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要求、商务条件说明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四川省邛崃市残疾人联合会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对邛崃市户籍白内障患者进行术前筛查、诊断、手术治疗、术后复诊、随访工作,并动员或组织白内障患者到医疗机构实施复明手术。白内障患者按照个人意愿在定点医疗机构中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
(二)总体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开展两次以上的免费筛查服务。
2.供应商对白内障手术患者实行到镇、街道(若有)免费接送并免费负责住院期间的伙食费用。
3.供应商应服从采购人白内障手术任务分配。
4.供应商有眼科医生术后随访制度,并定期进行随访、有随访记录。
5.供应商须承诺按照成残联〔2017〕9号文件要求的格式指导患者填写相关资料,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审批。(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白内障手术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使用产品类别:
1.供应商须承诺提供得人工晶体选用合格优质产品,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须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证书。(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人工晶体主要技术参数不低于以下要求:
晶体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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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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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常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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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光度数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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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质单片式人工晶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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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焦,球面,光学面直径为5.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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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5-1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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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D-10D(间隔1D)
10D-25D(间隔0.5D)
25D-30D(间隔1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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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手术要求:
1.术前检查:
(1)眼科专科检查;
(2)常规检查:测血压、血常规、尿常规、血糖、心电图、胸透等。
2.用药:
(1)术前、术中、术后用药;
(2)出院常规带药:抗菌素激素眼液+散瞳眼液。
3.术式:由主刀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决定手术方式,ECCE+IOL植入术或PHACO+IOL植入术。
4.术后:人工晶体植入率大于等于98%。
【3】配套服务:
(1)供应商应负责免费筛查及术后的回访工作;
(2)项目实施期间手术医院要按照《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眼科学分册》中白内障手术操作规范职业,提供优质、优先、便捷的医疗服务。术后跟踪回访率大于等于98%,患者满意率大于等于98%。达不到此标准视为不合格。如术中、术后发生医疗事故,由手术医院自行承担责任。
二、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履行期间,如结算金额达到当年财政预算金额则不再给予补贴。在下一年度合同签订前,未进入成都市联合会具备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条件医疗机构名单,不再续签下一年合同;或残联没有再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合同将自动解除,不再续签。
2、付款方式和条件:按照实际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例数与四川省邛崃市残疾人联合会据实结算,具体时间由采购人指定。
3、验收方式和标准: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
4、服务质保金:合同签订后项目实施前,成交供应商须缴纳采购预算的5%作为项目服务质保金,待服务完成并通过验收后一次性无息退还给成交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