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 号)“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登记函[2019]6 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2019]212 号)、
《关于开展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淮自然资规【2019】508 号)等文件要求,切实抓好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保到 2020 年底,完成本地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农村宅基地和建设用地登记发证率 90%以上,基本实现“应登尽登”,农村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基本建成,农村不动产纳入不动产登记日常业务,不动产登记城乡全覆盖目标。
二、工作内容
1、本次招标标段:分 4 个标段,一个投标人只可中 1 个标段。拟定第 1 标段作为技术支持单位(牵头标段)。
2、技术支持单位职能:技术支持单位是招标人授权的技术管理和支持单位,有责任和义务对全县各标段进行技术指导和支持,负责 4 个标段的技术标准的制定及数据库的建设,对县级数据库质量负责,但不对各标段成果精度负责。技术支持单位职责为负责统筹编制全县技术设计书,作业细则,统一成果标准,组织技术问题处理,组织成果质量检查,协助招标人进行技术管理,进度管理,对本次招标各个标段数据整合,并形成县级数据库和数据汇交包,与已有管理平台挂接,协助完成各级验收。
3、凤台县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
标段 |
乡镇 |
宅基地和集体建设 用地(宗) |
预计总价(元) |
第 1 标段 |
岳张集镇 |
约 21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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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店乡 |
约 8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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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冲回族乡 |
约 4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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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集镇 |
约 79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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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约 42850 |
5958228 |
第 2 标段 |
顾桥镇 |
约 9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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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镇 |
约 10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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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塘镇 |
约 11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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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店乡 |
约 88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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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约 40178 |
454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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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标段 |
钱庙乡 |
约 10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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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镇 |
约 8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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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集镇 |
约 9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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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村镇 |
约 10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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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约 39174 |
44266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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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标段 |
丁集镇 |
约 1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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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马店镇 |
约 128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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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集镇 |
约 14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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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约 37252 |
4209476 |
三、服务标准
按照《地籍调查规程》、《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技术方案(试行)》、《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和《房产测量规范》等技术标准,查清凤台县(不涉及城关镇、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地上房屋等建(构)筑物)以及集体建设用地的权属、界址、面积、用途和位置等实际情况。调查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所有权的产权状况,包括房屋的权利人、权属来源情况、建筑结构、建成年份、批准用途与实际用途、批准面积与实际面积等要素,开展不动产权籍图测量,最终形成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完成我县((不涉及城关镇、经济开发区、生态红线内、城市开发边界线内及搬迁、拆迁已补偿到位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含地上房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地一体宅基地使用权数据库建设、资料收集、工作底图制作、房产测绘、房产调查,地籍调查、地籍测绘、绘制地籍图,房产图、宗地图、填写不动产调查表等,建立全县农村房地一体数据库,接收农户申请,协助审批,证书制作,管理平台数据部署与成果汇交。确权登记制证、档案卷宗扫描、归档、整理、装订、入库等工作,做到内业资料完整规范、逻辑合理,外业测量精确无误、图件清晰,确保图件、数据与实地一致,调查、登记、颁证程序合法,质量经得起实践检验。并纳入我县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管理和应用。
四、最高限价
每宗地最高限价 113 元/宗;技术支持单位技术服务费最高限价 7 元/宗(限第 1 标段,按全县总计宗地数计算)。总价第 1 标段 5958228 元,第 2 标段 4540114 元, 第 3 标段 4426662 元,第 4 标段 4209476 元。(超过限价投标无效)
五、服务期限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180 日历天 。六、付款方式
1、本次招标预算控制价含地方指界误工费 6 元/宗和证书工本费 4 元/宗。
2、本次中标后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人员、设备全部进场开始工作 15 日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15%、权属调查和测量外业完成后 15 日内拨付合同价款的 30%、数据库完成并验收合格后 15 日内拨付至最终付款额的 80%、制证并交付后 15 日内拨付至最终付款额的 97%,余款 3%作为项目质保金,两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最终付款额以实际完成确权制证的宗数付款。
七、提供成果
完成凤台县(不涉及城关镇、经济开发区、生态红线内、城市开发边界线内及搬迁、拆迁已补偿到位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含地上房屋))范围内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地上房屋等建(构)筑物)以及集体建设用地的权属、界址、面积、用途和位置等实际情况。调查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所有权的产权状况,包括房屋的权利人、权属来源情况、建筑结构、建成年份、批准用途与实际用途、批准面积与实际面积等要素,开展不动产权籍图测量,最终形成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必须提供完成凤台县(不涉及城关镇、经济开发区、生态红线内、城市开发边界线内及搬迁、拆迁已补偿到位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含地上房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地一体宅基地使用权数据库建设、确权登记制证、档案卷宗扫描、归档、整理、装订、入库等工作。
7.1 外业调查成果
1、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建房许可证复印件、老土地证复印件等权源材料复印件,纸质各 1 份;
2、《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含宗地图、房屋分层分户图)、《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房屋基本信息调查表》、《不动产登记权属来源证明》,纸质各 1 份;
1、技术设计书,纸质、电子各 2 份,电子版数据格式均采用 Word 格式;
2、技术总结,纸质、电子各 2 份,电子版数据格式均采用 Word 格式;
3、质量检查报告,纸质、电子各 2 份,电子版数据格式均采用 Word 格式;
4、控制点成果表,电子版 2 份,电子版数据格式均采用 Office Excel 格式;
5、1:500 比例尺地籍分幅接合表,纸质 5 份、电子版 2 份,电子版数据格式采用*.dwg 格式;
6、各种签章图、表的电子扫描件,电子版,*.jpg 或*.tif 格式;
7、以地籍区、地籍子区单位的宗地面积汇总表;纸质 1 份、电子版 2 份,电子版数据格式采用 Office Excel 格式;
8、以地籍子区单位的登记发证宗地目录和不符合登记发证宗地汇总,纸质 2 份, 电子版 2 份,电子版数据格式采用 Office Excel 格式;
9、不动产权籍调查和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 2 份。数据格式采用*.jpg 格式;
10、其他资料。包括:指界委托书,纸质 1 份、不动产权籍调查结果公示,纸质 1
份、政府确认文件等,纸质 1 份。
1、1:500 比例尺地籍分幅图,电子版 2 份,电子版数据格式采用*.dwg 格式;
2、1:500 比例尺的地籍区图和地籍子区图,电子版 2 份,电子版数据格式均采用
*.dwg 格式;
农房一体数据库,电子版 2 份;提交的成果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符合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要求,完全汇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与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无缝对接,以满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数据库进行日常管理及登记发证工作。
1、符合登记发证要求的不动产权证书;
2、登记发证卷宗(整理装订后移交档案馆);
3、验收需提交的其他资料。八、标段划分
本项目四个标段九、售后服务
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起 2 年,包括项目成果进行更新、补测、维护、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