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编制及大气污染防治“一市一策”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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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5150000070225 发布时间:2020-05-15 文档页数:74页 所需下载券:10
安康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编制及大气污染防治“一市一策”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第四部分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安康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编制及大气污染防治“一市一策”编制服务采购。本项目预算金额 6000000.00 元,其中: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

清单预算 2000000.00 元;大气污染防治“一市一策”预算 4000000.00 元。二、采购内容

1、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

 

利用科技手段进行安康市大气污染特征分析及大气污染防治目标的确定、大气污染源排放现状分析及预测、空气质量模拟、情景设计与减排量估算、重点行业减排潜力分析、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方案的制定、持续改善方案的优化及详细减排措施制定。

2、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

 

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结合安康市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编制安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排放清单。

3、大气污染防治“一市一策”跟踪研究

 

对安康市进行大气污染源解析和精准溯源,提供系统、科学、有针对性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解决方案,为精准治霾提供科技支撑。根据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跟踪重污染过程,针对安康市的重污染过程进行成因分析,研讨污染成因机理与控制对策,并提出合理的控制方向,针对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进行评估分析,撰写重污染天气分析报告或专家解读,提出管控方向和治理建议。编写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

三、技术团队

 

中标单位应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服务至 2023 年 3 月 15 日,负责各项研究任务落实,冬

防期内不少于 10 人常驻安康,同时组建专家团队,专家团队应不少于 2 名国内、省内正高级职称的大气行业专家作为技术支撑,为本项目的重、难点问题做技术指引,给予工作建议,重污染天气下开展现场工作指导。

四、技术要求

 

 

1、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

 

  • 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

 

合理确定达标规划的基准年份和目标年份;全面分析安康市历年空气质量,并对安康市重污染天气过程开展成因分析;针对典型季节典型月份典型污染物来源进行分析;结合相关达标减排政策性文件,对不同空气质量减排目标下的达标情景进行分析,并预测污染物的变化趋势,对未来达标情况进行预估;利用科学方法对不同情景下的控制效果进行分析,评估情景设置的合理性;分析并挖掘宏观措施减排潜力及污染源减排潜力,找出最优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路线;优化空气质量治理方案,并给出相应的措施清单。

中标单位应于 2021 年 3 月前提供初步技术成果,于 2021 年 9 月前提供正式技术成果, 在评估情景范围内提供必要的参考意见。

  • 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

 

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在现有二污普、环统数据基础上,结合安康市大气污染防治计划, 逐一梳理各重点行业常规性治理措施要求,根据重污染天气应对的空气质量改善要求和不同预警等级减排比例要求,确定切实可行、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减排途径,编制安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排放清单。

中标单位应于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提供正式技术成果,并根据安康市大气污染源清单编制开展动态修订跟踪服务,结合重污染动态成因跟踪分析等课题研究成果,提供最优减排方案调整建议。

2、大气污染防治“一市一策”跟踪研究

 

  • 秋冬季污染动态成因跟踪分析

 

提供秋冬季天气应急工作全过程技术支持,包括每次重污染过程及污染成因进行分析; 对秋冬季及重污染天气下各类应急措施进行评估分析;撰写污染天气分析报告或专家解读材料等工作。

中标单位应于 2021 年 6 月前提供正式技术成果,并在服务期间秋冬季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提供持续跟踪分析服务,参与重污染天气应急会商机制,配合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每年对白河县、旬阳县开展为期 1 个月的驻点帮扶,对其他县不定期提供大

 

 

气污染防治必要业务支持。

 

  • 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及典型污染源深化控制技术

 

对安康市的固定燃烧源、工业过程源、道路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源和有机溶剂排放、扬尘源、农业源、生物质燃烧源、天然源和其他大气排放源的活动水平开展全面调查,结合各类污染源的排放因子测算,编制安康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对安康市不同行业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进行计算,保证清单的准确性与可靠性,编写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报告。

依据安康市大气污染源清单结果,结合环统数据和二污普数据,开展对安康市大气重污染行业(化产、水泥、陶瓷建材等)重点企业调查,提出深度控制技术路线建议。

中标单位应于 2020 年 12 月前提供初步技术成果,于 2021 年 3 月前提供正式技术成果, 并于服务期满前提供持续动态跟踪修订服务。

  • 颗粒物污染特征及精细化来源分析

 

运用科技手段精细化分析颗粒物主要来源,结合安康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开展安康市细颗粒物污染特征研究,针对性分析不同时段、不同污染过程中本地重点行业及领域贡献,为进一步管控措施提供科学指导。

中标单位应于 2021 年 6 月前提供正式技术成果,并提供跟踪研究服务。

 

  • 扬尘污染特征及治理方案

 

以安康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及颗粒物污染特征来源分析为基础,开展安康市扬尘污染特征研究,利用走航及遥感解译等科技手段分析不同污染源污染特征,为各项扬尘污染控制措施修订提供必要技术支持。

中标单位应于 2020 年 12 月前提供污染特征初步分析报告,2021 年 3 月前提供正式技术成果,合同期满前提供跟踪研究服务,提供必要的优化治理建议。

  • 重污染天气应急评估与修订

 

以安康市排放清单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为基础,开展重污染应急清单修订工作,协助市政府科学制定应急减排措施及错峰生产计划。通过科学技术手段对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效果进行评估分析,进行空气质量改善效果评估。

 

 

中标单位应于 2021 年 6 月前提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评估与修订正式技术成果,服务期内提供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动态服务修订跟踪服务。

  • 臭氧污染防治管控方案

 

通过空气质量例行监测数据、气象数据、污染源清单资料以及相关研究资料,分析臭氧污染的主要影响因素,提出不同季节、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的臭氧综合管控的技术建议, 并对防控效果进行跟踪评估。

中标单位应于 2020 年 12 月前提供安康市臭氧污染防治管控方案研究报告,提出臭氧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建议,服务期内对臭氧污染防控情况开展跟踪分析服务,提交必要的改进建议。

五、验收方式

 

  • 中标单位应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成果,并协助采购方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开展工作成果验收,中标单位应对验收中存在的技术问题负责解决、落实到位,直至验收通过。
  • 采购方有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中标单位对不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的工作进行返工,且工期不予顺延。
  • 采购方在中标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提交的成果资料基础上,补充提出的技术成果需求,由双方另行商定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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