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湖镇政府环境治理项招标内容及要求
二、 招标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采购预算及服务范围
采购预算: 2240000.00 元整。
服务范围:全镇所有水泥或者沥青路面、沟河塘等
服务期限;1年
(二)采购服务内容及标准
服务范围:北环镇路 猪行街 杨江路 商品街
胡台子路 竹园街
杨沫路 旅行街
杨鲁路 车站路
杨岗路 一小路
中学路 水厂路
青年路 和趣路
致富街 广场街
胜利路 菜场街
中华街 建设路
商贸城(1) 商贸城(2)
以上道路的清扫、保洁、主要街道可视范围内的塑料袋及垃圾清理;街区道路两侧垃圾清运(或转运);小广告清除;镇区道路沿线垃圾桶、垃圾箱的保洁、清运(或转运),清掏与擦拭、定期喷漆;沟塘河道杂草及漂浮物的清理;主、次道路环卫应急保障、重大活动环卫保障以及各自然村的垃圾收集、集中清运(或转运);并接受杨湖镇道路清扫保洁考核办法。
2、质量标准
1)路面、人行道、路牙、绿化带、干净整洁。
2)成堆垃圾要及时清理。
3)路牙和隔离桩下不能出现较明显灰沙。
4)垃圾、泥沙不得扫入雨水井内。
5)严禁焚烧垃圾和乱倒垃圾。
6)垃圾桶外观应整洁、无污垢,箱内垃圾应日产日清,无积压、满溢。
7)作业工具无破损、锈迹、整洁完好。
(三)环卫车辆、设施配备要求
车辆及设备要求统计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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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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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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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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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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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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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吨以上压缩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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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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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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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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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吨洒水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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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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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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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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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保洁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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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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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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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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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吨以上铲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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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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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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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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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保洁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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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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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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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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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公路洗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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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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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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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为确保服务质量,中标人负责购置必须配备的环卫作业车辆、设施。
(2)上表中机械车辆配备为自备车辆(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配备齐全并送达镇政府指定位置,且经招标人审验,不得转借、租用且证照、运营手续齐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并解除合同)
四、人员配备要求
为确保本项目服务质量,中标人必须按不低于如下标准配备人员:
1:环卫工人:105名(24条街道平均每条街道不少于1人);
2:环卫人员中,要吸纳50%(53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3:所有环卫人员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符合办理社保条件的(男60岁以下女55岁以下及非贫困户)应办理社保(社保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718元);
4:环卫人员工资(含上级补贴等)不得低于全县最低工资标准(1180元/月)。
重要提示:
- 本项目如需现场踏勘,请与采购人联系。
- 本项目考核标准采购人和中标人另行约定。
3中标单位在采购单位住地要有办公场所,办公设备齐全,规章制度完善,设置管理、财务、安全岗位;有机械设备停靠场地、仓库。
4:中标单位在各村(社区)要有专门小区负责人,随时和镇、村(社区)保5:中标单位不得拖欠环卫工人工资。
6:中标单位对本项目全程负安全责任,并为环卫人员购买与职责相当的人身意外保险。
7:中标单位有义务协助采购人共同做好与本采购密切相关的工作和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