人·次。未经采购单位同意,累计人员更换次数高于派驻人员总数20%的,采购单位有权撤销合同。

  1. 中标单位必须根据甲方管理要求建立完善的运营队伍,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关考核办法详见附件一。中标方需响应甲方建立的工作考核机制,甲方对工作成果及效果依据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扣除当季度进度款的1-5%。
  2. 建立故障等级响应体系,第一时间发现故障并协助开展维修工作。如因未能及时发现故障影响采购单位工作的,采购单位可向中标单位收取违约金。
  3. 建立严格的数据、资料安全管理体系,包括人员权限管理,数据、资料保密制度,数据、资料备份机制,数据、资料拷贝机制,严禁未经采购单位许可的数据、资料泄露,外借及转移;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违反该条款,采购单位可直接取消合同、单处或并处违约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 未经采购单位同意,擅自利用智能交通系统对道路交通造成影响的,采购单位可直接取消合同、单处或并处违约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0.采购单位提出业务相关的事项,中标单位须及时响应,并根据采购单位要求予以配合。

11.违反上述服务要求的,采购单位可向中标单位收取违约金,违约金单次不超过5%,累计达总合同金额20%视为不能履行合同。

六、综合说明及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须严格按照招标单位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的各项工作内容,如在实施的过程中出现错误、误差,需负责及时更正直至招标单位确认合格,中标单位在项目进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安全、损坏等责任事故一律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2.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协助招标单位完成其他需要中标单位配合的服务。

3.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服务合约,项目完成后,如招标单位有需要中标单位配合的服务,中标单位必须予以配合,协助招标单位完善项目内容。

4.服务期限:十二个月。

5.服务地点:苏州工业园区交警大队。

6.凡涉及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最后公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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