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 |
佛山市森林消防救援基地营区(前期综合咨询服务) |
6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成果报告的编制 |
人民币1,225,000.00元 |
一、项目背景
佛山市森林消防救援基地营区项目选址位于佛山市高明区,其中有18.24亩用地为林业用地(用材林),且属于国有林场用地。根据《广东省林业厅关于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占用国有林场林地行为的通知》(粤林函〔2016〕323号)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占用国有林场林地、改变林地用途的,必须经省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报省政府批准。国有林场需提供建设项目立项文件、选址唯一性论证报告、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生态影响分析、林地权属证明等相关材料”。
基于上述项目占地规划及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为使得项目科学合法开展,需编制《佛山市森林消防救援基地营区建设项目选址唯一性报告》、《佛山市森林消防救援基地营区建设项目使用鹿洞山国有林场林地生态影响分析报告》、《佛山市森林消防救援基地营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佛山市森林消防救援基地营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采伐设计》。
二、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
(一)资料收集与实地调查
收集佛山市森林消防救援基地营区建设项目和鹿洞山国有林场相关基础资料并进行初步处理,核实项目与鹿洞山国有林场位置关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实地调查工作。
(二)建设项目选址唯一性论证
经收集资料、实地考察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建设项目与国有林场位置关系核对、建设项目证明材料梳理、项目区域生态环境现状分析、项目区域社会经济条件分析、项目建设必要性分析、项目选址唯一性论证、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研制等工作,编制形成《项目选址唯一性论证报告》,并报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审批。
(三)国有林场生态影响分析
对调查结果进行数据分析,参考相关规范,编制《佛山市森林消防救援基地营区建设项目使用鹿洞山国有林场林地生态影响分析报告》,国有林场提交申请材料报广东省林业局审核,广东省林业局组织专家评审(生态影响分析报告),并根据专家意见提出审核意见,最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四)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采伐设计
根据外业调查结果,结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42号)、国家林业局《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和《《广东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文件有关要求,编制使用林地申请表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林木采伐作业设计》。
(五)使用林地边界桩布设
依据广东省林业厅发布的《广东省林业厅关于全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启用边界桩的通知》的要求,需要布设使用林地边界桩。
三、项目成果要求
成交人须在服务期内完成下列报告成果。
1、《佛山市森林消防救援基地营区建设项目选址唯一性报告》
2、《佛山市森林消防救援基地营区建设项目使用鹿洞山国有林场林地生态影响分析报告》
3、《佛山市森林消防救援基地营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
4、《佛山市森林消防救援基地营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采伐设计》
5、完成使用林地边界桩的布设
1、报价要求
1.1项目控制金额上限:人民币 ¥1,225,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贰万伍仟元整);
1.2 报价要求:本项目投标报价为项目的包干价,费用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费用,报价中包含人工费用、报告编制费、专家咨询费、交通差旅费、资料信息收集打印及寄送费、会务组织费、意见收集费、招标服务费、各种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一切费用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及企业利润。
2、服务期
签订合同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成果报告的编制。
3.服务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或采购人指定的佛山市内其它地点。
4、验收要求
4.1、项目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5、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金额的10%;
(2)服务成果完成后,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金额的50%;
(3)服务成果采购人验收后,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
(4)服务成果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后,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金额的10%。
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成交供应商同意本条对付款时间的约定,合同或附件中与本条约定不一致的,以本条约定为准。
6、服务人员要求
1、供应商须有详细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列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其他技术人员组成人员名单,并在响应文件中详细列出参与本项目组所有人员的姓名、年龄、职务、职称、承担的工作、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2、在项目实施期间,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不得调整在响应文件中所承诺的项目实施人员,否则成交人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