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凤台县第一中学西校区采购食堂二、三楼对外承包经营权项目
二、项目地点:凤台县第一中学西校区
三、学校师生情况
1.教职工人数:约200人。
2.学生人数:约3000人。
四、对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要求
进入校区的承包供应商应当熟知学校的教职工及学生等人员的工作、学习、生活规律及要求,具有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的经营理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餐饮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建立健全规范、完备的管理、服务制度。
五、运营模式
1.采用社会化服务,承包供应商经营的管理运行模式。采购人享有对承包供应商管理、经营和服务的监督管理权和建议权。承包供应商在校方规定的框架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承担经营中发生的债权债务。
2.产权归属:凤台县人民政府。
六、项目概述:
(一)招标项目
凤台县第一中学西校区采购食堂二、三楼,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主营大众餐(需有少数民族窗口)。
- 供应商要求
1.采购人提供的设备设施由采购人、承包供应商双方现场验收交接、登记造册,承包供应商认为不能正常使用或需维修的,应当场提出,由采购人按照市场质监局标准要求购置新添或维修合格后,承包供应商接收。如设备验收交接后,设备产生问题由承包供应商承担维修责任。
2.承包供应商应承担采购人原有资产的爱护、保管,以及其维修维护的责任和义务。合同终止后,承包供应商须按合同规定,全部如数归还所占用的设备等资产,并保证设备完好,正常运行使用。如有损坏、遗失需进行合理赔偿。
3.承包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设备资产的完好性,不得自行改变或处置采购人资产,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改变食堂的内部主体结构。
七、运作方式与维护原则
1.承包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需向采购人提供15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否则按放弃中标资格处理。
2.食堂使用的水、电、天然气价格按同期当地标准执行。电、水、天然气费由承包供应商全额承担,每月结算一次。
3.餐厨废弃物及泔水的处理按照当地政府的法律法规执行。
八、管理要求及相关制度:
(一)管理要求:
承包供应商必须制定经学校确认同意的饭菜价格单。餐厅午餐供餐采取托盘量化打菜,就餐人员自由选择,按实刷卡消费。饭菜价格不能高于当地的消费水平。不得制作或销售凉拌菜、卤菜及各种非定型包装饮料,除正餐外,不得销售与正餐无关的饮料、零食等。菜单一天公布一次,并根据季节调整。
(二)相关制度(详见合同附件):
1.承包食堂管理暂行办法
2.量化考核办法
3.承包餐饮公司项目经理管理办法
九、相关要求、说明
1、低值易耗品由承包供应商自行购买。构成固定资产的厨具设备等,由承包供应商申报采购人负责购置。
2、此项目承包供应商承包期一年,在经营期间经学校考核业绩优良,可续签合同。
3、投标供应商必须严格履行承包合同要求,不得在中标后转包或分包给他人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