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采购需求
1项目背景
2019年5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省政府第375号令)重新界定了水域的范畴,对水域空间保护提出了更高要求。2019年6月13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和浙江省水利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全省水域调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本轮水域调查的技术要求、目标任务,提出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开展工作,设区市直接管理的区域,由市级水利部门作为水域调查主体或者协调落实调查主体。
为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调查制度,贯彻实施《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推进舟山市水域监管数字化转型,维护和发挥水域在防洪、排涝、供水、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舟山市水利局开展辖区内新城管委会、普朱管委会、海洋集聚区和市水务集团的水域调查及舟山市水域调查成果的汇总拼接与复核质检工作。
2工作范围及对象
2.1水域调查
本次水域现状调查范围为舟山市新城管委会、普朱管委会、海洋集聚区和市水务集团。调查对象为《浙江省水域调查技术导则》中要求的江河、溪流、湖泊、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滞洪区、水库和山塘六大类,市本级主要为河道(江河、溪流)、水库、山塘、池塘及相关交叉建筑物,包括:
(5)交叉建筑物:市本级水域上的堤防、水闸、泵站、拦水坝(堰)、桥梁。
2.2数据拼接与复核质检
《浙江省水域调查技术导则》明确市级水利主管部门完成复核并拼接县级空间数据,形成市级GIS成果数据库。因此,数据拼接与复核质检的工作范围包括定海区、普陀区、岱山县、嵊泗县、市本级。工作对象为各县区及市本级的水域调查成果。
3工作内容
3.1水域调查
3.1.1河道
河道总长166.3km。调查内容如下:
3.1.2水库
共有水库31座,水域调查内容如下:
3.1.3山塘
共有山塘83座,水域调查内容如下:
3.1.4池塘、渠道
池塘(渠道)的调查内容如下:
3.1.5交叉建筑物
水域上的堤防、水闸、泵站、拦水坝(堰)、桥梁的调查内容如下:
(2)结构线勾绘:堤线;中心线。
3.1.6专题图件
根据调查的数据成果,编制专题图:
3.1.7数据编码
针对调查的水域及水利工程,制定数据编码方案。
3.2数据拼接与质检
舟山市水域调查数据拼接与质检工作内容有:
①舟山市水域调查成果数据库架构搭建;
②汇总拼接各县区及市本级水域调查成果数据库;
③汇总河长信息,使河长与河段数据融合;
④勾绘河道中心线,并贯通成网。
数据更新:针对舟山市水域调查成果数据库,制定数据更新机制,编制数据更新方案。
3.3 工作内容情况表
序号 |
类别 |
主要内容 |
工作对象 |
需开展工作 |
备注 |
1 |
河道 |
水文测站水位尺高程复核 |
市本级水文水位监测站,共10个 |
对水位监测站的水尺进行测量,获取1985国家高程 |
提供一期和二期两套成果 |
2 |
临水线测量 |
1.市本级县级及以上河道,共32.5km; 2.市本级其他重要河道,计25km。 总计57.5km |
开展重要水域的临水线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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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断面测量 |
县级及以上河道,共32.5km |
按照《导则》要求,以河道两侧背水坡脚为边界,或者以两侧河道临水线外延5m为边界,开展重点河道典型断面测量 |
按照200m一个布设河道断面,共计162个;平均每个断面长度计为50m,断面总长8.1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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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外业调查 |
市本级所有河道,166.3km |
调查河道(段)名称、等级、起止点位置、长度、平均宽度、水域面积、水域容积、流经区域、所在流域、所属地形地貌、跨界情况、主要功能等 |
对于同一河道,若存在以下三种情况,应分河段调查相应的内容:①遇水库,②上下游等级不同,③防洪标准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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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三线”勾绘 |
按照《导则》要求,勾绘河道水面线、临水线、管理范围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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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重要节点标记 |
对临水线的起点、终点、拐点和重要节点进行标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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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水库 |
外业调查 |
市本级所有水库,共31座 |
调查水库名称、集雨面积、所属流域、所在区域(市、县)、类型、正常蓄水位、设计洪水位、移民水位、校核洪水位、总库容、兴利库容、水域面积、水域容积、坝顶高程、建成时间、主要功能等 |
舟山市水利工程(水库)基础测绘服务项目已包含 |
8 |
“三线”勾绘 |
按照《导则》要求,勾绘水库水面线、临水线、管理范围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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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山塘 |
外业调查 |
市本级所有山塘,共83座 |
调查山塘名称、坝高、集雨面积、所属流域、所在区域(市、县)、类型、坝顶高程、设计洪水位、正常蓄水位、总容积、水域面积、水域容积、整治时间、主要功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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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三线”勾绘 |
按照《导则》要求,勾绘山塘水面线、临水线、管理范围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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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池塘、渠道 |
外业调查 |
市本级200㎡以上的池塘及引水渠道 |
调查池塘(渠道)名称、起止点位置、长度、宽度、水域面积、水域容积、所在区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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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三线”勾绘 |
按照《导则》要求,勾绘池塘(渠道)水面线、临水线、管理范围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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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交叉建筑物 |
外业调查 |
市本级水域上的堤防、水闸、泵站、拦水坝(堰)、桥梁 |
调查:(1)堤防:名称、所在河道、起止点、长度、高程、设计标准;(2)水闸:名称、位置、所在水域;(3)泵站:名称、位置、所在水域;(4)拦水坝(堰):名称、位置、所在水域;(5)桥梁:名称、位置、所在水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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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结构线勾绘 |
堤防、桥梁 |
勾绘堤防堤线、桥梁中心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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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水域调查数据编码 |
河道(段)编码 |
市本级所有河道,166.3km |
按照《导则》编码要求及格式,对水域进行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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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水库、山塘编码 |
市本级所有水库(25座)及山塘(83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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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池塘、沟渠编码 |
市本级200㎡以上的池塘及引水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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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图件制作 |
舟山市河湖及水利工程分布图 |
舟山市所有河道、水库、山塘及水利工程 |
设计编制舟山市河湖及水利工程分布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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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新城管委会水域现状总图 |
新城管委会所有水利相关内容 |
制作成图尺寸1.5m*1.2m的新城管委会水域现状总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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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普朱管委会水域现状总图 |
普朱管委会所有水利相关内容 |
制作成图尺寸1.5m*1.2m的普朱管委会水域现状总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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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海洋产业集聚区水域现状总图 |
海洋产业集聚区所有水利相关内容 |
制作成图尺寸1.5m*1.2m的海洋产业集聚区水域现状总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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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舟山市水库图集 |
舟山全市211座水库 |
设计编制舟山市水库图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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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数据复核与质检 |
全市数据复核与质检 |
舟山市各县(区)水域调查成果 |
对各个县区及管委会的水域调查成果数据进行质量检查,主要是调查成果的完备性及调查成果的准确性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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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数据图形拼接及流域划分 |
图形拼接 |
定海区、普陀区、岱山县、嵊泗县、新城管委会、普朱管委会、海洋集聚区的水域调查成果数据 |
对各县区水域调查成果数据进行拼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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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流域划分 |
舟山全市 |
内业GIS水文分析、外业调查流域流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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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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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感影像解译、提取地表径流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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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划分小流域,形成舟山流域无缝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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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河流拓扑处理及构网 |
河流拓扑处理及构网 |
舟山全市河流,共1106km |
汇总全市河流数据,拓扑处理河流空间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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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提取河流岸线、勾绘河流中心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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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搭建舟山市几何河网数据模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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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对河网进行GIS几何网络分析,实现河网的追根溯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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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全市数据编码汇总融合 |
流域编码 |
舟山全市河道、水库、山塘、池塘、沟渠及交叉建筑物(堤防、泵站、水闸、拦水坝、桥梁) |
划分舟山小流域,在行业标准二级流域分区编码的基础上,扩展舟山市小流域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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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水域编码 |
规定水域类型、各水域所在的流域,并且在编码码中可以体现其水网的汇入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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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GUID编码 |
全球唯一码。通过专业软件生成每个水域和水利工程数据库全球唯一码,真正实现编码的唯一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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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要素分类编码 |
实现各类实体的二级要素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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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交叉建筑物编码 |
包含类型、所属流域、所在水域、等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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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全市水域空间数据库建设 |
水域数据库 |
汇总全市水域调查成果、河流拓扑处理及构网成果,建立水域数据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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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交叉建筑物数据库 |
汇总交叉建筑物空间信息和基础信息,建立交叉建筑物数据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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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流域空间数据库 |
建立流域数据库,对流域划分的成果进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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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二级结构要素数据库 |
为细小到实体的结构对象建立数据库,如水库大坝结构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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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历史数据库 |
建立历史数据库,为数据溯源和更新提供信息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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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成果报告 |
舟山市本级水域调查成果报告 |
市本级水域 |
按照《导则》要求内容进行编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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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数据拼接与复核成果报告 |
全市水域 |
数据库建设成果报告、数据编码成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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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调查方法
(1)现有成果(近三年完成的)经复核后直接利用,主要可利用的成果如下:
①基础测绘资料:舟山市DLG、DEM、DOM等测绘成果。
②河湖划界成果、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成果:包括划界方案(已批复)、标准化管理方案、测量控制点成果表、界址点成果表和专题图集;
③防洪能力调查成果:防洪能力调查报告、河道断面成果表、圩区包围线及断面图、圩区包围线配套排涝建筑成表、圩区保护对象调查表和影像资料;
④ 河道、山塘名录:舟山市河道数据汇总、舟山市山塘名录。
(2)无成果或现有成果无法满足要求,特别是县级及以上河道等重要水域的临水线、断面图资料缺乏,需开展外业实地调查和典型断面测量。
(3)基于已有资料成果及测量成果,采用地形图解析和影像判绘法,利用专业GIS空间数据编辑工具和属性录入软件进行数据成果的制作。
5实施依据
(1)《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2)《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
(3)GB/T 20257.1-2017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
(4)CH/T 2009-2010 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
(5)CH/T 1004-2005 测绘技术设计规定
(6)SL 197-2013 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
(7)SL 213-2012 水利工程代码编制规范
(8)DB33/T 587-2005 浙江省河流名称代码
(9)DB33/614-2016 河道建设规范
(10)《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2008年)
(11)《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2011年)
(12)《浙江省水域调查技术导则》(2019年7月)
(13)《关于开展全省水域调查工作的通知》(2019年6月)
(14)《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2019年5月)
6技术要求
6.1调查时点
本轮调查以2018年为基准年。
6.2数学基准
高程基准: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一期)。
平面坐标系:平面坐标系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投影分带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按3°标准分带。
6.3底图要求
(1)采用国家基础测绘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及其对应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作为基础底图,现势性不超过3年。
地形图建议(市、区)采用1:2000比例尺,鼓励采用更大比例尺。上游山区若缺乏1:2000地形图,可采用1:10000比例尺的地形图。
采用的地形图至少要包括水系要素(点、线、面)、居民地及设施要素(点、线、面)、境界与政区要素(点、线、面)及相应图层等。
(2)要求采用优于0.2 米分辨率的航拍影像资料(缺少的,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影像资料)进行校核。航拍影像资料现势性不超过3年,卫星影像资料现势性不超过1年。
(3)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应作为地形图、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以及遥感影像资料的有益补充。
6.4外业测量要求
6.4.1测量精度要求
(1)陆域
测点平面精度≤±10cm,高程精度≤±10cm。要素现势性参考航空DOM成果,要求和航空DOM套合。
(2)断面测量精度
测点平面位置允许中误差为图上±0.6mm,即实地±0.12m。断面点高程允许中误差为±0.2m。测量应灵活采用全站仪、RTK、水准仪等,确保测量精度和点位间的相对关系,并与实地地形相符。
6.4.2图根控制测量要求
(1)图根控制测量技术要求
ZJCORS(浙江省连续运行卫星定位参考站综合服务系统)已覆盖整个测区,因此本项目拟采用ZJCORS 网络RTK技术进行控制测量,并将平面控制点和高程控制点合并测量。RTK平面控制点按精度划分等级为:一级控制点、二级控制点、三级控制点,如表5.4-1示。RTK高程控制点按精度划分等级为五等高程点,如表5.4-2示。本项目RTK平面控制点精度不低于三级,RTK高程控制点为五等。
表6.4-1 RTK平面控制点测量主要技术要求
等 级 |
相邻点间 距离(m) |
点位中误差(cm) |
边长相对 中误差 |
与参考站的 距离(km) |
观测次数 |
起算点等级 |
一级 |
≥500 |
≤±5 |
≤1/20000 |
≤5 |
≥4 |
四等及以上 |
二级 |
≥300 |
≤±5 |
≤1/10000 |
≤5 |
≥3 |
一级及以上 |
三级 |
≥200 |
≤±5 |
≤1/6000 |
≤5 |
≥2 |
二级及以上 |
图根 |
≥100 |
≤±5 |
≤1/4000 |
≤3 |
≥2 |
三级及以上 |
注:1.点位中误差指控制点相对于起算点的误差。 2.采用单参考站RTK测量一级控制点需更换参考站进行观测,每站观测次数不少于2次。 3.采用网络RTK测量各级平面控制点可不受流动站到参考站距离的限制,但应在网络有效服务范围内。 |
表6.4-2 RTK高程控制点测量主要技术要求
等 级 |
高程中误差 |
与基准站的距离(km) |
观测次数 |
起算点等级 |
五等 |
≤±3cm |
≤5 |
≥3 |
四等水准及以上 |
注:1.高程中误差指控制点高程相对于起算点的误差。 2.网络RTK高程控制测量可不受流动站到参考站距离的限制,但应在网络有效服务范围内。 |
(2)图根控制点选择与埋设
选用网络RTK直接获取图根控制点,点位选择符合以下要求:
1)点位应选择在交通便利、并有利于扩展和联测的地点,方便放样。
2)附近不应有强烈干扰接收卫星信号的物体,如大型建筑物、玻璃幕墙及大面积水域等。
3)视场内障碍物的高度角不宜大于15°。
4)点位与周围大功率无线电发射源(如电视台、电台、微波站、通讯基站、变电所等)的距离应大于200m,与高压输电线、微波通道的距离应大于100m。
5)对符合上述要求的已有控制点,经检查点位稳定可靠时可充分利用。
6)点位选定后应现场标记。
图根控制点埋石可采用混泥土预制或现场灌制,也可利用基岩、混凝土或沥青路面,现场凿孔灌注混凝土埋设标志,或者在地面上刻正方形方框,中心钉入有清晰十字丝的大头钉。
6.4.3临水线测量要求
(1)图根控制测量:按照2-4km间隔布置图根点,图根点埋石可采用现场灌注混凝土埋设标志;
(2)临水线特征点测量要求:按照20-40m间隔布置测量点,曲线段适当加密。
6.4.4断面测量要求
重要水域中,若河道、人工水道等线状水域无实测断面数据或已有断面资料不满足容积计算需求,应开展外业实地调查和代表性断面测量。具体要求如下:
(1)断面测量间距:参照有关测量规范和本地河道实际情况确定(断面按照平均300米进行布置)。
(2)断面测量点布设:测点分布应能代表断面水下部分和滩面部分的轮廓,测量比例尺为1:200,横向测量点间距为2m。
(3)断面测量范围:河道两岸建有堤防时,河道断面需测至堤防背水坡坡脚线后至少5m;河道两岸建有护岸或自然边坡时,河道断面需测至岸顶“上口线”后至地坪至少5m。
(4)利用GPS-RTK或网络RTK技术外业实地测量。
6.5图解和影像判绘精度要求
无成果或现有成果无法满足要求,则需要采用地形图解析和影像判绘、外业实地调查和测量的方法。其中,地形图解析和影像判绘主要用于信息提取。
(1)地形图解析法,利用1:2000地形图直接提取相关信息,成果要满足1:2000成图精度要求。
(2)影像判绘法,在1:2000地形图缺失相关信息情况下,通过航空航天遥感影像判绘,提取相关信息,内业判绘精度5个像素,误差最大不超过±5m。
6.6流域划分要求
(1)流域提取过程中,应基于数字高程模型,获取流域流向数据,提取地表径流,获取各河段对应流域。
(2)平原地区相较于山区、丘陵,河流流向难以确定。在流域划分过程中,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对舟山市的平原集水区域分析。
(3)结合舟山市当地实际地理状况与全市江河河长制,根据分段河流对水流贡献区进行集水区域划分。实现强化联动治水,完善部门协作、流域协作机制,推进水环境治理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
(4)参照遥感影像以及相关图层信息,按照自然汇水关系,归并流域实现流域分级,确保流域分水线正确、河流沟道连续完整、归属关系一致。
(5)流域划分以自然地形地貌为基础,确保流域形态特征完整,流域面积原则上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
(6)流域边界应与各级流域边界无缝衔接,不应跨越上级流域,充分考虑相邻区域的流域完整性和衔接关系。
(7)流域划分后,各级流域图层应满足空间参照系一致、位置配准、格式一致、属性规范统一、数据完整。
(8)流域划分结果应覆盖整个舟山市,流域面积之和等于舟山市区域总面积。
6.7“三线”及重要节点勾绘
水面线采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临水线和水域管理范围线,成果经复核可靠直接采用;成果不可靠或无成果,则按下图的界定通过勾绘划定。
(1)水面线
水面线是指河湖等水域常水位所对应的水面外边线。水面线直接提取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中河道的水面作为河道的水面线。对于地形图上有,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中缺乏的水域,则需补充勾绘临水线,但无需勾绘水面线。
6.8河流构网要求
(1)建立河网模型,河流做为河网的基本数据,各类水工建筑物做为河网控制要素。
(2)通过GIS技术,实现河网的追根溯源分析。
(3)确保每一条河流的上下游汇水关系正确,无拓扑逻辑错误,并建立正确的河网网络拓扑关系。
6.9数据编码要求
1.编码对象:
河道、水库、山塘、池塘等水域及其附属的水利工程(堤防、水闸、泵站等)。
2.编码要求:
(1)河道编码需要包含类别、水系、行政区等基本信息,同时还要能体现市、县、乡三级河道的层次及上下游的逻辑关系,左右岸的区分,并且融合河长制信息,便于管理。
(2)山塘、水库编码在满足水域调查导则的基础上,融合库长制信息。
(3)水利工程的编码要区分类别,并与所在河道编码进行关联。
(4)所有编码具有唯一性,相关联的水域之间、水利工程与水域之间通过编码进行关联,每一个对象的GOID码与水利要素码进行关联,并通过计算机算法,与历史数据库、规划数据库进行联动,便于数据的更新与历史数据的查询。
(5)形成一套水域及水利工程数据编码方案,制定水域及水利工程数据编码规则,通过编码对数据进行查询、更新、分析,促进水利的信息化管理。
6.10数据质检软件
6.11数据库入库要求
(1)数据格式:为便于读取,地理空间数据交换格式为File Geodatabase。
(2)位置精度:线状或面状水系要素应连续不间断。一般情况下,水面线范围小于或等于临水线范围,临水线范围要小于或等于河道管理范围线范围,涉河工程位置要在水域范围附近。影像上边界明显的,采集精度应控制在5个像素以内。特殊情况下,如高层建筑物、树木遮挡阴影等,采集精度上原则上控制在10个像素以内。
(3)属性要求:必填项属性不允许为空,选填项属性允许为空;数据分层及其名称、属性项的名称、类型及值域等相关定义应符合录B。
(4)逻辑一致性:包括数据拓扑关系、概念、格式等。1)要素点、线、面等表示方式及关系应正确;2)面要素应闭合且具有唯一性;3)要素的重合部分无缝隙或重叠现象;4)线段相交或相接,无悬挂或过头现象;5)连续地物保持连续,无错误的伪节点现象。
(5)拓扑关系:数据采集时,判断两个坐标点是否相同的XY容差参数为0.05米。对于共边的相邻多边形,组成公共边的坐标点在两个多边形中记录的坐标值必须相同,确保相邻多边形之间不存在大于0.01米的重叠、缝隙等拓扑错误。
6.13舟山市水库图集编制要求
以最新基础测绘地理信息数据为本底,叠加航拍正射影像,融专题地图、图片、图表和文字介绍为一体,内容涵盖水库基本情况、地理位置、大坝断面、库容曲线等重要参数信息,编制舟山市水库地图集,直观地反映水库的管理保护区域。
6.14水域现状总图要求
以基础测绘地理信息数据为本底,本次水域调查成果为专题要素,设计编制1.8m*1.5m的水域现状总图。内容覆盖河道、水库、山塘、池塘及水利工程信息。
7进度要求
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市本级水域调查内容并通过验收。
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数据拼接与复核质检内容并通过验收。
8提交成果
本项目提交的主要成果包括(不限于):
(1)工程测量图根控制点成果表
(2)舟山市水文测站高程表
(3)舟山市水库地图集
(4)舟山市河湖水域及水利工程分布图
(5)新城管委会水域现状总图
(6)普朱管委会水域现状总图
(7)海洋产业集聚区水域现状总图
(8)舟山市水域空间数据库
(9)舟山市水域及附属水利工程数据编码成果报告
(10)舟山市水域空间数据库建设成果报告
(11)舟山市本级水域调查成果报告
文本编辑采用Microsoft Word软件,格式为:”.doc”;数据入库成果采用ArcGIS软件的”.gdb”格式。
9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报出投标总价和单项调查工作服务价格。单价一旦核实确认,不得再做更改。
2、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合同的所有工作量和提供全套服务的成本、利润、税金、风险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全部费用,投标人须综合考虑进入报价。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0其他
1、投标人或中标人应对招标及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资料等负保密责任,不得擅自提供给与本项目无关的第三方,因此造成的不良影响和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
2、采购人认为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能满足需求,可否决、终止本次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