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及考核标准
一、招标范围
颍上县全域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划分为四个包段,其中颍河以北乡镇为一个标段,颍河以南乡镇为一个标段县城区,(慎城镇)为一个标段,园区为一个标段。具体如下:
序号 |
包别 |
区 域 |
1包 |
颍河以南 |
建颍乡、新集镇、六十铺镇、西三十铺镇、红星镇、耿棚镇、盛堂乡、润河镇、关屯乡、王岗镇、半岗镇、八里河镇、十八里铺镇、五十铺镇、南照镇,赛涧回族乡,刘集乡、垂岗乡 |
2包 |
颍河以北 |
江口镇、古城镇、迪沟镇、陈桥镇、谢桥镇、黄桥镇、夏桥镇、江店孜镇、黄坝乡、鲁口镇、杨湖镇 |
3包 |
县城区 |
慎城镇 |
4包 |
园区 |
颍上县经济开发区、颍上县循环经济园区、颍上县高铁新区 |
1包要求:
(一)管理范围
1、包括承包乡镇范围内道路路面(县乡村道)、国省干线两侧、高速公路两侧、小广场、集镇及周边、道路周边、村庄内外、房前屋后、拆迁区域、沟河塘的清扫保洁,洒水降尘,垃圾清运,小广告清除,绿化带捡拾,垃圾打捞,公共厕所和垃圾中转站的保洁及日常维护、杂草杂物清理(石块、弃土、渣土、砖块、建筑垃圾、路面遗漏秸秆等),垃圾桶设置等环境卫生内容服务。(国省干线公路保洁已由公路管理局进行发包,本项目不包括)
2、负责本项目道路的公共设施及垃圾桶、果皮箱、移动箱等环卫设施的日常清洗、维护管理工作。
3、负责本项目垃圾垃圾的收集工作(含道路、绿化带两侧可视范围内),负责垃圾中转站垃圾运输至县垃圾焚烧发电厂。
4、负责本项目沟河塘保洁服务项目内的杂草、杂物清理,小广告、牛皮癣清除,消扫保洁、垃圾清运;沟塘发包范围内的杂草、杂物清理,漂浮、垃圾打捞,卫生保洁,垃圾(建筑垃圾)清运,大型水域保洁等。
5、负责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的保洁、管护工作。
6、负责本项目的作业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7、如遇节日、迎检、重大活动保障及自然灾害时,中标人须服从市、县统一安排,增加清扫保洁人员,延长机械及人工清扫保洁时间,所需费用投标人综合考虑,中标后不作增加。负责做好市、县布置的临时性、阶段性任务(含检查、突击整治、重大活动、应急等)中的环境卫生工作。
8、约定的其他任务。
(二)报价说明
本次项目招标影响重大,为确保项目有序高效推进,防止低价恶意竞争,提升我县环卫管理质量,现就本标报价作如下约束:
1、投标报价必须报每年综合价,投标总价一次性包死(总价包含:人工费、机械油料、设备折旧、社保、税金、工具、辅材等相关一切费用),报价须分项报价,列明明细。
2、不可竞争费用
(1)人员费用: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劳动定额配备。所有人员费用应包括:人员工资、社保、法定节假日工资、高温补贴等费用。
A、工资:人员工资按不得低于颍上县人均最低工资标准1180元/月。
承包期内因政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环卫工人的工资应按比例同步增长,合同价格不因此项调整。
B、社保费用:当前所有人员社保费用单位应缴纳部分不得低于2019年8月调整后的阜阳市社保标准718元(含大病医疗救助金9元)测算,承包期间所有的工人社保费用按照阜阳市当年最低社保标准执行。
C、法定节假日(共11天)需向工人支付3倍工资(计算公式:工资月工资÷20.83×300%×11天)。
D、高温补贴:根据皖人社发〔2011〕34号文中“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津贴标准每年高温补贴不得低于300元/人。
(2)工会、职工教育经费按人员工资总额(包括月工资、法定节假日工资、高温补贴)总额的3.5%测算。
(3)税费按不低于本包除税费外投标报价的6.4%测算(投标人不得以本企业进项税款抵扣为由,减少该项费用测算)。
本项目人员费用不得低于24945.42元/年.人。
3、自行测算费用
(1)车辆费用应包括:车辆的折旧及损耗、油耗等费用。环卫作业车辆的数量必须达到项目配置要求。所有车辆按照6年折旧测算费用;投标人购买的车辆必须是环卫专业车辆制造厂家生产的环卫专用作业车辆,并达到国VI及以上排放标准。
机械车辆油耗费用测算:投标人按照实际勘察情况自行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2)春节、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补助、加班费(符合劳动法有关规定)、工具费(每月2把大扫把、2把小扫把;每半年1把铁锹;每3个月1个防风簸箕、1个铁质夹拾器、劳保费【每月2个口罩、1副纱手套、1副挂胶手套、1块香皂、1袋洗衣粉;每6个月1件发光马甲(每月需4块电池5号电池)、1双胶鞋】等费用。
(3)中标人需为本包所有清扫保洁人员统一配备环卫行业统一的警示服或工作服,服装包括工作帽、春秋装、夏装、冬装(包括棉马甲),每人每年各2套,雨衣每人每年1套,必须具有所属单位的明显标志,中标人定制的服装样式必须按照甲方统一样式制作。
(4)中标人作业车辆每辆车所购买保险的第三者责任险额度不得低于50万元、驾乘险保险额度不低于5万元/位,其他险种等由投标人自行测算。
(5)中标人接管该项目后须无条件接收原有标段作业人员;
(6)各类保障活动及自然灾害应急费用等由投标人自行测算。
(7)本项目所需的其他保洁材料、240L垃圾桶、各种耗材费(含水费等,水费按2.40元/m³计算)等一切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
以上所涉及的一切相关费用投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测算,按以上清单报投标总价和分项报价,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以及不可预见费,投标人严格成本核算,合理有效的测算本项目运作所需费用,在编制报价时可到业主单位详细咨询或到现场进行实地察看。
4、中标人在承包期间必须按国家《劳动合同法》规定规范用工,办理相关社保等保险,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成本核算时所有配备的人员都应计算保险部分,不得以任何借口为由不予核算。
5、如遇节日、迎检、重大活动保障及自然灾害时,中标人须服从市、县统一安排,增加清扫保洁人员,延长机械及人工清扫保洁时间,所需费用投标人综合考虑,中标后不作增加。
自行测算费用部分,投标人测算费用时不得有缺项、漏项,并充分考虑市场因素自行合理进行测算。
(三)、人员、设备配置及质量标准要求
1、为保证本项目工作需要,承包方需配备:
环卫保洁车辆配置数量一览表
序号 |
区位 |
乡镇 |
5t洗扫车 (辆) |
5t高压冲洗车(辆) |
路面养护车(辆) |
环卫人员 (人) |
机动车驾驶员(人) |
人力保洁三轮车(辆) |
移动垃圾桶清洗车(辆) |
1 |
颍河以南 |
建颍乡 |
2 |
2 |
2 |
163 |
6 |
163 |
6 |
2 |
新集镇 |
1 |
1 |
1 |
100 |
3 |
100 |
||
3 |
六十铺镇 |
1 |
1 |
1 |
139 |
3 |
139 |
||
4 |
西三十铺镇 |
1 |
1 |
1 |
102 |
3 |
102 |
||
5 |
红星镇 |
1 |
1 |
1 |
82 |
3 |
82 |
||
6 |
耿棚镇 |
2 |
2 |
2 |
182 |
6 |
182 |
||
7 |
盛堂乡 |
1 |
1 |
1 |
96 |
3 |
96 |
||
8 |
润河镇 |
1 |
1 |
1 |
150 |
3 |
150 |
||
9 |
关屯乡 |
1 |
1 |
1 |
74 |
3 |
74 |
||
10 |
王岗镇 |
1 |
1 |
1 |
92 |
3 |
92 |
||
11 |
半岗镇 |
1 |
1 |
1 |
126 |
3 |
126 |
||
12 |
八里河镇 |
1 |
1 |
1 |
126 |
3 |
126 |
||
13 |
十八里铺镇 |
1 |
1 |
1 |
127 |
3 |
127 |
||
14 |
五十铺镇 |
1 |
1 |
1 |
89 |
3 |
89 |
||
15 |
南照镇 |
1 |
1 |
1 |
114 |
3 |
114 |
||
16 |
赛涧回族乡 |
1 |
1 |
1 |
55 |
3 |
55 |
||
17 |
刘集乡 |
1 |
1 |
1 |
135 |
3 |
135 |
||
18 |
垂岗乡 |
1 |
1 |
1 |
55 |
3 |
55 |
||
|
小计 |
20 |
20 |
20 |
2009 |
60 |
2009 |
6 |
|
|
|
|
|
|
|
|
60+6=66 |
|
|
乡镇垃圾收运车辆需求表
序号 |
区位 |
乡镇 |
额定载重量3吨垃圾压缩清运车(辆) |
额定载重量1吨电动垃圾清运车(辆) |
驾驶员 (人) |
备注 |
1 |
颍河以南 |
建颍乡 |
8 |
2 |
10 |
|
2 |
新集镇 |
5 |
1 |
6 |
|
|
3 |
六十铺镇 |
6 |
2 |
8 |
|
|
4 |
西三十铺镇 |
4 |
2 |
6 |
|
|
5 |
红星镇 |
4 |
1 |
5 |
|
|
6 |
耿棚镇 |
9 |
2 |
11 |
|
|
7 |
盛堂乡 |
5 |
1 |
6 |
|
|
8 |
润河镇 |
7 |
2 |
9 |
|
|
9 |
关屯乡 |
3 |
1 |
4 |
|
|
10 |
王岗镇 |
5 |
1 |
6 |
|
|
11 |
半岗镇 |
6 |
2 |
8 |
|
|
12 |
八里河镇 |
6 |
2 |
8 |
|
|
13 |
十八里铺镇 |
6 |
2 |
8 |
|
|
14 |
五十铺镇 |
4 |
1 |
5 |
|
|
15 |
南照镇 |
6 |
1 |
7 |
|
|
16 |
赛涧回族乡 |
2 |
1 |
3 |
|
|
17 |
刘集乡 |
6 |
2 |
8 |
|
|
18 |
垂岗乡 |
2 |
1 |
3 |
|
|
|
小计 |
93 |
27 |
120 |
|
公厕、中转站及其他人员、车辆配置
序号 |
类别 |
乡镇 |
数量 |
备注 |
1 |
公厕(乡镇保洁人员流动保洁,环卫保洁人员不另行增加要求) |
建颍乡 |
4 |
|
2 |
新集镇 |
33 |
|
|
3 |
六十铺镇 |
41 |
|
|
4 |
西三十铺镇 |
14 |
|
|
5 |
红星镇 |
18 |
|
|
6 |
耿棚镇 |
19 |
|
|
7 |
盛堂乡 |
12 |
|
|
8 |
润河镇 |
51 |
|
|
9 |
关屯乡 |
5 |
|
|
10 |
王岗镇 |
36 |
|
|
11 |
半岗镇 |
36 |
|
|
12 |
八里河镇 |
12 |
|
|
13 |
十八里铺镇 |
80 |
|
|
14 |
五十铺镇 |
7 |
|
|
15 |
南照镇 |
75 |
|
|
16 |
赛涧回族乡 |
26 |
|
|
17 |
刘集乡 |
72 |
|
|
18 |
垂岗乡 |
52 |
|
|
19 |
小计 |
593 |
|
|
20 |
中转站水电、维修 |
|
18 |
中转站18座 |
21 |
中转站人员 |
|
36 |
每座中转站两名操作人员 |
22 |
载重量10吨垃圾转运车 |
|
20 |
|
23 |
载重量3吨吸粪车 |
|
10 |
|
24 |
驾驶人员 |
|
30 |
|
颍上县河道保洁设备、人员配置一览表
序号 |
区域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颍河以南
|
巡视应急用车 |
2 |
辆 |
皮卡车 |
2 |
2m3垃圾收集车 |
8 |
辆 |
|
|
3 |
打捞船 |
10 |
艘 |
|
|
4 |
机动车驾驶员 |
10 |
人 |
|
|
5 |
河道保洁人员 |
42 |
人 |
|
管理人员及督察车辆
序号 |
类别 |
数量 |
单位 |
1 |
管理人员 |
19 |
人 |
2 |
环卫督查车辆 |
6 |
辆 |
2、投标人须自行踏勘,确定投放垃圾桶数量,中标人进场后须无条件按照《安徽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指南》、甲方要求及实际需要购置、更换240L升垃圾桶。所需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合同期内不再进行调整。
3、中标人在该项目区所配备的大型车辆必须是中联、福田、晨光、徐工、福龙马等知名企业生产的且达到国VI排放标准的专业车辆,不得配备其他项目淘汰车辆,且为本项目单独配备,不得跨项目使用,中标后需提供机动车行驶证,且行驶证名称与供应商需一致;并提供该类车辆购置发票,以备招标人查验,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一个月内新购置作业车辆必须到位,然后签订服务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中标人必须成立数字化平台,配备办公设备和办公场所与招标人数字化指挥中心对接、负责辖区数字化交办市容案件的处理。中标人所有作业车辆和工作车辆(机动车)必须装配带有行车记录装置的GPS定位系统,系统后台必须纳入甲方统一管理,行车记录装置和GPS必须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如有故障接到甲方通知后2日内必须维修完好,若2日内不能维修完好或发现人为损坏的一次扣除中标人3000元人民币,以此类推。
5、中标人要具有固定的办公及机械、设备、车辆停放场所,进场时接受业主验收。
6、由于中标人购置的洗扫车、洒水车等应在消防栓取水,需专门向水务公司申请安装取水口和水表,并承担相应费用。
7、合同期内垃圾中转站和公厕保洁管护费用根据具体接收数量结合投标分项报价内容进行支付。
8、后期如有垃圾分类要求,中标人须无条件响应,并按照甲方要求配置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所需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合同期内不再进行调整。
9、中标人接管后须无条件接收原有清扫保洁人员及驾驶员,正式运营后所有人员必须按上述需求配置到位。
(四)、承包经费和奖惩
承包经费包括服务期内的劳务、管理、材料、机械使用、维护、保修、节假日加班补助、油费、冲洗洒水用水、垃圾清运、护栏清洗、保险、利润、税金、应得利润、应急突击性工作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
承包经费支付及奖惩:承包费用每季度支付一次,甲方按月度对乙方的业务进行考评,汇总后按照季度综合评定,根据投标人中标价按完成实际工程量结合考评结果据实结算。
(五)、承包方式
采用全包干形式,即管理任务包干,经费包干,实行承包期间不变价承包制。甲方将管理任务交给乙方,乙方按甲方的管理要求和标准组织管理工作,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验收,甲方按约定付费。乙方承担承包任务内的一切经费支出。
乙方在重大节日、庆典、接待、“迎检”等期间必须按要求完成交办的突击性任务和指令性任务。
(六)、 工作要求和质量标准
一、作业质量标准:
1、通用标准
1.1 作业人员统一着装、佩证上岗。
1.2 作业人员无拾荒行为,无聚堆闲聊、瞌睡或做与工作无关之事。
1.3 作业车辆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车上无乱挂放,工具摆放整齐。
1.4 作业文明,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噪音、污水、占道等作业扰民问题。
2、农村清扫保洁质量标准
2.1工作时间:每日普扫两次,每日普扫作业在早上7:30前完成,中午14时前完成;保洁时间:4月至10月期间每天早上7:30至晚上19点,11月至次年3月为早8点至晚17点,保洁率要达100%。
清扫保洁人员要准时上岗,全天候保洁,普扫时做到纵到头,横到边,不得遗漏。
2.2机扫要求:对具备机扫条件的路面(县道及集市主要街道等),必须机器清扫,每天清扫三次(夜间凌晨左右洗扫,中午、下午各机扫一次)。机动车道尽量采用机械化清扫。
2.3 冲洗时间及情况:每天上午8:00前完成冲洗,具备冲洗条件的道路、小广场等一天冲洗一次,其他路面每周清洗一次。
2.4洒水情况:具备洒水条件的道路、街巷、小广场等早、中、晚各洒水一次。
2.5 冲洗要求:路面日间冲洗,洒水作业时,应鸣报信号,冲洗路面应干净,路见本色,无油污,痰迹,口香糖等污垢。
2.6保洁人员保洁时必须使用专业保洁工具。
2.7清扫保洁标准要达到“六无、六净”。标准:六无即“无花扫、无积水,无漏收垃圾堆,无乱倒垃圾,无焚烧垃圾、无小广告;六净即“路面净、路牙石净、人行道净、果皮箱内外净、绿化带净,树坑墙根净”。
2.8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要及时送往附近垃圾中转站,垃圾做到及时清运、日产日清、垃圾不得漏收、不得在路面中转,运输途中不准洒落污水、垃圾;严禁将垃圾倒在道路两侧或随处乱倒,严禁焚烧垃圾。
2.9果皮箱、垃圾桶清掏应及时,每天8点前必须将果皮箱、垃圾桶全部擦洗一遍,保持箱体整洁卫生无污迹,并纳入流动保洁管理。
2.10 清扫保洁要达到五个一样,即领导在与不在一个样,节日与平时一个样,晴天与雨天一个样,主次干道与人行道一个样,检查与不检查一个样;严禁窜岗、脱岗、坐岗、干私活等。
2.11 清扫保洁人员必须做到雨天及时洗刷路面,保持路面干净,冬季雨雪天气及时清扫积雪。
2.12 保洁人员每天上午8点前和下午15点前将垃圾桶,垃圾清理干净。
2.13 乡村道路(可清扫路段)8点前清扫干净,不花扫、不漏扫。
2.14垃圾箱(桶)、果皮箱不外溢,做到垃圾、果皮箱(桶)内外及周围干净。
2.15定期清洗、保养车辆,保持车辆外观清洁,垃圾手推车等无乱停乱放。
2.16路段、人行道无杂草。
2.17无条件服从市、县、镇、社区(村)组织的清洁活动及突击性的卫生清洁任务,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所分配的工作。并在重要节假日做好应急预案,将工作落实到位。
2.18保洁公司可积极协助镇、村管理农村环境,以保障镇、社区(村)农村环境整治效果不反弹。
2.19清扫、清运和保洁等各项具体工作的质量标准和作业规范按《环境卫生督查考核评分细则》规定执行。
3、“牛皮癣”小广告清理工作要求
现有“牛皮癣”小广告全面清理,之后实行日常保洁,防止“牛皮癣”小广告回潮。对发现承包道路范围内的道路设施包括交通标志、公共汽车上落站、电箱、果皮箱、电话亭、花池、树木、高压电塔(杆)以及商铺、住宅、小区建筑立面有乱张贴(城市“牛皮癣”)、涂写、刻画笔迹及其他残留物现象的,要及时做好清理工作。
3.1清理质量要求:乱粘贴的小广告要清洗剂或刷子洗刷干净,不留残痕;乱写、乱画、乱喷的小广告应有相同颜色的油漆或涂料覆盖,不留小广告的痕迹且与周围色彩相协调;清除各种小广告时掉落在地上的纸屑、掉渣等杂物应同时清扫干净。
3.2日常保洁要求:实行定巷、定街、定段、定人,责任到人,管理到人,及时发现和清理“牛皮癣”,上午8点前所有“牛皮癣”清理完毕。
3.3.承包社区便民信息栏每周清理一次。
4、沟塘清理保洁管理要求
4.1清扫保洁时间及管理要求
清扫打捞时间为全天清扫打捞,每天早九点和下午五点前岸边垃圾清理清运完毕,每年4月-10月清理打捞时间为早8点-17点,每年11月-次年3月,清理打捞时间为早8点-16点.
清理打捞人员要准时上岗,做到纵到头、横到边,不得遗漏。
4.2清理打捞质量要求
清理沟河塘水面杂草、漂浮物、岸边垃圾等。
水面杂草 |
漂浮物 |
岸边垃圾 |
1㎡≤1000㎡ |
20个≤1000㎡ |
0.1㎡≤100米 |
清扫的杂草、漂浮物、垃圾等要及时送往附近垃圾中转站,严禁将垃圾随处堆放,严禁焚烧垃圾。
清理打捞标准要达到无漏收垃圾堆,无乱倒垃圾,无焚烧垃圾,做到“岸边净、垃圾净”。
清理打捞的垃圾收集要及时送往附近垃圾中转站,严禁随处乱倒,严禁焚烧垃圾。
雨雪天气严禁打捞水面漂浮物和水草,但垃圾要按时清运。
所有施工工地出入口车辆所产生的污染,乙方可协助处理,清扫保洁责任主体为乙方,所产生的费用由工地承担,甲方不以此考核乙方。
5、公共厕所管理要求
5.1公共厕所内环境应整洁,无积灰、无杂物、无障碍物。
5.2公共厕所内的地面应整洁,无明显泥印、污渍、灰尘。
5.3公共厕所内的地面应保持干燥、雨天应铺设防滑垫。
5.4公共厕所内必须采光、照明和通风应良好,无异味臭味。
5.5工具间(箱)应保持整洁,无异味。
5.6公共厕所清扫保洁时间夏秋季5:00至23:00,冬春季6:00至22:00。保证保洁人员在岗在位。
5.7夏秋(冬春)季每日彻底冲洗不少于5(3)次,上午应至少彻底洗刷2(1)次,首次冲洗应在7:00前完成;中午及午后冲洗2(1)次;如有需要,应随时冲洗。
6、垃圾收集及中转站管理要求
乙方应坚持值班制度,转运站开放时间为每天 5:00--24:00,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6.1垃圾中转站内所有垃圾,必须每天清理,不得堆积在站内。中转站内所有垃圾运送至县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输途中不准洒落污水、垃圾。转运结束后中转站内外,要彻底清扫、冲洗。转运站应设有绿化隔离带,有隔音、防尘、除臭及污水处置等防污染扩散设施,转运站方圆 10 米内无垃圾散发的臭味。
6.2保持垃圾转运站内基本无臭味,墙壁、窗户应无积尘、蛛网,站内场地和站外周围 5 米内环境整洁,墙面无乱涂乱画,无散落垃圾和无乱堆杂物,无晾晒衣物、无积水,工具、物品、车辆放置应有序,绿化良好。
6.3垃圾车在站内装载垃圾时要充分排放污水并检查密封是否良好,必要时应紧固锁紧装置。离站前要冲洗车身。
6.4垃圾转运站每日做好药物消杀工作,并有记录台账。可视范围内做到基本无蝇,“四害”孳生期站内苍蝇控制在 5 只以内,非孳生期站内苍蝇控制在 3 只以内。
6.5中转站内要设有电力保障措施、应急机制以及协商处理措施,以防突发事件发生时可以有效解决,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行。
6.6站点有规范标志牌、管理制度,并公布站点名称、服务范围、作业时间、投诉电话。转运过程不占道,不妨碍交通。
6.7应定期对转运车辆及站内进行喷洒消毒,在可视范围内,站内基本无苍蝇、无活鼠等。
6.8保证垃圾转运站安全生产,确保车辆站内设施设备的完好及随车人员、站内 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6.9垃圾作业时间
对辖区沿街商铺生活垃圾进行每日多次巡回收运,重要道路和商业繁华路段一日四次巡回收运,其余道路一日二次巡回收运。同时,加强对各乡镇所有服务区域生活垃圾做到每日定时、定点收集、转运、处置管理。
7、大型水域保洁
乙方负责区域内大型水域保洁,颍河由乙方负责服务范围内堤岸保洁,水面保洁部分以颍河五桥为界,颍河五桥以北颍河水面由乙方负责保洁,颍河五桥以南颍河水面由2包承包人负责保洁,颍河五桥以南距离堤岸两米以内水面由乙方负责保洁。
7.1河道保洁质量标准
河道、堤坝、绿化带、小游园保洁执行夏天每天10小时、冬天8小时保洁工作制。确保对河道污垢、杂草及时清除,对堤坝上的塑料袋、纸屑、果皮及其它漂浮物进行清扫、处理,对乱投乱丢垃圾、杂物进入河道的市民进行劝导和说服教育。
主要水域一周内要达到一次全水域范围保洁。
(1)水面
夏天每天10小时、冬天8小时对水面进行保洁,确保水面无漂浮物,对水面上的污垢及时进行打捞。
(2)河床保洁
夏天每天10小时、冬天8小时进行保洁,将对河堤的垃圾、漂浮物及人为的污垢进行及时清除,确保河堤、河床干净。
(3)河道垃圾处理
每天由打捞人员将河道垃圾清理到垃圾中转站。
7.2河道保洁方案
严格按照政府与中标承包人之间签订合同所约定的作业要求及质量标准制定作业流程。
(1)早上8点所有保洁员准时上岗,18点后下岗。遇紧急情况或重大节日延后下岗。全天候保洁。
(2)流动保洁必须使用保洁袋。
(3)河道保洁标准达到负责区域内无杂物、无垃圾。
(4)河道保洁垃圾收集应由运输车及时送往中转站,严禁将垃圾倒在道路两侧或随便乱倒,严禁焚烧垃圾。
(5)河道保洁五个一样,即:领导在与不在一个样;节日与平常一个样;晴天与雨天一个样;冬天与夏天一个样;检查与不检查一个样。严禁串岗、脱岗、坐岗、干私活等。
(6)水面保洁,水面非冰冻期及时打捞水面漂浮物,每50米长河道内漂浮物不超过1处,每处漂浮物面积不超过25*25平方厘米。冰冻期内河道单侧冰面2米宽范围内进行垃圾捡拾,作业范围内无垃圾、杂物。
(7)堤岸保洁,河道堤岸垃圾及时捡拾清理,每50米长河道堤岸垃圾不超过1处,累计面积不超过0.5平方米;砌石护坡无杂草,土护坡适时用除草机打草,杂草高度不超过50厘米,堤岸设施及树木上无吊挂垃圾。
(8)突击任务,在有重大活动时保证所属人员、工具等服从中标公司统一安排使用。
7.3河道保洁管理措施
紧密围绕政府与中标承包人之间签订合同所约定的作业标准及考核标准来进行保洁作业及监督管理。通过协调内外关系、实行按劳分配制、作业现场管理、细化作业要求、提高质量管理标准、明确岗位职责、实施多种形式考核等手段来提高该项目的保洁管理水平。
(1)协调内外关系。协调好保洁人员同主管部门的关系,服从主管部门的管理,着重培养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协调好保洁人员之间的关系,减少内部矛盾,树立整体意识,营造努力向上的工作气氛。
(2)实行按劳分配。管理上实行按劳动分配为宗旨的“五定一奖”管理办法,即:定标准、定质量、定任务、定消耗、实行绩效挂钩工资奖。努力营造收入靠努力的良好气氛,充分调动保洁员的劳动积极性。
7.4作业现场管理
为加强各作业现场有效管理,实施现场检查和跟踪河道保洁工作目标的落实,及时纠正不合格服务,保障河道保洁作业顺利进行,其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作业点保洁工作的总体范围和程序细则:制订河道保洁工作计划表,详细列明各项河道保洁项目及时间安排。依据河道保洁工作计划表,编排人员岗位,落实岗位责任制。
(2)河道保洁的岗位需要根据岗位的范围、工作项目、卫生标准,按岗位“五定”的要求实施,定员、定岗、定量、定时、定标准。
(3)各河道保洁作业必须按各项河道保洁工作程序的要求,按卫生标准完成河道保洁工作。
(4)河道保洁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规范作业,并落实安全作业管理措施,做到安全、文明作业。
(5)确保河道保洁的质量和工作效率,管理人员和员工必须按政府与中标承包人之间签订合同所约定的相关要求要求填写《人员作业情况登记本》《日常检查情况登记本》等,完善管理制度。
(6)按要求实行每天10小时全天保洁和随时保洁制度。
(7)实行每周管理例会、每日作业例会等制度。
(8)保洁作业人员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督查人员的督查和现场指挥,严禁谩骂、殴打督查人员。
(9)保洁作业人员编排合理,保洁作业时文明作业,礼貌待人,着装统一,无断岗、串岗、聚堆闲聊等现象。
(10)保洁作业车辆和作业工具配备充足,齐全有效,摆放合理。
1、在大扫时间段内,路上所有工人必须持大扫把进行大扫,不得以小扫把代替或自行改变作业规定;其余时间为保洁时间段,所有工人必须持小扫把、防风簸箕进行作业,不得以方便袋和自制工具代替作业工具;遇到雨、雪天气,作业时间工人应顺着路牙推水或者铲冰除雪。保洁公司每天必须有巡查记录和管理记录。
2、乙方必须建立本包段智能环卫平台,派1名专职文员和2名数字化城市管理专职处理人员与甲方数字化管理中心对接,负责每天将本单位的车辆作业运行轨迹、视频整理好上报至甲方,负责上级部门的热线回复和日常通知工作,负责道路巡查及数字化城市管理处理工作。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标书规定的人数设置人员,不得改动,总人数低于标书规定90%以下的甲方将终止合同;
4、所有道路绿化带内漂浮物、烟蒂等杂物随时发现随时清理,整体清掏每半月不得少于一次,清掏前及时上报,清掏结束后由主管部门核实签字后方可认同,否则视为未清掏,没有按照规定清掏的每条路每次扣除乙方2000元人民币,以此类推。
5、乙方法人每年度至少参加一次主管部门的工作会议,或者到主管部门了解公司的实际工作状况,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每周必须参加主管部门的工作会议以便了解主管部门工作动态及工作要求等,每月有两次无故未参加会议的,甲方有权从当月考评总分中扣除2分,1个月超过4次不参加主管部门工作会议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乙方要成立环境保障24小时应急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的组织、调度、协调与实施工作,建立和完善环境应急预警机制和工作联系机制,保证信息通畅,做到信息共享。
2、乙方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重大保障或创城迎检时无条件按照甲方部署增派人力、物力投入环境综合整治,全面高标准、高水平保障、控管,保障沿线道路及进出口、连通道100米范围内达国家一级道路标准,绿化带(花坛)保洁按一级道路标准进行环卫作业,活动沿线及重点地段清扫保洁人员按1人/2000平方米设置,作业人员工具齐全、服装整洁,管理人员通讯畅通。
1、暴雨洪水应急保障:
(1)暴雨过后,及时清除马路上的积水、淤泥、残渣、漂浮物等。
(2)遇到特大暴雨洪水灾害时,环卫工人要及时清除紧急避难场所及周边的垃圾,并配合做好防疫消毒工作。
(3)洪灾过后,环卫工人应及时清理市民撤离后遗留的生活垃圾,做好环境卫生工作。
2、冬季除雪保障
(1)冬季除雪重点区域:道路、桥梁、地下通道、人行天桥及坡道、商业繁华区、党政机关、医院学校、重要进出口道路、公交站点周边等。
(2)降雪期间,应组织人工扫雪。甲方机械推雪推不到的路段,应安排人工及时清理积雪,先减少地面存雪量,再适量的施撒溶雪剂。
(3)桥上的积雪不得堆放在桥面或台阶上。
3、大雾天气保障
(1)大雾天气时,环卫工人应着反光标志服上岗,严禁在机动车道上作业。雾散后,在机动道上作业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安全警示牌、专人疏导车辆维护现场)。
(2)大雾天气如遇重大活动保障,保障线路上作业人员只能在慢车道靠人字沟侧收集人行道、人字沟的废弃物,机动车道上组织洗扫车慢行、靠边作业,确保保障线路干净整洁。
4、清除落叶保障
(1)采取水车、洗扫车协同作业,人工辅助作业的办法清除落叶。
(2)重大保障活动,提前1小时完成清除落叶工作;一般性保障活动,提前半小时完成清除落叶工作。
5、雾霾天气保障
(1)采取高空抑尘(降尘)作业;采取人工冲洗和机械化清扫相结合方式进行作业,保证清扫保洁起到除尘目的,降低大气污染程度。
(2)严格要求环卫工人作业时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条的作业服及佩戴口罩上路作业,夜间佩戴爆闪灯。提醒环卫工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确保作业安全。
按照行业管理要求进行监管,依据《国家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阜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乙方组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奖惩依据。
为切实加强对外发包路段清扫保洁的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促进环卫作业市场化工作的健康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考核暂行办法。
一、考核依据
以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阜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为依据,细化内容,量化标准,全面衡量,综合评定。
二、考核内容
1、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及规章制度;
2、环卫设施设备购置、设置情况;
3、作业人员岗位设定、履岗情况;
4、作业质量情况;
5、工资、福利发放和社会保险办理情况;
6、综合能力情况。
三、考核办法
(一)组织形式
考核采取“日检查、月考核、年考评”的形式,同时引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领导监督、社会监督和媒体曝光、第三方考评等情况,对环境卫生专业作业进行综合检查考评。由颍上县政府牵头成立县考核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二)考核形式
1、日常督查考评(每日督查)。由县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标段督查中队负责日常督查考评,现场督查人员不少于2人,做好巡查记录及照片取证。
2、月综合考评,由县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组织城管执法局、乡镇政府、社区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员参加,每月1次,对照《颍上县环境卫生检查考核评分标准》,现场评分。
3、暗查。检查人员由县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一般一月1-2次进行暗查,暗查结果计入当月考评总分。
4、群众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以及上级机关负责监督,被省、市、区媒体曝光,确属工作失误或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在法定节假日和省、市重大活动期间,因环境卫生管理不到位,群众反复投诉或被上级通报的,对照《评分标准》,进行扣分,其结果计入当月考评总分。
5、引入第三方专业考评机构针对环境卫生整体情况进行月度考评,其结果计入当月考评总分。
上述考核的结果,均计入当月总分。
(三)分值评定
考核分值为每天100分。每次考核按照《评分标准》规定进行扣分,每月按加权平均方法折算成百分制,作为对中标者兑现承包经费和奖惩的依据。
月汇总时,日常督查占50%,综合考评占40%,群众监督、媒体曝光、上级通报等占5%,第三方考评占5%。
(四)绩效措施
每月考核得分不低于90分为合格,低于90分高于80分(含80分)为基本合格,低于80分为不合格。乙方每月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下85分(含85分)以上的,每低1分扣罚月承包费的0.1%,每月考核分数在85分以下80分(含80分)以上的,每低1分扣罚月承包费的0.2%,每月考核分数在80分以下75分(含75分)以上的,每低1分扣罚月承包费的0.5%,每月考核分数在75分以下的扣除环卫工人工资之外的全部费用,且每低1分扣罚月承包费的1%。
2包要求:
(一)管理范围
1、包括承包乡镇范围内道路路面(县乡村道)、国省干线两侧、高速公路两侧、小广场、集镇及周边、道路周边、村庄内外、房前屋后、拆迁区域、沟河塘的清扫保洁,洒水降尘,垃圾清运,小广告清除,绿化带捡拾,垃圾打捞,公共厕所和垃圾中转站的保洁及日常维护、杂草杂物清理(石块、弃土、渣土、砖块、建筑垃圾、路面遗漏秸秆等),垃圾桶设置等环境卫生内容服务。(国省干线公路保洁已由公路管理局进行发包,本项目不包括)
2、负责本项目道路的公共设施及垃圾桶、果皮箱、移动箱等环卫设施的日常清洗、维护管理工作。
3、负责本项目垃圾垃圾的收集工作(含道路、绿化带两侧可视范围内),负责垃圾中转站垃圾运输至县垃圾焚烧发电厂。
4、负责本项目沟河塘保洁服务项目内的杂草、杂物清理,小广告、牛皮癣清除,消扫保洁、垃圾清运;沟塘发包范围内的杂草、杂物清理,漂浮、垃圾打捞,卫生保洁,垃圾(建筑垃圾)清运,大型水域保洁等。
5、负责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的保洁、管护工作。
6、负责本项目的作业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7、如遇节日、迎检、重大活动保障及自然灾害时,中标人须服从市、县统一安排,增加清扫保洁人员,延长机械及人工清扫保洁时间,所需费用投标人综合考虑,中标后不作增加。负责做好市、县布置的临时性、阶段性任务(含检查、突击整治、重大活动、应急等)中的环境卫生工作。
8、约定的其他任务。
(二)报价说明
本次项目招标影响重大,为确保项目有序高效推进,防止低价恶意竞争,提升我县环卫管理质量,现就本标报价作如下约束:
1、投标报价必须报每年综合价,投标总价一次性包死(总价包含:人工费、机械油料、设备折旧、社保、税金、工具、辅材等相关一切费用),报价须分项报价,列明明细。
2、不可竞争费用
(1)人员费用: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劳动定额配备。所有人员费用应包括:人员工资、社保、法定节假日工资、高温补贴等费用。
A、工资:人员工资按不得低于颍上县人均最低工资标准1180元/月。
承包期内因政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环卫工人的工资应按比例同步增长,合同价格不因此项调整。
B、社保费用:当前所有人员社保费用单位应缴纳部分不得低于2019年8月调整后的阜阳市社保标准718元(含大病医疗救助金9元)测算,承包期间所有的工人社保费用按照阜阳市当年最低社保标准执行。
C、法定节假日(共11天)需向工人支付3倍工资(计算公式:工资月工资÷20.83×300%×11天)。
D、高温补贴:根据皖人社发〔2011〕34号文中“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津贴标准每年高温补贴不得低于300元/人。
(2)工会、职工教育经费按人员工资总额(包括月工资、法定节假日工资、高温补贴)总额的3.5%测算。
(3)税费按不低于本包除税费外投标报价的6.4%测算(投标人不得以本企业进项税款抵扣为由,减少该项费用测算)。
本项目人员费用不得低于24945.42元/年.人。
3、自行测算费用
(1)车辆费用应包括:车辆的折旧及损耗、油耗等费用。环卫作业车辆的数量必须达到项目配置要求。所有车辆按照6年折旧测算费用;投标人购买的车辆必须是环卫专业车辆制造厂家生产的环卫专用作业车辆,并达到国VI排放标准。
机械车辆油耗费用测算:投标人按照实际勘察情况自行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2)春节、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补助、加班费(符合劳动法有关规定)、工具费(每月2把大扫把、2把小扫把;每半年1把铁锹;每3个月1个防风簸箕、1个铁质夹拾器、劳保费【每月2个口罩、1副纱手套、1副挂胶手套、1块香皂、1袋洗衣粉;每6个月1件发光马甲(每月需4块电池5号电池)、1双胶鞋】等费用。
(3)中标人需为本包所有清扫保洁人员统一配备环卫行业统一的警示服或工作服,服装包括工作帽、春秋装、夏装、冬装(包括棉马甲),每人每年各2套,雨衣每人每年1套,必须具有所属单位的明显标志,中标人定制的服装样式必须按照甲方统一样式制作。
(4)中标人作业车辆每辆车所购买保险的第三者责任险额度不得低于50万元、驾乘险保险额度不低于5万元/位,其他险种等由投标人自行测算。
(5)中标人接管该项目后须无条件接收原有标段作业人员;
(6)各类保障活动及自然灾害应急费用等由投标人自行测算。
(7)本项目所需的其他保洁材料、240L垃圾桶、各种耗材费(含水费等,水费按2.40元/m³计算)等一切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
以上所涉及的一切相关费用投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测算,按以上清单报投标总价和分项报价,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以及不可预见费,投标人严格成本核算,合理有效的测算本项目运作所需费用,在编制报价时可到业主单位详细咨询或到现场进行实地察看。
4、中标人在承包期间必须按国家《劳动合同法》规定规范用工,办理相关社保等保险,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成本核算时所有配备的人员都应计算保险部分,不得以任何借口为由不予核算。
5、如遇节日、迎检、重大活动保障及自然灾害时,中标人须服从市、县统一安排,增加清扫保洁人员,延长机械及人工清扫保洁时间,所需费用投标人综合考虑,中标后不作增加。
自行测算费用部分,投标人测算费用时不得有缺项、漏项,并充分考虑市场因素自行合理进行测算。
三、人员、设备配置及质量标准要求
1、为保证本项目工作需要,承包方需配备:
环卫保洁车辆配置数量一览表
序号 |
区位 |
乡镇 |
5t洗扫车 (辆) |
5t高压冲洗车(辆) |
路面养护车(辆) |
环卫人员 (人) |
机动车驾驶员(人) |
人力保洁三轮车(辆) |
移动垃圾桶清洗车(辆) |
1 |
颍河以北 |
江口镇 |
2 |
2 |
2 |
192 |
6 |
192 |
5 |
2 |
古城镇 |
1 |
1 |
1 |
100 |
3 |
100 |
||
3 |
迪沟镇 |
1 |
1 |
1 |
92 |
3 |
92 |
||
4 |
陈桥镇 |
1 |
1 |
1 |
108 |
3 |
108 |
||
5 |
谢桥镇 |
2 |
2 |
2 |
187 |
6 |
187 |
||
6 |
黄桥镇 |
1 |
1 |
1 |
149 |
3 |
149 |
||
7 |
夏桥镇 |
1 |
1 |
1 |
117 |
3 |
117 |
||
8 |
江店孜镇 |
1 |
1 |
1 |
120 |
3 |
120 |
||
9 |
黄坝乡 |
1 |
1 |
1 |
89 |
3 |
89 |
||
10 |
鲁口镇 |
1 |
1 |
1 |
83 |
3 |
83 |
||
11 |
杨湖镇 |
1 |
1 |
1 |
118 |
3 |
118 |
||
|
小计 |
13 |
13 |
13 |
1355 |
39 |
1355 |
5 |
|
|
|
|
|
|
|
|
39+5=44 |
|
|
乡镇垃圾收运车辆及人员需求表
序号 |
区位 |
乡镇 |
额定载重量3吨垃圾压缩清运车(辆) |
额定载重量1吨电动垃圾清运车(辆) |
驾驶员 (人) |
1 |
颍河以北 |
江口镇 |
8 |
3 |
11 |
2 |
古城镇 |
5 |
1 |
6 |
|
3 |
迪沟镇 |
4 |
1 |
5 |
|
4 |
陈桥镇 |
5 |
1 |
6 |
|
5 |
谢桥镇 |
8 |
3 |
11 |
|
6 |
黄桥镇 |
7 |
2 |
9 |
|
7 |
夏桥镇 |
5 |
2 |
7 |
|
8 |
江店孜镇 |
6 |
2 |
8 |
|
9 |
黄坝乡 |
3 |
2 |
5 |
|
10 |
鲁口镇 |
3 |
2 |
5 |
|
11 |
杨湖镇 |
5 |
2 |
7 |
|
|
小计 |
60 |
21 |
81 |
公厕、中转站及其他人员、车辆配置
序号 |
类别 |
乡镇 |
数量 |
备注 |
1 |
公厕(乡镇保洁人员流动保洁,环卫保洁人员不另行增加要求) |
江口镇 |
57 |
|
2 |
古城镇 |
35 |
|
|
3 |
迪沟镇 |
13 |
|
|
4 |
陈桥镇 |
57 |
|
|
5 |
谢桥镇 |
14 |
|
|
6 |
黄桥镇 |
28 |
|
|
7 |
夏桥镇 |
72 |
|
|
8 |
江店孜镇 |
16 |
|
|
9 |
黄坝乡 |
27 |
|
|
10 |
鲁口镇 |
17 |
|
|
11 |
杨湖镇 |
12 |
|
|
12 |
小计 |
348 |
|
|
13 |
中转站水电、维修 |
|
11 |
中转站11座 |
14 |
中转站人员 |
|
22 |
每座中转站两名操作人员 |
15 |
载重量10吨垃圾转运车 |
|
13 |
|
16 |
载重量3吨吸粪车 |
|
8 |
|
17 |
驾驶人员 |
|
21 |
|
颍上县河道保洁设备、人员配置一览表
1 |
颍河以北 |
巡视应急用车 |
2 |
辆 |
皮卡车 |
2 |
2m3垃圾收集车 |
7 |
辆 |
|
|
3 |
机动车驾驶员 |
9 |
人 |
|
|
4 |
河道保洁人员 |
38 |
人 |
|
管理人员及督察车辆
序号 |
类别 |
数量 |
单位 |
1 |
管理人员(含项目负责人) |
12 |
人 |
2 |
环卫督查车辆 |
5 |
辆 |
2、投标人须自行踏勘,确定投放垃圾桶数量,中标人进场后须无条件按照《安徽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指南》、甲方要求及实际需要购置、更换240L升垃圾桶。所需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合同期内不再进行调整。
3、中标人在该项目区所配备的大型车辆必须是中联、福田、晨光、徐工、福龙马等知名企业生产的且达到国VI排放标准的专业车辆,不得配备其他项目淘汰车辆,且为本项目单独配备,不得跨项目使用,中标后需提供机动车行驶证,且行驶证名称与供应商需一致;并提供该类车辆购置发票,以备招标人查验,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一个月内新购置作业车辆必须到位,然后签订服务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中标人必须成立数字化平台,配备办公设备和办公场所与招标人数字化指挥中心对接、负责辖区数字化交办市容案件的处理。中标人所有作业车辆和工作车辆(机动车)必须装配带有行车记录装置的GPS定位系统,系统后台必须纳入甲方统一管理,行车记录装置和GPS必须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如有故障接到甲方通知后2日内必须维修完好,若2日内不能维修完好或发现人为损坏的一次扣除中标人3000元人民币,以此类推。
5、中标人要具有固定的办公及机械、设备、车辆停放场所,进场时接受业主验收。
6、由于中标人购置的洗扫车、洒水车等应在消防栓取水,需专门向水务公司申请安装取水口和水表,并承担相应费用。
7、合同期内垃圾中转站和公厕保洁管护费用根据具体接收数量结合投标分项报价内容进行支付。
8、后期如有垃圾分类要求,中标人须无条件响应,并按照甲方要求配置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所需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合同期内不再进行调整。
9、中标人接管后须无条件接收原有清扫保洁人员及驾驶员,正式运营后所有人员必须按上述需求配置到位。
(四)、承包经费和奖惩
承包经费包括服务期内的劳务、管理、材料、机械使用、维护、保修、节假日加班补助、油费、冲洗洒水用水、垃圾清运、护栏清洗、保险、利润、税金、应得利润、应急突击性工作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
承包经费支付及奖惩:承包费用每季度支付一次,甲方按月度对乙方的业务进行考评,汇总后按照季度综合评定,根据投标人中标价按完成实际工程量结合考评结果据实结算。
(五)、承包方式
采用全包干形式,即管理任务包干,经费包干,实行承包期间不变价承包制。甲方将管理任务交给乙方,乙方按甲方的管理要求和标准组织管理工作,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验收,甲方按约定付费。乙方承担承包任务内的一切经费支出。
乙方在重大节日、庆典、接待、“迎检”等期间必须按要求完成交办的突击性任务和指令性任务。
(六)、 工作要求和质量标准
一、作业质量标准:
1、通用标准
1.1 作业人员统一着装、佩证上岗。
1.2 作业人员无拾荒行为,无聚堆闲聊、瞌睡或做与工作无关之事。
1.3 作业车辆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车上无乱挂放,工具摆放整齐。
1.4 作业文明,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噪音、污水、占道等作业扰民问题。
2、农村清扫保洁质量标准
2.1工作时间:每日普扫两次,每日普扫作业在早上7:30前完成,中午14时前完成;保洁时间:4月至10月期间每天早上7:30至晚上19点,11月至次年3月为早8点至晚17点,保洁率要达100%。
清扫保洁人员要准时上岗,全天候保洁,普扫时做到纵到头,横到边,不得遗漏。
2.2机扫要求:对具备机扫条件的路面(县道及集市主要街道等),必须机器清扫,每天清扫三次(夜间凌晨左右洗扫,中午、下午各机扫一次)。机动车道尽量采用机械化清扫。
2.3 冲洗时间及情况:每天上午8:00前完成冲洗,具备冲洗条件的道路、小广场等一天冲洗一次,其他路面每周清洗一次。
2.4洒水情况:具备洒水条件的道路、街巷、小广场等早、中、晚各洒水一次。
2.5 冲洗要求:路面日间冲洗,洒水作业时,应鸣报信号,冲洗路面应干净,路见本色,无油污,痰迹,口香糖等污垢。
2.6保洁人员保洁时必须使用专业保洁工具。
2.7清扫保洁标准要达到“六无、六净”。标准:六无即“无花扫、无积水,无漏收垃圾堆,无乱倒垃圾,无焚烧垃圾、无小广告;六净即“路面净、路牙石净、人行道净、果皮箱内外净、绿化带净,树坑墙根净”。
2.8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要及时送往附近垃圾中转站,垃圾做到及时清运、日产日清、垃圾不得漏收、不得在路面中转,运输途中不准洒落污水、垃圾;严禁将垃圾倒在道路两侧或随处乱倒,严禁焚烧垃圾。
2.9果皮箱、垃圾桶清掏应及时,每天8点前必须将果皮箱、垃圾桶全部擦洗一遍,保持箱体整洁卫生无污迹,并纳入流动保洁管理。
2.10 清扫保洁要达到五个一样,即领导在与不在一个样,节日与平时一个样,晴天与雨天一个样,主次干道与人行道一个样,检查与不检查一个样;严禁窜岗、脱岗、坐岗、干私活等。
2.11 清扫保洁人员必须做到雨天及时洗刷路面,保持路面干净,冬季雨雪天气及时清扫积雪。
2.12 保洁人员每天上午8点前和下午15点前将垃圾桶,垃圾清理干净。
2.13 乡村道路(可清扫路段)8点前清扫干净,不花扫、不漏扫。
2.14垃圾箱(桶)、果皮箱不外溢,做到垃圾、果皮箱(桶)内外及周围干净。
2.15定期清洗、保养车辆,保持车辆外观清洁,垃圾手推车等无乱停乱放。
2.16路段、人行道无杂草。
2.17无条件服从市、县、镇、社区(村)组织的清洁活动及突击性的卫生清洁任务,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所分配的工作。并在重要节假日做好应急预案,将工作落实到位。
2.18保洁公司可积极协助镇、村管理农村环境,以保障镇、社区(村)农村环境整治效果不反弹。
2.19清扫、清运和保洁等各项具体工作的质量标准和作业规范按《环境卫生督查考核评分细则》规定执行。
3、“牛皮癣”小广告清理工作要求
现有“牛皮癣”小广告全面清理,之后实行日常保洁,防止“牛皮癣”小广告回潮。对发现承包道路范围内的道路设施包括交通标志、公共汽车上落站、电箱、果皮箱、电话亭、花池、树木、高压电塔(杆)以及商铺、住宅、小区建筑立面有乱张贴(城市“牛皮癣”)、涂写、刻画笔迹及其他残留物现象的,要及时做好清理工作。
3.1清理质量要求:乱粘贴的小广告要清洗剂或刷子洗刷干净,不留残痕;乱写、乱画、乱喷的小广告应有相同颜色的油漆或涂料覆盖,不留小广告的痕迹且与周围色彩相协调;清除各种小广告时掉落在地上的纸屑、掉渣等杂物应同时清扫干净。
3.2日常保洁要求:实行定巷、定街、定段、定人,责任到人,管理到人,及时发现和清理“牛皮癣”,上午8点前所有“牛皮癣”清理完毕。
3.3.承包社区便民信息栏每周清理一次。
4、沟塘清理保洁管理要求
4.1清扫保洁时间及管理要求
清扫打捞时间为全天清扫打捞,每天早九点和下午五点前岸边垃圾清理清运完毕,每年4月-10月清理打捞时间为早8点-17点,每年11月-次年3月,清理打捞时间为早8点-16点.
清理打捞人员要准时上岗,做到纵到头、横到边,不得遗漏。
4.2清理打捞质量要求
清理沟河塘水面杂草、漂浮物、岸边垃圾等。
水面杂草 |
漂浮物 |
岸边垃圾 |
1㎡≤1000㎡ |
20个≤1000㎡ |
0.1㎡≤100米 |
清扫的杂草、漂浮物、垃圾等要及时送往附近垃圾中转站,严禁将垃圾随处堆放,严禁焚烧垃圾。
清理打捞标准要达到无漏收垃圾堆,无乱倒垃圾,无焚烧垃圾,做到“岸边净、垃圾净”。
清理打捞的垃圾收集要及时送往附近垃圾中转站,严禁随处乱倒,严禁焚烧垃圾。
雨雪天气严禁打捞水面漂浮物和水草,但垃圾要按时清运。
所有施工工地出入口车辆所产生的污染,乙方可协助处理,清扫保洁责任主体为乙方,所产生的费用由工地承担,甲方不以此考核乙方。
5、公共厕所管理要求
5.1公共厕所内环境应整洁,无积灰、无杂物、无障碍物。
5.2公共厕所内的地面应整洁,无明显泥印、污渍、灰尘。
5.3公共厕所内的地面应保持干燥、雨天应铺设防滑垫。
5.4公共厕所内必须采光、照明和通风应良好,无异味臭味。
5.5工具间(箱)应保持整洁,无异味。
5.6公共厕所清扫保洁时间夏秋季5:00至23:00,冬春季6:00至22:00。保证保洁人员在岗在位。
5.7夏秋(冬春)季每日彻底冲洗不少于5(3)次,上午应至少彻底洗刷2(1)次,首次冲洗应在7:00前完成;中午及午后冲洗2(1)次;如有需要,应随时冲洗。
6、垃圾收集及中转站管理要求
乙方应坚持值班制度,转运站开放时间为每天 5:00--24:00,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6.1垃圾中转站内所有垃圾,必须每天清理,不得堆积在站内。中转站内所有垃圾运送至县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输途中不准洒落污水、垃圾。转运结束后中转站内外,要彻底清扫、冲洗。转运站应设有绿化隔离带,有隔音、防尘、除臭及污水处置等防污染扩散设施,转运站方圆 10 米内无垃圾散发的臭味。
6.2保持垃圾转运站内基本无臭味,墙壁、窗户应无积尘、蛛网,站内场地和站外周围 5 米内环境整洁,墙面无乱涂乱画,无散落垃圾和无乱堆杂物,无晾晒衣物、无积水,工具、物品、车辆放置应有序,绿化良好。
6.3垃圾车在站内装载垃圾时要充分排放污水并检查密封是否良好,必要时应紧固锁紧装置。离站前要冲洗车身。
6.4垃圾转运站每日做好药物消杀工作,并有记录台账。可视范围内做到基本无蝇,“四害”孳生期站内苍蝇控制在 5 只以内,非孳生期站内苍蝇控制在 3 只以内。
6.5中转站内要设有电力保障措施、应急机制以及协商处理措施,以防突发事件发生时可以有效解决,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行。
6.6站点有规范标志牌、管理制度,并公布站点名称、服务范围、作业时间、投诉电话。转运过程不占道,不妨碍交通。
6.7应定期对转运车辆及站内进行喷洒消毒,在可视范围内,站内基本无苍蝇、无活鼠等。
6.8保证垃圾转运站安全生产,确保车辆站内设施设备的完好及随车人员、站内 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6.9垃圾作业时间
对辖区沿街商铺生活垃圾进行每日多次巡回收运,重要道路和商业繁华路段一日四次巡回收运,其余道路一日二次巡回收运。同时,加强对各乡镇所有服务区域生活垃圾做到每日定时、定点收集、转运、处置管理。
7、大型水域保洁
乙方负责区域内大型水域保洁,颍河由乙方负责服务范围内堤岸保洁,水面保洁部分以颍河五桥为界,颍河五桥以南颍河水面由乙方负责保洁,颍河五桥以北颍河水面由1包承包人负责保洁,颍河五桥以北距离堤岸两米以内水面由乙方负责保洁。
7.1河道保洁质量标准
河道、堤坝、绿化带、小游园保洁执行夏天每天10小时、冬天8小时保洁工作制。确保对河道污垢、杂草及时清除,对堤坝上的塑料袋、纸屑、果皮及其它漂浮物进行清扫、处理,对乱投乱丢垃圾、杂物进入河道的市民进行劝导和说服教育。
主要水域一周内要达到一次全水域范围保洁。
(1)水面
夏天每天10小时、冬天8小时对水面进行保洁,确保水面无漂浮物,对水面上的污垢及时进行打捞。
(2)河床保洁
夏天每天10小时、冬天8小时进行保洁,将对河堤的垃圾、漂浮物及人为的污垢进行及时清除,确保河堤、河床干净。
(3)河道垃圾处理
每天由打捞人员将河道垃圾清理到垃圾中转站。
7.2河道保洁方案
严格按照政府与中标承包人之间签订合同所约定的作业要求及质量标准制定作业流程。
(1)早上8点所有保洁员准时上岗,18点后下岗。遇紧急情况或重大节日延后下岗。全天候保洁。
(2)流动保洁必须使用保洁袋。
(3)河道保洁标准达到负责区域内无杂物、无垃圾。
(4)河道保洁垃圾收集应由运输车及时送往中转站,严禁将垃圾倒在道路两侧或随便乱倒,严禁焚烧垃圾。
(5)河道保洁五个一样,即:领导在与不在一个样;节日与平常一个样;晴天与雨天一个样;冬天与夏天一个样;检查与不检查一个样。严禁串岗、脱岗、坐岗、干私活等。
(6)水面保洁,水面非冰冻期及时打捞水面漂浮物,每50米长河道内漂浮物不超过1处,每处漂浮物面积不超过25*25平方厘米。冰冻期内河道单侧冰面2米宽范围内进行垃圾捡拾,作业范围内无垃圾、杂物。
(7)堤岸保洁,河道堤岸垃圾及时捡拾清理,每50米长河道堤岸垃圾不超过1处,累计面积不超过0.5平方米;砌石护坡无杂草,土护坡适时用除草机打草,杂草高度不超过50厘米,堤岸设施及树木上无吊挂垃圾。
(8)突击任务,在有重大活动时保证所属人员、工具等服从中标公司统一安排使用。
7.3河道保洁管理措施
紧密围绕政府与中标承包人之间签订合同所约定的作业标准及考核标准来进行保洁作业及监督管理。通过协调内外关系、实行按劳分配制、作业现场管理、细化作业要求、提高质量管理标准、明确岗位职责、实施多种形式考核等手段来提高该项目的保洁管理水平。
(1)协调内外关系。协调好保洁人员同主管部门的关系,服从主管部门的管理,着重培养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协调好保洁人员之间的关系,减少内部矛盾,树立整体意识,营造努力向上的工作气氛。
(2)实行按劳分配。管理上实行按劳动分配为宗旨的“五定一奖”管理办法,即:定标准、定质量、定任务、定消耗、实行绩效挂钩工资奖。努力营造收入靠努力的良好气氛,充分调动保洁员的劳动积极性。
7.4作业现场管理
为加强各作业现场有效管理,实施现场检查和跟踪河道保洁工作目标的落实,及时纠正不合格服务,保障河道保洁作业顺利进行,其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作业点保洁工作的总体范围和程序细则:制订河道保洁工作计划表,详细列明各项河道保洁项目及时间安排。依据河道保洁工作计划表,编排人员岗位,落实岗位责任制。
(2)河道保洁的岗位需要根据岗位的范围、工作项目、卫生标准,按岗位“五定”的要求实施,定员、定岗、定量、定时、定标准。
(3)各河道保洁作业必须按各项河道保洁工作程序的要求,按卫生标准完成河道保洁工作。
(4)河道保洁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规范作业,并落实安全作业管理措施,做到安全、文明作业。
(5)确保河道保洁的质量和工作效率,管理人员和员工必须按政府与中标承包人之间签订合同所约定的相关要求要求填写《人员作业情况登记本》《日常检查情况登记本》等,完善管理制度。
(6)按要求实行每天10小时全天保洁和随时保洁制度。
(7)实行每周管理例会、每日作业例会等制度。
(8)保洁作业人员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督查人员的督查和现场指挥,严禁谩骂、殴打督查人员。
(9)保洁作业人员编排合理,保洁作业时文明作业,礼貌待人,着装统一,无断岗、串岗、聚堆闲聊等现象。
(10)保洁作业车辆和作业工具配备充足,齐全有效,摆放合理。
1、在大扫时间段内,路上所有工人必须持大扫把进行大扫,不得以小扫把代替或自行改变作业规定;其余时间为保洁时间段,所有工人必须持小扫把、防风簸箕进行作业,不得以方便袋和自制工具代替作业工具;遇到雨、雪天气,作业时间工人应顺着路牙推水或者铲冰除雪。保洁公司每天必须有巡查记录和管理记录。
2、乙方必须建立本包段智能环卫平台,派1名专职文员和2名数字化城市管理专职处理人员与甲方数字化管理中心对接,负责每天将本单位的车辆作业运行轨迹、视频整理好上报至甲方,负责上级部门的热线回复和日常通知工作,负责道路巡查及数字化城市管理处理工作。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标书规定的人数设置人员,不得改动,总人数低于标书规定90%以下的甲方将终止合同;
4、所有道路绿化带内漂浮物、烟蒂等杂物随时发现随时清理,整体清掏每半月不得少于一次,清掏前及时上报,清掏结束后由主管部门核实签字后方可认同,否则视为未清掏,没有按照规定清掏的每条路每次扣除乙方2000元人民币,以此类推。
5、乙方法人每年度至少参加一次主管部门的工作会议,或者到主管部门了解公司的实际工作状况,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每周必须参加主管部门的工作会议以便了解主管部门工作动态及工作要求等,每月有两次无故未参加会议的,甲方有权从当月考评总分中扣除2分,1个月超过4次不参加主管部门工作会议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乙方要成立环境保障24小时应急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的组织、调度、协调与实施工作,建立和完善环境应急预警机制和工作联系机制,保证信息通畅,做到信息共享。
2、乙方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重大保障或创城迎检时无条件按照甲方部署增派人力、物力投入环境综合整治,全面高标准、高水平保障、控管,保障沿线道路及进出口、连通道100米范围内达国家一级道路标准,绿化带(花坛)保洁按一级道路标准进行环卫作业,活动沿线及重点地段清扫保洁人员按1人/2000平方米设置,作业人员工具齐全、服装整洁,管理人员通讯畅通。
1、暴雨洪水应急保障:
(1)暴雨过后,及时清除马路上的积水、淤泥、残渣、漂浮物等。
(2)遇到特大暴雨洪水灾害时,环卫工人要及时清除紧急避难场所及周边的垃圾,并配合做好防疫消毒工作。
(3)洪灾过后,环卫工人应及时清理市民撤离后遗留的生活垃圾,做好环境卫生工作。
2、冬季除雪保障
(1)冬季除雪重点区域:道路、桥梁、地下通道、人行天桥及坡道、商业繁华区、党政机关、医院学校、重要进出口道路、公交站点周边等。
(2)降雪期间,应组织人工扫雪。甲方机械推雪推不到的路段,应安排人工及时清理积雪,先减少地面存雪量,再适量的施撒溶雪剂。
(3)桥上的积雪不得堆放在桥面或台阶上。
3、大雾天气保障
(1)大雾天气时,环卫工人应着反光标志服上岗,严禁在机动车道上作业。雾散后,在机动道上作业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安全警示牌、专人疏导车辆维护现场)。
(2)大雾天气如遇重大活动保障,保障线路上作业人员只能在慢车道靠人字沟侧收集人行道、人字沟的废弃物,机动车道上组织洗扫车慢行、靠边作业,确保保障线路干净整洁。
4、清除落叶保障
(1)采取水车、洗扫车协同作业,人工辅助作业的办法清除落叶。
(2)重大保障活动,提前1小时完成清除落叶工作;一般性保障活动,提前半小时完成清除落叶工作。
5、雾霾天气保障
(1)采取高空抑尘(降尘)作业;采取人工冲洗和机械化清扫相结合方式进行作业,保证清扫保洁起到除尘目的,降低大气污染程度。
(2)严格要求环卫工人作业时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条的作业服及佩戴口罩上路作业,夜间佩戴爆闪灯。提醒环卫工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确保作业安全。
按照行业管理要求进行监管,依据《国家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阜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乙方组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奖惩依据。
为切实加强对外发包路段清扫保洁的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促进环卫作业市场化工作的健康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考核暂行办法。
一、考核依据
以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阜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为依据,细化内容,量化标准,全面衡量,综合评定。
二、考核内容
1、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及规章制度;
2、环卫设施设备购置、设置情况;
3、作业人员岗位设定、履岗情况;
4、作业质量情况;
5、工资、福利发放和社会保险办理情况;
6、综合能力情况。
三、考核办法
(一)组织形式
考核采取“日检查、月考核、年考评”的形式,同时引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领导监督、社会监督和媒体曝光、第三方考评等情况,对环境卫生专业作业进行综合检查考评。由颍上县政府牵头成立县考核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二)考核形式
1、日常督查考评(每日督查)。由县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标段督查中队负责日常督查考评,现场督查人员不少于2人,做好巡查记录及照片取证。
2、月综合考评,由县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组织城管执法局、乡镇政府、社区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员参加,每月1次,对照《颍上县环境卫生检查考核评分标准》,现场评分。
3、暗查。检查人员由县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一般一月1-2次进行暗查,暗查结果计入当月考评总分。
4、群众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以及上级机关负责监督,被省、市、区媒体曝光,确属工作失误或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在法定节假日和省、市重大活动期间,因环境卫生管理不到位,群众反复投诉或被上级通报的,对照《评分标准》,进行扣分,其结果计入当月考评总分。
5、引入第三方专业考评机构针对环境卫生整体情况进行月度考评,其结果计入当月考评总分。
上述考核的结果,均计入当月总分。
(三)分值评定
考核分值为每天100分。每次考核按照《评分标准》规定进行扣分,每月按加权平均方法折算成百分制,作为对中标者兑现承包经费和奖惩的依据。
月汇总时,日常督查占50%,综合考评占40%,群众监督、媒体曝光、上级通报等占5%,第三方考评占5%。
(四)绩效措施
每月考核得分不低于90分为合格,低于90分高于80分(含80分)为基本合格,低于80分为不合格。乙方每月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下85分(含85分)以上的,每低1分扣罚月承包费的0.1%,每月考核分数在85分以下80分(含80分)以上的,每低1分扣罚月承包费的0.2%,每月考核分数在80分以下75分(含75分)以上的,每低1分扣罚月承包费的0.5%,每月考核分数在75分以下的扣除环卫工人工资之外的全部费用,且每低1分扣罚月承包费的1%。
3包要求:
(一)管理范围
城市行政辖区规划道路、高速公路(铁路)两侧、农村道路公共区域、涉及的清扫保洁、小广告清除、城市家具、市政设施、交通设施及环卫设施保洁(交通站台、灯杆擦拭、隔离带、防护栏保洁等)、城市(广场、游园)管理及保洁、无物业小区保洁。(国省干线公路保洁已由公路管理局进行发包,本项目不包括)
1、城市行政辖区规划道路、农村道路公共区域的机械、人工清扫保洁、上门收集垃圾工作、街巷道路路面洒水、降尘、污染清洗、夜间洗扫、清洗路面;绿化带的保洁和交通设施、环卫设施的维修、保养和清洗、城市(广场、游园)管理及保洁、无物业小区保洁、拆迁区域保洁、车行道和人行道等处的杂草清除等的清理。
2、公厕管理维护;
3、垃圾中转站的运营管理维护;
4、道路两侧2米以下墙体的保洁和“小广告”清理;
5、农村地区房前屋后清扫保洁;
6、城乡河道、沟渠保洁;
7、清掏下水口、清扫积雪等;
8、承包范围内所清扫及收集的垃圾运到指定的垃圾中转站,并运送至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集中处理等工作。
9、负责做好市、县布置的临时性、阶段性任务(含检查、突击整治、重大活动、应急等)中的环境卫生工作。
10、约定的其他任务。
(二)报价说明
本次项目招标影响重大,为确保项目有序高效推进,防止低价恶意竞争,提升我县环卫管理质量,现就本标报价作如下约束:
1、投标报价必须报每年综合价,投标总价一次性包死(总价包含:人工费、机械油料、设备折旧、社保、税金、工具、辅材等相关一切费用),报价须分项报价,列明明细。
2、不可竞争费用
(1)人员费用: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劳动定额配备。所有人员费用应包括:人员工资、社保、法定节假日工资、高温补贴等费用。A、工资:人员工资按不得低于颍上县人均最低工资标准1180元/月。
承包期内因政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环卫工人的工资应按比例同步增长,合同价格不因此项调整。
B、社保费用:当前所有人员社保费用单位应缴纳部分不得低于2019年8月调整后的阜阳市社保标准718元(含大病医疗救助金9元)测算,承包期间所有的工人社保费用按照阜阳市当年最低社保标准执行。
C、法定节假日(共11天)需向工人支付3倍工资(计算公式:工资月工资÷20.83×300%×11天)。
D、高温补贴:根据皖人社发〔2011〕34号文中“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津贴标准每年高温补贴不得低于300元/人。
(2)工会、职工教育经费按人员工资总额(包括月工资、法定节假日工资、高温补贴)总额的3.5%测算。
(3)税费按不低于本包除税费外投标报价的6.4%测算(投标人不得以本企业进项税款抵扣为由,减少该项费用测算)。
本项目人员费用不得低于24945.42元/年.人。
3、自行测算费用
(1)车辆费用应包括:车辆的折旧及损耗、油耗等费用。环卫作业车辆的数量必须达到项目配置要求。所有车辆按照6年折旧测算费用;投标人购买的车辆必须是环卫专业车辆制造厂家生产的环卫专用作业车辆,并达到国VI及以上排放标准。
机械车辆油耗费用测算:投标人按照实际勘察情况自行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2)春节、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补助、加班费(符合劳动法有关规定)、工具费(每月2把大扫把、2把小扫把;每半年1把铁锹;每3个月1个防风簸箕、1个铁质夹拾器、劳保费【每月2个口罩、1副纱手套、1副挂胶手套、1块香皂、1袋洗衣粉;每6个月1件发光马甲(每月需4块电池5号电池)、1双胶鞋】等费用。
(3)中标人需为本包所有清扫保洁人员统一配备环卫行业统一的警示服或工作服,服装包括工作帽、春秋装、夏装、冬装(包括棉马甲),每人每年各2套,雨衣每人每年1套,必须具有所属单位的明显标志,中标人定制的服装样式必须按照甲方统一样式制作。
(4)中标人作业车辆每辆车所购买保险的第三者责任险额度不得低于50万元、驾乘险保险额度不低于5万元/位,其他险种等由投标人自行测算。
(5)中标人接管该项目后须无条件接收原有标段作业人员;
(6)各类保障活动及自然灾害应急费用等由投标人自行测算。
(7)本项目所需的其他保洁材料、240L垃圾桶、各种耗材费(含水费等,水费按2.40元/m³计算)等一切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
以上所涉及的一切相关费用投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测算,按以上清单报投标总价和分项报价,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以及不可预见费,投标人严格成本核算,合理有效的测算本项目运作所需费用,在编制报价时可到业主单位详细咨询或到现场进行实地察看。
4、中标人在承包期间必须按国家《劳动合同法》规定规范用工,办理相关社保等保险,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成本核算时所有配备的人员都应计算保险部分,不得以任何借口为由不予核算。
5、如遇节日、迎检、重大活动保障及自然灾害时,中标人须服从市、县统一安排,增加清扫保洁人员,延长机械及人工清扫保洁时间,所需费用投标人综合考虑,中标后不作增加。
自行测算费用部分,投标人测算费用时不得有缺项、漏项,并充分考虑市场因素自行合理进行测算。
(三)、人员、设备配置及质量标准要求
1、为保证本项目工作需要,承包方需配备:
县城区保洁车辆及人员
县城区收运车辆及人员
颍上县河道保洁设备、人员配置一览表
序号 |
区域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县城
|
巡视应急用车 |
1 |
辆 |
皮卡车 |
2 |
2t垃圾收集车 |
3 |
辆 |
|
|
3 |
打捞船 |
5 |
艘 |
|
|
10 |
机动车驾驶员 |
4 |
人 |
|
|
11 |
河道保洁人员 |
20 |
人 |
|
2、投标人须自行踏勘,确定投放垃圾桶数量,中标人进场后须无条件按照甲方要求及实际需要购置、更换240L升垃圾桶。所需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合同期内不再进行调整。
3、中标人在该项目区所配备的大型车辆必须是中联、福田、晨光、徐工、福龙马等知名企业生产的且达到国VI排放标准的专业车辆,不得配备其他项目淘汰车辆,且为本项目单独配备,不得跨项目使用,中标后需提供机动车行驶证,且行驶证名称与供应商需一致;并提供该类车辆购置发票,以备招标人查验,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一个月内新购置作业车辆必须到位,然后签订服务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中标人必须成立数字化平台,配备办公设备和办公场所与招标人数字化指挥中心对接、负责辖区数字化交办市容案件的处理。中标人所有作业车辆和工作车辆(机动车)必须装配带有行车记录装置的GPS定位系统,系统后台必须纳入甲方统一管理,行车记录装置和GPS必须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如有故障接到甲方通知后2日内必须维修完好,若2日内不能维修完好或发现人为损坏的一次扣除中标人3000元人民币,以此类推。
5、中标人要具有固定的办公及机械、设备、车辆停放场所,进场时接受业主验收。
6、由于中标人购置的洗扫车、洒水车等应在消防栓取水,需专门向水务公司申请安装取水口和水表,并承担相应费用。
7、合同期内垃圾中转站和公厕保洁管护费用根据具体接收数量结合投标分项报价内容进行支付。
8、后期如有垃圾分类要求,中标人须无条件响应,并按照甲方要求配置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所需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合同期内不再进行调整。
9、中标人接管后须无条件接收原有清扫保洁人员及驾驶员,正式运营后所有人员必须按上述需求配置到位。
(四)、承包经费和奖惩
承包经费包括服务期内的劳务、管理、材料、机械使用、维护、保修、节假日加班补助、冲洗洒水用水、垃圾清运、护栏清洗、保险、利润、税金、应得利润、应急突击性工作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
承包经费支付及奖惩:承包费用每季度支付一次,甲方按月度对乙方的业务进行考评,汇总后按照季度综合评定,根据投标人中标价按完成实际工程量结合考评据实结算。
(五)、承包方式
采用全包干形式,即管理任务包干,经费包干,实行承包期间不变价承包制。甲方将管理任务交给乙方,乙方按甲方的管理要求和标准组织管理工作,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验收,甲方按约定付费。乙方承担承包任务内的一切经费支出。
乙方在重大节日、庆典、接待、“迎检”等期间必须按要求完成交办的突击性任务和指令性任务。
(六)、作业要求
1、清扫保洁作业时间要求
重点地区、主要道路、繁华区域等,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保洁时间;作业应当避开交通高峰时段。尽量提高道路机械化作业率。
(1)道路机械清扫保洁:主次干道机扫时间为每天早2点-7点之前必须全部洗扫1遍,上午机扫时间为8:00-11:00机扫1遍,下午机扫时间为1:30-5:30机扫1遍。
(2)人工清扫保洁:慢车道、人行道每天人工清扫不得少于4次,工作时间为早5:30~晚22:00;其中早晨5:30—早晨7:30,上午9:00--10:30,下午12:00--14:00,16:00--17:30为大扫时间段,春夏季早晨大扫在7:00前结束,上午大扫在10:30前结束,秋冬季早晨大扫在7:30前结束,上午大扫在10:30前结束,下午第一次大扫在14:00前结束,第二次大扫在17:30前结束(清扫时间如有变动,以行业主管部门通知为准);5:30-23:30为保洁时间。
清扫保洁人员要准时上岗,全天候保洁,普扫时做到纵到头,横到边,不得花扫和漏扫。
路面清扫要做到路见本色,标线清楚,无砂石、泥土,废弃物。道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应符合下表规定:附: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表
道路等级 |
果皮 (片/1000㎡) |
纸屑塑膜 (片/1000㎡) |
污水污垢 (㎡/1000㎡) |
其它杂物 (处/1000㎡) |
一级 |
≤4 |
≤4 |
无 |
无 |
二级 |
≤5 |
≤6 |
≤0.5 |
≤2 |
三级 |
≤8 |
≤10 |
≤1.5 |
≤6 |
四级 |
≤10 |
≤12 |
≤2.0 |
≤8 |
2、机械化作业要求
洒水车在凌晨12:00时开始作业,洗扫车在凌晨02:00时开始作业,没有主管部门通知,乙方不得更改作业时间。本次招标路段路况不同,有的中间有绿化带,投标人必须实地考察。
(1)每天8:00~17:30分之间每条道路洒水降尘不少于8次,夜间冲洗不少于2次。路面冲洗和路牙冲洗每天必须在早7:30之前结束,洒水降尘应避开上下班高峰期完成作业;
(2)快车道机械化清洗每天不少于3次,时间为凌晨、上午和下午,具体作业时间以甲方实施要求为准;对路面临时被污染以及垃圾收集点污染的要及时清扫、清洗,做到路见本色,不留痕迹。冲洗要求:路面日间冲洗,洒水作业时,应鸣报信号,冲洗路面应干净,路见本色,无油污,痰迹,口香糖等污垢,白天实行雾撒,夜间冲洗路面(含快车道、慢车道、人行道)要达到全覆盖。
(3)路面机扫:对主次干道的快车道、慢车道进行每天三次机扫,夜间的机扫必须达到路面(含快车道、慢车道、人行道)全覆盖且在零点以后开始。机动车道尽量采用机械化清扫;对路面停车路段,要采用吹扫和吸扫结合,力争把路面停车的下面路面打扫干净;每周必须对全路面进行冲洗和机扫多台车辆组合作业,确保全路面见本色。人行道要使用小型机扫车保洁和保洁员保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天候保洁。
(4)机械化作业时洗扫车的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洒水车的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超过限制规定的每车每次扣除乙方2000元人民币。
(5)所有车辆的出车率夜间必须达到100%,作业规定和作业次数必须严格按照标书要求执行,未按规定和次数进行作业的,每天每条路每次扣除乙方10000元人民币,乙方车辆发生故障不能按时正常作业的,须及时向甲方汇报,甲方将安排车辆进行作业,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不上报的每车每天扣除乙方2000元人民币,以此类推。出车率低于80%以下一月内出现2次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本标所有要求配备车辆必须为本招标路段使用,不得使用于其他路段,否则发现一次扣除乙方当月经费10000元人民币。
3、工艺要求
(1)人工清扫保洁
①采取压尘降尘措施,不得甩扫。
②禁止将道路清扫垃圾扫入或倒入排水窨井、绿地内。
(2)机械清扫保洁
①机械清扫车速≤10km/h,机械保洁车速≤10km/h。
②刷盘与地面呈接触状态,需有喷雾。
③1900r/min≤刷盘发动机转速≤2200r/min。
(3)机械清洗、冲刷
①作业车速≤10km/h。
②冲刷路面时距路牙≤50cm。
③双喷嘴出水撒布宽度≤4.5m。
④水压≥300kPa。
(4)洒水降尘
①作业车速≤10km/h。
②洒水时要形成无缝隙水帘,禁止集中喷水。
(5)道路护栏清洗
①护栏清洗车速≤10km/h。
②刷盘与护栏呈接触状态,需有喷雾。
③1900r/min≤刷盘发动机转速≤2200r/min。
(6)小广告清除
①根据喷涂、张贴非法宣传品不同情况,运用人工或机械方式进行清除。
②清除作业后建(构)筑物要恢复本色。
③将清除的小广告放置收集车(桶)内,清扫周边地面。
④喷涂小广告要求采用墙体同色覆盖。
(7)果皮箱、垃圾桶清掏
果皮箱、垃圾桶内废弃物达到2/3容量时要及时清掏、并清扫箱体周边地面。
(8)果皮箱、垃圾桶清洗
①清洗擦拭表面。
②清洗擦拭内胆。
③内外进行消毒处理。
(9)道路雨水篦子、雨水口清掏、保洁
①雨水篦子、雨水口清掏应揭开篦子或盖板,对雨水口附近排水管道或沟渠内的垃圾、底泥进行清掏,恢复过流断面。
②道路保洁时注意雨水篦子、雨水口附近的人工捡拾,确保雨水篦子、雨水口未被遮蔽,附近无垃圾、杂物积存,篦子或盖板清洁、未被堵塞。
③若发现篦子或盖板损坏,及时记录并报请相关部门维修或更换。
(10)地下通道及过街天桥
①地下通道保洁采取自上而下、从立面到平面、从中间到两边、从里到外的顺序作业。
②过街天桥环境卫生作业采取立面到平面,从中间到两边的顺序作业。
③作业时,应保障行人的通行条件。
4、清扫保洁质量标准要求
(1)清扫保洁人员必须从墙根到墙根,全方位清扫,路面见本色,不花扫、不漏扫,清扫保洁标准要达到“六不,六净,一通”,六不即“不花扫、漏扫,不见积水,不见人畜粪便,不漏收垃圾堆,不乱倒垃圾(一律送到垃圾中转站),不焚烧垃圾;六净即路面净、路牙石净、人行道净、树坑花坛净、雨水井口净、果皮箱内外净;一通即雨水井口只只通”。
(2)绿化带内无施工弃料、建筑垃圾、漂浮物、石块、灰沙等杂物。垃圾箱(桶)、果皮箱不外溢,做到垃圾、果皮箱(桶)内外及周围干净。
(3)道路清扫保洁采取“机械化清扫、冲洗为主,人工保洁为辅”的作业模式,快车道严禁人工清扫。
(4)每天应对快车道、慢车道、人行道路面,绿化带周边、窨井口进行全面清扫,不得将垃圾扫入窨井、喇叭口、绿地等场所。
(5)道路路面无垃圾杂物、无积水积泥、油污、无痰迹烟蒂、无果皮纸屑、无土石杂草等。
(6)道路路面干净,绿花带、树圈内干净无杂物,边角路牙侧石、交通护栏等公共设施周边干净,无明显灰沙。
(7)气温在2摄氏度以上时应按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每天对道路进行冲洗、降尘,做到路面见本色;气温在2度以下时,在确保道路作业质量的前提下,合理调整作业时间,或根据主管部门要求作业。
(8)对承包区域内出现的偷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破坏市容环卫设施等行为,应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汇报,及时清除。对承包区域内出现无主的施工弃料或无主的沙石、杂物等进行及时清理。
(9)清扫保洁人员应穿着环卫行业统一的警示服(或工作服),保持衣冠整齐,且有明显所属单位标志。
(10)作业车辆外部整洁性能良好。定期清洗、保养车辆,保持车辆外观清洁,垃圾手推车等无乱停乱放。
(11)清扫、清运和保洁等各项具体工作的质量标准和作业规范按本合同及考评办法执行。
5、“牛皮癣”小广告清理范围及标准要求
(1)清理范围:本项目道路两侧的建(构)筑物立面、围墙(门)、车行道人行道路面、桥梁桥墩、路灯杆、栏杆、路灯控制箱及底座、路牌、公交站亭、配电箱、电线杆、有线电视接线杆箱、电缆线杆、电话亭、书报亭、宣传栏、邮箱、路灯杆及岗亭、交通隔离带、窨井盖、管线、路面、树木及其他设施上的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等。
(2)清理标准:“牛皮癣”小广告必须有专人负责,不得由路段班长或环卫工人代替,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等在发现后30分钟内清理完毕并做到同色覆盖,方块涂抹,不留痕迹。垃圾桶、果皮箱等每天擦拭、摆放整齐,破损时及时更换。
6、扬尘污染防治作业要求
(1)在保证前述作业要求的基础上,除雨天或者最低气温在4摄氏度以下的天气外,主要道路的人行道至少每周冲洗1次(每周一定时清洗)。
(2)重点道路采取全天候喷雾降尘,务必保证路面潮湿。
(3)人工大扫作业时务必遵守作业规范,不得人为造成扬尘污染。
(4)将道路保洁过程中扬尘污染防治作业要求,纳入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考核范围。
7、公厕管理要求
7.1公厕内部
(1)地面:班前,先用湿拖布彻底擦洗一次, 开窗通风吹干。班中,应每隔1小时保洁一次,保洁时先用条帚将纸屑、烟头等杂物清理干净,再用拧干不滴水的湿拖布擦拭一次;班中的地面保洁,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班后,用条帚清理一次杂物,再用湿拖布擦洗一次。
(2)墙壁:瓷砖到顶的公厕,每3日班后自上而下彻底清理,清理时需二人,架梯子,先用湿布擦洗,再用干布擦净,对于2米以下(包括2米)的瓷砖,班中每隔4小时,用拧干的湿布擦洗一次。
(3)顶、灯、拉盒、换气扇,每月清理一次,清理顶时,选白天无人如厕时,用长鸡毛掸扫净,清理灯时2人在场,先将电源断开,架人字梯,先将灯卸下,用拧干的湿布将灯、灯口连线,灯罩等擦净,再安装好,即可通电,清理换气扇时,先断电,将外罩卸下,用拧开的湿布将风叶及内部、外罩擦净,再安装好,通电即可。
(4)大便器、小便器、坐便器,每日班后彻底清理一次,清理先里后外,戴防酸胶皮手套,佩带口罩,先用清水将池内粪便、尿液冲净,再用短柄硬毛刷沾稀盐酸(或稀硫酸)将内外刷洗干净,然后用清水冲洗干净,外部及坐便盖用清水冲洗后,用拧干的湿布擦净,班中每隔2小时保洁一次,保洁时先将池内物冲掉,再用长柄毛刷沾清水刷洗干净,外部及坐便器盖先用湿布擦洗,再用拧干的湿布擦净(注意旁边有人使用时,勿使水溅到人身上)。
(5)洗手池、台面、各种手动阀门、高水位水箱外部及拉蝇、烘干器,每日班前,彻底清理一次,清理时,带胶皮手套,先用湿布沾配有洗洁净的溶液擦洗一次,然后用湿布擦洗,再用拧干的毛巾擦净,班中每隔2小时,用拧干的湿布擦一次。
(6)隔板、厕内门、户门、防盗门(包括衣帽勾、插销、拉手、玻璃等),每日班后,彻底清理一次,清理时,先用湿布擦洗一次,再用拧干的湿布擦净,班内,每隔4小时用湿布擦一次;
(7)对乱写乱画,随时发现随时清理,清理时,戴胶皮手套,用毛巾沾汽油或稀料反复擦洗,直至字迹消失,用拧干的湿布擦净。
(8)拖布池、地漏,每日班后,彻底清理一次,清理时戴胶皮手套,先将杂物取出,用长柄毛刷沾清水或配有洗洁净的溶液刷洗,然后用清水冲净,班中发现池(漏)内有异物要随时清理。
(9)管道、工作人员用桌、椅,每日班后用湿布擦洗一次,管道无法下手处用清水冲洗干净。
(10)高水位水箱内部、坐便水箱内部、贮水箱的水箱的内部每月清理一次水碱,清理时,先用硬毛刷全面刷洗一次,将脏水放掉,用拧干的湿布将里外擦净即可使用。
(11)窗户(纱窗、玻璃、框)防护栏、铝合金卷闸,每月清理一次,清理时需2人架梯,先用湿布彻底擦洗,再用拧干的湿布反复擦净即可,冬季选天晴11点至15点无人如厕时擦洗,以防结冰,遇夏季风雨天后要及时擦洗。
(12)消杀、灭蝇,每年4月初至10月底,应严格实施:每天用专用灭蝇剂,用手动喷雾器进行立体喷雾。消杀作业在班后进行。消杀作业时,要穿戴工作衣、帽、佩带口罩、胶皮手套,要求关闭门窗。
(12)工具间工具及其它相关物品,每月清理一次,要干净、整洁,无尘土。
(13)一类公厕在每日班前清理完后,立体喷空气清新剂,以使有香味。
7.2公厕外部
(1)按周边3~5米范围进行清扫保洁,保持周边卫生状况优良;并应做好外部花台的绿化管养工作。
(2)外环境:班前用条帚、铁锹彻底清理一次,班内每隔4小时用条帚保洁一次;春季、夏季(4月至10月)清扫、保洁后洒水压尘;遇下雨后应及时将有积水处扫开,保持通道畅通;下雪时,应及时用铁锹、扫帚将通道积雪扫开,雪停后,应将积雪全部清理干净。
(3)外墙:公厕贴瓷砖部分每五天用湿布自上面下整体擦洗一次,再用拧干的湿布擦净;无粘贴瓷砖的部分,每十五天用长鸡毛掸清理一次;发现乱贴乱画要及时清理。
(4)屋顶:每个月上屋顶一次,用条帚将落叶等杂物清理,用铁丝清理雨水管,保持雨水管畅通。
(5)外部标致牌:指路牌、编号牌等、油漆字体,应每天用湿布擦洗一次,再用干布擦净。
8、垃圾收集及中转站管理要求
乙方应坚持值班制度,转运站开放时间为每天5:00--24:00,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对辖区沿街商铺生活垃圾进行每日多次巡回收运,重要道路和商业繁华路段一日四次巡回收运,其余道路一日二次巡回收运。同时,加强对服务范围内生活垃圾做到每日定时、定点收集、转运、处置管理。
9、大型水域保洁
9.1河道保洁质量标准
河道、堤坝、绿化带、小游园保洁执行夏天每天10小时、冬天8小时保洁工作制。确保对河道污垢、杂草及时清除,对堤坝上的塑料袋、纸屑、果皮及其它漂浮物进行清扫、处理,对乱投乱丢垃圾、杂物进入河道的市民进行劝告和说服教育。
主要水域一周内要达到一次全水域范围保洁。
(1)水面
夏天每天10小时、冬天8小时对水面进行保洁,确保水面无漂浮物,对水面上的污垢及时进行打捞。
(2)河床保洁
夏天每天10小时、冬天8小时进行保洁,将对河堤的垃圾、漂浮物及人为的污垢进行及时清除,确保河堤、河床干净。
(3)河道垃圾处理
每天由打捞人员将河道垃圾清理到垃圾中转站。
9.2河道保洁方案
严格按照政府与中标承包人之间签订合同所约定的作业要求及质量标准制定作业流程。
(1)早上8点所有保洁员准时上岗,18点后下岗。遇紧急情况或重大节日延后下岗。全天候保洁。
(2)流动保洁必须使用保洁袋。
(3)河道保洁标准达到负责区域内无杂物、无垃圾。
(4)河道保洁垃圾收集应由运输车及时送往中转站,严禁将垃圾倒在道路两侧或随便乱倒,严禁焚烧垃圾。
(5)河道保洁五个一样,即:领导在与不在一个样;节日与平常一个样;晴天与雨天一个样;冬天与夏天一个样;检查与不检查一个样。严禁串岗、脱岗、坐岗、干私活等。
(6)水面保洁,水面非冰冻期及时打捞水面漂浮物,每50米长河道内漂浮物不超过1处,每处漂浮物面积不超过25*25平方厘米。冰冻期内河道单侧冰面2米宽范围内进行垃圾捡拾,作业范围内无垃圾、杂物。
(7)堤岸保洁,河道堤岸垃圾及时捡拾清理,每50米长河道堤岸垃圾不超过1处,累计面积不超过0.5平方米;砌石护坡无杂草,土护坡适时用除草机打草,杂草高度不超过50厘米,堤岸设施及树木上无吊挂垃圾。
(8)突击任务,在有重大活动时保证所属人员、工具等服从公司统一安排使用。
9.3河道保洁管理措施
紧密围绕政府与中标承包人之间签订合同所约定的作业标准及考核标准来进行保洁作业及监督管理。通过协调内外关系、实行按劳分配制、作业现场管理、细化作业要求、提高质量管理标准、明确岗位职责、实施多种形式考核等手段来提高该项目的保洁管理水平。
(1)协调内外关系。协调好保洁人员同主管部门的关系,服从主管部门的管理,着重培养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协调好保洁人员之间的关系,减少内部矛盾,树立整体意识,营造努力向上的工作气氛。
(2)实行按劳分配。管理上实行按劳动分配为宗旨的“五定一奖”管理办法,即:定标准、定质量、定任务、定消耗、实行绩效挂钩工资奖。努力营造收入靠努力的良好气氛,充分调动保洁员的劳动积极性。
9.4作业现场管理
为加强各作业现场有效管理,实施现场检查和跟踪河道保洁工作目标的落实,及时纠正不合格服务,保障河道保洁作业顺利进行,其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作业点保洁工作的总体范围和程序细则:制订河道保洁工作计划表,详细列明各项河道保洁项目及时间安排。依据河道保洁工作计划表,编排人员岗位,落实岗位责任制。
(2)河道保洁的岗位需要根据岗位的范围、工作项目、卫生标准,按岗位“五定”的要求实施,定员、定岗、定量、定时、定标准。
(3)各河道保洁作业必须按各项河道保洁工作程序的要求,按卫生标准完成河道保洁工作。
(4)河道保洁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规范作业,并落实安全作业管理措施,做到安全、文明作业。
(5)确保河道保洁的质量和工作效率,管理人员和员工必须按政府与中标承包人之间签订合同所约定的相关要求要求填写《人员作业情况登记本》《日常检查情况登记本》等,完善管理制度。
(6)按要求实行每天10小时全天保洁和随时保洁制度。
(7)实行每周管理例会、每日作业例会等制度。
(8)保洁作业人员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督查人员的督查和现场指挥,严禁谩骂、殴打督查人员。
(9)保洁作业人员编排合理,保洁作业时文明作业,礼貌待人,着装统一,无断岗、串岗、聚堆闲聊等现象。
(10)保洁作业车辆和作业工具配备充足,齐全有效,摆放合理。
10、无物业小区保洁
(1)无物业小区
本项目所含无物业小区包括慎城小区、百货公司家属院、老县委宾馆、粮食局家属院、老县委大院、工会大院、县社家属院、老糖果厂院、县社家属院、、县社车队家属院、棉麻公司家属院、农机公司家属院、纸厂家属院、八里河家属院、工行家属院、南关粮站家属院、人委大院、团结小区、食品公司家属院、石油公司家属院、公路站小区等。慎城镇区域内现有及增加的无物业管理、无电梯(多层)、开放式小区均包含在本项目服务内容中,所需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后期不再调整。
①小区范围内的人行道、路面、边沟、树池、绿化带、公共通道口、房前屋后、花圃(台)等公共区域(不含楼道内部)清扫、清洗、保洁、洒水降尘;
②小区范围内垃圾桶、果皮箱等垃圾收集容器的清掏、清洗保洁及投放、更新。
1、在大扫时间段内,路上所有工人必须持大扫把进行大扫,不得以小扫把代替或自行改变作业规定;其余时间为保洁时间段,所有工人必须持小扫把、防风簸箕进行作业,不得以方便袋和自制工具代替作业工具;遇到雨、雪天气,作业时间工人应顺着路牙推水或者铲冰除雪。保洁公司每天必须有巡查记录和管理记录。
2、乙方必须建立本包段智能环卫平台,派1名专职文员和2名数字化城市管理专职处理人员与甲方数字化管理中心对接,负责每天将本单位的车辆作业运行轨迹、视频整理好上报至甲方,负责上级部门的热线回复和日常通知工作,负责道路巡查及数字化城市管理处理工作。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标书规定的人数设置人员,不得改动,总人数低于标书规定90%以下的甲方将终止合同;
4、所有道路绿化带内漂浮物、烟蒂等杂物随时发现随时清理,整体清掏每半月不得少于一次,清掏前及时上报,清掏结束后由主管部门核实签字后方可认同,否则视为未清掏,没有按照规定清掏的每条路每次扣除乙方2000元人民币,以此类推。
5、乙方法人每季度至少参加一次主管部门的工作会议,或者到主管部门了解公司的实际工作状况,中标单位项目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每周必须参加主管部门的工作会议以便了解主管部门工作动态及工作要求等,每月有两次无故未参加会议的,甲方有权从当月考评总分中扣除2分,1个月超过4次不参加主管部门工作会议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乙方要成立环境保障24小时应急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的组织、调度、协调与实施工作,建立和完善环境应急预警机制和工作联系机制,保证信息通畅,做到信息共享。
2、乙方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重大保障或创城迎检时无条件按照甲方部署增派人力、物力投入环境综合整治,全面高标准、高水平保障、控管,保障沿线道路及进出口、连通道100米范围内达国家一级道路标准,绿化带(花坛)保洁按一级道路标准进行环卫作业,活动沿线及重点地段清扫保洁人员按1人/2000平方米设置,作业人员工具齐全、服装整洁,管理人员通讯畅快。
1、暴雨洪水应急保障:
(1)暴雨过后,及时清除马路上的积水、淤泥、残渣、漂浮物等。
(2)遇到特大暴雨洪水灾害时,环卫工人要及时清除紧急避难场所及周边的垃圾,并配合做好防疫消毒工作。
(3)洪灾过后,环卫工人应及时清理市民撤离后遗留的生活垃圾,做好环境卫生工作。
2、冬季除雪保障
(1)冬季除雪重点区域:道路、桥梁、地下通道、人行天桥及坡道、商业繁华区、党政机关、医院学校、重要进出口道路、公交站点周边等。
(2)降雪期间,应组织人工扫雪。甲方机械推雪推不到的路段,应安排人工及时清理积雪,先减少地面存雪量,再适量的施撒溶雪剂。
(3)桥上的积雪不得堆放在桥面或台阶上。
3、大雾天气保障
(1)大雾天气时,环卫工人应着反光标志服上岗,严禁在机动车道上作业。雾散后,在机动道上作业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安全警示牌、专人疏导车辆维护现场)。
(2)大雾天气如遇重大活动保障,保障线路上作业人员只能在慢车道靠人字沟侧收集人行道、人字沟的废弃物,机动车道上组织洗扫车慢行、靠边作业,确保保障线路干净整洁。
4、清除落叶保障
(1)采取水车、洗扫车协同作业,人工辅助作业的办法清除落叶。
(2)重大保障活动,提前1小时完成清除落叶工作;一般性保障活动,提前半小时完成清除落叶工作。
5、雾霾天气保障
(1)采取高空抑尘(降尘)作业;采取人工冲洗和机械化清扫相结合方式进行作业,保证清扫保洁起到除尘目的,降低大气污染程度。
(2)严格要求环卫工人作业时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条的作业服及佩戴口罩上路作业,夜间佩戴爆闪灯。提醒环卫工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确保作业安全。
按照行业管理要求进行监管,依据《国家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阜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乙方组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奖惩依据。
为切实加强对外发包路段清扫保洁的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促进环卫作业市场化工作的健康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考核暂行办法。
一、考核依据
以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阜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为依据,细化内容,量化标准,全面衡量,综合评定。
二、考核内容
1、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及规章制度;
2、环卫设施设备购置、设置情况;
3、作业人员岗位设定、履岗情况;
4、作业质量情况;
5、工资、福利发放和社会保险办理情况;
6、综合能力情况。
三、考核办法
(一)组织形式
考核采取“日检查、月考核、年考评”的形式,同时引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领导监督、社会监督和媒体曝光、第三方考评等情况,对环境卫生专业作业进行综合检查考评。由颍上县政府牵头成立县考核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二)考核形式
1、日常督查考评(每日督查)。由县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标段督查中队负责日常督查考评,现场督查人员不少于2人,做好巡查记录及照片取证。
2、月综合考评,由县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组织城管执法局、文明办、社区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员参加,每月1次,对照《颍上县环境卫生检查考核评分标准》,现场评分。
3、暗查。检查人员由县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一般一月1-2次进行暗查,暗查结果计入当月考评总分。
4、群众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以及上级机关负责监督,被省、市、区媒体曝光,确属工作失误或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在法定节假日和省、市重大活动期间,因环境卫生管理不到位,群众反复投诉或被上级通报的,对照《评分标准》,进行扣分,其结果计入当月考评总分。
5、引入第三方专业考评机构针对环境卫生整体情况进行月度考评,其结果计入当月考评总分。
上述考核的结果,均计入当月总分。
(三)分值评定
考核分值为每天100分。每次考核按照《评分标准》规定进行扣分,每月按加权平均方法折算成百分制,作为对中标者兑现承包经费和奖惩的依据。
月汇总时,日常督查占50%,综合考评占40%,群众监督、媒体曝光、上级通报等占5%,第三方考评占5%。
(四)绩效措施
每月考核得分不低于90分为合格,低于90分高于80分(含80分)为基本合格,低于80分为不合格。乙方每月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下85分(含85分)以上的,每低1分扣罚月承包费的0.1%,每月考核分数在85分以下80分(含80分)以上的,每低1分扣罚月承包费的0.2%,每月考核分数在80分以下75分(含75分)以上的,每低1分扣罚月承包费的0.5%,每月考核分数在75分以下的扣除环卫工人工资之外的全部费用,且每低1分扣罚月承包费的1%。
4包要求:
(一)管理范围
城市行政辖区规划道路涉及的清扫保洁、小广告清除、城市家具、市政设施、交通设施及环卫设施保洁(交通站台、灯杆擦拭、隔离带、防护栏保洁等)、城市(广场、游园)管理及保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循环经济园区管委会保洁、高铁站站前广场物业服务。(国省干线公路保洁已由公路管理局进行发包,本项目不包括)
1、城市行政辖区规划道路的机械、人工清扫保洁、上门收集垃圾工作、街巷道路路面洒水、降尘、污染清洗、夜间洗扫、清洗路面;绿化带的保洁和交通设施、环卫设施的维修、保养和清洗、城市(广场、游园)管理及保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循环经济园办公公共区域保洁、拆迁区域保洁、车行道和人行道等处的杂草清除等的清理。
2、公厕管理维护;
3、道路两侧2米以下墙体的保洁和“小广告”清理;
4、清掏下水口、清扫积雪等;
5、高铁站站前广场物业、安保服务等;
6、承包范围内所清扫及收集的垃圾运送至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集中处理等工作。
7、负责做好市、县布置的临时性、阶段性任务(含检查、突击整治、重大活动、应急等)中的环境卫生工作。
8、约定的其他任务。
(二)报价说明
本次项目招标影响重大,为确保项目有序高效推进,防止低价恶意竞争,提升我县环卫管理质量,现就本标报价作如下约束:
1、投标报价必须报每年综合价,投标总价一次性包死(总价包含:人工费、机械油料、设备折旧、社保、税金、工具、辅材等相关一切费用),报价须分项报价,列明明细。
2、不可竞争费用
(1)人员费用: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劳动定额配备。所有人员费用应包括:人员工资、社保、法定节假日工资、高温补贴等费用。
A、工资:人员工资按不得低于颍上县人均最低工资标准1180元/月。
承包期内因政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环卫工人的工资应按比例同步增长,合同价格不因此项调整。
B、社保费用:当前所有人员社保费用单位应缴纳部分不得低于2019年8月调整后的阜阳市社保标准718元(含大病医疗救助金9元)测算,承包期间所有的工人社保费用按照阜阳市当年最低社保标准执行。
C、法定节假日(共11天)需向工人支付3倍工资(计算公式:工资月工资÷20.83×300%×11天)。
D、高温补贴:根据皖人社发〔2011〕34号文中“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津贴标准每年高温补贴不得低于300元/人。
(2)工会、职工教育经费按人员工资总额(包括月工资、法定节假日工资、高温补贴)总额的3.5%测算。
(3)税费按不低于本包除税费外投标报价的6.4%测算(投标人不得以本企业进项税款抵扣为由,减少该项费用测算)。
本项目人员费用不得低于24945.42元/年.人。
3、自行测算费用
(1)车辆费用应包括:车辆的折旧及损耗、油耗等费用。环卫作业车辆的数量必须达到项目配置要求。所有车辆按照6年折旧测算费用;投标人购买的车辆必须是环卫专业车辆制造厂家生产的环卫专用作业车辆,并达到国VI及以上排放标准。
机械车辆油耗费用测算:投标人按照实际勘察情况自行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2)春节、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补助、加班费(符合劳动法有关规定)、工具费(每月2把大扫把、2把小扫把;每半年1把铁锹;每3个月1个防风簸箕、1个铁质夹拾器、劳保费【每月2个口罩、1副纱手套、1副挂胶手套、1块香皂、1袋洗衣粉;每6个月1件发光马甲(每月需4块电池5号电池)、1双胶鞋】等费用。
(3)中标人需为本包所有清扫保洁人员统一配备环卫行业统一的警示服或工作服,服装包括工作帽、春秋装、夏装、冬装(包括棉马甲),每人每年各2套,雨衣每人每年1套,必须具有所属单位的明显标志,中标人定制的服装样式必须按照甲方统一样式制作。
(4)中标人作业车辆每辆车所购买保险的第三者责任险额度不得低于50万元、驾乘险保险额度不低于5万元/位,其他险种等由投标人自行测算。
(5)中标人接管该项目后须无条件接收原有标段作业人员;
(6)各类保障活动及自然灾害应急费用等由投标人自行测算。
(7)本项目所需的其他保洁材料、240L垃圾桶、各种耗材费(含水费等,水费按2.40元/m³计算)等一切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
以上所涉及的一切相关费用投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测算,按以上清单报投标总价和分项报价,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以及不可预见费,投标人严格成本核算,合理有效的测算本项目运作所需费用,在编制报价时可到业主单位详细咨询或到现场进行实地察看。
4、中标人在承包期间必须按国家《劳动合同法》规定规范用工,办理相关社保等保险,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成本核算时所有配备的人员都应计算保险部分,不得以任何借口为由不予核算。
5、如遇节日、迎检、重大活动保障及自然灾害时,中标人须服从市、县统一安排,增加清扫保洁人员,延长机械及人工清扫保洁时间,所需费用投标人综合考虑,中标后不作增加。
自行测算费用部分,投标人测算费用时不得有缺项、漏项,并充分考虑市场因素自行合理进行测算。
(三)、人员、设备配置及质量标准要求
1、为保证本项目工作需要,承包方需配备:
园区保洁车辆及人员
园区保洁车辆及人员
园区收运车辆及人员
备注:上述车辆吨位均为载重量。
2、投标人须自行踏勘,确定投放垃圾桶数量,中标人进场后须无条件按照甲方要求及实际需要购置、更换240L升垃圾桶。所需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合同期内不再进行调整。
3、中标人在该项目区所配备的大型车辆必须是中联、福田、晨光、徐工、福龙马等知名企业生产的且达到国VI排放标准的专业车辆,不得配备其他项目淘汰车辆,且为本项目单独配备,不得跨项目使用,中标后需提供机动车行驶证,且行驶证名称与供应商需一致;并提供该类车辆购置发票,以备招标人查验,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一个月内新购置作业车辆必须到位,然后签订服务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中标人必须成立数字化平台,配备办公设备和办公场所与招标人数字化指挥中心对接、负责辖区数字化交办市容案件的处理。中标人所有作业车辆和工作车辆(机动车)必须装配带有行车记录装置的GPS定位系统,系统后台必须纳入甲方统一管理,行车记录装置和GPS必须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如有故障接到甲方通知后2日内必须维修完好,若2日内不能维修完好或发现人为损坏的一次扣除中标人3000元人民币,以此类推。
5、中标人要具有固定的办公及机械、设备、车辆停放场所,进场时接受业主验收。
6、由于中标人购置的洗扫车、洒水车等应在消防栓取水,需专门向水务公司申请安装取水口和水表,并承担相应费用。
7、合同期内垃圾中转站和公厕保洁管护费用根据具体接收数量结合投标分项报价内容进行支付。
8、后期如有垃圾分类要求,中标人须无条件响应,并按照甲方要求配置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所需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合同期内不再进行调整。
9、中标人接管后须无条件接收原有清扫保洁人员及驾驶员,正式运营后所有人员必须按上述需求配置到位。
(四)、承包经费和奖惩
承包经费包括服务期内的劳务、管理、材料、机械使用、维护、保修、节假日加班补助、冲洗洒水用水、垃圾清运、护栏清洗、保险、利润、税金、应得利润、应急突击性工作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
承包经费支付及奖惩:承包费用每季度支付一次,甲方按月度对乙方的业务进行考评,汇总后按照季度综合评定,根据投标人中标价按完成实际工程量结合考评据实结算。
(五)、承包方式
采用全包干形式,即管理任务包干,经费包干,实行承包期间不变价承包制。甲方将管理任务交给乙方,乙方按甲方的管理要求和标准组织管理工作,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验收,甲方按约定付费。乙方承担承包任务内的一切经费支出。
乙方在重大节日、庆典、接待、“迎检”等期间必须按要求完成交办的突击性任务和指令性任务。
(六)、作业要求
1、清扫保洁作业时间要求
重点地区、主要道路、繁华区域等,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保洁时间;作业应当避开交通高峰时段。尽量提高道路机械化作业率。
(1)道路机械清扫保洁:主次干道机扫时间为每天早2点-7点之前必须全部洗扫1遍,上午机扫时间为8:00-11:00机扫1遍,下午机扫时间为1:30-5:30机扫1遍。
(2)人工清扫保洁:慢车道、人行道每天人工清扫不得少于4次,工作时间为早5:30~晚22:00;其中早晨5:30—早晨7:30,上午9:00--10:30,下午12:00--14:00,16:00--17:30为大扫时间段,春夏季早晨大扫在7:00前结束,上午大扫在10:30前结束,秋冬季早晨大扫在7:30前结束,上午大扫在10:30前结束,下午第一次大扫在14:00前结束,第二次大扫在17:30前结束(清扫时间如有变动,以行业主管部门通知为准);5:30-23:30为保洁时间。
清扫保洁人员要准时上岗,全天候保洁,普扫时做到纵到头,横到边,不得花扫和漏扫。
路面清扫要做到路见本色,标线清楚,无砂石、泥土,废弃物。道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应符合下表规定:附: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表
道路等级 |
果皮 (片/1000㎡) |
纸屑塑膜 (片/1000㎡) |
污水污垢 (㎡/1000㎡) |
其它杂物 (处/1000㎡) |
一级 |
≤4 |
≤4 |
无 |
无 |
二级 |
≤5 |
≤6 |
≤0.5 |
≤2 |
三级 |
≤8 |
≤10 |
≤1.5 |
≤6 |
四级 |
≤10 |
≤12 |
≤2.0 |
≤8 |
垃圾桶、果皮箱每天至少用水清洗一次,作业在夜间进行,要全面清洗、不得遗漏。
2、机械化作业要求
洒水车在凌晨12:00时开始作业,洗扫车在凌晨02:00时开始作业,没有主管部门通知,乙方不得更改作业时间。本次招标路段路况不同,有的中间有绿化带,投标人必须实地考察。
(1)每天8:00~17:30分之间每条道路洒水降尘不少于8次,夜间冲洗不少于2次。路面冲洗和路牙冲洗每天必须在早7:30之前结束,洒水降尘应避开上下班高峰期完成作业;
(2)快车道机械化清洗每天不少于3次,时间为凌晨、上午和下午,具体作业时间以甲方实施要求为准;对路面临时被污染以及垃圾收集点污染的要及时清扫、清洗,做到路见本色,不留痕迹。冲洗要求:路面日间冲洗,洒水作业时,应鸣报信号,冲洗路面应干净,路见本色,无油污,痰迹,口香糖等污垢,白天实行雾撒,夜间冲洗路面(含快车道、慢车道、人行道)要达到全覆盖。
(3)路面机扫:对主次干道的快车道、慢车道进行每天三次机扫,夜间的机扫必须达到路面(含快车道、慢车道、人行道)全覆盖且在零点以后开始。机动车道尽量采用机械化清扫;对路面停车路段,要采用吹扫和吸扫结合,力争把路面停车的下面路面打扫干净;每周必须对全路面进行冲洗和机扫多台车辆组合作业,确保全路面见本色。人行道要使用小型机扫车保洁和保洁员保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天候保洁。
(4)机械化作业时洗扫车的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洒水车的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超过限制规定的每车每次扣除乙方2000元人民币。
(5)所有车辆的出车率夜间必须达到100%,作业规定和作业次数必须严格按照标书要求执行,未按规定和次数进行作业的,每天每条路每次扣除乙方10000元人民币,乙方车辆发生故障不能按时正常作业的,须及时向甲方汇报,甲方将安排车辆进行作业,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不上报的每车每天扣除乙方2000元人民币,以此类推。出车率低于80%以下一月内出现2次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本标所有要求配备车辆必须为本招标路段使用,不得使用于其他路段,否则发现一次扣除乙方当月经费10000元人民币。
3、工艺要求
(1)人工清扫保洁
①采取压尘降尘措施,不得甩扫。
②禁止将道路清扫垃圾扫入或倒入排水窨井、绿地内。
(2)机械清扫保洁
①机械清扫车速≤10km/h,机械保洁车速≤10km/h。
②刷盘与地面呈接触状态,需有喷雾。
③1900r/min≤刷盘发动机转速≤2200r/min。
(3)机械清洗、冲刷
①作业车速≤10km/h。
②冲刷路面时距路牙≤50cm。
③双喷嘴出水撒布宽度≤4.5m。
④水压≥300kPa。
(4)洒水降尘
①作业车速≤10km/h。
②洒水时要形成无缝隙水帘,禁止集中喷水。
(5)道路护栏清洗
①护栏清洗车速≤10km/h。
②刷盘与护栏呈接触状态,需有喷雾。
③1900r/min≤刷盘发动机转速≤2200r/min。
(6)小广告清除
①根据喷涂、张贴非法宣传品不同情况,运用人工或机械方式进行清除。
②清除作业后建(构)筑物要恢复本色。
③将清除的小广告放置收集车(桶)内,清扫周边地面。
④喷涂小广告要求采用墙体同色覆盖。
(7)果皮箱、垃圾桶清掏
果皮箱、垃圾桶内废弃物达到2/3容量时要及时清掏、并清扫箱体周边地面。
(8)果皮箱、垃圾桶清洗
①清洗擦拭表面。
②清洗擦拭内胆。
③内外进行消毒处理。
(9)道路雨水篦子、雨水口清掏、保洁
①雨水篦子、雨水口清掏应揭开篦子或盖板,对雨水口附近排水管道或沟渠内的垃圾、底泥进行清掏,恢复过流断面。
②道路保洁时注意雨水篦子、雨水口附近的人工捡拾,确保雨水篦子、雨水口未被遮蔽,附近无垃圾、杂物积存,篦子或盖板清洁、未被堵塞。
③若发现篦子或盖板损坏,及时记录并报请相关部门维修或更换。
(10)地下通道及过街天桥
①地下通道保洁采取自上而下、从立面到平面、从中间到两边、从里到外的顺序作业。
②过街天桥环境卫生作业采取立面到平面,从中间到两边的顺序作业。
③作业时,应保障行人的通行条件。
4、清扫保洁质量标准要求
(1)清扫保洁人员必须从墙根到墙根,全方位清扫,路面见本色,不花扫、不漏扫,清扫保洁标准要达到“六不,六净,一通”,六不即“不花扫、漏扫,不见积水,不见人畜粪便,不漏收垃圾堆,不乱倒垃圾(一律送到垃圾中转站),不焚烧垃圾;六净即路面净、路牙石净、人行道净、树坑花坛净、雨水井口净、果皮箱内外净;一通即雨水井口只只通”。
(2)绿化带内无施工弃料、建筑垃圾、漂浮物、石块、灰沙等杂物。垃圾箱(桶)、果皮箱不外溢,做到垃圾、果皮箱(桶)内外及周围干净。
(3)道路清扫保洁采取“机械化清扫、冲洗为主,人工保洁为辅”的作业模式,快车道严禁人工清扫。
(4)每天应对快车道、慢车道、人行道路面,绿化带周边、窨井口进行全面清扫,不得将垃圾扫入窨井、喇叭口、绿地等场所。
(5)道路路面无垃圾杂物、无积水积泥、油污、无痰迹烟蒂、无果皮纸屑、无土石杂草等。
(6)道路路面干净,绿花带、树圈内干净无杂物,边角路牙侧石、交通护栏等公共设施周边干净,无明显灰沙。
(7)气温在2摄氏度以上时应按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每天对道路进行冲洗、降尘,做到路面见本色;气温在2度以下时,在确保道路作业质量的前提下,合理调整作业时间,或根据主管部门要求作业。
(8)对承包区域内出现的偷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破坏市容环卫设施等行为,应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汇报,及时清除。对承包区域内出现无主的施工弃料或无主的沙石、杂物等进行及时清理。
(9)清扫保洁人员应穿着环卫行业统一的警示服(或工作服),保持衣冠整齐,且有明显所属单位标志。
(10)作业车辆外部整洁性能良好。定期清洗、保养车辆,保持车辆外观清洁,垃圾手推车等无乱停乱放。
(11)清扫、清运和保洁等各项具体工作的质量标准和作业规范按本合同及考评办法执行。
5、“牛皮癣”清理范围及标准要求
(1)清理范围:本项目道路两侧的建(构)筑物立面、围墙(门)、车行道人行道路面、桥梁桥墩、路灯杆、栏杆、路灯控制箱及底座、路牌、公交站亭、配电箱、电线杆、有线电视接线杆箱、电缆线杆、电话亭、书报亭、宣传栏、邮箱、路灯杆及岗亭、交通隔离带、窨井盖、管线、路面、树木及其他设施上的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等。
(2)清理标准:“牛皮癣”必须有专人负责,不得由路段班长或环卫工人代替,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等在发现后30分钟内清理完毕并做到同色覆盖,方块涂抹,不留痕迹。垃圾桶、果皮箱等每天擦拭、摆放整齐,破损时及时更换。
6、扬尘污染防治作业要求
(1)在保证前述作业要求的基础上,除雨天或者最低气温在4摄氏度以下的天气外,主要道路的人行道至少每周冲洗1次(每周一定时清洗)。
(2)重点道路采取全天候喷雾降尘,务必保证路面潮湿。
(3)人工大扫作业时务必遵守作业规范,不得人为造成扬尘污染。
(4)将道路保洁过程中扬尘污染防治作业要求,纳入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考核范围。
7、公厕管理要求
7.1公厕内部
(1)地面:班前,先用湿拖布彻底擦洗一次, 开窗通风吹干。班中,应每隔1小时保洁一次,保洁时先用条帚将纸屑、烟头等杂物清理干净,再用拧干不滴水的湿拖布擦拭一次;班中的地面保洁,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班后,用条帚清理一次杂物,再用湿拖布擦洗一次。
(2)墙壁:瓷砖到顶的公厕,每3日班后自上而下彻底清理,清理时需二人,架梯子,先用湿布擦洗,再用干布擦净,对于2米以下(包括2米)的瓷砖,班中每隔4小时,用拧干的湿布擦洗一次。
(3)顶、灯、拉盒、换气扇,每月清理一次,清理顶时,选白天无人如厕时,用长鸡毛掸扫净,清理灯时2人在场,先将电源断开,架人字梯,先将灯卸下,用拧干的湿布将灯、灯口连线,灯罩等擦净,再安装好,即可通电,清理换气扇时,先断电,将外罩卸下,用拧开的湿布将风叶及内部、外罩擦净,再安装好,通电即可。
(4)大便器、小便器、坐便器,每日班后彻底清理一次,清理先里后外,戴防酸胶皮手套,佩带口罩,先用清水将池内粪便、尿液冲净,再用短柄硬毛刷沾稀盐酸(或稀硫酸)将内外刷洗干净,然后用清水冲洗干净,外部及坐便盖用清水冲洗后,用拧干的湿布擦净,班中每隔2小时保洁一次,保洁时先将池内物冲掉,再用长柄毛刷沾清水刷洗干净,外部及坐便器盖先用湿布擦洗,再用拧干的湿布擦净(注意旁边有人使用时,勿使水溅到人身上)。
(5)洗手池、台面、各种手动阀门、高水位水箱外部及拉蝇、烘干器,每日班前,彻底清理一次,清理时,带胶皮手套,先用湿布沾配有洗洁净的溶液擦洗一次,然后用湿布擦洗,再用拧干的毛巾擦净,班中每隔2小时,用拧干的湿布擦一次。
(6)隔板、厕内门、户门、防盗门(包括衣帽勾、插销、拉手、玻璃等),每日班后,彻底清理一次,清理时,先用湿布擦洗一次,再用拧干的湿布擦净,班内,每隔4小时用湿布擦一次;
(7)对乱写乱画,随时发现随时清理,清理时,戴胶皮手套,用毛巾沾汽油或稀料反复擦洗,直至字迹消失,用拧干的湿布擦净。
(8)拖布池、地漏,每日班后,彻底清理一次,清理时戴胶皮手套,先将杂物取出,用长柄毛刷沾清水或配有洗洁净的溶液刷洗,然后用清水冲净,班中发现池(漏)内有异物要随时清理。
(9)管道、工作人员用桌、椅,每日班后用湿布擦洗一次,管道无法下手处用清水冲洗干净。
(10)高水位水箱内部、坐便水箱内部、贮水箱的水箱的内部每月清理一次水碱,清理时,先用硬毛刷全面刷洗一次,将脏水放掉,用拧干的湿布将里外擦净即可使用。
(11)窗户(纱窗、玻璃、框)防护栏、铝合金卷闸,每月清理一次,清理时需2人架梯,先用湿布彻底擦洗,再用拧干的湿布反复擦净即可,冬季选天晴11点至15点无人如厕时擦洗,以防结冰,遇夏季风雨天后要及时擦洗。
(12)消杀、灭蝇,每年4月初至10月底,应严格实施:每天用专用灭蝇剂,用手动喷雾器进行立体喷雾。消杀作业在班后进行。消杀作业时,要穿戴工作衣、帽、佩带口罩、胶皮手套,要求关闭门窗。
(12)工具间工具及其它相关物品,每月清理一次,要干净、整洁,无尘土。
(13)一类公厕在每日班前清理完后,立体喷空气清新剂,以使有香味。
7.2公厕外部
(1)按周边3~5米范围进行清扫保洁,保持周边卫生状况优良;并应做好外部花台的绿化管养工作。
(2)外环境:班前用条帚、铁锹彻底清理一次,班内每隔4小时用条帚保洁一次;春季、夏季(4月至10月)清扫、保洁后洒水压尘;遇下雨后应及时将有积水处扫开,保持通道畅通;下雪时,应及时用铁锹、扫帚将通道积雪扫开,雪停后,应将积雪全部清理干净。
(3)外墙:公厕贴瓷砖部分每五天用湿布自上面下整体擦洗一次,再用拧干的湿布擦净;无粘贴瓷砖的部分,每十五天用长鸡毛掸清理一次;发现乱贴乱画要及时清理。
(4)屋顶:每个月上屋顶一次,用条帚将落叶等杂物清理,用铁丝清理雨水管,保持雨水管畅通。
(5)外部标致牌:指路牌、编号牌等、油漆字体,应每天用湿布擦洗一次,再用干布擦净。
8、垃圾收集及中转站管理要求
乙方应坚持值班制度,转运站开放时间为每天5:00--24:00,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1)垃圾中转站内所有垃圾,必须每天清理,不得堆积在站内。中转站内所有垃圾运送至县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输途中不准洒落污水、垃圾。转运结束后站内外,要彻底清扫、冲洗。转运站应设有绿化隔离带,有隔音、防尘、除臭及污水处置等防污染扩散设施,转运站方圆 10 米内无垃圾散发的臭味。
(2)保持垃圾转运站内基本无臭味,墙壁、窗户应无积尘、蛛网,站内场地和站外周围 5 米内环境整洁,墙面无乱涂乱画,无散落垃圾和无乱堆杂物,无晾晒衣物、无积水,工具、物品、车辆放置应有序,绿化良好。
(3)垃圾车在站内装载垃圾时要充分排放污水并检查密封是否良好,必要时应紧固锁紧装置。离站前要冲洗车身。
(4)垃圾转运站每日做好药物消杀工作,并有记录台账。可视范围内做到基本无蝇,四害孳生期站内苍蝇控制在 5 只以内,非孳生期站内苍蝇控制在 3 只以内。
(5)站内要设有电力保障措施、应急机制以及协商处理措施,以防突发事件发生时可以有效解决,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行。
(6)站点有规范标志牌、管理制度,并公布站点名称、服务范围、作业时间、投诉电话。转运过程不占道,不妨碍交通。
(7)应定期对转运车辆及站内进行喷洒消毒,在可视范围内,站内基本无苍蝇、无活鼠等。
(8)保证垃圾转运站安全生产,确保车辆站内设施设备的完好及随车人员、站内 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9)垃圾作业时间
对辖区沿街商铺生活垃圾进行每日多次巡回收运,重要道路和商业繁华路段一日四次巡回收运,其余道路一日二次巡回收运。同时,加强对服务范围内生活垃圾做到每日定时、定点收集、转运、处置管理。
9、大型水域保洁
9.1河道保洁质量标准
河道、堤坝、绿化带、小游园保洁执行夏天每天10小时、冬天8小时保洁工作制。确保对河道污垢、杂草及时清除,对堤坝上的塑料袋、纸屑、果皮及其它漂浮物进行清扫、处理,对乱投乱丢垃圾、杂物进入河道的市民进行劝告和说服教育。
主要水域一周内要达到一次全水域范围保洁。
(1)水面
夏天每天10小时、冬天8小时对水面进行保洁,确保水面无漂浮物,对水面上的污垢及时进行打捞。
(2)河床保洁
夏天每天10小时、冬天8小时进行保洁,将对河堤的垃圾、漂浮物及人为的污垢进行及时清除,确保河堤、河床干净。
(3)河道垃圾处理
每天由打捞人员将河道垃圾清理到垃圾中转站。
9.2河道保洁方案
严格按照政府与中标承包人之间签订合同所约定的作业要求及质量标准制定作业流程。
(1)早上8点所有保洁员准时上岗,18点后下岗。遇紧急情况或重大节日延后下岗。全天候保洁。
(2)流动保洁必须使用保洁袋。
(3)河道保洁标准达到负责区域内无杂物、无垃圾。
(4)河道保洁垃圾收集应由运输车及时送往中转站,严禁将垃圾倒在道路两侧或随便乱倒,严禁焚烧垃圾。
(5)河道保洁五个一样,即:领导在与不在一个样;节日与平常一个样;晴天与雨天一个样;冬天与夏天一个样;检查与不检查一个样。严禁串岗、脱岗、坐岗、干私活等。
(6)水面保洁,水面非冰冻期及时打捞水面漂浮物,每50米长河道内漂浮物不超过1处,每处漂浮物面积不超过25*25平方厘米。冰冻期内河道单侧冰面2米宽范围内进行垃圾捡拾,作业范围内无垃圾、杂物。
(7)堤岸保洁,河道堤岸垃圾及时捡拾清理,每50米长河道堤岸垃圾不超过1处,累计面积不超过0.5平方米;砌石护坡无杂草,土护坡适时用除草机打草,杂草高度不超过50厘米,堤岸设施及树木上无吊挂垃圾。
(8)突击任务,在有重大活动时保证所属人员、工具等服从公司统一安排使用。
9.3河道保洁管理措施
紧密围绕政府与中标承包人之间签订合同所约定的作业标准及考核标准来进行保洁作业及监督管理。通过协调内外关系、实行按劳分配制、作业现场管理、细化作业要求、提高质量管理标准、明确岗位职责、实施多种形式考核等手段来提高该项目的保洁管理水平。
(1)协调内外关系。协调好保洁人员同主管部门的关系,服从主管部门的管理,着重培养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协调好保洁人员之间的关系,减少内部矛盾,树立整体意识,营造努力向上的工作气氛。
(2)实行按劳分配。管理上实行按劳动分配为宗旨的“五定一奖”管理办法,即:定标准、定质量、定任务、定消耗、实行绩效挂钩工资奖。努力营造收入靠努力的良好气氛,充分调动保洁员的劳动积极性。
9.4作业现场管理
为加强各作业现场有效管理,实施现场检查和跟踪河道保洁工作目标的落实,及时纠正不合格服务,保障河道保洁作业顺利进行,其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作业点保洁工作的总体范围和程序细则:制订河道保洁工作计划表,详细列明各项河道保洁项目及时间安排。依据河道保洁工作计划表,编排人员岗位,落实岗位责任制。
(2)河道保洁的岗位需要根据岗位的范围、工作项目、卫生标准,按岗位“五定”的要求实施,定员、定岗、定量、定时、定标准。
(3)各河道保洁作业必须按各项河道保洁工作程序的要求,按卫生标准完成河道保洁工作。
(4)河道保洁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规范作业,并落实安全作业管理措施,做到安全、文明作业。
(5)确保河道保洁的质量和工作效率,管理人员和员工必须按政府与中标承包人之间签订合同所约定的相关要求要求填写《人员作业情况登记本》《日常检查情况登记本》等,完善管理制度。
(6)按要求实行每天10小时全天保洁和随时保洁制度。
(7)实行每周管理例会、每日作业例会等制度。
(8)保洁作业人员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督查人员的督查和现场指挥,严禁谩骂、殴打督查人员。
(9)保洁作业人员编排合理,保洁作业时文明作业,礼貌待人,着装统一,无断岗、串岗、聚堆闲聊等现象。
(10)保洁作业车辆和作业工具配备充足,齐全有效,摆放合理。
10、无物业小区保洁
(1)无物业小区
区域内现有及增加的无物业管理、无电梯(多层)、开放式小区均包含在本项目服务内容中,所需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后期不再调整。
①小区范围内的人行道、路面、边沟、树池、绿化带、公共通道口、房前屋后、花圃(台)等公共区域(不含楼道内部)清扫、清洗、保洁、洒水降尘;
②小区范围内垃圾桶、果皮箱等垃圾收集容器的清掏、清洗保洁及投放、更新。
11、高铁新区站前广场物业要求
11.1界限范围
除高铁站内部区域(以站区内花岗岩路障石球为界)外均由乙方负责清扫保洁、清运垃圾。
11.2安保管理规范
(1)安保人员实行三班三运转,同时辅助执法人员要求,服从各执法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领导:安保人员要求身体健康、身高1.70米以上、体态匀称、 五官端正、无纹身、无0型腿、无口吃,年龄18至50周岁,乙方须保证安保人员服装统一,着制式服装 上岗,制式服装由采购人指定样式、面料等。
(2)乙方须按采购人要求配置设施设备,包括:对讲机、照相机、执法记录仪、强光电筒、甩棍、防割手套、武装带、雨衣、头盔等。
(3)安保人员执行24小时工作制,乙方在每天运营开始前、运营期间和运营结束后都应安排安保人员对采购人指定的管辖区域进行保卫任务。所有法定节假日、重大事件及自然灾害等因素均不能作为中断服务的理由。
(4)因安保人员在管理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和媒体曝光等事件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物业管理范围内采取站岗执勤与巡逻执勤相结合的方式,协助相关执法部门,维护颍上高铁站社会车辆停车场、出租车停车场、公交停车场、站前广场、落客平台等公共区域的公共秩序,确保无任何损害旅客利益和危及旅客人生安全的行为。停车场要在醒目位置公示停车收费标准及依据,严禁停车场超标准收取停车费,停车费收入须全额上缴给政府。安全遇查按规定路线巡视检查,不留死角;巡查内容包括:车辆停放情况,维护道路畅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巡查。防范和制止各类违反管理制度行为,并文明劝导。
1、在大扫时间段内,路上所有工人必须持大扫把进行大扫,不得以小扫把代替或自行改变作业规定;其余时间为保洁时间段,所有工人必须持小扫把、防风簸箕进行作业,不得以方便袋和自制工具代替作业工具;遇到雨、雪天气,作业时间工人应顺着路牙推水或者铲冰除雪。保洁公司每天必须有巡查记录和管理记录。
2、乙方必须建立本包段智能环卫平台,派1名专职文员和2名数字化城市管理专职处理人员与甲方数字化管理中心对接,负责每天将本单位的车辆作业运行轨迹、视频整理好上报至甲方,负责上级部门的热线回复和日常通知工作,负责道路巡查及数字化城市管理处理工作。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标书规定的人数设置人员,不得改动,总人数低于标书规定90%以下的甲方将终止合同;
4、所有道路绿化带内漂浮物、烟蒂等杂物随时发现随时清理,整体清掏每半月不得少于一次,清掏前及时上报,清掏结束后由主管部门核实签字后方可认同,否则视为未清掏,没有按照规定清掏的每条路每次扣除乙方2000元人民币,以此类推。
5、乙方法人每季度至少参加一次主管部门的工作会议,或者到主管部门了解公司的实际工作状况,中标单位项目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每周必须参加主管部门的工作会议以便了解主管部门工作动态及工作要求等,每月有两次无故未参加会议的,甲方有权从当月考评总分中扣除2分,1个月超过4次不参加主管部门工作会议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乙方要成立环境保障24小时应急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的组织、调度、协调与实施工作,建立和完善环境应急预警机制和工作联系机制,保证信息通畅,做到信息共享。
2、乙方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重大保障或创城迎检时无条件按照甲方部署增派人力、物力投入环境综合整治,全面高标准、高水平保障、控管、保障沿线道路及进出口、连通道100米范围内达国家一级道路标准,绿化带(花坛)保洁按一级道路标准进行环卫作业,活动沿线及重点地段清扫保洁人员按1人/2000平方米设置,作业人员工具齐全、服装整洁,管理人员通讯畅通。
1、暴雨洪水应急保障:
(1)暴雨过后,及时清除马路上的积水、淤泥、残渣、漂浮物等。
(2)遇到特大暴雨洪水灾害时,环卫工人要及时清除紧急避难场所及周边的垃圾,并配合做好防疫消毒工作。
(3)洪灾过后,环卫工人应及时清理市民撤离后遗留的生活垃圾,做好环境卫生工作。
2、冬季除雪保障
(1)冬季除雪重点区域:道路、桥梁、地下通道、人行天桥及坡道、商业繁华区、党政机关、医院学校、重要进出口道路、公交站点周边等。
(2)降雪期间,应组织人工扫雪。甲方机械推雪推不到的路段,应安排人工及时清理积雪,先减少地面存雪量,再适量的施撒溶雪剂。
(3)桥上的积雪不得堆放在桥面或台阶上。
3、大雾天气保障
(1)大雾天气时,环卫工人应着反光标志服上岗,严禁在机动车道上作业。雾散后,在机动道上作业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安全警示牌、专人疏导车辆维护现场)。
(2)大雾天气如遇重大活动保障,保障线路上作业人员只能在慢车道靠人字沟侧收集人行道、人字沟的废弃物,机动车道上组织洗扫车慢行、靠边作业,确保保障线路干净整洁。
4、清除落叶保障
(1)采取水车、洗扫车协同作业,人工辅助作业的办法清除落叶。
(2)重大保障活动,提前1小时完成清除落叶工作;一般性保障活动,提前半小时完成清除落叶工作。
5、雾霾天气保障
(1)采取高空抑尘(降尘)作业;采取人工冲洗和机械化清扫相结合方式进行作业,保证清扫保洁起到除尘目的,降低大气污染程度。
(2)严格要求环卫工人作业时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条的作业服及佩戴口罩上路作业,夜间佩戴爆闪灯。提醒环卫工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确保作业安全。
6、如有火灾险情,乙方有义务随时调动就近水车协助灭火。
按照行业管理要求进行监管,依据《国家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阜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乙方组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奖惩依据。
为切实加强对外发包路段清扫保洁的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促进环卫作业市场化工作的健康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考核暂行办法。
一、考核依据
以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阜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为依据,细化内容,量化标准,全面衡量,综合评定。
二、考核内容
1、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及规章制度;
2、环卫设施设备购置、设置情况;
3、作业人员岗位设定、履岗情况;
4、作业质量情况;
5、工资、福利发放和社会保险办理情况;
6、综合能力情况。
三、考核办法
(一)组织形式
考核采取“日检查、月考核、年考评”的形式,同时引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领导监督、社会监督和媒体曝光、第三方考评等情况,对环境卫生专业作业进行综合检查考评。由颍上县政府牵头成立县考核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二)考核形式
1、日常督查考评(每日督查)。由县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标段督查中队负责日常督查考评,现场督查人员不少于2人,做好巡查记录及照片取证。
2、月综合考评,由县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组织城管执法局、文明办、社区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员参加,每月1次,对照《颍上县环境卫生检查考核评分标准》,现场评分。
3、暗查。检查人员由县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一般一月1-2次进行暗查,暗查结果计入当月考评总分。
4、群众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以及上级机关负责监督,被省、市、区媒体曝光,确属工作失误或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在法定节假日和省、市重大活动期间,因环境卫生管理不到位,群众反复投诉或被上级通报的,对照《评分标准》,进行扣分,其结果计入当月考评总分。
5、引入第三方专业考评机构针对环境卫生整体情况进行月度考评,其结果计入当月考评总分。
上述考核的结果,均计入当月总分。
(三)分值评定
考核分值为每天100分。每次考核按照《评分标准》规定进行扣分,每月按加权平均方法折算成百分制,作为对中标者兑现承包经费和奖惩的依据。
月汇总时,日常督查占50%,综合考评占40%,群众监督、媒体曝光、上级通报等占5%,第三方考评占5%。
(四)绩效措施
每月考核得分不低于90分为合格,低于90分高于80分(含80分)为基本合格,低于80分为不合格。乙方每月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下85分(含85分)以上的,每低1分扣罚月承包费的0.1%,每月考核分数在85分以下80分(含80分)以上的,每低1分扣罚月承包费的0.2%,每月考核分数在80分以下75分(含75分)以上的,每低1分扣罚月承包费的0.5%,每月考核分数在75分以下的扣除环卫工人工资之外的全部费用,且每低1分扣罚月承包费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