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需求中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响应供应商如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磋商无效。
2.项目概况:
通过政府采购选择承接佛山市物资储备综合基地运营服务商,在采购人的监督、指导下,由成交供应商完成佛山市物资储备综合基地各类物资储备管理和调拨、综合基地日常管理等工作。
项目位于南海区九江镇樵江路以东,会龙路以西。项目占地约21.35亩,总建筑面积29700㎡,其中包含应急救援物资仓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控物资仓库、救灾物资仓库、重要生活物资仓库以及管理用房。
应急救援物资仓库面积约10000㎡,用于储备安全防护、防洪防涝作业、应急照明、应急通信广播等9大类应急物资,预计可储备物资150万件(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控物资仓库建筑面积约8000㎡,用于储备口罩、防护服、护目镜、防护面屏、外科检查手套、一次性手术衣、隔离衣、正压防护头套、呼吸防护器等卫生防疫物资,预计可储备2500万件。救灾物资仓库和重要生活物资仓库合计8600㎡,管理用房约3100㎡。
采购包1(2025年佛山市物资储备综合基地运营管理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1年,自2025年1月28日起至2026年1月27日止。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佛山市内)。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第一次付款时间为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等额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30%; 2期:支付比例50%,★第二次付款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前,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等额发票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50%; 3期:支付比例20%,★第三次付款时间为合同期满,成交供应商完成全部任务经采购人验收合格,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等额发票后一个月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尾款。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情况和评价情况:根据磋商文件、合同规定以及采购人相关工作方案文件,成交供应商应该完成的与实际完成的服务要求;第三次付款前,采购人将组织项目结算前验收。成交供应商对照本验收要求规定确定的相关内容对照检查,提供佐证材料,并根据采购人验收意见办理项目结算手续。验收意见明确要求整改的,由成交供应商整改并经审核通过后,再办理结算手续。 (1)验收主体:采购人。(2)验收时间:合同期结束后在成交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后7日内进行项目验收。 (3)验收方式和内容:按照磋商文件和合同的相关规定,对成交供应商总体履约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4)验收程序:结合整体合同期内采购人开展的现场综合考核、日常巡查考核和应急调拨(演练)考核结果进行项目验收。 (5)验收标准:合同期内综合考核成绩良好以上(含良好)的视为通过验收。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付款方式补充,★1、成交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1)合同;(2)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3)付款申请书;(4)成交通知书。2、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必须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3、本项目三期费用结算合计不超过本项目合同总额。 |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
1 |
报价要求 |
1、磋商报价为实施采购包项目所须的一切费用:包括人员费用、后勤保障费、装卸搬运费、日常管理费、水费、电费、维修费、全额含税发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本项目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及企业利润。 2、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一切额外服务和特殊情况所需的费用均包含在成交金额内。 |
★ |
2 |
保密要求 |
1、在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派驻服务团队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流程以及操作规范。如有违反,采购人将追究成交供应商责任。 2、不论服务期间或服务期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接触到的所有采购人信息和数据保密。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擅自以任何方式向外界传递或泄露采购人的任何信息或数据,一旦发现,将追究成交供应商法律责任。 3、对采购人的全部资产(包括全部物资、各类数据信息及相关文档资料等),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其进行出售、抵押或转移;且在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有责任保证上述资产的完整、安全并处于良好状态,因成交供应商责任而导致的设备损坏或资产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责任。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仓储服务 |
完成佛山市物资储备综合基地各类物资储备管理和调拨、综合基地日常运作管理等工作 |
项 |
1.00 |
2,616,800.00 |
2,616,800.00 |
仓储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完成佛山市物资储备综合基地各类物资储备管理和调拨、综合基地日常运作管理等工作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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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仓储管理服务 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根据储备物资包装特性对库区内部分物资实行货位、货架管理。应遵循整齐、便利、合理、安全的原则,对储备物资按不同类别、品名、规格、批次分类分区码放,专账记录,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3)成交供应商负责按采购人要求开展基地储备物资日常管理,包括储备物资清点、验收、入库、出库、巡查、维护、装卸、翻垛、盘点、统计、清洁、每月月初按时上报统计报表和库存实物台账等,并做好日常防火、防盗、防汛、防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 5)根据综合基地实际情况,合理划分应急物资储存区域,贴合储存物资特性落实好通风除湿等日常管理,做到标识明确,存放有序。严格出库、入库、调拨等程序,实行专人管理、台账管理,特别是针对重要应急物资,切实加强内部巡逻检查力度,保障重要应急物资功能正常。 7)成交供应商应通过定期检查、风雨及时查等形式,检查物资数量、质量、有效期、库房安全、消防器材、设施设备等。对储存期较长尚在储备期限内的物资要重点关注。如发现问题,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采取措施有效处置,确保市级应急储备物资安全。 8)成交供应商应安排专职统计员负责物资进出库、在库信息统计管理,按照采购人要求定期报送库内物资统计报表;并安排仓管员认真填写库区巡查检查记录本,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库房基本情况,温湿度管控及通风情况,器械和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及检测情况,应急物资安全、清卫及保养情况,备注异常问题处置情况,以及重大事件的发生等。 9)成交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对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实施信息化管理和温湿度管控。 10)成交供应商应认真配合采购人对仓库和储备物资的监督检查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11)储备物资购买足额财产保险由采购人购买。 12)年度设备设施维修使用总金额超过78000元,且非人为损坏造成设备设施单项维修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由采购人出资维护或更换。 13)成交供应商应承诺对市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实施信息化管理。 2、健全物资储备管理制度 3、开展人员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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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应急调拨调运服务 2、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人有应急响应物资调拨任务时,应全员配合采购人安排应急值守,并按照任务要求安排相应的人力、车辆和设施设备,将应急物资及时、完好和安全的调运至目的地,避免延误应急物资的应急调运。 3、成交供应商在应急调运物资前,根据采购人要求和调拨物资品类、特性、数量等情况提前配备足够的运输车辆随时调用。应急运输费用根据市场行情据实结算。 4、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定期开展应急物资应急调拨演练。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的应急演练,进一步增强防灾救灾减灾意识,提升应对处置各类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统筹协调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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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基地日常管理维护服务 2、成交供应商应按有关要求对基地所有建筑物、附属设施设备(含绿化带、围墙、门禁等)进行日常管理和相关维护,加强安全生产,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基地建筑物和附属设施设备维护良好,工作正常。 3、成交供应商需认真执行仓库24小时值班制度(至少2人同时在岗,含节假日)。保障采购人用电、用水需求(需承担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成交供应商需做好仓库周边卫生、安全保卫工作,并确保对仓库实施封闭式管理。 4、成交供应商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负责库区消防安全工作。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演练制度,并按规定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和消防应急演练。 5、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执行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应按照消防安全制度相关要求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并对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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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人员管理
2、拟投入项目组人员应按要求全部投入到本项目中,在合同期内不得擅自更换。成交供应商如因工作安排或其他原因,需要更换项目组人员时,应事前向采购人书面提出申请,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人员。 3、如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组人员,除须按采购人的要求对人员作出调整外,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累计达3次后,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引致的经济损失,成交供应商须全额赔偿,采购人保留追究成交供应商相关责任的权利。 4、采购人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成交供应商更换不能按规定履行合同的人员。 5、即使是采购人要求或同意更换的人员,其代替人员的资质仍应得到采购人的认可,且其资历和经验均不低于被更换人员。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在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须承担项目服务人员的社会保险、意外责任、工伤责任和所有服务风险。与工作人员发生的一切劳务纠纷,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响应时须提供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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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
考核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及时对采购人提出的存在问题作出响应并实施整改,若不改正,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 2、考核要求: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的管理服务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地日常管理、人员队伍管理、仓储物资管理、应急调拨管理等方面(以采购人最终要求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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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 1、采购人有权在服务期内对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若仓库管理不符合本项目约定标准,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在一个月内完成整改,且成交供应商应按本项目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整改后仍不通过,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应返还合同未履行部分的费用,并返还未按规定使用的款项。考核内容包括以下两项: 1)是否严格按照本采购文件的服务内容提供服务; 2)是否严格遵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相关法律规章制度及采购人关于市级应急物资储备库仓储管理的相关规定。 2、当成交供应商仓储服务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调换项目服务人员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在5日内重新调换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 1)不服从采购人工作安排; 2)严重违反采购人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及合同约定有关条款; 3)工作失职,给采购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4)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仓库管理人员和统计人员未达到采购人对仓储管理服务要求的专业水平; 3、若成交供应商有拖欠项目人员工资或合法福利,或延误支付相关费用导致项目无法开展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按本项目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并按采购人实际损失赔偿;采购人同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应返还合同未履行部分的费用,并返还未按规定使用的款项。 4、采购人需按本项目规定及时足额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项目费用,不得拖欠。 (二)成交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 1、成交供应商有义务配合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的考核工作。 2、若采购人违反合同约定拖欠各类应付资金的,经成交供应商催告达10个工作日仍未支付的,成交供应商有权停止项目相关工作,并向采购人追究直接经济损失。 3、成交供应商应与项目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时发放工资,并依法办理各项有关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手续。 4、成交供应商所派项目工作人员的工伤、生育事宜,应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向劳动保障部门申报。 5、成交供应商应做好项目工作人员管理技能培训,协助采购人督促成交供应商项目工作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依照相关法律或相关规定制定的规章制度。 6、成交供应商不得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理采购人本项目内的所有资产。 7、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合同规定将款项及时拨付用于该项目开展。 8、成交供应商由于管理不善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应予以赔偿。 9、成交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及相关部门对储备物资开展储存安全、质量安全、审计等的监督检查;配合办理各种交接手续,并且按规定保管好储备物资统计相关资料5年以上。本项目服务期满后,应当将储备物资统计相关资料移交采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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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其他要求 响应供应商应对本项目具有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并能根据项目需求编制相应的项目实施方案、仓库运行管理制度、仓储设施维护实施方案、培训方案、风险预警方案、应急措施方案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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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