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次招标内容为江门市人民医院 DSA 维保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要求)。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中的内容拆散来投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投标人开展工作前必须成立项目组,项目组必须是一个高效、梯度的工作团队。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组负责人和各成员的学历、职称、从事相关工作的时间, 承担过类似项目名称、责任内容、完成日期以及其它业绩证明材料。
4、 投标人应当说明与本项目类似的其它项目的业绩和服务情况等。
5、 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的财务及资信情况资料,以证明其经营状况及履约能力。
6、 投标人应当在保证设备正常使用的基础上尽量满足采购人的维修保养需求。
7、 投标人应当在国内设有 2 家(含以上)零备件保税仓库,确保每星期 7 天每天
24 小时零备件供应。
8、 投标人应当在广东省内设有固定的服务机构,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9、 投标人如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 在中标后的整个项目实施期间,投标人若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无论何种原因所致,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不负责。
11、 投标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所有服务费、设备的系统软件及硬件的安全性改版升级费、技术支持费、人工费、零配件费、交通费、食宿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12、 采购合同由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双方签订。
13、 项目实施地点:江门市人民医院内(以合同为准)。
15、 付款方式:分期付款。
16、 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随时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询问,并就有关问题予以正式回答。
17、 本次政府采购的服务对象为医疗卫生单位,投标人在价格上应予以充分的优惠,提供优质的服务。
★2.1 投标人必须承诺保修项目为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DSA)(型号:飞利浦 Allura Xper FD20)设备及配套工作站维保服务。
★2.2 投标人必须承诺保修范围为上述设备整机零件(不包含平板探测器,球管)、配套飞利浦工作站软、硬件等维修或更换(包含更换永久配件和易损耗件),及定期进行预防性保养,以及提供服务人工时费(该部分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3 投标人必须承诺保修服务期限为 36 个月(三年)。
24 小时,紧急期间联系项目负责人,提供每周 7 天×24 小时在线支持。
▲3.6 所更换的备件必须是原厂认证合格的全新未拆封的零配件,满足设备运行要求,不会给设备带来危害。备件供应 100%保障。备件的采购渠道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3.7 供应商中标后派遣的维修工程师必须具备维修本项目设备资质,按规程维修机器,期间发生的任何人身安全事故采购人均不负责。
▲3.8 供应商在国内有≥5 名专业的维修工程师(需提供原厂认证合格证明或有效期内设备生产商培训机构针对与本标的同品牌同型号 DSA 设备的培训证书复印件,并提供近期购买社保证明或工牌复印件)。
▲3.9 供应商应为维修设备原制造厂商或原厂授权的维修单位或原厂技术合作协议的单位(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3.10 国内设有零备件保税仓库≥2 家。
▲3.11 投标人具有 ISO13485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辐射许可证证书, 保证所从事的维修保养活动符合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及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证书复印件)。
3.13.1 具备远程诊断系统,此系统的数据是基于设备生产厂家的事件报告。
▲3.13.2 投标人具有 ISO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保证医院的信息安全。(提供证书复印件)
▲3.14 投标人能合法获得和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原厂高级故障诊断软件诊断维修钥匙(Service Key),并保证不违反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书面承诺。
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 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 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 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注:本招标项目要求中凡标有“▲”和“★”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技术指标要求 或性能要求,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应当满足这些要求,其中若有一项带“★” 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