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采购内容
苏州恒大招投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的委托对该单位的文旅行业第三方安全检查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磋商编号:SZHD2020-N-C-001
二、磋商项目名称:文旅行业第三方安全检查项目
三、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方式
采取明查方式,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授权开展相关安全检查。以《文娱场所安全检查表》、《景区(点)安全检查表》、《星级酒店安全检查表》、《涉旅企业安全检查表》为基础,采用定期检查、定期汇报的方式将检查隐患以电子表格形式通报苏州高新区文体旅局,形成边检查边上报边整改边复查的高效工作模式。年底将收集整理的全年安全隐患及相关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形成评估报告。
(二)检查内容
安全管理方面检查内容 |
检查目的 |
1.组织机构建设,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 2.安全制度体系建设,考核奖惩的落实情况; 3.安全重点监管的落实,各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4.安全培训工作开展和行业企业标准化建设情况; 5.应急预案及救援体系建设情况。 |
1.提高企业相关负责人的安全管理意识; 2.督促落实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 |
消防安全方面检查内容 |
检查目的 |
1.消防安全设施配备; 2.消防通道设置,指示标识设立; 3.消防值班巡查人员在岗; 4.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5.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安全防范; 6.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
1.督促消防相关设施配备,预防火灾发生; 2.提升经营者防火意识和救火、灭火能力。 |
安全设施设备方面检查内容 |
检查目的 |
1.锅炉、电梯、机电、游艺设备等特种设施设备有安全认证、标识,定期检修,检查,有无超期服务现场; 2.安全防护、标识标牌等设施完好有效; 3.员工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范,持证上岗; 4.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及培训要求。 5.监控录像按规定时间储存及调取操作 |
1.督促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工作; 2.排查隐患,提升经营者安全预防意识。 |
安全宣传与警示标志方面检查内容 |
检查目的 |
1.常备安全宣传标语、海报、视频、游客须知等资料; 2.自然天气预警工作; 3.户外山坡、道路、水域等危险地段安全警告标志; 4.室内楼梯、过道、房间等区域的安全警示标志。 5.文娱场所禁烟标识 |
1.引导经营者主动向游客群众提供安全告知意识; 2.加强经营环境安全预防工作。 |
治安安全方面检查内容 |
检查目的 |
1.登记制度; 2.可疑人员报警预案; 3.重点检查企业干部职工值班、带班制度安排落实,安全生产事故专报制度执行; 4.定期巡逻排查安全隐患情况。 |
1.提升经营者治安安全意识; 2.督导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提升治安管理。 |
食品卫生方面检查内容 |
检查目的 |
1.有专用的碗、筷、餐具消毒设备和冰箱;食品制作应生熟分开; 2.厨房有良好的通风排烟设施,地面干爽无油腻,锅碗瓢盆等摆放有序,墙面砖、灶台、脱排油烟机等清洁; 3.厨师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不准在操作时吸烟;要有除害设备; 4.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不加工变质食品,食品须煮熟、煮透,谨防食物中毒。 |
1.提升经营者食品制作安全及硬件配套; 2.督促经营着提升安全管理能力。 |
医疗急救及安全资金保障方面检查内容 |
检查目的 |
1.建立紧急救援机制; 2.设置紧急救援电话,及时处理顾客发出的求助信号; 3.配备急救箱(包),常规常用药品; 4.必要的医疗救护设备; 5.安全资金预算及相关保险投保; 6.资金使用,安全培训演练、劳动保护用品采购等。 |
1.提升经营者应急处置能力和救援意识; 2.督促常备救援用品,提升经营者急救能力; 3.企业对于安全重视与投入情况。 |
(三)工作职责及其他服务
依照相关法规政策,协助苏州市高新区文体旅局做好文旅行业各场所明查暗访工作。
(1) 组织实施检查调研,进行分析评估,编制相关报告;
(2) 充分收集高新区文旅行业各场所安全工作信息;
(3) 现场监督、及时提出安全隐患整改意见、建议;
(4) 按计划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定期向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整理汇报安全检查工作情况,并建好安全工作台帐资料;
(5) 协议期内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提供安全培训讲师、安全课程服务,协助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举办文旅行业安全演练工作,提供演习方案、脚本、现场指挥等筹备工作。
(6) 安排至少一人参与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日常检查工作,协助现场检查文旅行业各场所安全隐患等问题,填写安全检查表,回答文旅行业安全咨询问题。
(四)工作阶段
安全检查阶段 |
具体时间 |
检查目标 |
成果内容 |
安全检查 |
两次/年,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
22家文娱场所 23家涉旅企业、景区(点)、星级酒店 |
隐患整改台账、评估报告 |
其他增值服务 |
具体时间 |
服务目标 |
成果内容 |
旅游行业培训 |
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
23家涉旅企业、景区(点)、星级酒店 |
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演练 |
文娱行业培训 |
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
22家文娱场所 |
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演练 |
服务期内文娱场所、涉旅企业、景区(点)、星级酒店数量可能有所调整,检查次数总量90次不变。
四、磋商须知
(一)响应文件的组成(格式见第二章)
1、磋商声明书;
2、响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到现场投标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磋商报价表;
4、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5、响应单位情况表
6、投标人针对投标资格要求第1-6条承诺函
7、采购文件条款偏离表
8、项目实施方案;
9、本项目服务人员配备情况表
10、服务项目业绩表
11、服务承诺书
12、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它实质性响应的资料、证明等复印件;
13、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14、其它响应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资料等:
注:响应单位必须递交上述规定的资料。否则,响应文件将因未实质响应采购文件而被拒绝。以上资料未注明要求的,响应文件正本中必须提供对应资料的盖章原件,副本中提供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二)文件要求:
1、响应文件数量要求为按照前附表要求,分别装订成册;装在文件袋里密封,封口处盖公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有醒目的采购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全称;文件内容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采购文件内容,前附表和正文如有不一致之处,以前附表为准;响应文件未明确正副本的或未满足上述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响应文件每页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三)磋商程序
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采购活动。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签名报到。
3、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凭保证金收据原件、身份证明原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响应文件,未能出示保证金收据原件或身份证明原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4、由磋商小组审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
5、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7、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8、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9、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递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0、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最后一个供应商磋商结束后十五分钟内递交最后报价,递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递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递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2、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3、如磋商过程中出现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五、综合说明及其它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能够达到采购文件的要求,同时明确详细的服务方案。
2、供应商必须承诺文件中提出的全部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3、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按照前附表要求。
(2)保证金递交方式:按照前附表要求
(3)出现以下情况,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
A、到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没有递交保证金;
B、递交的保证金的形式、数量和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注:供应商如为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事业单位,无需递交保证金,但应于现场递交盖有单位公章的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否则被视作无效投标处理。
(4)采购代理机构保证金专户:按照前附表要求
注:各供应商请在递交保证金,填写银行单据时应注明响应供应商全称,采购编号。
(5)磋商保证金退还:
A、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由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磋商)活动结束后,当场退还银行本票或汇票。
B、预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由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磋商)活动结束后解存保证金专户,并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无息)。
C、供应商申请退还保证金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保证金退还账户的相关信息,供应商因自身原因耽搁退付,造成退付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延后退付责任。
(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A、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B、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C、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D、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E、成交单位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缴付代理服务费的;
F、成交单位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7)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4、磋商说明:
(1)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需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并提供收据原件,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磋商代表的身份证明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为磋商代表的可不提供);
(4)响应文件密封和签署不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不能成交;
(6)不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不能成交;
(7)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不满三家或进入二次报价的不满三家或二次报价在采购预算内不满三家的,磋商采购失败。
(8)最终合同单价由供应商提供,若未提供明细报价的则合同单价按第二次报价与第一次报价总价的下(上)浮同比例下(上)浮)按最终总报价同比例下(上)浮。
5、供应商应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成交单位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采购方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
6、本项目在确定成交后严禁分包或转包他人,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7、成交供应商须为员工购买用工意外伤害保险,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
8、供应商在被确定成交后,其在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名单须相对固定,如有人员调整须在合同签订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9、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若所提供的服务不能令采购人满意,如减少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服务人员的素质水平、工作态度等,则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方在指定时间内更换管理及服务人员。
10、质量要求:应能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涉及到的知识产权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需方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供方承担。
11、响应单位所投标的物若涉及相关专利权时,须放弃其专利主张。因专利权引起的相关事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解决,与采购单位无关。
12、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响应总报价一次报定,包括完成所有采购内容以及本项目所需的劳务支出、营业费用、推广费用、保险、配套费用、税费及服务相关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13、验收标准:合格
14、代理服务费
14.1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如下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按照前附表要求;
14.2代理服务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14.3成交单位如果未按上述规定缴纳成交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诉讼的权利。
(四)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正常贯彻执行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17)10号)文件的规定:
1、小微企业的价格分评审:
(1)中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
中小微企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企业注册地经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书,或签署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带最新一期的企业纳税证明(利润表)、社保缴纳证明,证实企业的规模类型。可以认定为中小微企业。未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型、微型企业认定书或《中小企业声明函》及附件资料的,不享受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价格分的折扣:
一个项目中包含多项货物采购的,按其中可以认定为小微企业生产产品的价格或价值部分给予价格折扣(供应商需在报价明细表中详细列明所投产品的制造商、以及制造商的企业类型。对拟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政策的投标产品及其报价单独作分类汇总并附制造厂家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
对于小、微型企业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信用记录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我们将依法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评审小组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查询渠道:
统一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
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
(4)信用记录使用规则:
评审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
3、 监督和公证
3.1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
4、 未尽事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