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 项目说明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一个包,为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战略策划、概念性规划及核心区城市设计采购。
二、服务要求
对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约 89.3 平方公里的进行发展战略策划,包括背景研究、战略定位、城乡发展研究、产业发展研究、旅游发展研究、交通发展研究以及开发模式等内容。对高新片区、青田特色组团、龙江湿地公园和蒲河湿地公园,约 37 平方公里进行概念性规划设计,包括规划背景解读、现状基地分析、
案例研究、概念规划设计、开发分期等内容。同时,对项目核心区约 3 平方公里范围进行城市设计,包括现状分析、规划理念、功能定位、主要节点设计、风貌分区设计、城市设计引导等内容。
三、项目班子配备
项目班子人员最低配备:不少于 4 名(含)。其中必须配备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1 名,具有多年总体策划咨询、规划设计咨询工作经验,需随时协调、解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方面问题。供应商配备的项目组人员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和能力,可以随时向采购人提供技术服务。供应商所配备的项目组人员在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不能胜任采购人工作需要,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同等级别的专业人员,如更换两次均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四、成果要求
发展战略策划、概念性规划设计、核心区城市设计可以为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提供具有前瞻性的战略指导,为高新区全面融入滨州中心城建设、统筹高新区城乡融合发展、拓展高新区发展新空间、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塑造高品质城市公共空间,发挥切实指导作用。成果应满足“精致、精细、精品” 的工作思路,对高新区进行充分的基础研究,提出推动系统性控规编制全覆盖的优化引导,提出重点地区高品质公共空间和环境设计的设计准则。
成果提交要求:纸质成果六套,电子文件成果一套。
五、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限内开展并完成任务。如果确因项目复杂、情况特殊、工作量大等原因在固定时间内不能完成任务应及时向采购人提报书面说明,经采购人同意后,在延长期限内出具报告。
2、采购人不满意供应商磋商过程中的最后报价,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3、报价说明:供应商所投总价应包括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服务期的所有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其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服务费、辅助人员费、一般办公费、特殊办公费、交通费、住宿费、管理费、调研、踏勘、成果印刷、验收、成果资料、利润、税金、代理服务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注:以上加“★”并注有“ ”的条款内容为本项目的实质性技术或服务要求,如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以上加“△”并注有“ ”的条款内容为本项目的重要指标,不带标识的为一般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