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项目二、服务内容
本项目为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项目,共一个包。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对所投的全部内容做出报价响应,否则作废标处理。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的重要开端,是我国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时期、迈向高收入阶段的开局时期、实施创新强国阶段的开局时期。科学谋划、高质量的编制好“十四五”规划,对东营市积极适应发展形势的新变化、妥善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挑战、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具有重要意义,是东营市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基础。
为准确把握“十四五”时期东营市面临的发展环境与形势,找准吃透“十四五”期间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特开展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项目,以期为“十四五”时期东营市相关规划编制提供参考。
①总结“十三五”时期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成效。
②研究分析“十四五”时期东营市面临的国内外宏观形势及其对东营市的影响。
③立足东营市实际,总结“十四五”东营市面临的发展阶段特征,提出东营市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发展布局及发展战略。
④立足东营市实际,明确“十四五”时期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重点任务,提出“十四五”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创新举措。
⑤聚焦重大布局,谋划一批对东营市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全局具有强劲带动作用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政策和重大平台作为保障支撑。
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规划期限为 2021 年至 2025 年,规划范围为东营市。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初稿,
2020 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送审稿;根据山东省、东营市“十四五”规划编制进度安排, 按期完成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
规划编制实行项目责任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证,有相关规划研究编制或课题研究经验,是规划研究编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编制工作,协调相关技术人员完成本项目。鼓励跨单位、跨部门、跨行业集中优势智力资源,组建专家团队项目组开展研究。项目组成员不少于 5 人(不含项目负责人), 必须为行业专家,具有良好的协调能力,项目组成员要有类似项目规划研究编制经验, 专业齐全。并针对该规划项目的复杂性、综合性要求,在项目组负责人的指导、协调下, 设立专业项目组。各专业项目组明确技术负责人,即做到突出专业特色和优势,又要做到各项规划前后衔接、综合协调。成交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分项负责人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①供应商须熟悉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熟悉“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基本要求,对国家、山东省、东营市“十四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导向有深度研究和把握,对国内外产业发展有深入研究。
②供应商承担过地市级或以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编制或相关课题研究。
③项目负责人应当在实地调查走访、取得东营市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完成规划研究内容。
④未尽事宜以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为准并按国家相关法律及行业标准执行。
⑤其他未列明事宜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三、服务要求
1、供应商须配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服务期间所有人员须驻现场;
2、供应商自配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以及相应的交通工具;
3、供应商为整个项目组提供项目管理软件和文档管理软件服务,用于项目实施期间任务流转、文档审核和共享,保障项目管理质量和效率;
4、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分析工具及项目管理系统,用于东营市“十四五”规划服务工作。
四、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2020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东营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初稿,
会同采购人修改完善,2020 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送审稿,提交采购人组织审核,开展专家评审。于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印发前,充分做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的衔接, 根据各方要求修改完善,直至印发。交付地点为东营市。
五、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资金已落实到位。六、采购项目预算
本项目计划投资为人民币 100 万元。本项目磋商报价上限值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具体金额由供应商最终报价确定。
七、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支持本国服务、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项目转包、分包要求
(一)该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进行转包、分包的,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取消成交供应商实施项目资格。成交供应商除赔偿损失外,还须向采购人支付项目合同总价款 10
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