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需求
说明:
1.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标的物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 本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作出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
“★”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0-2022 年中国海外人才交流大会暨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平台打造服务
2021 年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1700 万元,2022 年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1600 万元。最终金额以市财政批复为准。三、采购数量:1 项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采购内容:确定 1 家中标人,为采购人提供 2020-2022 年中国海外人才交流大会暨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平台打造服务。
(二)本项目采购人支付的费用为资助经费,超出资助经费的部分由中标人自筹。
(三)本项目合同一年一签。双方将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的有关规定,每年对中标人工作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方能续签下一年的合同。
(一)项目概括
提供 2020 至 2022 年中国海外人才交流大会暨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以下简称“海交会”) 平台打造服务,主要任务有:
1、围绕项目内容和项目要求,策划在 2020-2022 年每年 12 月中旬承办会期为 5 天的海交会(具体时
间由采购人确认,其中 2 天为集中会议活动期),并提供大会相关配套服务。
2、打造“永不落幕”的海交会平台,结合线上线下服务,构建促进海外人才回国创新创业的市场化服务全链条,促进市场化运作机制的长足发展,延续并扩大海交会的品牌影响力和辐射力。
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
本项目总价包干。服务期限内,中标人每年均基于以下项目内容和项目要求开展工作,并支付为完成项目内容和项目要求产生的所有费用。
(1)策划办会方案并组织实施。围绕办会目标和要求,策划线下和线上办会方案并全面组织实施, 包括但不仅限于:会场预订布置、物料设备配备、活动举办、参会人员和机构的邀请、会务接待、人才和项目对接、大会宣传等,提供大会相关的安全保卫、医疗保障、文字、翻译、后勤保障、信息化支撑等全方位会务服务。
★(2)按采购人要求组织实施政务活动。按采购人要求设计和组织实施各相关部委和主办单位在大会中主办的各项政务活动,包括但不仅限于教育部、科技部、人社部、中科院、欧美同学会、广州市政府等部门(单位)主办的活动,相关实施方案应经采购人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在《实质性响应一览表》中响应)
★(3)人才、项目信息安全保障。投标人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据、技术文档、人才和项目信息等资料保密,确保合同期及合同期结束后不得泄露参会人才、项目信息,且涉及人才信息不得用于海交会以外的商业用途。(在《实质性响应一览表》中响应)
①选取大会举办场地,经采购人确认后,负责预订、租赁、布置。
②对所有活动场地进行布置和搭建,营造大会整体氛围。应至少提前一天进场布置(含布展)。
③布置(含布展)现场应经采购人验收,如有不足,应及时整改。
④根据采购人需要,负责租设与海交会相关的新闻场地、会务联络办公室等办会用地。
负责大会期间所需要的相关布展和物料设备,包括但不仅限于:
①负责根据各项活动的设计布局,配备好投影仪、笔记本电脑、会场展示系统、多媒体系统、显示设备、摄录设备等相关设备设施,要求在开幕式、论坛、项目路演等活动现场设置 LED 屏。
②负责配备签到展板、宣传板、指示牌、工作证、工作服、台卡、水牌、临时性的装饰物、展架等现场所需相关物料。
③负责配备现场会务联络办公室的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
④负责配备活动期间所需要的其他必要物料、设备设施。
★①围绕促进参会人才和机构交流对接的目标,在 2 天集中会期内策划并实施丰富的活动,活动内容应涵盖开幕式、“花城之夜”交流会、专业论坛、展示推介、项目对接、人才招聘、实地考察、海外分会场等板块, 相关策划方案应经采购人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在《实质性响应一览表》中响应)
②设计规划展示推介分区主题,其中,应包含一个广州市营商环境展示特装展;开展招展、展品运输、展板搭建和拆装工作;设计规划巡展路线并安排沿线讲解员。
①广泛邀约海外高层次人才及相关社团组织,以及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重要平台、高新技术企业、产业园区、风投创投机构等参会。
②负责报名参会的信息采集和审核(包括前期审核及现场报名审核)、参会项目征集。参会人员的信息应与海交会官方数据库同步联通,供采购人随时抽检。
③维护海交会参会团体的日常交流,提供参会咨询服务。
①中标人需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在项目实施前制定海外人才和重要嘉宾会务接待方案,并经采购人确认后组织实施。
②统筹会务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参会人员统计整理、名单汇总、接待联络等相关工作。
③为符合条件的海外人才、重要活动嘉宾提供连会期在内 5 天(含抵穗至离穗期间)的食宿、接送机和市内交通等接待服务。符合条件的人群主要包括:
I. 在国(境)外科学院、科研机构、高校担任副教授(或相当)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II. 在海外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管理或技术职务者。
III. 在海外创办企业的企业家。
IV. “春晖杯”大赛及海交会相关海外人才赛事的入围者。 V. 各类国内人才计划的入选者。
VI. 获海外博士学位者。
VII. 获海外硕士以上学位,且硕士毕业后在海外有 2 年工作经验,或正在攻读海外博士学位者。VIII. 大会各类活动邀请的重要活动嘉宾,如科技外交官、论坛演讲嘉宾、项目路演评委等。
住宿标准为:住宿酒店需为四星级及以上酒店、具备外事接待资质。原则上论坛嘉宾安排单人间,其他海外人才及工作人员安排 2 人标准间,住宿集中安排在 1 家酒店(特殊情况经采购人同意除外),中标人需保证活动期间有足够住房满足采购人要求。
餐饮标准为:入住酒店和会议场地即为就餐地点,原则上安排自助餐(实际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调整),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量化分级 A 级(或具备与 A 级标准相当的条件)单位。
交通标准为:原则上租赁的大巴车龄少于三年,租赁的商务车车龄少于两年,车况良好,无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驾驶员驾龄五年及以上, 无严重违章记录。
④根据各省市参会代表团的需要,提供必要的住宿、交通协调服务。
⑤配合开展公务接待。
①促进参会项目与国内机构的对接、合作和落地。
②会前组织项目预评审活动,邀请相关专业评委对项目资料进行筛查;同时根据参会人才专业领域及求职意向、项目特点等,运用信息化等技术进行人才、项目供需匹配分析,提供人才、项目供需匹配相关数据供采购人参考,结合匹配分析结果,在会期促进参会人才、项目与国内机构的对接、合作和落地。
③会中组织风险投资机构、知名企业、孵化园区、双创服务机构等单位到会参加项目对接;根据前期对接情况组织现场签约。
④会后跟进项目落地、项目融资、园区孵化、法律咨询、技术转移、科技和人才服务等全链条配套服务,建立参会高层次海外人才、高质量项目服务跟踪机制,促成项目人才落地;进行大会成果跟踪,定期统计会后项目落地情况和成果,向采购人书面汇报,并提供详细落地成果清单。
①中标人应制定并实施大会线上线下宣传和媒体推广方案,并经采购人确认后组织实施。利用主流媒体、电视台、电台、微信新媒体等各类国内外媒体资源进行大会宣传、发动,做好会前预热、会中报道、会后总结等宣传工作,安排媒体接待及现场采访,管理大会新闻中心。
★②负责策划和举办海交会海外宣讲会,并承担相关费用。(在《实质性响应一览表》中响应)
③设计大会视觉识别体系,并运用至会场氛围指引系统和相关宣传资料中。根据采购人要求,制作大会 8 分钟中英文宣传片并于会前 1 个月交付采购人审核。
④配合采购人提供海交会公益广告的内容设计,提供海交会网站等官方宣传应用平台的宣传信息内容。
⑤配合采购人举办海交会相关的新闻发布会,根据需要开展发布会场地氛围设计、布置,媒体邀请和接待,摄影摄像等会务服务,并起草新闻通稿等相关会议材料。
⑥对海交会宣传开展舆情监测,并向采购人提供监测月报,有紧急舆情应及时向采购人通报;会后提供海交会举办期间各类指标实时数据及会场亮点、创新点、典型事例的总结报告。
⑦配备专业摄影团队跟踪大会全程拍摄,会后一周内向采购人提供分类梳理的海交会现场精彩照片集
和视频剪辑。
⑧收集整理各类新闻宣传报道,在大会官网转载,并在大会结束后向采购人提交宣传报道合集。
⑨系统整理大会相关材料,与大会有关的所有电子数据资料(包括图片、文字、视频、设计稿源文件等)需分类梳理并拷贝至移动硬盘,于大会活动结束后交给采购人,相关材料及硬盘所有权归采购人。
⑩按照采购人的要求,为采购人参加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大连海创周等同类展会提供海交会相关的宣传、展示信息及参展服务,并承担相关费用。
提供大会相关的安全保卫、医疗保障、文字、翻译、后勤保障、信息化支撑等全方位会务服务。
①服务人员配备。中标人应在大会活动现场配备不少于 80 名工作人员,其中设总协调人 1 名,项目
负责人 9 名。
②按照相关规定,协助做好活动报备及审查工作。
③中标人应遵守《广东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履行大会承办者应负的安全责任,督促活动场所相关运营和参与主体履行上述办法中规定的安全责任并承担连带责任,为大会现场和工作人员购买保险(险种为意外险,同时制定大会活动相关服务保障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全卫生管理方案等,保障会议期间的政治安全、信息安全和人身安全等,安全保障相关方案应经采购人确认后组织实施。
④按照政府相关要求做好相关防疫措施,例如核酸检测、隔离、告知相关防疫保障措施等;在会场设置防疫设备以及防疫标语,做好防疫宣传;设置符合国家防疫要求的隔离点,配备专业防疫人员,做好现场突发情况应对措施,有效防治疫情扩散。
⑤安保要求:安排专业人员在大会活动开始前、中、后期,对活动场所进行巡查。现场需配备专业保安员,设置安全门,负责活动场内、外的秩序维持。
⑥医疗救护要求:大会活动现场需配备专业的医疗协助员,负责突发性医疗紧急事故的急救和援助工作。
⑦信息化支撑服务:协调增强会场带宽供应,以满足会场使用网络的需求。
⑧起草各项活动涉及的稿件。负责大会资料的翻译、设计印制、发放等相关工作。
⑨负责各项活动舞美灯光编排设计、搭建、安装、调试及拆卸、现场彩排、会场翻译、服务指引等现场执行和会务流程控制的相关工作。为开幕式配备 2 名同声传译专业人员,及相关同传设备。
⑩根据需要提供现场志愿者服务。
⑪根据采购人要求, 合同期内派遣2 名工作人员进驻采购人单位驻场办公,配合完成海交会相关事宜,
协助采购人与中标人进行会议工作沟通对接。
⑫运用人脸识别、扫码、小程序、触碰式导航、全息投影等科技手段为大会提供后勤支撑服务,在人员入场、获取资料、会场指引、后台统计、展览展示等方面融入科技元素。
①打造“永不落幕”的海交会平台,结合线下活动提供线上项目路演和对接、招聘对接、参会机构展示、海外分会场直播等灵活、有效的线上服务,为未能亲自来参会的海外人才提供贯穿全年的交流平台。
②制定适合疫情防控要求,以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大会预案,如遇疫情等突发事件或其它不可抗力情况,经采购人确认需采取预案措施办会的,按照预案组织实施。
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集聚国际资源,除负面清单和其他法律法规限制的领域外,开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使用海交会名称开展市场化运营仅限于合同期限内。会后一个月内应向采购人提供一份市场化运营报告。
市场化运营(收费)负面清单如下:
①政务活动和公益性板块。
②官方宣传渠道。
③海交会的人才、项目、企业数据库等敏感信息领域。
④经采购人确认,需要在海交会上举办的各相关部委举办的活动和配套会务服务。
⑤受邀参会的海外人才及重要嘉宾会期内的标准食宿、交通等接待领域。
⑥容易激发社会矛盾、影响政府部门信誉的领域。
★(14)完成采购人交办的临时变动或新增调整及其他涉海交会相关会务工作,根据采购人的临场调整要求做出快速应变,在不追加服务承办经费的情况下统筹解决。(在《实质性响应一览表》中响应)
2. 项目要求
每年海交会平台打造应完成的基础性核心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在以下指标基础上采购人保留增项及每年上浮 5%的权利,具体以每年签订的合同为准):
(1) 办会规模
①到会总人数达到 35000 人次及以上。
②面向全球征集到会对接海外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达到 1000 项。
★③参展参会对接的政府部门、高校、企业、研究和服务机构不少于 500 家,其中,须含广州市 11
个区、大湾区 11 个城市,100 家国内外金融机构和投资机构,大湾区内 50 家孵化器、众创空间、创业园
区(其中省级以上不少于 30 家),世界 500 强企业 50 家以上。(在《实质性响应一览表》中响应)
④完成开幕式和主论坛的会场面积不少于 1500 平方米。
(2) 人才质量
①邀请到会对接的常驻海外工作、留学人才达到 2000 人。其中,博士学位人才占 50%以上,硕士学位及以上人才占 80%以上,来源覆盖 20 个以上海外国家或地区,其中欧美等发达国家不少于 5 个。
★ ②邀请到会对接的人才包含但不仅限于:海内外院士、科学家、跨国企业高管、海外科研机构与高校在职副教授及以上专家等高层次人才 70 人及以上;“春晖杯”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者 100 人及以上等。
(3) 活动成效
①在大会现场举办不少于 5 场专业论坛,其中有国际影响力的高层次论坛或学术研讨会不少于 2 场
(标准为:每场至少邀请 2-3 名嘉宾,其中包含至少 1 名海外高层次嘉宾,如海内外院士、诺贝尔奖得主, 海外企业集团董事、名校院长、业界精英等)。
②在大会现场举办 1 场不少于 500 人参加的“花城之夜”交流会。
③展览总面积不小于 1 万平方米。保障大会总展览面积的 30%给予广东省及省内各地市、广州市内各区等政府、机关单位设展,对应展位费给予不低于 8 折优惠,并设计、搭建一个公益的广州专题展。
④组织海外人才项目推介、路演、配对共 20 场次或以上。(注:评价项目的质量,应从项目负责人背景、项目本身相关论文数量及影响因子、项目专利数等方面综合考虑,由第三方创投机构进行评价。)
⑤征集并在大会发布国内人才岗位需求达到 10000 个,现场招聘会组织企业不少于 60 家优质企业(企
业规模 1000 人以上),现场招聘岗位规模不低于大会发布国内人才岗位需求的 10%(即 1000 个)。组织
网上招聘会达 2 场次。
⑥举办不少于 1 场海外分会场活动,并在主会场与分会场之间互相视频直播。
(4) 对接实效
①会期促成大会项目洽谈 1000 对次。
★②会期促成大会人才、项目意向签约不少于 650 项,并形成详细清单。(在《实质性响应一览表》中响应)
★③大会后跟踪参会人员和机构对接效果,提供数据分析报告,其中 1 年内落户广州的海外人才、项
目数量不少于 200 人/项,并形成详细清单。(在《实质性响应一览表》中响应)
(5) 平台影响力
①大会面向海外人才的资料,以及会场的相关指引全部为中英文对照。
②在不少于 3 个国家策划和举办海交会宣讲会,每场宣讲会前来参与的人数不少于 100 人,前往现场
采访报道的媒体不少于 2 家。
③在大会现场举办 1 场成果发布会。
④利用多种媒体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海交会宣传。前往海交会现场采访报道的媒体不少于 50 家(其
中省级及以上媒体不少于 10 家,境外媒体不少于 1 家),媒体报道原发量不少于 50 篇(其中境外媒体不
少于 10 篇),阅读总量不少于 10 万次,转载总量不少于 1 万篇(其中境外媒体不少于 2000 篇);积极
利用新媒体渠道开展海交会宣传。传播覆盖人群达 1000 万人次,并形成舆情监测报告。
★(6)打造线上海交会平台
利用多种网络形式开展线上海交会活动。(在《实质性响应一览表》中响应)
★(7)办会安全办会“零”安全事故,包括但不仅限于:会议现场不出现产生负面影响标语、横幅、演讲和宣传等;参会人员和机构信息不发生泄漏;参会人员及现场工作人员不发生人身安全意外,参会人员如遇紧急发病情况能够及时得到救治和陪护。(在《实质性响应一览表》中响应)
(8)会务满意度
做到参会人员满意度达到 98%以上。
3. 中标人应保留全部指标完成情况(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指标以及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增加的指标)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供采购人验收:
中标人完成全部指标,并经采购人验收通过后,采购人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尾款; 中标人未能完成全部指标的,验收不予通过。
中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有有弄虚作假情况的,验收不予通过。
中标人验收不能通过的,不予结算尾款,采购人将提前终止合同和重新开展招标,中标人自行承担损失和责任。
如遇特殊情况需采取全线上办会形式,则在以上指标的基础上,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协商相应调整上述指标。
4. 办会形式
本项目中提出的项目内容和项目要求,是基于线下为主、线上为辅的办会形式;在疫情防控特殊情况下,需根据形势要求调整为以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办会形式,具体方案应经采购人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经费和任务指标不变,具体项目内容、项目形式和要求等,协商确定。
(一)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 5100 万元/三年,其中 2020 年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1800 万元,
2021 年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1700 万元,2022 年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1600 万元。最终金额以市财政批复为准。
(二)报价应响应下列要求:
1.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中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总报价中;
2.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应包含服务全过程和伴随服务的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七、付款方式
(一)服务费按年度结算。每年的服务费分 3 次下达:当年合同签订并收到中标人提交的等额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当年费用总额的 65%,海交会如期举办后 5 个月内支付当年费用总额的 25%,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当年费用总额的 10%。
(二)中标人在采购人每次办理付款手续前 5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当次应收款项等额的正式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申请手续。
(三)本项目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时间内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四)本项目采购人支付的费用为资助经费,超出资助经费的部分由中标人自筹。
(五)发生违约情形的,实际支付金额为扣除违约金后的金额。八、项目经费
(1)本项目经费包含中标人为完成工作任务所需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本需求书所提及的宣传费、食宿费、场地租赁费、资料印刷费、人员劳务费、人才中介服务费、差旅补贴、交通费、安保费、税费、验收产生的相关审计和专家评审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2020-2022 年度的经费按照市财政批复和黄埔区补助情况安排。九、验收
(一)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中标人的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中标人完成服务工作的形式:应按本合同约定要求或采购人要求提交相应的方案及各个工作阶段相应的文件,保证本年度中国海外人才交流大会暨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如期顺利举行,并提交验收报告以及其他采购人要求的形式。验收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各环节照片和影像资料、宣传报道合集及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材料等。
2、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符合本合同项目约定的项目内容及要求。验收报告经采购人和中标人共同签署盖章确认方为验收合格。
3、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二)如果中标人提供的服务及验收报告未满足合同约定的验收依据或者未达到验收标准,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若遇到疫情或其他不可抗力情况,双方围绕原有项目内容和项目要求为基础重新协商调整, 按照新调整的项目要求进行验收。
(一)违约情形
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但未对采购人形象产生严重负面影响或未对项目实施进度产生实际影响的,视为违约,中标人向采购人承担违约责任,且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未按双方共同商定的工作计划方案按时保质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
2、中标人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采购人的其他合理要求,经采购人提出后合理期限内仍未改正的。
3、参会人员有效投诉大于等于 3 次。
4、 安全措施采取不当,导致会场出现突发状况或造成采购人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等),但不包括财务损失及人员伤亡。
5、若中标人将部分服务分包至第三方合作单位,中标人对合作单位承担监管责任,与合作单
位签署合作协议的,因合作单位违反合作协议或其他导致本合同书项目建设未能按约定完成的行为。
(二)违约责任
1、因中标人违约行为而对采购人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2、中标人出现本条第(一)项列举的违约行为的,需向采购人支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 15%的违约金, 具体数额由甲方按照违约程度确定。
3、如果出现上述违约情形情况并已经无法整改,则采购人有权根据中标人提供的服务存在的瑕疵的影响程度或造成的损失大小,在应付中标人的款项中直接扣除部分款项以作为违约金,如果应付中标人的款项不足以扣除,则采购人还有权继续追偿。
4、采购人对中标人违约行为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注:本合同采购人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及相关方的实际损失、可得利益损失、采购人为处理违约事件所发生的包括调查费、评估费、公证费、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差旅费等费用在内的费用和开支等;若中标人违约行为导致采购人遭受第三方的指控时,损失亦包括采购人为应诉等行为和承担其他不利义务而支付的一切费用。
(三)中标人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违约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 24 小时内向采购人通报,以
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此时中标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协商确定。
十一、合同解除和重新招标
(一)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且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停止支付剩余款项以及重新招标,中标人需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按合同总金额的 3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项目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导致本年度中国海外人才交流大会暨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或重要政务活动未能如期顺利举行。
2、中标人擅自中止合同或终止合同履行或不履行合同。
3、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人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转让。
4、出现违约情形之一,且对采购人形象产生严重负面影响或对项目实施进度产生实际严重影响的。
5、验收未能通过。
6、安全措施采取不当,造成重大财务损失或重大人员伤亡。
7、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条款。
8、在负面清单领域开展市场化活动。
9、办会内容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涉及政治、宗教、色情、影响民族团结影响社会和谐等敏感话题。
10、出现其他严重损害采购人或参会机构、人员利益情形的。
11、中标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丧失履行本合同的能力、经营范围和经营资质,或者因任何原因被注销、撤销、或吊销证明该中标人具备履行本合同能力、经营范围和经营资质的执照、证明或许可证书的。
(二)因法律、法规、政策、国家计划、实际情况等发生变化或出现不可抗力,采购人认为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本合同无法/不能继续履行或没有履行必要的,中标人同意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采购人
按中标人实际履行合同情况给予相应补偿。