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说明
我公司受潍坊市奎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奎文区白浪河机场支流清淤疏浚截污管
道工程(一标段)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对本次磋商作如下有关说明:
一、请供应商务必在磋商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并按以下顺序装入档案袋中,档案袋封面
标明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磋商前连同响应文件一起递交。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
执照);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国内独立企业人;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参加磋商的)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在响应文件中也视为提供,法人无授权时, 该项不提供),被
授权人须提供 3 个月以上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证明提交方式:1、登录社保系统网站打印并
加盖单位公章;2、由社保部门开具证明;3.其他磋商小组认可的方式。供应商优先选择第一
种方式。
8、信用信息查询;
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或信用承诺书,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
(www.creditsd.gov.cn)渠道。
查询截止时间节点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查询内容: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
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
号码;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法院。
注: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潍坊市国家税务局、潍坊市环境保护局确定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有行贿犯罪
记录的供应商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
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9、荣誉表彰证书原件及业绩合同原件等;
10、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需提供的资料;
注:1、第 1-8 项证件原件为必须提交的资质证明材料,所有资料供应商磋商前必须备齐、
递交,磋商后将对资质证明材料进行详细审查,若未通过资格后审,则不进入详细评审。其
奎文区白浪河机场支流清淤疏浚截污管道工程(一标段/二标段)
他所有证明、证书及合同原件等磋商前亦须备齐并递交,公开磋商后递交的资料一律不予接
受。
2、以上证件如果正在办理年审的,则需办证机构出具相关证明原件或公证书原件。
3、以上材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全部做入响应文件中,为保证项目的公平、公正性,严
禁借资质参加磋商。
二、详细阅读本标书技术标编制要求。
三、项目内容包括: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潍坊市奎文区白浪河机场(南苑街-机场路)。新
建污水管道及其附属工程,并将沿线的现状污水支管接入新设污水管道,改造与新设排水管道
发生冲突的其他管道。
本项目施工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奎文区白浪河机场支流清淤疏浚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及清单)
二标段:奎文区白浪河机场支流截污管道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及清单)。
四、供应商在收到磋商文件后要认真地阅读,仔细核查工程量清单,若施工图纸与工程量
清单内容不一致或工程量清单内容表述与施工图纸存在差异或工程量表述不清晰之处,供应商
应在磋商答疑前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采购人对供应商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
五、供应商在磋商前应仔细勘察现场具体情况,工程施工用水、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以及
竣工后的清理工作,均由成交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六、供应商应将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具有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证书、项目部组成人员
的证书、业绩、荣誉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做入标书中(并逐页加盖公章或加盖骑缝公章)。标书
中报价必须打印,手写必须盖公章,否则报价为无效报价。
七、本项目为奎文区白浪河机场支流清淤疏浚截污管道工程,施工方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
施后方可施工,必须保留居民出行通道确保安全,自行协调居民关系。
八、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九、不允许出现备选方案,否则其报价为无效报价。
十、本项目采取二轮报价方式。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轮报价。投标人的第二轮报价,
不能高于投标人自身的第一轮报价,高于第一轮报价的,报价得分为零分。(经现场磋商,采
购内容或技术参数、数量有重大变动的除外)。
本磋商文件中有效报价是指低于磋商控制价且满足磋商文件编制规定并符合磋商文件实
质要求的磋商报价,所指的无效报价,不参与标价分评比,其报价部分得零分。
十一、供应商响应文件(正本)所需盖章部分必须为公司公章原件,没有盖章或加盖其他
章或公章为复印章的均视为无效标书。
十二、供应商要在磋商时间前半个小时到达磋商现场,并将磋商说明中要求递交的各项原
件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评审结束后原件退还,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论成交与否一概不予退还。
奎文区白浪河机场支流清淤疏浚截污管道工程(一标段/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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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凡涉及本次磋商的有关补充或修正,均以山东昌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书面材
料为准。非由磋商代理机构处获取的磋商资料,一律为无效资料。
十四、供应商一旦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所有条件和规定。
十五、本项目联系人
山东昌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36-8825251 邮箱:1333525705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